书城小说菲茨杰拉德作品全集(套装共9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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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第一节 安东尼·派奇

1913年,在安东尼·派奇二十五岁的时候,距离生活的讽刺(至少在理论上)降临到他的头上已经过去了两年。现如今,讽刺已经被奉为了生活的圣灵,它是擦鞋时那最后的一抹,刷衣时那最终的一掸,进行心智创造时最后的那一句“成了!”——然而在这个故事刚开始的时候,他对此的认识还仅仅停留在有意识的阶段。在你刚看到他的时候,他常常在寻思,自己是不是声名狼藉,又略有癫狂,是闪耀在世界表面的一层薄薄的耻辱与淫秽,就如清澈池塘上漂浮着的油。当然,他的想法也不尽然如此,有时他也会觉得自己实在是一个出众的青年,洞明世事,在栖身的环境中如鱼得水,比他所知道的任何人都要更出类拔萃。

当他有后一种想法时,便说明他处于健康的状态,这时的他兴致盎然,举止文雅,对聪明的男人和所有的女人极具吸引力。在这种状态下,他觉得自己有朝一日会在精英们认为有价值的某项宁静而又深邃的事业上有所成就,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加入到死亡与永生之间那片星汉烂漫的天国中,成为不太耀眼的群星中的一颗。在他为此而努力的时刻到来前,他仍然只是安东尼·派奇——不是一幅肖像,而是一个个性鲜明、精力充沛的活生生的人,固执己见、目空一切、意气用事,一个由内而外发挥作用的人——一个意识到可以不顾名誉反倒获得名誉、洞悉勇气的奥秘却依然大胆行事的人。

一位杰出人士和他天资聪颖的儿子

安东尼对自己的身份和地位感觉良好,这半是因为他是亚当·J·派奇的孙子,半是因为他的家世可以跨洋过海一直追溯到参加过十字军东征的骑士。这也难怪,换了弗吉尼亚和波士顿那些单纯建立在金钱之上的上流社会,就只有财富好炫耀。

先来说说亚当·J·派奇,他更为人所知的名号是“十字架派奇”。早在1861年,他便离开了父亲在塔利顿[229]的农场,加入了纽约的一支骑兵团。从战场上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少校了,随即又一头杀入了华尔街,然后在众多的非议、愤怒、掌声和恶意中挣下了大约七千五百万美元的家产。

这些事占据了他到五十七岁时的绝大部分精力。这时,他经历了一场严重的硬化症,随后便决定要把余生奉献给世上的道德重建事业。自此,他成了社会改革家中的改革家。他仿效安东尼·康斯托克[230](他孙子的名字便由此而来)的辉煌成就,发起了形形色色针对烈性酒、文学、道德败坏行为、艺术、专利药品和周日剧场的打击活动。他的脑筋在那种最终只有极少数人能幸免的阴险霉菌的影响下,狂热地投入到了这个时代的每一种义愤中去。坐在他塔利顿老宅办公室的安乐椅上,他指挥了一场持续了十五年的战役,打击着各色凶恶而又虚伪的敌人,以及社会中的邪恶。这期间,他在自己身上展现了一种极其强烈的偏执,把自己弄得人神共厌,所有的人都对他避之唯恐不及。到了故事开始的这个年头,他终于气血渐衰了,他的战役也变得虎头蛇尾起来。1861年悄悄逼近了1895年,他的思绪绝大部分都跑到南北战争中去了,一部分落到了他死去的妻子和儿子身上,落到孙子安东尼身上的简直微乎其微。

在其职业生涯的早期,亚当·派奇曾娶过一位名叫阿莉西娅·威瑟斯的女子,这位当时三十岁、患有贫血症的姑娘不仅给他带来了十万美元的嫁妆,还让他一举跻身纽约银行界。她冒了不小的风险很快给他生了一个儿子,然后,似乎被这一壮举完全夺去了精力,此后便不再抛头露面,一心投入到对孩子的养育中去了。这个名叫亚当·尤利西斯·派奇的孩子渐渐成了各家俱乐部的常客、温文尔雅的鉴赏家和驾驭双轮马车的行家——在二十六岁这个令人吃惊的年纪,他开始写作以《我所亲眼目睹的纽约社交界》为题的回忆录。有关这本书进入构思的谣言刚一传开,出版商们便趋之若鹜,但等他死后人们才发现,这本书冗长乏味得令人瞠目,于是哪怕只在私人的范围内它也从未能够付梓。

这位第五大街的切斯特菲尔德[231]在二十二岁时结的婚,他的妻子叫亨利埃塔·勒布卢娜,人称“波士顿社交界的女低音”。他们婚后只生了一个孩子,应孩子祖父的要求,他被命名为安东尼·康斯托克·派奇。等他长大上了哈佛以后,他名字中间的“康斯托克”就掉了出去,落进了遗忘的深渊,从此再也没听见有人提起过。

年轻的安东尼有一张与父亲和母亲在一起的合影——由于在孩提时代它太过经常地出现在眼前,所以安东尼对它早就像对家具一样熟视无睹了。但所有走进他卧室的人都会充满兴趣地看上一番。照片中展现的是一个九十年代的花花公子,高高瘦瘦,英俊潇洒,站在他身边的是一个身材高挑、肤色黝黑的女士,双手袖在皮手筒里,还依稀可以看见腰后的裙撑。两人中间是一个小男孩,长着长长的棕色卷发,穿着天鹅绒的方特勒罗伊小爵爷套装[232]。这是五岁时的安东尼,也正是在这一年,他母亲去世了。

他对于“波士顿社交界的女低音”的回忆是模糊而又充满音乐的。她是个整天都在不停地唱啊、唱啊、唱啊的女人,就在他们位于华盛顿广场的宅子的音乐室里——有时身边还散坐着宾客,男人们抱着膀子,大气不出地倚靠在沙发的边沿上,女人们则把双手放在腿上,有时跟旁边的男人说说悄悄话,一曲终了时总是起劲地鼓着掌,还打着欢呼的口哨——不过她经常只对安东尼一个人唱,用意大利语唱,用法语唱,或者用一种奇怪而又可怕的方言唱,这是她自己想象出来的南方黑人们用的语言。

他对潇洒豪爽的尤利西斯的回忆则要生动得多,他是全美国第一个把外套的翻领竖起来的人。在亨利埃塔·勒布卢娜·派奇如他时常以沙哑的嗓子所说的“加入了天国的合唱队”之后,这一对父子就搬到了塔利顿与祖父一起过着开心的日子。尤利西斯每天都会来到安东尼的儿童房,对他倾吐一些愉快的、听着稍微有些肉麻的话,有时甚至会说上整整一个小时。他一直对安东尼许诺说要带他出门去打猎、钓鱼,到大西洋城去逛逛,“哦,快了,马上就去”;可没有哪一次是真正兑现的。后来他们的确出去旅行了一次。那是安东尼十一岁的时候,他们一起出了趟国,去了英国和瑞士。就在卢塞恩[233]最好的旅馆里,他的父亲死了,临死前满身大汗,哼哼不已,高喊着要透气。在绝望与恐惧中,安东尼被送回了美国。自那以后,终其一生,一股淡淡而又莫名的伤感便一直萦绕在他的身边,挥之不去。

主人公的过去和他的人格

十一岁的时候他产生了对死亡的恐惧。在短短的六年间,他的父母便相继离世,而他的祖母也几乎是毫无声息地就从世界上消失了。只有在她去世那天,这也是她结婚以来第一次,人们对她这个人的关注才确凿无疑地超过了对她自己的客厅的关注。因此对于安东尼来说,生活就是面对死亡的一场痛苦挣扎,而死亡则等候在人生的每一个拐角。在这种忧郁想象的困扰下,他养成了在床上读书的习惯——这使他得到抚慰。他总是读到困极了才作罢,而且经常开着灯睡去。

他到十四岁为止最喜欢的消遣是集邮。他收集的邮票数量巨大,几乎穷尽了一个男孩之所能——他的祖父一厢情愿地觉得集邮能教他学会地理知识。于是安东尼和大约六七家“邮票与纪念币”公司保持着联系,而邮件几乎回回不拉地给他带来最新的邮册和一封封确认订单——他就这样被一种神秘的魅力吸引着,一本接一本无止境地买着。邮票成了他最大的幸福所在,谁若是在他把玩的时候打断了他,他都会皱起眉头投去不耐烦的目光。为了邮票,他花光了每个月的零花钱。每到夜里,他便躺在床上,脑中反复想着邮票的不同种类和各种迷人的颜色图案。

到了十六岁的时候他几乎完全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孩子,一点都不像是美国人。同龄人的一切都让他略感困惑。进大学前的两年他是和家庭教师一起在欧洲度过的,后者让他相信他应该进哈佛。哈佛会为他“打开一扇扇大门”,哈佛会成为他巨大的精神激励,哈佛会为他带来无数无私而又忠实的朋友。于是他进了哈佛——对他来说没有比这更顺理成章的事了。

那会儿整个社会还没有注意到他。有一段时间他独自住在贝克·霍尔饭店高层的一个房间里,没有什么人来拜访他。他那时看上去还是个肤色黝黑、身材单薄的孩子,中等身材,嘴巴给人的感觉羞怯而又敏感。他的零花钱应付生活绰绰有余,于是他从一个居无定所的藏书家那里买下了斯温伯恩[234]、梅瑞迪斯[235]和哈代[236]的头版书以及一封纸质发黄到已经辨认不清字迹的济慈[237]亲笔签名信。他买的这些东西虽说后来发现都被人狠狠敲了一笔,但也毕竟使他的图书馆初具了气象。他成了一个品味精细的花花公子,收集了颇令人感到可怜的一堆丝质睡袍、锦缎晨衣和花哨得根本戴不出去的领结。他会在房间的镜子跟前一件件地试穿这堆秘密收藏的华丽服饰,又或者穿着他的缎子睡袍,摊开四肢坐在窗前的椅子上,俯瞰着楼下的庭院,朦朦胧胧地品味着这种触手可及的、让人有点透不过气来的喧嚣。他以后似乎再也没有与这种喧嚣分开过。

在大学四年级的时候,他居然在班上获得了某种地位,这令他自己颇为不解。他获悉自己被看成了一个十分浪漫的人物,一位学者、隐士和以博学而闻名的人。这让他感到好笑,却也暗暗得意。他开始参加社交活动了,先是偶一为之,再后来就乐此不疲了。他学会了做布丁。他也喝酒——喝的时候从不吵闹,举止合乎传统。人们都说他要不是小小年纪就来上大学的话,也许会“表现极其优异”。等1909年从大学毕业的时候,他刚满二十岁。

然后便又是海外之旅了——这次去的是罗马,他交替流连在建筑与绘画之间,学习了拉小提琴,还用意大利语写了点蹩脚的十四行诗,假托一个十三世纪僧侣的口吻对冥想式生活的欢乐进行了反思。渐渐地,他那些哈佛的密友们都知道他在罗马了,于是那些也在那一年到海外旅行的人就来找到了他,然后就和他一起,在许多次月夜漫步中,在那些比文艺复兴,乃至比古罗马共和国更古老的城市中,获得了很多的发现。比如来自费城的莫瑞·诺波尔就在罗马逗留了两个月,两人一起领略了拉丁妇女的独特魅力,并在一种既古老又自由的文明里享受到了既年轻又自由的怡人感觉。他祖父的不少熟人来看过他,而他从容的应对令他觉得,如果换了是外交场合的话,自己完全有可能成为一个受人欢迎的外交官。确实,他觉得自己的性情变得越来越乐天外向了,不过青少年时代长期的不经世事和随之养成的羞怯性格依然主宰着他的行为。

因为他祖父的某一次得急病,他于1912年回到了美国。在和那位永远处于康复中的老人进行了一场极度累人的谈话之后,他决定把永久定居外国的想法推迟到祖父去世以后再作考虑。经过好一番寻找之后,他在第五十二大街选了一套公寓,从样子上看似乎是要安定下来了。

1913年,安东尼·派奇在大千世界中安身立命的事业在顺利进行中。从身体上来看,他比刚毕业那段时候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虽然还是偏瘦,但肩膀已经宽了很多,黝黑的脸庞上不见了刚进大学时那种担惊受怕的表情。他悄悄地变得注重仪表了,浑身上下常常打扮得一丝不苟——他的朋友们声称从来没看见过他的头发有凌乱的时候。他的鼻子太过尖挺,嘴巴则很不幸地成了他身上众多的心情晴雨表之一,每当不开心的时候,嘴角就会明显地耷拉下来。不过他那双蓝色的眼睛却始终充满了迷人的魅力,无论是在闪烁着睿智光芒的时候,还是半开半闭、作出忧郁表情的时候。

他虽然并不具备理想的雅利安人最主要的那些面部特征,但还是时不时地有人认为他长得英俊潇洒——更重要的是,他非常干净,这既是指他的五官样貌,也指他的家世出身,他还有着那种特别的、得自于美的洁净感觉。

无可挑剔的公寓

第五和第六大街在安东尼看来,就像是从华盛顿广场延伸到中央公园的一把巨型梯子的两根竖档。每回坐在一辆双层巴士的顶上,沿着第五十二大街靠近那片高尚住宅区,都让他产生一种手脚并用顺着不太结实的横档往上爬的感觉。而当巴士在他自己那一档颤颤巍巍地停下来,当他的双脚踏在通往人行道的粗糙的金属台阶上时,他会发现有些莫名亲切的东西让他生出如释重负的感觉。

在那之后,他只需再沿着第五十二大街走半个街区,经过一群褐色石头砌成的风格乏味的房子——然后,一转眼,他便来到了他那气派前屋的高高天花板之下。这里让他实实在在地感到心满意足。到了这里,生活才算真正开始了。他在这里睡觉,用早餐,读书看报,并进行各种娱乐。

房子本身看不大清楚用的什么材料,反正是建于上个世纪的九十年代末期。为了迎合日益增长的对小公寓的需求,每一个楼层都经过了彻底的改造,隔成了一套套单独对外出租。在第二层的四套公寓中,安东尼的那套是租得最好的。

这套公寓的前屋有着精致的、高高的天花板,三扇大大的凸窗舒舒服服地俯瞰着第五十二大街。房中的陈设各色混搭,不用担心让人看出属于哪个特定的时代,也毫无僵硬、古板、直露与颓废之气。房间里既没有烟味儿,也没有薰香的味道,由于天花板很高,因此透着一股淡淡的忧郁气息。屋子的尽里头是起居室,沙发卧具都是最柔软的棕色皮革,上面如雾霭般飘浮着一层睡意。屋里还摆着一扇高高的中国漆器屏风,上面用黑色与金色的规则几何图形画着渔夫和猎人。屏风把屋子隔出幽静的一角,放置了一张宽大的椅子,旁边如卫兵般矗立着一盏橘色的落地台灯。壁炉深处有一个护罩,占了大约四分之一的空间,已经被烟熏火烤成了脏兮兮的黑色。

穿过餐厅(由于安东尼只在家里用早餐,所以餐厅只是高级摆设,远没有发挥出作用),走过一个相对显得比较长的过道,就来到了这套公寓的核心部分——安东尼的卧室和浴室。

这两个房间都非常之大。在卧室的屋顶下面,张着华盖的大床看上去只不过是普通尺寸。地板上铺着一块富有异国情调的绛红色天鹅绒小地毡,光着脚踩在上面只觉得柔软如羊毛。与略显严肃的卧室相比,浴室是明亮而又令人愉快的,让人不仅很想呆在里面,甚至还会有点想入非非。周围的墙上挂着四个镜框,里面是四位当时风华绝代的女演员:朱莉娅·桑德森扮演的是“阳光少女”,伊娜·克莱尔扮演的是“贵格派少女”,比利·伯克扮演的是“醉心于画画的少女”,而黑佐尔·道恩扮演的则是“粉红女郎”。在比利·伯克和黑佐尔·道恩的两幅照片之间挂着一张印刷品的画,画面上是一望无垠的雪野,雪野上方悬着一个冷冷的、令人生畏的太阳——据安东尼自己说,它象征的是冷水淋浴。

浴缸低而大,上面装着一个精巧的看书架。浴缸旁边有一个壁橱,里面塞得满满的衣服足够三个男人穿的,还有花色式样齐全的领带。这里的地上没有那种只比毛巾大不了多少、号称地毯的东西——相反,这里铺着的是一块正宗的地毯,和卧室里那块一样在柔软上堪称奇迹,对于刚从浴缸里走出来的湿脚,简直是在进行足底按摩。

总而言之,这是一间神奇的房间——很明显,安东尼在这里洗漱更衣,在这里整理他那纹丝不乱的头发,事实上除了睡觉和吃饭之外做所有的事情。这个浴室是他最为得意的东西。他觉得,如果自己有了一个爱人的话,他会把她的照片挂在浴缸的正对面,让她时隐时现于热水的氤氲蒸汽中。这样,他就能躺在浴缸里,用眼睛望着她,在脑子里暖暖地、充满欲望地想着她。

他不打诳语

公寓是由一个英国仆人负责保持洁净的,此人的名字叫邦兹,这名字很是奇特,简直富有戏剧性,却也是再得体不过的。他的技能无可挑剔,美中不足的是他戴的是软假领。如果他只是安东尼一个人的邦兹的话,这点小缺陷很快就会得到纠正,可他同时还是住在附近的另两位绅士的邦兹。早上从八点到十一点他完全归安东尼所有。他来的时候带来邮件,接着做早饭。九点半的时候,他会拉拉安东尼盖的毛毯的角,简短地说上几个字——安东尼从来就记不清他说的是什么,并且颇怀疑这不是些什么好话。然后他就在前室的一张轻便小桌上摆好早餐,铺好床,接着,在不带好声气地问过还有什么别的事需要他做之后,就离开了。

早上的时候,至少一周一次,安东尼会去见他的经纪人。他的收入是每年七千美元不到一点,这是他从母亲那里所继承的遗产的利息。他的祖父从来就不曾允许他自己的儿子在毕业前获得过比较宽裕的零花钱,所以他觉得这样一笔钱对于年轻的安东尼而言已经是绰绰有余了。每年圣诞节,他都会给安东尼寄上一笔五百美元的债券。对于这笔债券安东尼总是尽可能卖掉折现,因为他手头总是稍稍有点紧,虽然紧得并不厉害。

对经纪人的拜访有时是半社交性质的闲谈,有时是讨论回报率为百分之八的投资的安全性。安东尼对这些拜访总是感到很愉快。巍巍的信托公司大楼仿佛把他和巨大的财富联结在一起。财富那种稳如磐石的感觉让他肃然起敬,让他放心地觉得自己受到了金融体系足够的保护。从这些匆匆忙忙的金融业人士的身上他得到了一种安全感,这种安全感他在每次想到他祖父的钱时也会油然而生。但他觉得前者带给他的安全感更多些,因为他祖父的那些钱总让他或多或少觉得,那是世界因为亚当·派奇的道德正直而给他的一笔活期借款。而在这里,在都市的中心流动着的钱,似乎更要靠不可战胜的力量与充满意志力的壮举去攫取与掌握。而且,这里的钱更确凿明晰地散发着——钱的味道。

虽然安东尼严格地按照自己的收入来过日子,但他也觉得这点钱够用了。等将来的某一天,好日子肯定会来的,他会得到好几百万。同时,这也让他有了撰写关于文艺复兴时期几位教皇的理论性文章的必要。关于这一点,还得要追溯到他刚从罗马回来之际,他祖父和他进行的一场谈话。

他本来希望能发现祖父死了,结果从码头打了一通电话之后,得知亚当·派奇的身体居然又恢复得不错了——第二天他藏起满心的失望,去塔利顿拜访祖父。从火车站下来又经过五英里之后,出租车开上了一条精心整修过的车道,穿过一片堪称迷宫的围墙和铁丝栅栏。迷宫守卫着的便是他祖父的产业。据大家说,庄园之所以如此守备森严,是因为所有的人都知道,如果社会主义者想怎么干就能怎么干的话,他们头一批要刺杀的人之一就是老“十字架派奇”。

安东尼迟到了,年高德劭的慈善家正在四面都是玻璃的日光室里等他。安东尼走进去的时候,他正一天内第二次浏览着早上的报纸。他的秘书,爱德华·沙特尔沃斯——此君在获得道德重生以前是整日流连酒馆的赌棍,一个普通小混混——把安东尼领进了屋。他把自己的拯救者与恩人展示给安东尼时的那副样子,宛如是在呈现一件价值连城的宝物。

他们很严肃地相互握了手。“听到您贵体安康的消息我实在是欣喜之至,”安东尼开口说道。

年老的那位派奇,带着一副好像上星期才见过自己孙子的架势,从怀里掏出表来一看。

“火车晚点了吗?”他柔和地问道。

他因为等了安东尼而觉得有点恼火。他有一种错觉,不仅觉得自己在年轻的时候,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情都一丝不苟,每次和人约会都分秒不差,而且还觉得这正是自己能取得成功的最直接、最根本的原因。

“这个月的火车晚得可有点多啊,”他语气中带着轻微的责怪说道——然后是一声长长的叹息,“坐下吧。”

安东尼看了一眼自己的祖父,和每次看到他的时候一样,心头升起一股莫名的惊诧。眼前分明是一个衰弱而又颟顸的老头儿,可他竟然会拥有那么大的权力。如同黄色报刊能俘虏绝大多数人的欲望,在整个美国他不能直接或间接地收买灵魂的人恐怕连一个白原市[238]都住不满。他实在想象不出,也难以相信,眼前的这个老头儿也曾经是一个粉嘟嘟、白嫩嫩的婴儿。

他七十五岁的生命轨迹有点像一个魔法风箱——头二十五年为他注满了生命的活力,而最后二十五年又把这些活力给吸了回去,把老头儿弄得面颊深陷、胸膛干瘪、胳膊和腿缩了好几圈。它霸道地一颗一颗夺走了他的牙齿,令他的小眼睛突兀地鼓出在青灰色的眼眶里,头发也稀疏可数,把他弄得“渥然丹者为槁木,黟然黑者为星星”——十足像是孩童在尝试颜料盒一般。然后,它又通过身体和灵魂向他的大脑发起了进攻,让他夜半醒来一身冷汗,一脸清泪,感到莫名的惊恐。它把老派奇原本正常的理智分成了截然相反的两半,一半是轻信,一半是怀疑。从构成他的激情的粗砺物质中,它切割出了几十样叫他执迷的东西,把他直弄得时而温顺,转眼又会发起怒来。他身上原先具有强大的力量,现如今只剩下一个宠坏了的孩子在发脾气;而他的意志力,则全都化为了一种愚蠢而又幼稚的愿望,非要在世界上建立起一片响着竖琴与圣歌的净土来。

在礼节上小心翼翼地做足了功夫之后,安东尼觉得他该要表明来意了——不过就在这时,老人眼神不易察觉的一闪使他突然感到,现在还不能开口跟他提到海外居住的事情。他希望沙特尔沃斯能有点眼色,乖乖退出房去——他心里实在是很讨厌这个家伙——但秘书先生却殷勤地坐定在了旁边的一张摇椅上,用他那无神的眼睛来回看着两位派奇。

“你既然回来了就得做点什么,”他的祖父平和地说道,“人总得要有点成就吧。”

安东尼等了一会儿,见他没有说出“这样死后才能在世上留下点东西”的下文,便自己提了一个头:

“我想——我觉得我似乎最适合写点——”

亚当·派奇的眉头拧了起来,他在脑海里已经见到自己家族出了一个诗人,留着一头长发,养着三个情妇。

“——历史,”安东尼把话说完了。

“历史?什么历史?美国内战?独立战争?”

“啊——不是的,爷爷,是关于中世纪的历史。”就在这时,安东尼生出了从某个新的角度写一本关于文艺复兴时期主教们的历史的念头。不过他还是为自己说的是“中世纪”而感到庆幸。

“中世纪?为什么不写写我们自己的国家?写点你了解的东西?”

“您知道,是这么回事,我有很多年一直住在海外——”

“你怎么会想到要写中世纪呢,我真是不明白。我们一直管它叫‘黑暗年代’的。谁也不知道在那个年代发生过什么,也没人在意,我们就知道那个年代已经结束了。”他又喋喋不休地讲了好几分钟,说这些知识是多么无用,然后很自然地讲到了西班牙的宗教裁判所和“修道院的腐败”。然后他说:

“你觉得你在纽约能干得了什么工作吗?你真的打算要工作吗?”最后的这句话带着淡淡的、几乎是不易察觉到的嘲讽口吻。

“真的,我打算工作,爷爷。”

“那你什么时候能完成呢?”

“这事儿吧,您知道,得先写个提纲——开始动笔前还得读很多书。”

“我还以为你已经干得差不多了呢。”

这时,安东尼站起身来看了看手表,说他下午和经纪人还有个约会,谈话于是略显突然地结束了。他原本打算和祖父一起住上几天的,但这场剑拔弩张的谈话让他既感到疲惫,又有点恼火,实在不想再忍受这种绵里藏针、装腔作势的恫吓了。临走的时候,他对祖父说自己过几天会再来看他的。

不过,也正是因为这场遭遇,写那本书的念头在他的脑子里生了根。在其后的岁月里,他开列过几次这方面的权威著作的清单,甚至还尝试着写出了各章节的标题,把他的著作分好了几个时期,但迄今为止还没有真正动笔写出一行来,而且照这个样子看,将来也未必能写得出来。他什么也没做——不过他的想法与人们写书出书时的标准心态不同,从寻常内容之外他也一样得到了满足与乐趣。

午后

时间来到了1913年的10月,某个充满了快乐日子的星期的当中,阳光在小马路上悠闲地游荡着,周遭洋溢着一种慵懒的气氛,仿佛被幽灵般飘落的黄叶拖坠得沉甸甸的。在这样的日子里凭窗闲坐,读上一章《埃瑞璜》[239],打上四五个哈欠,把书朝桌子上一扔,哼着小曲,信步沿着客厅到浴室去洗个澡,真是再惬意不过的事情了。

“对着……你……我美丽的女郎,”

他一边唱着一边打开了水龙头。

“我抬头……将你……深情凝望;

对着……你……我美丽的女郎,

我的……心儿……哭泣忧伤——”

他抬高了声音以盖过水龙头的水声。在他的眼睛望到墙上黑佐尔·道恩的照片时,他把一把虚幻的小提琴朝肩膀上一架,用看不见的弓弦轻柔地拉了起来。他透过紧闭的双唇发出哼鸣,认为这差可比拟小提琴的音色。如此演奏了一会儿之后,他的双手停止了摆舞,慢慢落到了衬衫上,开始解起纽扣来。衬衫脱下之后,他还模仿广告中身披虎皮的男子摆了个健美的造型,颇感满意地看了看自己在镜中的影子,便伸出一只脚到浴缸里试试水温。在打开水龙头稍稍调节了一下水温,又舒舒服服地哼哼了几声之后,他把身体滑进了水中。

在适应了水温之后,他马上全身放松,陷入到一种浑身舒坦、昏昏欲睡的状态中。待他洗完澡之后,他会懒洋洋地穿戴好,然后沿着第五大街走到里兹饭店去。在那里,他和两个过从最密的伙伴,迪克·卡拉梅尔和莫瑞·诺波尔,约好了一起吃饭。那之后他和莫瑞还要去戏院——卡拉梅尔则很有可能会急匆匆地跑回家去用功写他的书,此书想来应该很快就能写完了吧。

安东尼不用着急去写他的书,他对此颇感快慰。一想到要坐定下来搜肠刮肚,不仅搜刮表达思想的言词,还得搜刮值得用言词去表达的思想——这整个一件事是多么的荒唐,叫他实在是敬谢不敏。

从浴缸中起身之后,他用职业擦鞋者一样的挑剔眼光把自己拾掇停当,然后漫步走进卧室,一边吹着一首怪里怪气、荒腔走板的旋律,一边四下里转悠着系着纽扣,来回修正着,脚下则享受着厚厚的地毯所带来的温暖。

他点燃了一支香烟,随手把火柴从敞开着的窗户上方扔了出去,然后在香烟燃到离嘴巴还有两英寸的地方时,在自己的轨迹上停了下来,嘴唇微微开启着。他的目光落到了巷子远处一所房子屋顶的一点鲜亮色彩上。

那是一位穿着红色长睡衣的少女,睡衣无疑是丝质的。此刻,她正在依然酷热的午后阳光中晒着自己的头发。安东尼房中的空气似乎变得凝固了,吹到一半的口哨消陨其中。他小心翼翼地朝窗子走近了一步,突然感受到了她的美丽。在她身边的石栏上有一只和她的睡袍同样颜色的垫子,她正把两条胳膊都搭在垫子上面,俯瞰着门前洒满阳光的空地。安东尼可以听见从那里传来的孩子们游戏的声音。

他一动不动地盯着她望了有好几分钟。在他心中有什么东西被撩动了,那似乎既无关午后温暖的气息,也无关那抹鲜艳悦人的红——然后,一转瞬,他就明白了:那是因为她和自己之间的距离,这不是那种珍稀的灵性的距离,而只是现实当中并不算太远的距离,却依然是一种能产生美的距离。在他们两人之间横亘着秋日的空气,几所房子的屋顶和一些若隐若现的声音。然而至少有那么短短的一秒,虽然原因难以完全解释清楚,却确凿地出现在了时间的长河里,在这一秒钟里,他对那位女郎的情感更接近于精神上的仰慕,而不是由他所知的最深情的亲吻所燃烧起的那种激情。

他打扮停当,戴上了一个黑色的蝴蝶结领结,在浴室的三面镜前仔细地调整了一下。然后,他忽然心血来潮,快步走进卧室,重又朝窗外望了一眼。那位女郎已经站起身来了。她把头发拢到了脑后,这样他就能完全看清她的样子了。她体态肥胖,年龄少说也有三十五岁,样貌毫无过人之处。安东尼咂了一声嘴,重新回到浴室里去分自己的头发。

“对着……你……我美丽的女郎,”

他轻快地唱道,

“我抬头……将你……深情凝望——”

然后在梳了让自己终于感到满意的最后一下,把头发拾掇得油光可鉴之后,他离开了浴室和公寓,沿着第五大街朝里兹—卡尔顿饭店走去。

三个男人

七点钟的时候,安东尼和他的朋友莫瑞·诺波尔坐在了饭店凉爽的屋顶餐厅一张靠角落的桌子边。莫瑞·诺波尔的样子活脱脱是一只瘦细而又神气的大猫。他的眼睛细细的,一直在慢吞吞却又是不停地眨着。他的头发顺滑异常,紧贴头皮,就好像被一只也许是——大力神赫尔克里斯式的,如果可以用这个词来形容的话——母猫给舔过一样。安东尼在哈佛就读期间,莫瑞被认为是他班里最与众不同的人物,最睿智,最具有独创性——聪明,安静,而且灵魂已经得到了拯救。

安东尼认为他是自己最好的朋友,也是自己所有熟识的人当中唯一令他感到羡慕并且嫉妒的,关于后一点他即便对自己也不是很愿意承认。

现在,他们为相见而感到很高兴——他们的眼睛中充满了善意,因为在经历了一段短暂的分离之后彼此又产生了新鲜感。有对方相伴,两人都感受到了放松,一种新的心灵安宁。莫瑞·诺波尔虽然长了那样一张精致而又可笑的猫脸,但他的性格与喵喵叫的驯顺简直截然相反。而安东尼的性格是略显紧张的,如同一缕鬼火一样总在闪烁不定——现在他当然定了下来。

他们正在进行着轻松而散漫的谈话,这种谈话方式是三十岁以下或承受着巨大压力的男人最喜欢的。

安东尼:七点了,卡拉梅尔这小子哪儿去了?(不耐烦地。)我希望他已经完成了那部长得没完没了的小说。我都饿着肚子等了他半天了——

莫瑞:他给那小说又换了个新名字,《恶魔恋人》——怎么样,还不错吧?

安东尼:(颇感兴趣地)《恶魔恋人》?《春闺怨妇》?不错,很不错!简直棒极了——你怎么想?

莫瑞:是挺不错。你刚才说几点啦?

安东尼:七点。

莫瑞:(他的眼睛眯了起来——不是因为高兴,而是要表达一种稍稍的不满)这家伙前两天差点没把我给惹急了。

安东尼:怎么啦?

莫瑞:还不是他那个记笔记的习惯。

安东尼:我也顶烦他这个。昨天晚上我大概说了点让他觉得重要的东西,可他自己又不记得了——所以他就跟我耗上了。他问我“你就不能再用力想想?”我跟他说“你烦得我都快要跳楼了,我怎么记得自己说过些什么?”

(莫瑞无声地笑了,眉眼柔和地舒展开来,以示对安东尼的话很是认同。)

莫瑞:迪克的见识其实并不比别人更多,他只是能把自己大部分的见识都写出来。

安东尼:那可是挺厉害的本事啊。

莫瑞:没错儿,是挺厉害的。

安东尼:这家伙干劲足——雄心勃勃的,认准了目标就全力以赴。不过他人也很逗——走到哪儿都能把气氛给带起来,只要跟他在一起,准少不了刺激。

莫瑞:对,确实如此。

(冷场片刻,然后)

安东尼:(在他那张似乎总带有一丝犹疑的纤瘦的脸上摆出最确信的表情)不过他那股劲头也不会永不消退。总有一天,它会一点一点烟消云散的,他那厉害的本事也会一起消失,只留下一个萎缩了的人,烦躁易怒,自以为是,喋喋不休。

莫瑞:(大声笑着)我们俩坐在这里,信誓旦旦地对彼此说小迪克对事物的见识不如我们深刻。我敢打赌,他肯定还觉得比我们俩略高一筹呢,他一准会说只会臧否别人的脑子哪有懂得创造的脑子来得高明,以及诸如此类的话。

安东尼:对,没错儿,可他错了。他会为无数愚蠢的热情而栽跟头。幸亏他在现实主义中浸润已久,已经无奈地披上了讽世的外衣,要不然——要不然他会像大学里的宗教领导人一样容易上当受骗的。他太理想了,对,他以为自己不是,因为他拒绝了基督教。还记得他在大学里那会儿的样子吗?对所有的作家都是生吞活剥,一个接一个,主题、技巧、人物,切斯特顿[240]、萧伯纳[241]、威尔斯[242],对每个人都一视同仁,囫囵吞枣。

莫瑞:(兀自沉浸在自己刚刚发表的意见当中)我记得。

安东尼:这是真的,他天生就是个爱盲目崇拜的人,就拿艺术——

莫瑞:咱们开始点菜吧,他马上——

安东尼:对,咱们点吧,我跟他说过——

莫瑞:他来了。瞧啊——他就要跟那个服务生撞了。(他举起一根手指打了个招呼,那样子就好像举起的是一只柔软而又友好的爪子。)你可来啦,卡拉梅尔。

一个新的声音:(咋咋呼呼地)你好,莫瑞。你好,安东尼·康斯托克·派奇。老亚当的孙子过得怎么样啊?屁股后面还有一大堆初进社交界的少女们追着吗,嗯?

先来看看理查德·卡拉梅尔的样子吧。他个子不高,长得很好看——脑袋估计到了三十五岁的时候就得秃了。他的眼睛是黄颜色的——一只清澈得出奇,另一只则浑浊得像泥塘——眉毛弯弯地鼓出着,像漫画里的小宝宝。他身上鼓出的还不止眉毛呢——他的肚子隐隐然已有鼓出之势,他的话多得好像是从嘴巴里鼓出来的,即便是他的晚礼服口袋也一样是鼓鼓囊囊的,里面胡乱塞着一本卷了边的时刻表、几份节目单和各种各样零星的杂物——他会在这些东西上面记笔记,记的时候他那双举世无双的黄眼睛会使劲地挤弄着,没有用到的那只左手也会无声地做着动作。

他走到桌边,与安东尼和莫瑞握了手。他是那种老喜欢和人握手的人,哪怕他和别人在一个小时前刚见过面。

安东尼:你好,卡拉梅尔,你能来真让人高兴,我们正需要有人来说笑说笑,活跃气氛呢。

莫瑞:你迟到了,肯定是在大街上和邮递员比慢吧?我们刚才已经贸然点评过你的性格了。

迪克:(用他那只明亮的眼睛热切地盯着安东尼)你是怎么说的?告诉我,我把它写下来。今天下午我从第一部分删掉了三千个字。

莫瑞:可真是个唯美主义者啊。你往外拿掉了字,我往胃里装进了酒。

迪克:这我毫不怀疑。我打赌你们俩坐在这儿整整聊了一个小时的烈酒吧。

安东尼:我们可从来没醉趴下过,你个嘴上没毛的小东西。

莫瑞:我们从来不会带着喝高了的时候遇到的女人回家。

安东尼:不管怎么说,我们参加的聚会都是上点档次的。

迪克:你们就是那种号称“海量”的特傻的家伙!知道你们的问题出在哪儿吗?你们俩生活在十八世纪,一副英国老乡绅的做派。喝起酒来一句话也没有,醉了就朝桌子底下一出溜,从来也没有玩儿得尽兴过。哦,得了吧,这种活法儿才叫没劲呢!

安东尼:这是你写在第六章里的东西吧,我敢打赌。

迪克:一会儿上剧院吗?

莫瑞:对,我们准备用晚上的时候来好好思考一下生活的问题。简称就是《女人》,《女人》是不会让我们白跑一趟的。

安东尼:天哪!今天演的是这出吗?咱们还是再去看一遍《荒唐事》吧。

莫瑞:我可看腻了,都看了三遍了。(对迪克。)第一次去看的时候,我们在第一幕结束后出来,找到了一家妙不可言的酒吧。等我们再回去的时候,我们居然进错了剧院。

安东尼:那次还和一对小夫妻大吵了一顿呢,我们认定他们坐了我们的座位,把小两口给吓坏了。

迪克:(如同自言自语般地)我在想——等我再写完一本长篇和一个剧本,或许再加一个短篇集,我就准备搞个音乐喜剧。

莫瑞:我知道——就是歌词写得特有内涵,但是没有人会去听,而且所有的批评家都会皱着眉头将它称作“过了时的旧围裙”那种。这种东西我可搞不来,我还是在这无聊的世界上继续做一个熠熠生辉的超级无聊人物吧。

迪克:(不屑地)艺术可不是无聊的东西。

莫瑞:艺术本身是无聊的,如果说它不无聊的话,那是因为它竭力想让生活变得不那么无聊。

安东尼:这么说吧,迪克[243],你就好比是在台上表演,可观众席上站着的都是幽灵。

莫瑞:可不管怎么说也得卖力演出啊。

安东尼:(对莫瑞)恰恰相反,我倒觉得既然世界这么无聊,干吗还要写东西呢?想要为世界赋予意义是一件毫无意义的事情。

迪克:好吧,就算承认你讲的都有道理,也请你做一个高尚的实用主义者,让一个可怜的人拥有活下去的本能吧。难道你想要让所有的人都接受你那套强词夺理的胡言乱语吗?

安东尼:对,我想是这样。

莫瑞:不,先生!我相信在美国,除了精挑细选的一千个人之外,所有人都应当被强迫接受一套非常严格的道德——比如罗马天主教的道德。我对传统道德并没有什么怨言,我反感的是那些平庸的异端另类,他们凭借着强词夺理的一套说辞,摆出一副道德自由的姿态,殊不知凭他们的智力是根本不配得到这种自由的。

(这时汤上来了,莫瑞的话头就此打住,再也没有重提。)

夜晚

饭后,他们找到了一位票贩子,花了不菲的价钱,买了几张票去看一出新上演的名叫《纵情寻欢》的音乐喜剧。在剧院的门厅里他们稍微驻足了一下,看了看首演之夜涌来的人群。一眼望去,到处是五彩斑斓的丝质或毛皮礼服斗篷,到处是悬坠在粉颈、皓腕与耳垂上的珠宝,无数顶丝质帽子上缀饰的闪光连成了一片,下面则是金色、青铜色、红色以及亮闪闪的黑色的鞋子。女人们大都梳着高耸、紧致的发型,男人们的头发则油光水滑——不过最引人注意的还是这片欢快的人海如同潮水般的起落、流动、喧哗、嬉闹、泛起泡沫以及缓慢的转动。今夜,这片人海把它那闪闪发亮的洪流汇入了笑声构成的人工湖里……

戏散了之后他们分手了——莫瑞打算去雪莉餐厅跳舞,安东尼则回家去上床睡觉。

他穿过纽约时报广场夜晚拥挤的人流,慢慢朝家里走去。巨大的马车赛广告牌和散布周围的数以千计的灯火将纽约时报广场装扮得格外美丽、明亮,为它带来了一股狂欢的气息。许多张脸在他的周围旋转着,姑娘们如同万花筒般从他眼前晃过,丑,全都丑得要命——不是太胖就是太瘦,可她们飘浮在这秋日的空气里,如同飘浮在她们汇入夜色的温暖而又热情的呼吸里。虽然她们显得粗俗,可安东尼还是觉得她们隐隐地带着一种微妙的神秘感。他小心翼翼地吸气,把香水和许多香烟发出的不太难闻的味道吞进肺里。他瞥见一位肤色黝黑的妙龄美女独自坐在一辆关了门的出租车里。在昏暗的光线里她那双眼睛让人想到了夜晚和紫罗兰。有那么短短的一瞬,安东尼又想起了那已经渐渐忘却的遥远的午后,心中不由一阵悸动。

两个年轻的犹太男人从他身边经过,高声谈着话,伸长了脖子左右张望着,目光里露出愚蠢的傲慢。他们身上穿的是紧身得有些夸张的西服,这种样式当时正处于半流行,翻领的开口很高,抵到了喉结。两人穿着灰色的鞋罩,就连手杖的柄上也罩着灰色的套子。

这时又走来了一位表情茫然的小老太,两个年轻人把她夹在了中间,就像拎着一篮鸡蛋一样。他们大声朝她讲述着纽约时报广场的奇妙景象,可他们你一言我一语地讲得那么快,小老太为了表示不偏不倚,只好左右来回摇晃着脑袋,就像一片在风中被吹得翻来滚去的老橘子皮。安东尼一鳞半爪地听到了一些他们的谈话:

“那个就是阿斯特大厦,妈妈!”

“瞧啊!看见那个马车赛的广告牌了吗——”

“那就是我们今天去过的地方。不,是那儿!”

“我的老天爷啊!……”

“你会开始担心,然后瘦得像个钢蹦儿那样。”安东尼听见当年度正时髦的一句俏皮话从他身边那两位年轻人之一的口中刺耳地迸了出来。

“我跟他说了,我说——”

一辆辆出租车从他身边轻声驰过,还有笑声,喑哑得如同乌鸦一般的笑声,连绵不断,响亮刺耳,再加上地面下轰隆隆的地铁声——还有将这一切包裹其中的灯光的变化,亮暗明灭——那点点灯火如同一颗颗散落的珍珠——不断变幻着形状,时而构成闪闪发亮的竖条和圆圈,时而又在天际刻划出狰狞怪诞的轮廓。

经过一条小小的横马路时,寂静如一股黑暗的风一样扑面而来。等经过了之后,安东尼心中感到一缕莫名的庆幸。他接着又走过一家烧烤餐厅,橱窗里有十几只烤鸡正在自动的烤肉叉上不停地旋转着。门里传来一股热烘烘、黏乎乎的味道,给人的感觉是粉红色的。接下来是一家药房,散发出的是药品和泼洒出的苏打水的味道,以及从化妆品柜台传来的好闻的淡香[244]。再接下来是一家中国人开的洗衣店,还开着门,氤氲的蒸汽有点呛人,那种味道带有很多的褶曲,给人的感觉大概应该是黄色的。所有这些感觉都让他心绪不佳。走到第六大街的时候,他在拐角的一家雪茄店门口停了下来,感觉开始好了起来——深蓝色夜幕中的雪茄店自有一种愉快的生气,他禁不住在那儿买了点奢侈品……

回到公寓里之后,他燃起最后一支香烟,坐在敞开的前窗边,没有开灯。在差不多一年的时间里,他头一次感到自己是在全身心地享受着纽约的生活。纽约无疑有着一股少见的辛辣气息,这几乎有点像南方,不过是那种孤寂的小镇。像他这么一个独自长大的人最近也学会逃避孤独了。在过去的几个月里他一直小心翼翼,一旦晚上没有什么活动,便马上到他所属的某个俱乐部,好让自己有事可干。唉,这里总有一缕孤独挥之不去——

从香烟里喷出的烟圈为窗帘纤细的褶裥镶上了一道缥缈的白边,烟头的亮光一直闪烁着,直到街尽头圣安妮大教堂的大钟敲了一点。钟声无疑是优美的,但那是一种时髦的美,不免要惹人发上几句牢骚。在半个安静的街区之外,高架铁路发出敲鼓般的隆隆声响——他要是从窗口探出身去,应该能看得见火车就像一只气呼呼的老鹰那样,正掠过街角那段黑色的圆弧向上爬升。这不禁让他想起新近读到的一个幻想故事,那里面说飞在空中的火车对城市进行了轰炸。有那么一小会儿,他幻想华盛顿广场向中央公园宣战了,而这列火车便是渐行渐远的威胁,将要给北方带去战斗和突如其来的死亡。但火车过去之后,幻象也随之消失了,隆隆的鼓声渐渐轻不可闻,只剩下老鹰杳远的振翅声。

从第五大街也次第传来了钟声和汽车喇叭断续的低鸣,但安东尼所在的大街却是一片寂静。他在这里很安全,所有那些生活中的威胁都奈何不了他,这里有门,有长廊,有能够保护他的卧室——安全,真是安全啊!此刻,把光线洒进窗内的路灯仿佛明月一般,只是要比明月更亮,也更美。

天堂中的一段闪回

每隔百年便可获得重生的美人坐在一个露天的等候室中,阵阵白色的微风在她身边吹拂,间或还会有一颗星星气喘吁吁地掠过。星星们从她身边经过时,会对她亲密地眨眨眼睛,风儿则不断轻柔地撩动她的秀发。她是凡夫俗子所难以读懂的,因为在她身上,灵魂与精神是合而为一的——她肉体的美也正是她灵魂的精华,这种灵与肉的和谐统一曾令哲学家们追求了许多个世纪。在这间风儿和星星构成的露天等候室里,她已经坐了整整一百年。她静静地坐着,心里想着她自己。

终于,她明白自己又要去重生了。她叹了口气,与白色风中传来的一个声音开始了一段长长的对话。这段对话经历了很长的时间,所以我只能撷取一个片段呈现于此。

美人:(她的嘴唇轻轻翕动,眼睛一如既往地只朝着内心看自己)我这次该往何处去呢?

声音:去往一个新的国度——一片你以往不曾见过的土地。

美人:(微嗔)我不喜欢降生到那些新的文明世界中去。这次我要呆多久呢?

声音:十五年。

美人:那地方到底是哪里呢?

声音:那里是地球上最富饶、最繁华的所在——在这片土地上,最聪明的人也只比最愚钝的人聪明一点点;在这片土地上,治理国家的人都怀有赤子之心,制定法律的人相信圣诞老人的存在;在这片土地上,丑陋的妇人管束着强大的男人……

美人:(惊诧地)什么?

声音:(非常沮丧地)对,这的确是让人感到郁闷的景象。长得形同歪瓜裂枣的女人在光天化日里大摇大摆地走来走去,嘴巴里喊着“给我干这个!”和“替我干那个!”而所有的男人,即便家财万贯,也对他们的女人俯首帖耳,并响亮地称呼她们“某某太太”或“夫人”。

美人:这怎么可能呢!如果他们对有魅力的女人唯命是从,我绝对可以理解——可对那些肥婆、排骨精或是尖嘴猴腮的女人呢?难道也一样吗?

声音:是的,并没什么两样。

美人:那我呢?他们会怎么对我呢?

声音:套用一句成语的话,就是“前途坎坷”啊。

美人:(不满地停顿了一会儿)为什么不让我去那些古老的土地呢?那些盛产葡萄,或是有着言辞优雅的男人,或是拥有船只靠着海洋的土地。

声音:这些土地马上就会要经历动荡了。

美人:噢!

声音:你在人世间的生命将会和以往一样,会在朝一面俗世的镜子投去意义重大的一瞥开始,又会在同样意义重大的一瞥后终结。

美人:那我会变成什么样的人呢?能告诉我吗?

声音:最初的设想是让你这次成为一名电影女演员,不过最终想想,还是觉得不合适。你在这十五年里将化身为所谓的“社交女郎”。

美人:那是什么玩意儿?

(这时风中传来了一种新的声音,想来这应该是声音挠头的声音吧。)

声音:(过了许久)那是一种虚幻的贵族。

美人:虚幻?为什么是虚幻的?

声音:这一点,等你到了那片土地上之后,也会自己发现的。你会发现许多虚幻的东西,而且,你会做许多虚幻的事情。

美人:(平静地)这一切听来好像都不怎么样啊。

声音:现实会比这更糟糕。你在那里的十五年里,人们会管你叫拉格泰姆[245]宝贝儿、新潮女郎、爵士宝贝儿和勾魂宝贝儿。你跳起新潮的舞来丝毫也不会逊色于你以往的迷人舞姿。

美人:(轻声地)我能得到回报吗?

声音:能,和过去一样——爱情。

美人:(若有若无地笑了一下,只短暂地惊动了一下几乎一直不动的双唇)我会喜欢别人叫我爵士宝贝儿吗?

声音:(很认真地)你会喜欢的……

(对话到此结束,美人依旧静静地坐着,星星们驻足欣赏她的美貌,欣喜不已,阵阵白色的微风从她的发间穿过。

从安东尼坐在公寓前窗边倾听圣安妮大教堂的钟声的那一夜算起,上面这一切都发生在七年前。)

第二节 塞壬[246]的肖像

一个月以后,干冷的天气降临纽约,不仅带来了十一月和三场重大的橄榄球赛事,也使得第五大街上一下子涌现出许多争奇斗艳的裘皮大衣来。它还为整个城市带来了一种紧张的感觉和一股被压抑着的兴奋之情。现在每天早上,都有许多邀请信出现在了安东尼的邮件里。有三十六位来自头等人家且品行端淑的女性宣称她们适合,虽然她们还没有把“特别愿意”说出口,为三十六位百万富翁担负起生育后代的重任。有六十位来自二等人家且品行端淑的女性不仅同样宣称她们合适,而且还以一种大无畏的气概展现了必欲得到上述三十六位百万富翁的决心。这三十六位年轻男性于是理所当然地得到了来自所有这九十六个派对的邀请——一同躬逢其盛的还有这些年轻女性的家族朋友、熟人、大学里的男同学以及热心的年轻外来男性。这还不算完,还有来自城郊、来自纽瓦克[247]、来自新泽西州的城郊乃至来自天寒地冻的康涅狄格州和长岛[248]那些根本不具备入选资格的地区的三等人家——当然还有一直往下直到城市底层的各个阶层:犹太姑娘们也走出家门,进入从河边区到布朗克斯区的由犹太男女构成的社交界,期盼着能找一个事业蒸蒸日上的年轻经纪人或珠宝商,办一场犹太式的婚礼;爱尔兰姑娘们则把媚眼投向——她们终于得到许可可以这样做了[249]——由年轻的坦慕尼派[250]政治家们、虔诚的企业家和长大成人的唱诗班男孩构成的群体。

于是,很自然地,一种蠢蠢欲动的空气弥漫了整个城市——那些打工女孩,虽说又穷又丑,在工厂里包装肥皂或是在大商店里展示珠宝首饰,也都梦想着在这个冬天,借着这种激动人心的氛围,说不定能找到自己心仪的男性——这正好比在嘉年华会混乱的人群中,窃术不高的小偷也觉得自己的成功机会能增加。各家的烟囱又开始冒烟了,地铁里污浊的空气变得清新起来。女演员们演起了新戏,出版商推出了新书,豪宅的派对上又兴起了新的舞步。铁路又推出了新的时刻表,新的错误代替了旧的错误,好在每天乘火车上下班的人对此已经习以为常了……

整个城市都苏醒了过来!

一天下午,安东尼正在铁灰色的天空下沿着第四十二大街走着,结果无意中碰到理查德·卡拉梅尔正从曼哈顿旅馆的理发店里出来。这天天很冷,是第一个人人都喊冷的日子,卡拉梅尔穿了一件有一圈羊毛边的齐膝大衣。这种大衣向来是中西部那些干活儿的男人穿的,可现在却渐渐获得了时尚界的认可。他的软帽是保守谨慎的深棕色,帽檐下他那双清澈的眼睛闪着黄宝石一样的光芒。他兴冲冲地拦住安东尼,拍打着他的双臂,这与其说是在表示欢快与亲热,毋宁说是为了让自己暖和暖和。这对他来说必不可少的握手过后,他先对安东尼开了腔。

“这天真是冷得见鬼了——我的老天啊!今天我干了一整天,累得跟什么似的,后来房间实在太冷了,我觉得自己都快要得肺炎了。该死的房东太太就知道要省煤,我隔着楼梯对她嚷了有半个小时,总算把她给叫上来了。然后她就跟我解释这解释那的,好一通胡言乱语。切!刚开始的时候差点没让她给气疯,后来我忽然想到她也能成为我小说中的一个人物,于是就在她说话的时候拿起笔记了起来——我当然没让她看出来,这你明白,我装作就像是在信手涂鸦一样——”

他拽着安东尼的胳膊,沿着麦迪逊大街快步往北走着。

“咱们这是上哪儿啊?”

“我也不知道。”

“那你走个什么劲儿啊?”安东尼不解地问道。

他们于是停下了脚步相互对望着。安东尼在想自己的脸是否已经因为寒冷而变得像迪克·卡拉梅尔一样不招人待见了。卡拉梅尔的鼻子红扑扑的,两撇突出的眉毛半青不蓝的,两只不对称的黄眼睛在眼眶边缘已经变得红红的、水汪汪的。就这么停了一会儿之后,他们又开始走了起来。

“我的小说又写了点精彩的东西。”迪克在人行道上四下望了望,郑重其事地说道,“可我隔一会儿时间也得出来转转。”他用歉疚的眼神瞥了安东尼一眼,似乎是期望从他那里讨到一点鼓励。“我必须得找人说说。我觉得这世界上真正在思考的人寥若晨星,我是指正经坐下来思考,而且得思考出结果来的。我是通过写作与交谈来思考的。要思考总得有点因头,比如——你想要辩论或是跟人抬杠什么的——你觉得呢?”

安东尼嘟囔了一声,轻轻地把手臂抽了出来。

“我倒是不介意跟你走在一起,迪克,可你那件大衣实在是——”

“我是说,”卡拉梅尔依旧只顾自己一本正经地说着,“如果是在纸上写的话,你会在第一段里写下你准备要驳斥或是详细阐述的想法。在谈话的时候,你针对的就是跟你面对面说话的那个人刚说过的话——可如果你纯粹是在沉思的话,你猜怎么着,你脑子里的想法会一个接着一个,就像西洋镜里的画片一样,前面一个刚出来就被后面的给挤跑了。”

在经过了第四十五大街之后,他们的脚步渐渐慢了下来。两个人都点上了香烟,大团大团的烟雾混和着口中呵出的热气升腾到了空中。

“咱们一路走到广场大酒店去来杯蛋奶酒吧,”安东尼提议道,“这对你有好处。新鲜空气会把烂尼古丁从你的肺里清出来。来吧——我会让你一路上讲你的小说讲个够的。”

“你要是觉得烦我就不想讲了,我是说你爱听不听,不要像给了我多大恩惠似的。”这些话连珠炮似地迸了出来,迪克虽然竭力想保持平常的表情,可脸还是不由自主地板了起来。安东尼只好为自己辩白:“烦?一点儿都不!”

“我有一个表妹——”迪克刚说了个开头就被安东尼给打断了,只见他伸张开手臂,发出了一声喜悦的低喊。

“多么好的天气啊!”他大声说道,“你不觉得吗?让我觉得像十岁的时候那样。我是说,那种感觉,就像是我在十岁的时候应该感到的那样。真是要命啊,老天爷!前一分钟这还是我的世界,可下一分钟我便成了这世界的傻瓜。今天,这是我的世界,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轻松自在,轻松自在。哪怕连虚无都是轻松自在的!”

“我有个表妹住在广场大酒店那边,是个名气很大的姑娘,我们可以去见见她。她冬天的时候住在那里——不过这也是最近的事——和她父母一起住。”

“没听说过你在纽约有什么表姐表妹的呀。”

“她的名字叫格洛莉亚,从老家堪萨斯城来的。她母亲是一位虔诚的比尔非[251]教徒,父亲人虽然很闷,却绝对是一位绅士。”

“他们是谁?难道也是你的文学材料吗?”

“他们倒是想来着。那老先生整天都跟我说他刚刚遇到了一个妙不可言的小说人物,然后他就跟我讲他某个白痴朋友的故事,末了对我说:‘怎么样?这个人物不错吧?你何不把他写下来呢?人人都会对他感兴趣的。’又或者他会跟我聊日本或巴黎,或别的很大路的地方,然后对我说:‘你为什么不写一个关于这地方的故事呢?这地方作故事的背景真是太棒了!’”

“那姑娘怎么样?”安东尼不经意地问道,“格洛莉亚——格洛莉亚什么来着?”

“吉尔伯特。哦,你一定听说过她的——格洛莉亚·吉尔伯特。大学的时候来跳过舞——反正是那一类的场合。”

“我听说过她的名字。”

“长得不错——说实话,她非常有吸引力。”

他们来到了第五十大街,拐上了通往广场大酒店的大道。

“我向来对小女孩不感冒,”安东尼皱着眉头说道。

这话严格说来并不是真话。虽说在他看来,那些个一般的天真少女在一天当中的每个小时里,都在想着和谈论着美好的世界为她规划好了要她在下一个小时做的事情,可真要是有哪个女孩子能靠自己的美貌吃饭的话,还真会引起他极大的兴趣。

“格洛莉亚真是可爱极了——她一点脑子都没有。”

安东尼鼻孔里冷哼着笑了一声。

“你是说她根本说不出文绉绉的话来?”

“不,不是那个意思。”

“迪克,你知道你眼中有脑子的女孩子是什么样子的吗?是那种带着满腔真诚、跟你一起坐在角落里谈生活的女人,是那种在十六岁的时候会一脸严肃地跟你辩论接吻究竟是对是错的女孩子——她们还会跟你讨论大学一年级新生喝啤酒是否有悖道德呢。”

这话把理查德·卡拉梅尔给惹恼了,他的脸气得皱成了一团,像一张被人揉过的纸。

“才不——”他想要辩驳,可安东尼把他无情地打断了。

“没错,就是这样,是那种此刻会坐在角落里,跟人聊刚翻成英语的斯堪的纳维亚版但丁作品的女孩子。”

迪克转过身来看着他,脸上挂着一副奇怪的无可奈何的表情。他接下来的问题已经近乎于是在恳求了。

“你和莫瑞这是怎么啦?你们两个有时候说话的那副腔调就好像我低你们一等似的。”

安东尼有点不知所措,但他身上很冷,又有点不舒服,所以还是采取了以攻为守的策略。

“我觉得这跟你的头脑无关,迪克。”

“当然有关!”迪克气呼呼地嚷道,“你到底是什么意思?为什么跟头脑无关?”

“可能是你知道得太多了,光靠笔来写还不够。”

“我可不是那样的人。”

“我可以想象,”安东尼坚持道,“有的人知道的东西很多,可他的才能却不足以把他知道的东西表达出来,就像我。举个例子吧,假如我的智慧比你多,而表达的才能却不如你,这就会让我变得沉默寡言。而你呢,正好相反,你既有足够的水去装满水桶,而你的水桶又大得足够装得下你的水。”

“我根本听不懂你在说些什么,”迪克用垂头丧气的语调抱怨道。极度沮丧之下,他气鼓鼓地表示着抗议。他双眼死死地盯着安东尼,却不料目光在无意中扫到了几个路人,那些人于是全都对他报以凶狠而又愤怒的一瞥。

“我只是想说,像威尔斯[252]那样的表达才能可以承载得起斯宾塞[253]那样的智慧,但如果表达的才能不够的话,便只有在承载略逊一筹的智慧时方可显得从容。你看待一样事物的眼光越是狭窄,你能从中获得的乐趣就越多。”

迪克思考了一下,对安东尼这番话究竟是想要批评什么还是摸不着头脑。不过安东尼带着那种似乎时时会从他身上流泻而出的能力继续侃侃而谈着。他那双黑眼睛在瘦削的脸上闪着光,下巴扬了起来,声音提高了,全身都挺直了:

“假如我是一个骄傲的、充满理性和智慧的人——一个希腊人中的雅典人,那又怎么样呢?我也许会失败,而一个不如我的人也许反倒会成功。他可以模仿别人的行为,他可以装扮自己,他可以情绪高昂,他可以很有建设性,这令他大有希望。而那个假设的我呢?我会因为太过骄傲而拒绝模仿,太富理性而始终冷淡,太过世故而成不了空想家,身上的希腊气质太浓而不屑装扮自己。”

“那么你不认为艺术家是凭借智力来创造的吗?”

“不,他其实是在不停改进着自己通过风格模仿而得的东西,如果他有能力这样做的话,并且以他自己对身边事物的阐释来选择构成创作材料的东西。不过归根结底,每个作家之所以写作,是因为那就是他的生活方式。别跟我说你喜欢‘艺术家的天职’那套说法。”

“我甚至还不习惯把自己称作艺术家呢。”

“迪克,”安东尼言谈间已经改变了语调,“我想请求你原谅。”

“怎么啦?”

“我刚才太激动了。我很抱歉,真的,我说着说着就忘形了。”

迪克的情绪变得平缓一些了,他答道:

“我一直就说你骨子里其实是甘于平庸的。”

这是一个清新得能发出脆响的黄昏,他们拐进了广场大酒店的正门,然后慢慢品尝起了又黄又稠、泛着泡沫的蛋奶酒。安东尼看了看自己的伙伴。理查德·卡拉梅尔鼻子与眉毛的颜色开始慢慢趋同了:红色离开了鼻子,蓝色离开了眉毛。安东尼朝镜中瞥了一眼,很高兴地发现自己的皮肤没有变色。非但如此,他的两颊还微微地泛出光来——他估计自己的气色从来都没有这么好过。

“我已经够了,”迪克说这话的口吻就像一个正在训练的运动员一样,“我想动身去见吉尔伯特一家了。你去不去?”

“干吗不呢?只要你别把我一把推给她父母,自己跟那个朵拉跑没影儿就成。”

“不是朵拉——是格洛莉亚。”

一个办事员用电话替他们通报后,他们便上到了十楼。在走过了一条曲折的走廊之后,他们敲响了1088房间的门。开门的是一位中年妇女——那正是吉尔伯特太太。

“一向可好啊?”她用传统美国淑女的语言问候道,“见到你们真是欣喜之至——”

迪克赶忙哼哼哈哈地跟她寒暄了几句。

“这位是派兹先生吧?来,快请进,把大衣放这儿。”她朝一张椅子指了一指,然后语调一变,换成了充满气声的嗔笑,“这真是太好了——太好了。理查德,你可是有日子没来了——不像话!——不像话!”最后那两个“不像话”一半仍算是在招呼他们,一半却是为了止住迪克犹犹豫豫想要张口说的话。“来,坐下,跟我好好说说你们最近都在忙些什么。”

于是,一方一个问题接一个问题地问着,另一方则站在那里,客气地欠着身;一方不停地笑着,满脸无可救药的傻气,另一方则琢磨着她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坐下——终于,有一方心怀感激地一屁股坐到了椅子上,定定心心地开始了一场愉快的拜访。

“我想一定是因为你很忙——忙得跟什么似的吧,”吉尔伯特太太暧昧地笑着。她但凡有什么句子说不利索了,就喜欢加上“跟什么似的”这么一个口头禅。这种口头禅她还有两句,一句是“至少我是这么看的”,另一句是“纯粹而又简单”——这三句话她颠来倒去地用,使得她说的每句话似乎都是对生活的整体性思考,好像她是在权衡了所有的原因之后,才把手指最终点向了最根本的那个。

安东尼看见卡拉梅尔的脸色现在已经趋于正常了,眉毛和脸颊回归了肉色,鼻子也颇懂礼貌地不那么惹人注目了。他用那双明亮的黄眼睛紧紧盯着自己的姨妈,专注得过分而又夸张。通常,哪个女人若是被青年男性如此望着的话,就意味着在他们眼中没有进一步的价值了。

“您也是作家吗,派兹先生?……哦,说不定我们将来都能沾上理查德的光呢。”——说到这里,吉尔伯特太太甩出一串低低的笑声来。

“格洛莉亚出去了,”她说这话的语气宛如是在提出一条公理,接下来还要继续推导出各种结果来。“她正在哪里跳舞呢。格洛莉亚整天东跑西颠地参加舞会,我跟她说,真弄不明白她怎么受得了。她会跳上一下午连一晚上,我觉得她再这么跳下去,就快要瘦得只剩影子了。她父亲也很是为她担心。”

她笑着看看迪克,又看看安东尼,两个人只好也跟着笑了起来。

安东尼注意到,她仿佛是由一连串的半圆和弧线构成的,就像那些聪明的家伙用打字机上的字符画出来的人一样:头、胳膊、胸部、屁股、大腿和脚踝,圆得都叫人弄不懂。她打扮得整齐而又干净,头发灰得像是故意染成的,宽阔的脸庞上栖息着一对饱经风霜的蓝眼睛,嘴唇上点缀着细得几乎看不见的白色短髭。

“我总是说,”她对安东尼说,“理查德身上有种古人之风。”

在接下来的令人紧张的停顿中,安东尼脑子开了会儿小差,从“有种”想到了“有踵”——踵,那不就是迪克用来走路的东西嘛[254]。

“我们身上都会流露出不同年代的风范,”吉尔伯特太太兴致勃勃地继续说道,“至少我是这么看的。”

“也许是这样吧,”安东尼附和道,可他的语气显然是想把这个话题快快解决掉,从而换一个更有意思的话题。可吉尔伯特太太的声音依然在滔滔不绝地讲着:

“格洛莉亚拥有的一颗非常年轻的心——不负责任,就跟什么似的。她一点也没有责任感。”

“她光彩照人,凯瑟琳姨妈,”理查德愉快地说道,“责任感会毁了她的,她太漂亮了。”

“是吧,”吉尔伯特太太认可道,“反正我就知道她东跑西颠、东跑西颠——”

关于格洛莉亚“东跑西颠”的微词被门把手转动的声音给盖过了,应声而入的是吉尔伯特先生。

他是一个小个子男人,唇上一抹短髭,犹如毫无特色的鼻子下盘踞着一层小小的白云。他已经到了这样一个人生阶段,那就是他作为一个社会动物的价值已经变成了黑色而又无足轻重的负值。他脑袋里的想法全都是二十年前流行的那些错误观点,他的脑子受着日报社论的摆布,人云亦云,毫无自己的独立见解。在从西部某一所规模不大却十足可怕的大学毕业以后,他进入了生产赛璐珞[255]的行业。由于这一行业对人智力的要求只有他所能提供的那么一点点,所以在好几年里他倒也干得不错——事实上一直干到了1911年,在这一年他与电影行业签订了模糊的合作协议。电影行业到了大约1912年就决定要把他给一口吞了,此时此刻他可以说是正在其舌头上保持着微妙的平衡。他现在的身份是联合中西部电影材料公司的监管经理,每年有六个月呆在纽约,其余的时间呆在堪萨斯城和圣路易斯[256]。他始终傻乎乎地相信有什么好事要发生在他头上——他的妻子也这么想,就连他的女儿也这么想。

他对格洛莉亚很看不惯:她老是在外面呆到很晚,她从来不在家里吃饭,她总给人混乱的感觉——有一次他把她给惹恼了,结果她冲他说的那些话都是他觉得根本不可能从她嘴里冒出来的。他的妻子要好对付一些。在经历了十五年不间断的游击战以后,他终于征服了她——这是一场装聋作哑的乐观主义与有组织的无聊之间的战争,最终他凭着能毒化谈话的杀手锏——一叠声的“对对对对”——赢得了胜利。

“对对对对,”他会说,“对对对对,让我想想,那是哪一年的夏天呢——让我想想啊——是九一年还是九二年呢——对对对对——”

十五年的“对对对对”最终打败了吉尔伯特太太。又经过十五年这种说了等于没说的肯定句式的不间断冲击,外加三万两千支雪茄烟不停抖落的烟灰,吉尔伯特太太终于垮了。在她的几任丈夫中,她对这位作出了婚姻生活中最后的让步。与最初的让步相比,这是更为彻底也是更不可逆转的一种让步——她乖乖听他说话了。她告诉自己是岁月给她带来了宽容——其实是岁月扼杀了她曾拥有过的无论多少的道德勇气。

她把丈夫介绍给安东尼。

“这位是派兹先生,”她说。

年轻人与老人握了握手。吉尔伯特先生的手软乎乎的,岁月的磨洗已经使它们变得像两只榨过汁的柚子。然后丈夫和妻子又互致了问候——他跟她说外面变得更冷了,他说他为了买一份堪萨斯城的报纸,一直走到第四十四大街的报摊才买到。他本来想要乘公共汽车回来的,可他发现天太冷了,对对对对,太冷了。

对于他如此勇敢地与恶劣的天气搏斗,吉尔伯特太太摆出一副深受感动的样子,从而使她丈夫的历险又更添了一层韵味。

“啊,你可真有胆量!”她满含钦佩之情地喊道,“你可真是有胆量啊,我就无论如何都不敢出去。”

吉尔伯特带着真正有点男子气概的泰然自若,没把自己在妻子身上激发的敬佩之情当回事。他转过身来对着两位年轻人,得意洋洋地在天气的话题上尽情展现着优势。理查德·卡拉梅尔被要求回忆一下堪萨斯州十一月是什么样子的,可还没等他来得及就这一话题发表自己的意见,话头就又被发起者给钩了回去,然后慢条斯理、得意洋洋地娓娓道来,结果就使得大家对话题基本上丧失了兴趣。

尽管谁都记不大清楚了,可大家还是达成了共识,那就是某地在白天是颇温暖的,而晚上则非常怡人;接着,他们又就迪克不经意间提到的两个地点之间一条不知名铁路的确切距离作出了定论。安东尼一直把眼睛牢牢地盯住吉尔伯特先生,心神却进入了恍惚的状态。不过没多久,吉尔伯特太太含笑的声音就把他又给拽了回来:

“这里冬天好像冷得更湿一点——我的骨头好像都有点痛。”

由于这正是吉尔伯特先生原本想说的话,所以他在说了足够多的“对对对对”之后便无话可说了,于是他便情有可原地突然转移了话题。

“格洛莉亚上哪儿去了?”

“她应该随时都有可能回来了。”

“您见过我的女儿吗,派——先生?”

“还没这份荣幸呢。我经常听迪克提起她。”

“她和迪克是表兄妹。”

“是吗?”安东尼费力挤出一点笑容来。他还不大惯于和比自己年长的人打交道,因此嘴巴由于过多的笑容而有点僵。格洛莉亚和迪克是表兄妹,啊,这想想就让人多么高兴啊。到了下一分钟,他终于憋不住了,朝他的朋友投去了痛苦的一瞥。

理查德·卡拉梅尔会意地说他们恐怕得离开了。

吉尔伯特太太表示了极大的遗憾。

吉尔伯特先生觉得这简直是太糟糕了。

吉尔伯特太太灵机一动又加了一句——说很高兴他们能来,尽管他们此行只看到了一位老得已经没法跟他们调情的老太太。安东尼和迪克显然觉得这是一句很聪明的俏皮话,因为他们以三四拍的节奏笑了起来。

他们不久以后还会来吗?

“哦,当然了。”

格洛莉亚会感到非常遗憾的!

“再见——”

“再见——”

满脸堆笑!

满脸堆笑!

“嘭!”

两个郁闷的年轻人沿着广场酒店十楼的走廊朝电梯走去。

女人的腿

莫瑞·诺波尔表面上看去是一个有着迷人的惰怠、缺乏条理和动辄爱嘲讽人的家伙,可实际上他做事很有目的性,有着让人吃惊的、无情的成熟。正如他在读大学的时候曾经说过的那样,他要花三年的时间周游各地,花三年的时间尽享悠闲——然后用最快的时间让自己成为巨富。

用来游历的三年已经过去了。他跑遍了全球,几乎用自己的足迹把《贝德克尔旅行指南》[257]重新编辑了一遍,其行程之密,好奇心之盛,令人瞠目。若是换了别人的话,准会被当成个不懂变通的迂腐学者。不过诺波尔把这件事做得仿佛带上了神秘的目的和特别的意图——就好像他是一位反基督徒,负有与生俱来的使命,要走遍四海,去看看地球上所有繁衍生息、悲伤哭泣以及互相杀戮的人类。

回到美国之后,他又带着相同的恒心与投入一头扎进了享乐之中。他以前一次最多喝几杯鸡尾酒或一品脱[258]葡萄酒,可现在他像学习希腊语一样认真地学会了喝酒。如同希腊语是通向古典智慧的大门,喝酒引领着他通向了一种新的美妙感受,新的心理状态和对欢喜或悲苦的新的反应。

他的习惯引发了人们种种神秘的猜测。他在第四十四大街的一幢单身公寓里有三个房间,可他很少在那里呆。接电话的小姐得到了最肯定的指示,来访的宾客无论是谁,必须先通报姓名,否则连让诺波尔接电话也休想。总机小姐有一个大约六七人的名单,对这些人他是永远不在家的;也有同样数目的一些人,对他们他是永远在家的。而在后面那份名单上名列前茅的便是安东尼·派奇和理查德·卡拉梅尔。

莫瑞的母亲与她已经成家的儿子一起住在费城,莫瑞常常去那里度周末。正因为如此,在某一个星期六的晚上,当安东尼纯粹出于无聊而在寒冷的街上游逛,路过莫尔顿·阿姆斯公寓,发现诺波尔居然在家时,他真是感到喜出望外。

他的精神瞬间便飞升起来,比急速向上的电梯还快。马上就能和莫瑞聊天了,太棒了,这简直是太棒了,莫瑞见到他也应该同样高兴吧。在他们相望的目光背后会有一种深厚的感情,不过他们俩都会用善意的玩笑来加以掩饰。如果是在夏天的话,他们准会一起出去,悠闲地喝上两杯汤姆·柯林斯鸡尾酒,敞开衣领,看看酒馆在八月天安排的懒洋洋却也不失趣味的歌舞表演,打发掉半天的时间。可现在外面寒意十足,转过那些高楼的拐角便会有劲风扑面,街上满是十二月的肃杀之气,所以最好还是一起呆在柔和的灯光下,喝上一两轮布什米尔威士忌,或是一小杯莫瑞珍藏的金万利酒,来度过惬意的一晚。满墙的书卷闪着幽幽的光芒,是再好不过的装饰,而莫瑞像一只大猫一样坐在他最喜欢的椅子里,周身散发出一股神圣的惰性。

他终于到了!那房间把安东尼包裹了起来,给他带来温暖。莫瑞的才智放射着打动人心的光芒,他那表面平静的气质如东方般神秘诱人,这些都温暖了安东尼那躁动的灵魂,给他带来了一种宁静与平和,这种感觉只有在见到一个愚蠢的女人时才能感受得到。一个人必须什么都懂——而另一个人则必须什么都无条件接受。莫瑞把整个房间都填满了,如同一头猛虎,一个天神。窗外的风见了他也安静下来了,壁炉上的铜烛台像神龛前的细烛一般闪着光。

“今天你怎么会在这儿的?”安东尼在柔软的沙发上摊坐开,把手臂搭在靠枕上,舒舒服服地问道。

“我也才到了一个小时,茶舞——呆得太晚了,错过了去费城的火车。”

“真奇怪你会在舞会里呆那么久,”安东尼好奇地评论道。

“是有点怪。你在干吗?”

“和杰拉尔丁在一起,就是凯斯剧院的那个小引座员,我跟你提起过的。”

“哦!”

“大约三点的时候来的,呆到了五点。奇怪的小东西——她把我给迷住了,因为她蠢得如此纯粹。”

莫瑞没有做声。

“虽说看上去有点怪,”安东尼继续说道,“可就我而言,也据我迄今为止所知,杰拉尔丁是一个美德的典范。”

他认识她才一个月,这姑娘没什么特别的习惯,整日游来荡去的。某个人把她从自己手上随随便便地转给了安东尼。安东尼觉得她挺逗的,也挺喜欢在他们认识刚满三天之后的那天晚上,她给予他的那个纯洁的、童话一般的吻,当时他们正坐在出租车里穿过中央公园。她的家庭背景不是很清楚——一对似有若无的姑妈和叔叔和她合住在一套公寓里,那地方街巷纵横,宛如迷宫。杰拉尔丁性格合群,待人亲切,稍微有点随便,却也不讨人嫌。安东尼并不想尝试比那更进一步的关系——倒不是在道德上会有什么不安,而是怕一旦陷进去了会扰乱他自己正变得越来越宁静的生活。

“她有两个很蠢的行为,”安东尼告诉莫瑞说,“一个是把头发遮住眼睛,然后用嘴巴把它吹开;另一个是如果有谁说了她听不懂的话,她准会说上一句‘你疯啦!’。这两个举动让我着迷。我会独自坐上好几个小时,想象她那些疯狂的举动,完全沉迷其中。”

莫瑞在椅子中动了动,开始说话了。

“一个人理解力那么低下,却还能在如此复杂的文明中生存,这真是太奇妙了。像那样一个女人其实是用最实际的眼光来看待整个宇宙的。大到卢梭的理论,小到她吃饭时饭店价目表上的价格,所有的现象对她来说都是完全陌生的。她从使用梭镖的年代被人突然拽来了这里,身上带的是弓箭手的装备,却即将投身一场用手枪的决斗。你可以把所有提示时代的痕迹抹去,她准保永远也发现不了两者之间的区别。”

“我希望我们的理查德能花一点笔墨来写写她。”

“安东尼,你肯定觉得她不值得一写吧。”

“哪儿的话,她完全值得一写,”他打了个哈欠回答道,“知道吗,我今天脑子里还闪过一个念头,那就是我对迪克抱有极大的信心。只要他的眼光始终盯住人,而不是他们的思想,只要他的灵感来自于生活而不是艺术,照此发展下去,我相信他会成为一个大家的。”

“我认为他那本黑皮笔记本就说明他走的是生活一路。”

安东尼用双肘略微支起身子,急切地回答道:

“他想要从生活中汲取灵感,每个作家都这样,只除了最糟糕的那些,可再怎么样,他们也都是在靠别人嚼过的东西过日子。事件或人物也许来自于生活,可作家对其的理解却往往脱不开他刚刚读过的某本书。比方说,他要是遇见了一位远洋船长,会觉得这是一位很独特的人物。可事实上他看到的是这位船长与他刚读到过的、由达纳或别的什么人创造的船长形象的相似性,因此他才会知道该如何把这位船长写到纸上。迪克当然有能力把任何他能意识到其优美的、很像小说人物的人物给写下来,可他能精确地把他自己的妹妹用笔给描摹下来吗?”

接着他们又把话题转到文学上,聊了半个小时。

安东尼说:“所谓经典就是一本能在下一个时期或下一代人的臧否中存活下来的成功的书。这时候,它才能获得安全的地位,就能像建筑或家具的一种风格那样。它获得了一种美丽的尊严,来取代它一时的风头……”

又聊了一会儿之后,两人对这个话题暂时失去了兴味,因为他们的兴趣并不是特别技术性的,对任何事物都只是喜欢泛泛而论。安东尼新近发现了塞缪尔·巴特勒,因此把那些笔记体的轻松活泼的警句看作了文学批评的完美典范。莫瑞的整个心智在他对人生的严格计划中得到过彻底的浸润,似乎毫无疑问应该是两个人当中更有智慧的,然而就构成两人心智的实际材料来看,似乎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

他们接着又把话题从文学转到了对方当天的活动。

“谁办的茶会?”

“是个叫爱博克隆比的人。”

“你为什么会呆得那么晚?碰到一位天真的甜妞了吗?”

“没错。”

“真的?”安东尼吃惊地提高了声调。

“严格说来不是社交新人了,据说她两年前的冬天就在堪萨斯城参加舞会了。”

“那么说来是别人挑剩下的喽?”

“这倒不是,”莫瑞忍俊不禁地回答道,“我想她绝对不会是别人挑剩下的。她看上去——啊,几乎是那里最年轻的。”

“不至于年轻到让你误了火车吧。”

“反正够年轻的,是个美丽的孩子。”

安东尼从鼻孔里“哼哼哼”地笑了起来。

“哦,莫瑞,你该不会又重返少年了吧。你说的美丽是什么意思?”

莫瑞无助地朝空中望着。

“怎么说呢,真的没办法确切地形容她——想想还是只能说她美丽。她简直——太有活力了。她不停地嚼着口香糖。”

“什么!”

“这其实无伤大雅,她是容易紧张的那种类型——据说她在茶会上总是嚼口香糖,因为她得在一个地方闲站上许久。”

“你们聊些什么呢——伯格森[259]?比尔非教?和她跳一步舞[260]的时候有没有什么不道德的举动呢?”

莫瑞丝毫不以为忤,他的毛似乎是朝各个方向随意乱长的,所以不大会被人捋到倒毛。

“事实上我们倒的确谈到比尔非教了,好像她母亲是一位比尔非教徒。不过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在谈论腿。”

安东尼兴奋得晃起了身子。

“我的天哪!谁的腿?”

“她的,她说了很多关于她的腿的事情,就好像它们是精致的古董,惹得人禁不住想要看看。”

“她是干什么的——跳舞的吗?”

“不是,我后来发现她是迪克的表妹。”

安东尼突然坐直了身体,这使得原先被他压着的枕头像有了生命一样腾地竖了起来,接着又落到了地板上。

“她是叫格洛莉亚·吉尔伯特吗?”他叫道。

“对,她是不是很惹人注意啊?”

“这我倒不知道——不过看她老爸那副平淡乏味的样子——”

莫瑞用不容置疑的口吻打断他道:“她的家庭或许像职业送葬者能表现出来的那样悲惨,可我倒倾向于认为她是一个率真而不做作的人物。和耶鲁的舞会上那些人造花一样的女孩子相比,她真是太不同了,简直有着天壤之别。”

“说下去,说下去!”安东尼央求道,“迪克一跟我说她没头脑,我就知道她肯定很棒。”

“他是那么说的吗?”

“我发誓这是他的原话,”安东尼说着又从鼻子里哼笑了一声。

“他所谓的女人有头脑就是——”

“我知道,”安东尼迫不及待地打断道,“就是知道一些鸡毛蒜皮、张冠李戴的文学知识。”

“没错儿,就是要么认为这个国家的道德风气一年不如一年是一件大好事,要么认为这是可怕的不祥之兆。要么是戴夹鼻眼镜的书呆子,要么是装腔作势、哗众取宠的家伙。可这个女孩聊的是她的腿。她还聊皮肤呢——她自己的皮肤。她总是聊她自己的东西。她告诉我她夏天喜欢晒成哪种颜色,还说她常常晒得就只差那么一点儿了。”

“你是不是坐在她身边,被她低沉而有磁性的声音迷得神魂颠倒?”

“低沉而有磁性的声音?不,是被她古铜色的皮肤给迷住了!我开始想起古铜色的皮肤来,开始想自己大约两年前最后一次暴露在阳光下时,我的皮肤变成的是什么颜色。我的确曾经晒成过那种漂亮的颜色。如果我没记错的话,那是正宗的古铜色。”

安东尼重新倒回到垫子中间,笑得浑身直打颤。

“她让你变得——哦,莫瑞!康涅狄格州的救世主莫瑞,好一个豆蔻佬[261]。号外!女继承人与海岸警备队员私奔,原因是爱上了他性感的肤色!事后发现他的家族中有塔斯马尼亚[262]血统!”

莫瑞叹了口气,站起身来走到窗前,掀起窗帘朝外看了看。

“在下大雪呢。”

安东尼兀自笑个不停,没有搭他的话头。

“又是一个冬天啊,”从窗边传来的莫瑞的声音几乎是低低的絮语,“我们在变老啊,安东尼。我已经二十七岁了,我的天哪!再过三年就三十了,到那时我就成了大学生嘴里的中年人了。”

安东尼也沉默了一会儿。

“你老了,莫瑞,”他最终附和道,“这是一种极度放纵、摇摆不定的衰老,其最初的迹象便是——你整个下午都在谈论古铜色皮肤和一位女士的双腿。”

莫瑞突然“啪”的一声重重地把窗帘放了下来。

“白痴!”他叫道,“那样的话竟会从你的嘴巴里说出来!我坐在这里,年轻的安东尼,还会坐整整一个时代,或更久,看着你、迪克和格洛莉亚·吉尔伯特这些快乐的家伙从我面前经过,跳着,唱着,爱着,恨着,感动着,永远地被感动着。而我能感到的只有我自己的缺乏情感。我会坐着,雪会落下——哦,真该叫卡拉梅尔记到笔记里去——又到了一年的冬天,我已经三十了,而你和迪克和格洛莉亚还会继续永远地感受到喜怒哀乐,还会从我的身边舞过,唱着歌。但等你们都不在了以后,我还会继续说话,叫新的迪克们记下来,听新的安东尼们诉说他们的幻灭、他们愤世的讥讽和他们遭遇的情感——对了,还会跟新的格洛莉亚们谈论在未来的夏天皮肤会晒成什么颜色。”

壁炉里的炉火一阵乱跳。莫瑞离开了窗边,用拨火棍捅了捅火,从柴架上扔了一截圆木进去。炉膛里的火重又吐出红黄的火苗,发出噼啪的声响。莫瑞坐回到自己的椅子上,前一句话的余音被火焰的噼啪声给盖过了。

“安东尼,毕竟,你才是浪漫而又年轻的,你比我敏感得多,更害怕生活的平静被打破。我倒是一次次地尝试着去被感动——可我再怎么放纵,还依然是我自己。没有什么东西能——非常——打动我。”

“不过,”又经过一段长长的沉默后他低语道,“在那个有着可笑肤色的小女孩身上存在着某样东西,那是一种永恒的苍老——就像我一样。”

骚动

安东尼睡眼惺忪地在床上转了个身,看见一抹冷冷的阳光落在他的床罩上,阳光上又纵横交叠着大格窗的影子。房间里已经充盈着清晨的气息了。角落里的雕花箱子,古老而又不可捉摸的大衣橱,矗立在房间的各处,宛如昭示某种被遗忘事物的黑暗象征。只有柔弱的地毯被他同样柔弱的双脚踩着,令人心动。邦兹穿着他那不得体得怕人的软领,就如同他自己口中呵出的雾气般萎靡。他站在床边,手因为刚刚扯过盖在上面的毯子而依旧低垂着,黑褐色的眼睛镇定地盯着他的主人。

“鲍尔斯[263]!”睡意犹存的天神嘟囔着问道,“是你吗,鲍尔斯?”

“是我,先生。”

安东尼动了动脑袋,拼命把眼睛睁开,得意地眨了眨。

“邦兹。”

“什么事,先生?”

“你能不能出去——啊—嗷—哦—哦—哦天哪!——”安东尼肆无忌惮地打了个大大的哈欠,这一个哈欠把他原来脑子里想的东西给打成了一锅粥,于是他索性重新开始。

“你能不能在大概四点钟的时候来,帮我准备点茶点和三明治什么的?”

“好的,先生。”

安东尼又思考了一下,无奈脑子里实在是没有什么灵感。

“准备点儿三明治吧,”他无助地重复道,“来点奶酪三明治,果冻三明治,要不再来点鸡肉橄榄三明治吧。早餐你就不用操心了。”

构思菜单无疑耗费了他不少的脑力,他疲倦地闭上双眼,转动了一下头部让自己休息得更舒服,迅速地放松了对全身肌肉的控制。从他思想的缝隙里,如同一个朦朦胧胧却又难以躲避的幽灵般跳出了昨天晚上的情景——不过这次跳出来的只是与理查德·卡拉梅尔之间一场似乎永远也结束不了的对话。卡拉梅尔是午夜时分来拜访他的,安东尼听他念了《恶魔恋人》的第一部分,在此期间两个人喝了四瓶啤酒,又嚼了不少干面包皮。

——又过了许多个小时之后传来了一个声音。安东尼没有加以理睬,因为浓浓的睡意将他紧紧包围着,覆盖着,溜进了他意识的幽径。

忽然他醒了过来,张口问道:“什么事?”

“总共有几个人,先生?”说话的还是邦兹,他正耐心地、一动不动地站在床脚——真难为这位邦兹先生,他的礼貌分给了三位绅士竟好似还绰绰有余。

“几个什么?”

“先生,我想我最好能知道一下有几个人要来,那样我好计划一下三明治。”

“两位,”安东尼用沙哑的声音低语道,“一位女士,一位先生。”

邦兹应了一声“谢谢,先生”便走开了,戴着他那个既让他丢脸又满含责备意味的软领,责备是给所有那三位绅士的,谁让他们每个人都只要求得到他三分之一的服务呢。

又过了很长一段时间之后,安东尼从床上起来,拉过一件棕蓝两色的华丽晨袍,裹住他那苗条健美的身体。打完最后一个哈欠之后,他走进了浴室,旋亮了梳妆台上的灯(整个浴室没有外来的自然光),饶有兴致地打量着镜中的自己。“一个可怜的幽灵,”他忖道。早晨的时候他常常会这样想——因为睡眠使得他的脸呈现出不自然的苍白。他燃起一支香烟,浏览了一下几封信件和早上的论坛报。

一小时以后,他刮完胡子,穿戴已毕,坐到桌子边看着从皮夹里取出来的一张小纸片。上面潦潦草草地写着勉强可辨的记事:“五点钟见霍兰德先生。理发。处理一下里弗斯酒馆的账单。逛书店。”

——在最后一项的下面写着:“银行现金,690元(划掉),612元(划掉),607元。”

末了,在整张纸的最底下写了很匆忙潦草的一行:“请迪克和格洛莉亚喝下午茶。”

这最后一项显然使他很满意。他的日子通常过得像一只水母,没有固定的形体,也没有脊柱,完全是中生代的结构。可目前,它正以确定的、甚至是活泼的步伐向着一个高潮进发,就像一出戏剧那样,就像日子应该过的那样。他很害怕会出现那样的时刻:他终于遇到了那位姑娘,跟她说了话,然后将她的笑语欢声躬身送出门去,回来却只能面对茶杯里令人伤感的残渣,还有那凝聚在没吃的三明治上的陈腐之气。如果那样的话,他的日子的脊梁也就断了。

安东尼的日子正在越来越失去光彩。近来他时时都能感受到这一点。有时候他细究原因,觉得这和他一个月之前和莫瑞·诺波尔的一次谈话有关。那样一场坦率而又带点自负的谈话竟然会给他带来压力,就如同虚度光阴竟然会令他感受到压力一样,让他着实觉得不可思议。但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是,在他身上,某种痴狂又有点死灰复燃了,在这种痴狂的驱使下,他于三个星期前来到了公共图书馆,如同理查德·卡拉梅尔孜孜不倦地记卡片那样,他一口气挑了六七本关于意大利文艺复兴的书。虽说这些书自从放到书桌上之后就再也没动过,虽说它们每天给他增加着一毛二的债务,但这丝毫不能减弱它们所作的证言。这些布面或山羊皮封面的东西指证的是他对自己过往生活方式的背叛。有那么几个小时,安东尼感到了令他震惊的、强烈的痛苦。

如果要为他的生活方式寻找正当理由的话,当然首推生命的毫无意义。如同大臣有助手,乡绅有小厮,管家有僮仆,在以他为可汗的这个王国里,他有书架上那一千本熠熠生辉的书籍,他有这套公寓,还有等河上游那位老头咽下了最后的道德说教后将悉数归他的金钱。这世界上到处都是憋着劲要钓金龟婿的未婚少女,都是杰拉尔丁那样的没头脑女人,他有幸置身在那样的世界之外——他应该模仿莫瑞那种猫一样的沉静,并骄傲地展现出他历代先辈的最高智慧。

与这些东西相对,还存在着一个情结,他在脑子里一直对其进行着分析,试图将其摆脱。可尽管他在理智上对其弃之不理,也能勇敢地将其踩在脚下,可这个情结还是鬼使神差地让他踏着十一月末松软的雪泥去了图书馆,而他最需要的书在那里一本也找不到。只有在安东尼能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分析时,对他进行分析才算得是公平。如果超出这一范围的话,便是我们在想当然了。他发现自己身上有一种恐惧和孤独在蔓延。他一想到要一个人吃饭就感到害怕,因此情愿常常跟自己讨厌的人一起用餐。旅行曾经一度令他十分着迷,到头来似乎也不能长久保持魅力,成了一件徒有其表而没有实质意义的事,成了追逐自己的梦影的幽灵。

——如果我本质上是虚弱的,他想,那么我就需要找点事情做,找点事情做。有一个想法让他忧心忡忡,那就是他充其量只是个肤浅的庸人,既没有莫瑞的自信,也没有迪克的热情。什么东西都不需要看上去更像是个悲剧——而他其实是需要某样东西的,某样东西。他在某些瞬间会知道他需要的是什么——某条充满希望的路径,能引领着他通向在他看来是近在眼前的、不祥的老年。

在大学的俱乐部里喝过鸡尾酒,用过午餐之后,安东尼感觉好多了。他碰到了两个他在哈佛的同班同学,他们之间的谈话充满了灰色的沉重,但他的生命却呈现出了色彩。这两个家伙都已经结婚了:一个家伙在喝咖啡的时候一个劲儿地筹划着一次出轨行动,另一个家伙则带着无动于衷的、甚或是欣赏的笑容在听他讲。安东尼想,这两个家伙都是处于胚胎阶段的吉尔伯特先生,他们讲话中的“对”将来肯定会翻上两番,他们的本性会被二十年的时光糟蹋得一无是处——然后他们就会沦为一台又破又旧的机器,貌似聪明,其实毫无价值,由被他们毁了的女人照顾着进入垂垂暮年。

当他用餐完毕,缓缓踱过大堂那长长的地毯,在窗前停下,望着外面那车水马龙的街道,不禁心想,他好歹比他们要强些。他是安东尼·派奇,才华横溢,魅力非凡,在他的身上积淀了许多的岁月,承袭了许多人的智慧。现在是他的世界了——而他渴望得到的最后那个强烈的讽刺就在不远的将来了。

带着一种孤独的孩子气,他把自己看成是地球上的一股力量。他或许可以用他祖父的钱来打造底座,让自己成为一个塔列朗[264]和维鲁伦勋爵[265]那样的伟大人物。他的头脑清楚,既有圆滑的世故,又有多才的智慧,都处于最成熟的阶段。但等理想的目标一出现,他便会全力投入,找到要做的事情。不过就在这个小的方面,他的梦有点褪色——找事情做:他努力设想自己进了国会,置身于那个污秽得令人难以置信的猪圈之中,身边的人全都长着细细的、猪一样的眉毛(这是他有时候从星期天报纸的图画版里看来的)。那些如今得了势的无产者在国会里喋喋不休地聒噪,讲的都是高中生水平的激进而又幼稚的东西!这帮小男人的雄心壮志几乎千篇一律,正因为他们平庸无比,所以他们都想着能从一众庸人中脱颖而出,进入国会这个民治政府中乏味而又毫无浪漫可言的天堂——而他们之中的佼佼者,位于权力顶峰的那么十来个精明人物,也都自以为是而又玩世不恭,洋洋自得地率领着这支戴着白领结、扣着金属领扣的唱诗班,唱着不和谐的、令人惊异的赞美诗,那里面不光有一种轻微的思维混乱,忽而把财富说成是美德的报偿,忽而又把它说成是罪恶的明证,还始终把上帝、宪法和落基山脉这些词叫得山响。

维鲁伦勋爵!塔列朗!

回到自己的公寓之后,安东尼的心绪又变得灰暗了。鸡尾酒的酒劲儿已经过去了,人变得恹恹的,脑子有点乱,胸中似有无名火在涌动。维鲁伦勋爵——他?这一想法让他感觉很是讽刺。安东尼·派奇迄今为止没有任何辉煌的成就,即便真理此时在他的面前显现,他也没有勇气和力量来面对。哦,他只是一个虚张声势的傻瓜,整日在鸡尾酒中虚掷光阴,一面还因为自己那先天不足的可怜理想破灭而偷偷地、软弱无比地痛悔着。他曾经用最精致的品位来装点自己的灵魂,可现在他反倒羡慕起那些他一向视为垃圾的人生目标来了。他感觉自己空空如也,就像一只喝光了酒的空瓶子——

“滴——”沙哑的门铃响了起来。安东尼一跃而起,把听筒放到了耳朵边,里面传来了卡拉梅尔那僵硬而又滑稽的声音:

“格洛莉亚·吉尔伯特小姐到。”

* * *

美丽的女郎

“你好。”他一边招呼着,一边面带微笑把门打开一半。

迪克朝他点了点头。

“格洛莉亚,这是安东尼。”

“噢!”她叫了一声,随即伸出了戴着手套的小手。

毛皮大衣下面,她穿着一件爱丽丝蓝[266]的上衣,领口上还硬挺挺地缀着打裥的白色花边。

“把东西交给我吧。”

安东尼伸出双臂,一大团棕色的毛皮便滚落到了他的手上。

“谢谢。”

“觉得她怎么样,安东尼?”理查德·卡拉梅尔赤裸裸地问道,“漂亮吗?”

“噢!”女孩不满地叫了一下——可也没有当真。

她称得上光彩夺目——简直是艳光四射。她的美绝不是在一瞥之间就能尽情领略的。她的头发充满了天堂的魅惑,在屋子的寒冷色调映衬下,显得那样的欢快。

安东尼在房间里走来走去,像个魔术师一样把蘑菇形台灯调弄成一团橙色的光晕。壁炉里的火在重新拨弄后映亮了铜制的柴架——

“我已经冻成一块冰了,”格洛莉亚一边用目光打量着四周,一边用很随便的口气低声说道。她的眼睛是浅蓝色的,精致而又澄澈。“多棒的一堆火啊!我们找到了一个地方,那儿有一个像铁格栅一样的东西,站在上面下面有暖气吹上来——可迪克就是不愿陪我多呆一会儿。我叫他自己先走,让我再快活一会儿。”

这些话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她说话似乎只是为了自己高兴,而根本不在乎会产生怎样的效果。安东尼坐在沙发的一头,借着她身前的灯打量着她的侧影:鼻子和上唇的线条精美而又匀称,下巴隐隐透露出果断,与她那较短的脖子形成一个完美的平衡。如果拍照的话,她肯定会展现出古典美,几乎会给人冷艳的感觉——但她的头发和她那既泛着红晕又显露出柔弱的双颊所焕发出的光彩,却使她成为了他所见到过的最充满活力的人。

“……我觉得你的名字是我听到过最棒的了,”她似乎还是在说给自己听一样,眼光在他身上停留了片刻,随即又迅速地掠过了他——落在按一定间隔装在墙上的意大利壁灯上,它们就像是爬在墙上的会发光的黄色海龟——落在一排排的书上,然后又落到了她坐在另一边的表兄身上。“安东尼·派奇。只不过我觉得叫这名字的人应该长得有点像马,脸瘦瘦长长的——而且衣服上应该打补丁。”

“不过这都是从派奇[267]上面联想出来的,那安东尼又该是什么样呢?”

“你看着就像个安东尼,”她很认真地想让他放心——可他觉得她之前几乎没有见过自己,又何出此言呢——“很有派头,”她又接着说道,“有一种威仪。”

安东尼毫不掩饰地露出了尴尬的微笑。

“不过我喜欢押头韵的名字,”她说,“除了我自己的[268]。我的名字太招摇了。不过我曾经碰到过有两个叫金克斯的女孩子,我觉得她们的名字起得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朱迪·金克斯和杰瑞·金克斯。很可爱吧?你不觉得吗?”她那带着稚气的嘴巴微微张着,等待着别人的答复。

“所有下一代的人都该起彼得或芭芭拉的名字,”迪克先搭了腔,“因为现在所有有趣的文学作品中的人物都叫彼得或芭芭拉。”

安东尼接着他的预言说道:

“对,还有格拉迪斯和埃莉诺,这两个名字为上一代的女主人公们带来过荣耀,现在也仍是时髦的首选,而且看样子会传到以售货小姐为主的下一代中去——”

“取代埃拉和斯黛拉,”迪克插嘴道。

“还有珀尔和朱厄尔,”格洛莉亚也来劲地插嘴道,“还有厄尔、艾尔摩和米妮。”

“然后我就出场,”迪克说,“挑一个过时的名字,比如朱厄尔,用它来命名一个优雅而又有魅力的角色,让它重新变得热门起来。”

格洛莉亚的声音抓住这个话题的线头继续编织下去,每句话完结的地方都把声调半带幽默地微微上扬——好像是在防止别人打断她——而且还间杂以让人不明所以的笑声。迪克跟她说安东尼的用人叫邦兹——她便觉得这名字简直棒极了!迪克编了个很烂的关于“邦兹在打补丁”的双关语,格洛莉亚便评论说,如果还有什么东西比双关语更糟的话,那就是被开了玩笑的人因为不得不有所反应,而只能对开玩笑的人报以故作生气的一瞥。

“你是哪儿的人?”安东尼对着格洛莉亚问道。其实他知道答案,但格洛莉亚的美貌让他有点失魂落魄。

“密苏里州的堪萨斯城。”

“她是在禁香烟那会儿出生的。”

“还有人禁香烟?我怎么觉着这像我那位神圣的爷爷做的事情。”

“他是位社会改革家之类的人物吧?”

“我替他感到脸红。”

“我也是,”她直言不讳地说道,“我讨厌改革家,特别是那些想要来改造我的人。”

“那样的人很多吗?”

“有好几打呢。不是说‘哦,格洛莉亚,你要是再抽这么多烟的话,你的皮肤就不再漂亮了!’就是说‘哦,格洛莉亚,你为什么不结婚生子,安定下来呢?’”

安东尼对她的话深表赞同,心里在想,是谁这么唐突,竟会对这样一位美人说出这些话来。

格洛莉亚继续说道:“还有那一号隐蔽的改革家,他们把不知从哪儿听来的流言蜚语传给你听,还在你面前表功,说他们是怎样怎样替你辩护的。”

他终于看清了,她的眼睛是灰色的,眼神平稳而又冷静。当这双眼睛望向他的时候,他明白莫瑞说她既年轻又老的话是什么意思了。她就像一个很迷人的小孩子那样,总是在谈论着自己,而且她说起自己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的时候,完全是一派纯真,毫不造作。

“不瞒你说,”安东尼很一本正经地说道,“就连我也听到过一件关于你的事情。”

格洛莉亚立时警觉起来,坐直了身子。那双透着花岗岩峭壁般的灰色与永恒气息的眼睛紧紧盯住了安东尼。

“告诉我吧,我会相信的。不管谁告诉我关于我自己的事情我都相信——你们不是的吗?”

“绝对是!”两个男人异口同声地说道。

“那好,告诉我吧。”

“我吃不准是不是应该告诉你。”安东尼摆出不情愿的笑容来逗着她。她显然对此很感兴趣,那副专注的样子简直让人忍俊不禁。

“他想说的是你的外号。”她的表兄说。

“什么外号?”安东尼问道,语调中的迷惑控制得恰到好处。

她马上就害羞了——然后她笑了起来,身子朝后颓到了垫子上,稍后才抬眼望着他说:

“从大西洋岸到太平洋岸的格洛莉亚。”她边说边止不住地笑,可那笑声的含义,却像炉火和灯光混合着在她头发上投下的影子般模糊。“哦,我的老天啊!”

安东尼还是一头雾水。

“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

“这说的是我啊。那是有些个傻傻的男孩子编派给我的外号。”

“你还不明白吗,安东尼,”迪克解释道,“就是说她坏名声遍布全国的意思。你听到的难道不是这个吗?这个外号叫了都有好几年了——从她十七岁的时候就开始了。”

安东尼立刻装出一副哀伤而又搞笑的眼神。

“卡拉梅尔,你给我带来的这位女寿星到底高寿几何啊?”

格洛莉亚没有接茬,也许还对这样的玩笑感到很不舒服,因此她又回到刚才的话题上去了。

“你听说我什么啦?”

“是关于你身体的。”

“哦,”她声调平静,似乎有点失望,“就这个?”

“关于你的肤色。”

“我的肤色?”她有点不解,一只手下意识地放到了喉咙口,在那儿停留了一会儿,就好像是在用手指感受着不同的颜色一样。

“你还记得莫瑞·诺波尔吗?你们大概在一个月前互相见过,你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她略微想了一想。

“我想起来了——可他后来没再给我打过电话。”

“他是不敢,我绝对可以肯定。”

外面的天色已经黑透了,安东尼已经不记得他的公寓曾经显得那么灰暗了——墙边的书和墙上的画分明透射出温馨和友善,好邦兹从庄重的暗影中给他们端上茶点,三位可爱的人在欢快的炉火前谈着一个接一个的有趣话题,发出一阵接一阵的愉快笑声。

不满

星期四下午,格洛莉亚和安东尼在广场大酒店的餐室里一起喝茶。她那缀着毛皮边的上装是灰色的——“因为穿灰色的话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化浓妆了,”她如是解释道——一顶小小的无檐女帽很时尚地盘踞在头上,一缕缕黄色的卷发从帽檐下逸出,带着几分俏皮的骄傲。在更明亮的灯光下,她的个性在安东尼的眼里变得柔和了许多——她看上去那么年轻,最多十八岁刚出头的样子;她的体态,在所谓“蹒跚裙”[269]的紧紧包裹下,显得惊人的婀娜窈窕;而她的双手既不像所谓“有艺术气质”的那么瘦弱纤长,也不是又短又粗的,而是小小的,就像一双孩子的手那般。

他们踏入餐室的时候,乐队正开始奏起一首马克西舞曲[270]的如泣如诉的前奏。那首曲子里充满着清脆的响板和流畅又略带慵懒的小提琴和弦,对于这间冬日里人头济济的餐室显得再合适不过了。这里随处可见的是因为假期临近而情绪高昂的大学生。格洛莉亚仔细看了一下几处座位,然后领着安东尼在众目睽睽之下绕来绕去,来到了餐室尽头一张两个人的桌子前,这让走在她身后的安东尼稍稍感到有些不自在。等到了跟前,她又费起了思量,吃不准自己是该坐在左面好还是右面好。在她作选择的时候,她那美丽的眼睛与双唇都显得极其认真,这不禁让安东尼再次觉得她的一举一动都透出孩童般的稚气。她对自己生活中所有的东西都要细细地挑选、分派,就好像是在一个拥有无穷多存货的柜台前不停地为自己挑选着礼物。

她眼神空茫地朝跳舞的人们看了一会儿,然后在有一对跳舞者转近身边的时候,小声评论了起来。

“那儿有个穿蓝衣服的美女”——而当安东尼顺从地去看的时候——“在那儿呢!不,在你背后——就在那儿!”

“是,是美女,”他有点无奈的答应道。

“你根本没看见。”

“我情愿看你。”

“我知道,可她也很美,不过她的脚踝有点儿大。”

“有吗?——我是说,是吗?”他漠不关心地随口应道。

这时,从一对跳着跳着向他们靠拢来的人那里传来了一声女孩子的招呼。

“是你啊,格洛莉亚!哦,格洛莉亚!”

“你好。”

“那人是谁?”安东尼问道。

“我也不认识,某人呗。”接着她又看见了另一张脸。“你好,缪丽尔!”然后她对安东尼说:“那是缪丽尔·凯恩,现在我觉得她挺迷人的,不过也不是太迷人。”

安东尼带着欣赏的神情笑出了声。

“挺迷人的,不过也不是太迷人,”他把她的话重复了一遍。

她微微一笑——然后马上对此产生了兴趣。

“这有什么好笑的?”她语调中的专注有一种楚楚动人的魅力。

“就是觉得好笑。”

“想跳舞吗?”

“你呢?”

“有点,不过还是坐着吧,”她打定主意后说道。

“坐着来聊聊你?你不是很喜欢谈论自己的吗?”

“是的。”因为自己的虚荣被人一语道破,她不禁笑了起来。

“我猜你的自传会成为一本经典的。”

“迪克说我还不够格写自传呢。”

“迪克!”安东尼不禁提高了声音,“他对你能了解多少?”

“什么也不了解。可他说每个女人的传记都从第一个真心的吻开始,到她怀里抱着自己的最后一个孩子时结束。”

“这只不过是他的说法。”

“他说没人爱的女人是没有传记的——她们被写进历史了。”

安东尼又笑了。

“你总不会是没人爱的女人吧!”

“嗯,我想应该不是。”

“那你为什么没有一本传记呢?你难道还从来没有过一个真心的吻吗?”话语刚从唇间离开,他便猛地吸了一口气,就好像要把这些话吸回来一样。这个可人儿啊!

“我不知道你说的‘真心的’是什么意思,”她把问题顶了回来。

“我希望你能告诉我你有多大了。”

“二十二,”她很认真地望着他的眼睛,“你觉得我有多大呢?”

“大概十八吧。”

“我马上就要开始十八了,因为我不喜欢二十二岁,这是我在世界上顶讨厌的事情。”

“二十二?”

“不光这个,凡是和变老沾边的都不喜欢,还有结婚。”

“从来就没想过要结婚吗?”

“我不想揽上什么责任,不想照顾一大堆孩子。”

从她说话的样子可以看得出来,她丝毫不觉得自己的话有任何不对头的地方。安东尼屏息静待着她的下一句话,觉得她刚才说的话应该还有下文。她的脸上漾着浅浅的笑容,不是感到有什么东西可笑,而是出自内心的愉悦。停顿了一会儿之后,终于又有十几个字掉落在了他们两人之间:

“要是有点儿口香糖就好了。”

“没问题!”他唤过一个侍者来,差他去了雪茄柜台。

“你不介意吧?我喜欢口香糖。每个人都要拿这事儿寻我的开心,因为我总是当着别人的面大声嚼口香糖——只要我老爸不在身边。”

“一点都不介意。对了,刚才那些人都是谁?”他突然问道,“你都认识他们吗?”

“怎么说呢,不认识,可他们是从,啊,从各处来的吧,我想。你以前从来没到这儿来过吗?”

“来得很少,我对‘好姑娘’们不是特别留心。”

此话一出,马上引起了她的注意。她转过了身子,只把肩膀朝着那些跳舞的人,放松地坐在椅子里,开口问道:

“你一个人都做点什么呢?”

借着鸡尾酒的劲头,安东尼觉得这正是他想要听到的问题。鸡尾酒让他很想说话,而且对于这个兴趣似乎总是游移不定的姑娘,他正想通过言辞来给她留下一点印象。她此时宛如不期然间踏入了一片牧场,正游目四顾。周遭景色看似一览无余,却陌生新鲜。他想要有一个精彩的亮相。他想要突然出现在她的眼前,周身笼罩着一层新异而又英雄气十足的色彩。除了对自己以外,她对身边的一切都是一副不在意的姿态。他要把她从这种姿态中惊醒。

“我什么都不做。”他开口说道,然而话一出口,他就感到其中缺乏他迫切想要借以展现的优雅与自信。“我什么都不做,因为我会做的事情里没有一样是值得做的。”

“是吗?”他的话没有能令她吃惊,甚至没有能吸引住她,但她当然是听懂了他的话的,如果他真的说了什么值得听懂的东西。

“你对懒人没什么意见吧?”

她点了点头。

“我想应该没意见吧,如果他们懒得优雅的话。不过你认为这一点对于美国人来说有可能吗?”

“为什么不能?”他略略有点狼狈地问道。

可她的脑子已经从这个话题上离开了,飘摇直上,跑了有十层楼都不止。

“我老爸对我很生气,”她语调冷漠地说道。

“为什么生气?不过我想先知道为什么美国人不可能成为优雅的懒人”——他的言辞开始变得有信心起来——“这话让我感到吃惊。这——这——我不明白为什么人们觉得所有的年轻人都应该进城去一天上十个小时的班,用最乏味、最没有想象力,而且还肯定是对别人没好处的工作打发掉他一生中最美好的二十年。”

他突然停了下来。她不解地望着他。他等着她来表示同意或反对,可她什么表示都没有。

“你难道从来不对事物作出评判的吗?”他略带一丝气恼地问道。

她摇了摇头,嘴上回答着他,眼睛却又溜回到了跳舞的人们身上。

“我不知道。我对于——你该做些什么,或别的谁该做些什么——都说不上来。”

她有点把他弄糊涂了,把他的思路也给堵住了。安东尼从未像现在这样既迫切想要表达,又觉得表达是如此难以实现。

“嗯,”他略带歉意地承认道,“当然咯,其实我自己也不知道,可——”

“我看人的时候,”她接着自己前面的话又说了下去,“只看他们呆的是不是地方,是不是能融合到画面中去。如果他们什么事都不做,我一点儿也不会介意。我看不出来他们为什么有这个必要。其实,如果有人在做什么事情的话,总是会让我感到吃惊。”

“你什么事都不想做吗?”

“我想睡觉。”

有那么一刹那他不觉大吃一惊,就好像她说的就是这个词的字面意思一样。

“睡觉?”

“就那个意思吧,我只想懒洋洋的什么事也不干,还要有人在我的身边做各种各样的事情,因为这会让我觉得舒服、有安全感——而且我还要有些人什么事也不干,因为这会让他们变得优雅,可以和我作伴。不过我从来也不想去改变别人,或是为他们而动感情。”

“你真是一个古怪的小宿命论者,”安东尼闻听此言不禁笑了起来,“这就是你的理想世界,对不对?”

“嗯——”她一边说一边很快地把眼睛朝上瞥了一下,“也许是吧?只要我还——年轻。”

她在说出最后一个词之前微微停顿了一下,安东尼觉得她原本想要说的是“漂亮”。毫无疑问,这的确是她想说的词。

她的眼睛亮了起来,安东尼等着她就这一话题继续发表高论。不管怎样,他把她给激活了——他把身体微微前倾了一点,准备认真听她接下来要说的话。

不料她只说了一句“让我们跳舞吧!”

倾慕

在广场酒店的那个冬日下午,是安东尼和她于圣诞节前一连串“约会”中的第一次。那段日子过得恍惚而又刺激。她一如既往地很忙。到底是哪个阶层的社交生活占去了她的时间呢,这一点安东尼花了不少时间才弄明白,结果发现和社会阶层没多大关系。她既会跑去那些大饭店参加半公开的慈善舞会,也有几次会被安东尼在雪莉餐厅的宴会上撞见。有一次在他等着格洛莉亚打扮的时候,吉尔伯特太太为了证明她女儿有“东跑西颠”的习惯,竟说了一大串她女儿在假日里令人瞠目的节目,其中有半打舞会居然是安东尼也收到了请柬的。

他约了她几次一起吃午饭、喝下午茶——每次吃午饭都是急急匆匆的,至少对他来说是这样,吃得让人不是很开心,因为格洛莉亚都是睡眼惺忪、一副很随便的样子,心思老是集中不起来,不能一直专心听他讲话。在经过了两次这种恹恹的午餐之后,安东尼发出了抱怨,说她把他的日子变得筋骨酥软了。她一听这话笑了,然后答应三天以后陪他喝茶。而这毫无疑问要让安东尼感到满意得多。

就在圣诞节前一个星期天的下午,他登门拜访,发现格洛莉亚刚和不知何人大吵了一场,兀自余怒未息:她用带着怒气又带着点好笑的语调告诉安东尼,她刚刚把一个男人撵出大门——安东尼对此禁不住浮想联翩——而那个男人原本那天晚上为她安排了一顿小小的晚宴,她这下当然是不会去了。于是安东尼便带她去吃晚饭了。

“咱们去干点什么吧!”他们乘电梯下楼的时候格洛莉亚提议道,“我想去看场演出,你说呢?”

到酒店的票务柜台一问,说只有两场星期天晚上的“音乐会”。

“音乐会都是老一套,”她闷闷不乐地抱怨道,“都是那班上了年纪的、让人发笑的犹太佬在演出。算了,咱们还是去个什么地方吧!”

安东尼觉得自己似乎早该安排好一些节目来讨她的欢心,为了掩饰这份尴尬,他故意摆出一副胸有成竹的高兴劲儿来。

“咱们去一家很棒的音乐餐厅吧。”

“城里的每一家我都去过了。”

“啊,我们肯定能找到一家新的。”

她心绪不佳,这任谁都看得出来。她那双灰色的眼睛已经变得如花岗岩般又冷又硬。不说话的时候,她便直直地盯着前方,好像在看着大厅里某样让她讨厌的但却又不存在的东西。

“嗯,那就走吧。”

他跟在她后面,觉得即便毛皮大衣掩盖了她的身材,依然可以感受到她那优雅的风韵。两人来到外面,上了一辆出租车,摆出一副有着明确目的地的派头,叫司机先开到百老汇大街,然后再朝南开。他几次以很随意的姿态想要和她聊聊,但她为自己披上了一件用沉默织就的、难以穿透的铠甲,即便勉强回答了,那些句子也阴郁得如同他们乘坐的又冷又黑的出租车。面对这番景象,安东尼放弃了,并陷入了相同的情绪之中,怏怏不乐起来。

从百老汇又开了十几个街区之后,安东尼的目光被一个巨大而又陌生的、亮着电灯的招牌所吸引。招牌上用耀眼的黄色手写体写着“马拉松”三个大字,四周缀了一圈电灯的叶子和花,交替明灭着,与潮湿而又耀眼的街道融为了一体。他侧过身子,在车窗上敲了敲,片刻之后便从一个有色人种的看门人那里得到了所要的信息:对,这是一家音乐餐厅,很好的一家,有城里最棒的演出!

“要进去试试吗?”

格洛莉亚叹了口气,把烟头扔到打开的车门外,准备就进这家去看看。他们从那花哨刺眼的招牌下穿过,走入宽阔的大门,乘一部不透气的电梯上去,进入了这座以前没有听到过的欢乐宫殿。

纽约城里那些找乐子的去处,无论其主顾是最富有的人还是最贫穷的人,无论是时尚人士还是罪犯宵小,更不用提近来引发人们无穷兴趣的波希米亚艺术家们,这些去处对于佐治亚州的奥古斯特和明尼苏达州的雷德温这些小地方上那些没见过世面,对一切都一惊一乍的高中女生来说,都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她们获悉这些信息的渠道不仅有报纸周日的娱乐增刊上那些配了图片的、引人入胜的报道,还有鲁珀特·休斯[271]先生那双满是震惊和警觉的眼睛,以及其他那些孜孜不倦地记录着美国的疯狂脚步的人。不过从哈莱姆区到百老汇这短短的一路上,那些无聊人的丑恶行径和体面人怎样寻欢作乐,则是只有那些亲身参与其中的人才能得窥堂奥的。

据小道消息说,在上面提到的这些不言而喻的地方,每逢周六和周日的夜里便会有道德层次不高的人聚集,这些很少受到打扰的人在漫画中被描绘为“顾客”或“公众”。他们认定这种地方有以下三样好处:第一,便宜;第二,它带着艳羡之情把剧院区那些大咖啡馆里光亮闪烁的玩意儿给学了个徒有其表,形似神不似;第三,而这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在这里人们可以“带着正经女孩子一起来”,这当然也就意味着,到这里来的人谁也不会给别人惹麻烦,谁都是带点羞羞答答的,又由于缺乏金钱和想象力,谁都是了无趣味的。

每到星期天的晚上,这里就聚满了头脑简单、多愁善感、薪水微薄而又劳累过度的人,他们干的工作都带个员字:簿记员、售票员、办公室主任科员、推销员,而最多的就是各式各样的小职员——快递员、邮政职员、杂货店店员、交易所业务员以及银行职员。随他们一起来的大多是那种喜欢咯咯傻笑、手脚动个不停、装腔作势得让人可怜的女人,这些女人将来会和他们一起变得身材臃肿,为他们生下一大堆孩子,漂浮在无休止劳作与希望破碎的苦海里,终日抱怨不停,永无出头之日。

这些人用那些豪华卧铺车的名字来命名这些廉价的歌舞酒吧,比如“马拉松”什么的!这里绝不会有巴黎的咖啡馆那种充满欲望联想的名字。这里是那些温驯的主顾们带着他们的“正经女人”来的地方,对于这些想象力极度贫乏的女人们来说,眼前的这点景象就足以让她们觉得很带劲儿、够刺激了,甚至还能让她们隐约觉得有点不道德。这就是生活啊!谁还会去管明天怎么样呢?

这些被生活抛弃的甘于沉沦的人啊!

安东尼和格洛莉亚落座以后环顾了一下四周。在旁边的一张桌子上原本坐了一伙四个人,此际又有三个人加入了进来,两个男人和一个女孩子,他们明显是来晚了——从那女孩的样子来看像是个学社会学的。她和这些男人是新相识,故而表现得极其矫揉造作。她的举止、她的言辞和她眼睑那几乎令人难以察觉的动作,都装腔作势地表示,她属于一个比她此刻降尊纡贵与之打交道的人要略高一点的阶层,表示她在来到这里的不久以前一直置身于一种更高贵、更鲜有人能企及的氛围,而她在离开这里不久以后又将重新回归到这种氛围中去。她对自己的修饰几乎到了令人生厌的地步——她戴的是一顶去年流行的帽子,上面缀着紫罗兰,其散发出的那股强烈的自命不凡和扑面而来的虚假感觉,唯有她自己方可匹敌。

安东尼和格洛莉亚饶有兴致地看着她坐下,并向周围的人发散出屈尊光临的气息。她的眼神仿佛在说,对我来说,这简直就像是一次贫民窟之旅,是必须要用鄙夷的笑和暧昧的辩白来掩饰的。

——而其他的女人也都竭力作出姿态,表明自己虽然和这样一群人混在一起,但其实跟别人并不是一路人。这不是她们惯常来的地方,她们之所以会顺路拐进来一下,只不过是因为这里离她们住的地方近,过来比较方便——餐厅里的每一伙人都在作着这样的姿态……可谁又知道他们的底细呢?他们永远都在变换着阶层,所有的人——女人冷不丁嫁了个金龟婿,男人突然间就发了横财:前者好比是一场匪夷所思的广告策划,后者则宛如是天堂里的冰淇淋甜筒。此刻他们聚集在这里吃东西,故意不去发现这里随处可见的寒酸迹象:桌布隔许久才换,歌舞表演的人心不在焉,尤其是侍者在言语上的唐突不恭。大家都心知肚明,这些侍者根本没拿客人当回事儿,但眼下顾不上这个了,大家只想着呆会儿能有位子坐……

“你介意到这种地方来吗?”

格洛莉亚的脸暖了过来,并在那天晚上第一次露出了微笑。

“我喜欢这地方,”她很坦诚地说。她不是那种口不对心的人,所以对她的话毋庸置疑。她一双眼睛左右顾盼着,时而随意时而专注地望着周围的一桌桌人,又带着不加掩饰的勃勃兴致把目光投向下一桌。而安东尼则借此机会看到了她各个不同角度的侧影,她嘴巴部分异常生动的表情,她脸部确凿的特征,还有她那出挑的容貌气质,这使得她如同被一堆廉价古董包围着的一朵鲜花一样。受她的欢乐感染,一种美妙的情感令他的眼眶湿润,令他的喉咙哽咽,令他的神经感到刺痛,令他的嗓子眼发干,颤动着,却说不出话来。一种静谧突然降临到了屋子里,小提琴和萨克斯管心不在焉的演奏,近处一个小孩尖利刺耳的哭闹,旁边桌子那位戴紫罗兰帽子的女孩的说话声,全都慢慢地远去了,消退了,如同闪亮地板上模糊的映像般离开了——在他眼里,世界只剩下了他们两个,他们正置身于无限遥远的地方,置身于静谧之中。她脸颊上的神采依稀说明她必定来自一处人们尚未发现的美妙境界,而污渍斑斑的桌布之上,她那双晶莹剔透的纤纤素手,则是晶莹的贝壳,来自于人类从未涉足过的遥远海洋……

这时,幻象突然像线头一样“嘭”地绷断了,他顿时又回到了房间中来,身边充斥着种种的声音、面孔和举动。头顶的灯光俗丽地闪烁着,变得越发真实、越发狰狞起来。呼吸又可以感受到了。她和他,还有身边这驯顺的上百人一起慢慢地呼吸着,胸口起伏着,永远那么无聊地玩弄着词句,你来我往,抛来掷去,翻来覆去——生活的压力是那么令人窒息,当他把自己的感官对其敞开时,眼前的一切不禁都使他感到悲苦。恰在此时,她的声音传了过来,沁人心脾,一如他那些猝然中断的幻梦。

“这个地方很对我胃口,”她轻轻说道,“我是和他们一样的人。”

一瞬间,这似乎暗含讽意却又不符合场景的一句话拉着安东尼,越过了她在自己身边营造的无法逾越的距离。她身上那似梦迷离的气息更浓了——她的目光逗留在一个犹太小提琴手的身上,他的双肩正合着旋律轻轻摇摆,奏出一支那年最轻柔曼妙的狐步舞曲:

“有一种声音

在你的耳畔响起

叮格铃铃,叮格铃——”

她又说话了,从她自己这个无处不在的幻象的中心开口说话了。这不禁令他感到惊奇,好像从孩童的口中听到的亵渎的话语。

“我跟他们一样——就像日本灯笼、黑绉纱和那个乐队演奏的音乐,有一种共通的气息。”

“你真是个小傻瓜!”他略带激烈地反驳道。

格洛莉亚摇了摇长着金发的脑袋。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的确和他们很像……你应该看得出来……你对我不了解。”她犹豫了一下,然后把目光重新落回到他身上,很突兀地与他对视着,仿佛怎么也没想到会在这里遇见他似的。“我身上有一种你会称之为轻贱的品质。我也不知道是从哪儿得来的,可我就是——喜欢眼前这样的东西,还有亮丽的色彩和花哨粗俗的东西。我在这里感觉如鱼得水。这些人能够欣赏我,二话不说就能接受我,这些男人会爱上我、迷上我,而我碰到的那些聪明男人就想着要分析我,告诉我因为这个所以我是这样的,或因为那个所以我是那样的。”

——此时此刻,安东尼忽然很想把她画下来,想把她的此刻定住,就是现在这副样子。时间无情地一秒秒过去,她再也不会保持这个样子了。

“在想什么呢?”她问。

“在想可惜我不是个现实派的艺术家,”他答道,稍顿了顿又说:“不,只有浪漫派的艺术家才能把值得保留的东西保留下来。”

安东尼忽然有了一种深深的感悟,这不是那种隔代遗传的或是晦涩难懂的事情,甚至根本没有什么具体的形态,这种感受只存在于一代代人对事物展开浪漫想象的记忆之中。那就是当她说着话,攫住了他的目光,转动着她那可爱的头颅时,给他带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动。承载她灵魂的皮囊在瞬间获得了意义——就是这么回事。她就是一个太阳,熠熠生辉,不断生长,集聚并储存着光亮——然后在经过了永恒之后,将光焰与能量凝聚在一瞥之间,凝聚在只言片语当中,猝然涌向了他身上最怜惜美和最珍视幻象的那个地方。

第三节 吻之鉴赏家

从大学时期担任《哈佛深红报》[272]的编辑开始,理查德·卡拉梅尔便有志于写作了。但到了大四的时候,他突然产生了一种充满荣耀的幻想,认为有些人生来就是要专门“服务大众”的,他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为了完成某种朦胧然而却是令人向往的使命,这种使命即便不能使他们名垂青史、万古流芳,至少也能令他们个人获得满足,因为他们投身的是为最大多数人谋取最大利益的事业。

这种精神长久以来一直激荡着美国的大学校园。它通常是在新生入校的那年——有时甚至在预科学校——就开始了,因为他们心智尚未成熟,容易受周围事物的左右。那些以情绪激动的表演而闻名的成功的传道者们在校园里来回游逛,对那些驯顺的小绵羊危言恫吓,使他们正在逐渐确立的兴趣和心智上的探究欲变得迟钝(这正是所有教育的目的所在),在他们心中渐渐灌输进关于罪恶的信念,令他们回想起童年时的罪愆,并感受到无时无刻存在着的来自“女人”的威胁。对这些说教,邪恶的青年不以为然地付之一笑,而胆小一些的便乖乖地吞下了那些可口的丸药。这套东西,如果其作用的对象是庄稼汉的妻子和虔诚的药店小伙计,原本也没什么危害;然而一旦针对的是“未来的领导人物”,就变成了危险的毒药。

这只强大的八爪鱼当然也没有放过理查德·卡拉梅尔,把它那蜿蜒的触手缠到了他的身上。在他毕业后的那年,它便将他引到了纽约的贫民区,以一个所谓“外国青年拯救协会”的秘书的身份和一帮稀里糊涂的意大利人一起四处游荡。他在这件事情上忙活了一年多,后来才渐渐感到了无聊和腻烦。各种各样的外国人——意大利人、波兰人、斯堪的纳维亚人、捷克人和亚美尼亚人——不断地冒出来,他们都犯有同样的过错,长着超乎寻常的丑脸,身上散发出几乎一模一样的味道,虽然他曾经幻想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切会变得丰富多彩起来。关于自己是否适合这样的事业他犹豫了良久,不过考虑到其投入的程度,他最终的决断倒也算是斩钉截铁了。在头脑中回顾了自己最近的伟大事业之后,他醒悟到无论换了哪一个可亲可敬的年轻人,面对欧洲这样一个不可收拾的废墟,都将和他一样无能为力——于是他觉得是时候投身写作了。

他此前一直住在市中心的一家基督教青年会所里,不过在他决定放弃自己绝望的事业之后,他搬到了上只角住宅区,马上找了份给《太阳报》当记者的工作。这份工作他干了一年,其间有一搭没一搭地写了点自己的东西,不过都没有成什么气候。接着有一天,一个不幸事件不由分说地结束了他的报人生涯。那是二月的一个下午,他被派去报道某骑兵中队的阅兵式。由于天空一副要下雪的样子,他索性呆在家里温暖的火炉前睡了一大觉,醒来以后他炮制了一篇流畅的专栏文章,想当然地写了“马蹄在雪上杂沓而行”云云,写完就交了上去。第二天一早,一份带着批语的报纸送到了本地新闻编辑的案头,潦草的批语写的是“请开除写这篇报道的家伙”。想来是某骑兵中队也感到了“晚来天欲雪”——并因此推迟了阅兵的日子。

一星期之后,他开始动笔写《恶魔恋人》了……

一月在一年之中就像是一周里的星期一,这时节,理查德·卡拉梅尔的鼻子总是蓝紫色的。这种蓝紫色颇具讽刺意味,隐约让人想起地狱里舔舐罪人的火焰。他的书已经快完成了,而随着书稿越来越接近完成,它对作者的索取似乎也变本加厉起来,夺走了他的精魄,让他变得形销骨立,步态憔悴,简直成了书的影子。他先是对安东尼和莫瑞,后来对任何一个他能抓住听他说话的人都大谈特谈他写作时的希望、得意之处和犹豫不决的地方。他拜访那些彬彬有礼却被他多少弄得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的出版商,和在哈佛俱乐部里碰巧坐在他对面的人讨论自己的书稿。据安东尼讲,在某个星期天的晚上,甚至有人看见他在哈勒姆地铁站一个阴冷的角落里,和一位爱好文学的检票员争论第二章的顺序调整问题。最近被他推心置腹的人当中有吉尔伯特太太,两人坐在一起,一谈就是一个钟头,话题在比尔非教派和文学之间艰苦地拉锯。

“莎士比亚是个比尔非教徒。”她带着一成不变的笑容向他说服道,“肯定错不了!他就是个比尔非教徒,这事儿已经有定论了。”

一听这话,迪克就会现出些茫然的表情来。

“要是你读过《哈姆雷特》的话就会确信无疑了。”

“嗯,他——他的确生活在一个比较好骗的时代——一个更容易接受宗教的时代。”

可吉尔伯特太太不获全胜是绝不肯收兵的:

“对,可你要知道,比尔非教不是宗教,它是关于所有宗教的科学。”她脸上挂着满是挑战意味的笑容望着他。这是她关于信仰的一句名言。这句话的遣词造句显然令她十分得意,以至于她觉得这句话根本无须多加解释。很有可能凡是能套到这个辉煌的公式里面去的话她都愿意接受——而这样一来,公式也许就不成其为公式了。这不啻是所有公式的归谬法。

最后好不容易、却也令人愉快地轮到迪克说话了。

“你们听说过新诗运动吧?没有?就是指许多年轻的诗人摆脱了旧形式的束缚,作了许多好诗。我想说的是我的书将掀起一场新散文运动,一种复兴运动。”

“肯定会的,”吉尔伯特太太眉开眼笑地说道,“肯定会的。上星期二我到看手相的那个杰妮·马丁那儿去了。知道吗,所有的人都求着她给看手相呢。我跟她说我的外甥正在创作一部作品,她说他一定会取得不凡的成功,而且知道我会很高兴听到这一点的。可她从来没见过你,也对你一无所知——哪怕连你的名字也不知道。”

迪克恰到好处地发了点声音,表明他对这一不可思议的事情很是惊叹之后,便把她的话题扳到了自己这边,就好像一个专横的交通警察指挥着让自己先通过。

“我乐在其中,凯瑟琳姨妈,”他郑重地对她说道,“真的。我所有的朋友都在拿我开玩笑——我知道他们觉得好笑的是什么,不过我不在乎。我觉得一个人应该要能开得起玩笑。不过我是怀着一种信念的。”他最后怏怏地说道。

“你身上有古人之风,我一直都这么说。”

“也许的确是。”迪克已经不想再抵抗,而想投降了。他忽发奇想,觉得自己肯定是一个古人,古老得都已经彻底烂掉了。不过古人这个词被重提之后还是令他多少有些难堪,让他背上一凛,很是不舒服。于是他变换了话题。

“我那位尊贵的格洛莉亚表妹上哪儿去了?”

“她反正是去了什么地方,和某个人一起去的。”

迪克愣了愣,略想了想,然后就在脸上挤出一个表情来,这表情显然是冲着微笑去的,可最后成形的却是一副眉头紧皱的狰狞相。他就带着这样的表情对表妹的行踪发表了一句评论。

“我想我的朋友安东尼·派奇爱上她了。”

吉尔伯特太太吃了一惊,隔了半秒钟之后才略嫌太晚地绽放出笑容,然后用颤抖的气声吐出一句“真的?”,那语气活脱脱像是在念侦探剧中的台词。

“我认为如此,”迪克严肃地纠正道,“她是我第一个看到和他在一起的姑娘,那么频繁。”

“嗯,肯定是这样的,”吉尔伯特太太小心翼翼地说道,“格洛莉亚从来不跟我说知心话,她是个口风很紧的人。有句话我就跟你说说”——她说着很谨慎地把身体凑了过来,显然是拿定主意只让老天和她的外甥听见她要说的体己话——“我就跟你说说,我很想看见她能安定下来。”

迪克站起身来在地板上急切地踱着步。他个子不高,浑身充满活力,年纪虽轻,身材却已经开始发福。此刻他的两手不自然地插进了鼓鼓囊囊的口袋里。

“我说的不一定都对,这我得提醒你。”他对身后那位带着一脸体面的傻笑,活像旅馆铸铁徽章的人说道。“我说的这些可不想让格洛莉亚知道。不过我觉得疯狂的安东尼肯定是看上格洛莉亚了——而且迷她迷得不轻。他整天都在说她的事情。如果换了别人的话这就是病得不轻了。”

“格洛莉亚真是个年轻的可人儿——”吉尔伯特太太急切地想要开口说话,但她外甥随即开口打断了她:

“格洛莉亚是个年轻的硬核桃,可没有那么容易就嫁给他。”他停下来,朝她转过脸来,脸上的表情就像是一幅沟壑纵横的作战地图,皱鼻蹙眉地表明他此时的态度极为认真——仿佛要用认真的表情来弥补自己言语中可能会出现的任何不慎。“格洛莉亚是个很不羁的姑娘,凯瑟琳姨妈,没有人能驯服得了她。具体的详情我不太清楚,不过最近她结交了许多很古怪的朋友。她对此好像不以为意。她与之为伴在纽约到处转来转去的那些人曾经都是——”他停下来喘了口气。

“对对对,”吉尔伯特太太插进来说道,一边徒然地掩饰着她对所听到的内容怀有的巨大兴趣。

理查德·卡拉梅尔很严肃地继续道:“嗯,就是这么回事儿。我是说她以往与之交游的那些人都是一流人物,不过现在不是了。”

吉尔伯特太太急速地眨着眼睛——她的胸脯颤动着,膨胀起来,稍微停歇了一下,然后口中的话随着呼出的气如急流般倾泻而出。

她知道,她轻声地喊道;对,做母亲的知道这些事情。但她又能做什么呢?他了解格洛莉亚。他和格洛莉亚的接触太多了,知道想要和她打交道是多么没有希望的事情。格洛莉亚被宠坏了——彻底宠坏,宠坏得都出了格。举个例子吧,她到了三岁的时候才断奶,也许那会儿她都会嚼小木棍儿了。也许——这种事儿没人说得准——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她的性格才变得茁壮而又坚韧。然后从十二岁起她的身边便围满了男孩子——哦,满得简直叫人寸步难行。十六岁的时候她开始到预科学校里去跳舞,然后去大学里跳。每到一处,身边除了男孩还是男孩。刚开始的时候,啊,是在她十八岁以前,她身边的男孩太多了,所以从来没有哪个比别人更特殊一点的,不过十八岁以后她就开始对他们区别对待了。

她知道在大概三年的时间里有过一连串的浪漫情事,那些男孩子加起来大概有一打。他们有时候是大学生,有时候是刚走出大学校园的——一般每个人和她交往的时间是几个月,其间有短暂的两情相悦。有那么一两次有人和她交往得略长些,她母亲便希望她能够订婚,但最后总是又换了一个新的——接着又是一个新的——

那些男人怎么样了呢?哦,她让他们苦不堪言,真的,毫不夸张!只有一个人多少保留了一点尊严,可他只不过是个孩子,就是来自堪萨斯城的那个年轻的卡特·柯比。他是个很自负的家伙,只虚荣了一个下午,第二天便跟着他老爸动身去了欧洲。其他人的下场就——很悲惨了。他们似乎从来不知道她何时厌倦了他们,而格洛莉亚也很少会故意对人不友善。他们会继续打电话来,给她写信,想要约她见面,追着她全国到处跑。有些人把吉尔伯特太太当成了知心朋友,噙着眼泪告诉她说他们永远也无法忘怀格洛莉亚……他们之中至少有两个人后来结了婚,尽管……不过最令格洛莉亚感动的似乎是一位叫卡斯泰尔的先生——他一直到现在都还坚持每周打来一次电话,还给她不停地送花,送得她到后来都懒得拒绝了。

有那么几次,至少两次,吉尔伯特太太知道格洛莉亚的恋情发展到了私下订婚的程度——和都铎·拜尔德以及来自帕萨迪纳[273]的那个霍康姆家的孩子。这事儿她很肯定,因为——这可不能张扬——当她无意中走进格洛莉亚的房间时,发现格洛莉亚和男孩子之间的举动,怎么说呢,就是一副已经订过婚的样子[274]。她当然不会跟自己的女儿提这事儿。她是一个懂得拿捏分寸的人,此外,每次她都期待着几周之后就会有来自女儿的正式宣告。可宣告老也没来,反倒是又有新的男人登门了。

想想这是怎样的景象吧!年轻人在他们家的图书室里等候时如困兽一般来回踱着步!来的人和走的人在大厅里相遇,彼此怒目相向!年轻人打来电话却又绝望地被挂断!年轻人以远走南美相威胁!……年轻人写来最哀婉的信!(她在这方面没有多提,不过迪克猜想吉尔伯特太太是看到过几封这样的信的。)

……格洛莉亚时而流泪,时而欢笑,时而遗憾,时而欢悦,时而失恋,时而热恋,时而凄惨,时而紧张,时而冷静,收到大量的礼物,交换来不记得放在什么样镜框中的照片,洗热水澡,然后重新开始恋情——和下一个。

这种情形一直持续着,并且俨然将永远持续下去。格洛莉亚没有受到任何伤害、改变或感动。接着有一天她突然告诉母亲说她已经对大学生感到腻烦了。从此以后她再也没有去参加过大学里的舞会。

由此她开始有了一些改变——不是指她实际的那些习惯,因为她依旧跳舞,也和过去一样有许多“约会”——但这些约会有了一种不同的感觉。刚开始这种约会成了一种荣耀,成了满足她虚荣心的事情。她成了也许是全国最有名的、受到最多人追求的妙龄美女。堪萨斯城的格洛莉亚·吉尔伯特!她乐此不疲,毫无收敛——她享受着身边簇拥的人群,那架势让最理想的男性一下就能发现她;她享受着其他女孩子尖利的嫉妒;享受整天包围着她的谣言,这些谣言美妙无比,更不用说可耻了,而她母亲则可以很高兴地说它们全都是无中生有的——比如某个谣言说她曾在一天晚上穿着雪纺绸的夜礼服走进了耶鲁大学的游泳池。

她的虚荣心简直像男人一样强烈,而这恰恰是成功而又辉煌的职业生涯所不可或缺的。她便带着这样的虚荣心爱着自己的社交生活,然而爱着爱着她却突然间失去了兴趣,从中抽身而退了。她曾经主宰过那么多的派对,在众多的舞厅中留下芳泽,在人们向她奉上的钦羡目光里傲然绽放,可如今她似乎对这一切再也不在乎了。爱上她的人现在会遭到她的断然,甚至是愤然拒绝。她无精打采地跟最平庸的男人走在一起。她依然不断地打破着婚约,但已经不像过去那样笃定地觉得自己是无可指责的,也不再觉得被她侮辱过的男人还会像宠物一样乖乖地回来。现在她打破婚约的时候已经没什么感觉了,既不带鄙视,也不带傲慢。她几乎再也不冲着男人发脾气了——而是对着他们打哈欠。她变得——这可真是叫人觉得奇怪——在她母亲看来她变得越来越冷漠了。

理查德·卡拉梅尔静静地听着。刚开始的时候他一直站着,但随着他姨妈越讲越来劲——她讲得添油加醋,既有格洛莉亚凭着她年轻的灵魂可能会干下的事情,也有吉尔伯特太太自己神经紧张下的臆想——他拉过一把椅子来,认认真真地听她流着眼泪,带着哀怨与无助,把关于格洛莉亚生活的故事娓娓道来。故事终于讲到了最后的一年,故事的结尾就像纽约随处可见的烟头一样[275],盛在印着“午夜狂欢”和“贾斯汀·约翰逊的小小俱乐部”字样的小烟灰缸中。卡拉梅尔听着听着开始慢慢点起头来,然后越点越快,等她以一个休止符结束了讲述的时候,他的脑袋几乎已经上下点个不停了,那副滑稽样活像弹簧狗一样。他用这副样子表达着——几乎所有的感情。

格洛莉亚的过去对他在某种程度上而言是个并不陌生的故事。他一直用新闻记者的眼光观察着她,为的是想要在将来写一本关于她的书。不过他的兴趣,仅就此刻而言,是与家族的兴趣一致的。他特别想要知道,他有几次看见和格洛莉亚走在一起的那个约瑟夫·布洛克曼到底是什么人。还有一直和她呆在一起的那两个女孩子,一个叫蕾切尔·杰瑞尔,另一个叫凯恩小姐——这位凯恩小姐根本就不是能和格洛莉亚扯得上关系的那种人!

不过提问的时机已经过去了。吉尔伯特太太的讲述已经越过了顶峰,马上就要像跳台滑雪那样一落千丈了。她的一双眼睛就像从两扇圆形的红色窗户望出去看到的蓝色天空。她嘴巴周围的肉已经在抖个不停了。

正在这时房门打开了,走进门来的是格洛莉亚和刚刚提到的那两位年轻姑娘。

两个年轻女人

“噢!”

“您好,吉尔伯特太太!”

格洛莉亚把凯恩小姐和杰瑞尔小姐介绍给了理查德·卡拉梅尔先生。“这是迪克”(笑声)。

“我已经听说了好多关于你的事了,”凯恩小姐说话之前先是咯咯笑了一声,说完之后又叫了一声。

“您好,”杰瑞尔小姐略带羞怯地招呼道。

理查德·卡拉梅尔竭力想通过行动让人觉得自己的身材比实际的更好。他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热诚,这让他想要对两位小姐表现出热情,可他心里又觉得她们不过是庸脂俗粉——根本不是能让人动心的那种,因此一时间显得有点尴尬。

格洛莉亚一下子就闪进卧室不见了。

“请坐,”吉尔伯特太太脸上堆着笑说道,她此时已经恢复常态了,“把外衣和帽子脱了吧。”迪克生怕她又要提起他具有古人之风的话题,不过因为想着要对这两个女人进行一番认真的、小说家的观察,他倒是渐渐忘记了紧张。

缪丽尔·凯恩出自东奥兰治一个新兴的家族。她个子虽矮,身形却不小,明显介于丰满与肥胖之间。满头黑发经过了精心的打理,再加上她那双漂亮的、牛一样的大眼睛,红得有点过火的双唇,使她看上去很像著名的电影女演员希妲·芭拉[276]。人们一直跟她说她是个“吸血鬼”,她相信他们说的话。她满心希望人们会对她感到恐惧,因此她在任何场合都尽力给人留下危险的印象。一个稍有点想象力的人便能够看出她总是带着一面红旗,拼命地挥舞着,诚恳地向人们发出危险的信号——然而却收效甚微。她还非常地爱赶潮流:她知道那些最新的歌曲,所有最新的歌曲——当唱机播放出其中的一首时,她就会站起身来,前后耸动着肩膀,打着响指,如果没有音乐的话她就自己哼着给自己伴奏。

她讲出来的话也颇为时髦:“我不在乎,”她会这么说,“我要是担心的话早就瘦得没形儿了”——还有“我一听到那个调子,两只脚就不守规矩了。哦,宝贝儿!”

她的手指甲留得太长了,而且经过了精心的修饰,涂成一种不自然的潮红。她的衣服全都太紧身,太入时,太鲜艳,她的眼神故意带着邪气,笑容又充满矫揉造作的羞怯。她整个人几乎从头到脚都被过分强调了。

那个年纪略大些的姑娘个性显然要略为难以捉摸。她是个穿着精致的犹太人,黑头发,面色白皙可爱。她看上去有点害羞,情感内敛,这两点使她周身散发出一种柔雅的魅力。她家是美国圣公会教徒,在第五大街有三家时髦的女装店。稍微观察了一会儿之后,迪克便觉得她在刻意模仿格洛莉亚——世界上的人总是选择难以模仿的人去模仿,这不禁令他感到很有意思。

“今天过得实在太忙乱了!”缪丽尔兴致勃勃地说道,“在公共汽车上有一个疯女人站在我们背后。她绝对、完全是个神经病!她一直在自言自语,说她要对某人或某样东西做某些事情。我简直被她给吓坏了,可格洛莉亚就是不肯下车。”

吉尔伯特太太带着适度的惊恐开口问道:“真的吗?”

“对,她疯了。我们才懒得管她呢,反正她没做出什么伤害我们的事情来。恶心!天哪!后来有个男人从我们身边经过,说她那张脸真应该去盲人之家当夜间的看护。我们一听那话当然吓得叫了起来,那个男人于是就想来搭我们了。”

这时格洛莉亚从卧室里走了出来,所有的眼睛无一例外地都看向了她。那两个女孩子退入黑黢黢的背景中去了,没有人看到她们,也没有人想着她们了。

“我们正谈到你呢,”迪克很快地说道,“——你母亲和我。”

“好啊。”格洛莉亚懒懒地应了一声。

一阵沉默——缪丽尔转向了迪克。

“你是个很棒的作家,是不是?”

“我只是个普通作家。”他孱弱地承认道。

“我一直都说,”缪丽尔热切地说道,“要是我能有时间把我所有的经历都写下来,肯定能成为一本很棒的书。”

蕾切尔咯咯笑着表示同意,理查德·卡拉梅尔向她微微鞠躬表示敬意,神态几乎称得上庄重。缪丽尔继续说道:

“可我真弄不明白你是怎么能坐下来做这件事的。诗歌啊!老天,我连让两行句子押上韵都不会。不过我才不操心这些事呢!”

理查德·卡拉梅尔好不容易才憋住没笑出声来。格洛莉亚嘴巴里嚼着软糖,眼神忧郁地望着窗外。吉尔伯特太太清了清嗓子,脸上浮起了笑容。

“可你得明白,”她要讲的话似乎用来解释任何事情都可以,“你身上没有古人之风——理查德就有。”

拥有古人之风的理查德长长地出了一口气——这句经典的话终于讲出来了。

然后,格洛莉亚就像经过了五分钟的考虑一样,突然宣布了一件事情:“我要开一个派对。”

“哦,我能参加吗?”缪丽尔借着玩笑的口气大胆地问道。

“是个餐会,总共请七个人:缪丽尔、蕾切尔和我,还有你,迪克,和安东尼,还有那个叫诺波尔的——我喜欢他——还有布洛克曼。”

缪丽尔和蕾切尔激动得发出了喵喵的猫叫声。吉尔伯特太太眨了眨眼睛露出了笑容。迪克用不经意的语气问道:“这个叫布洛克曼的家伙是谁,格洛莉亚?”

格洛莉亚从他的话中感到了一丝细微的敌意,她朝他转过身来。

“约瑟夫·布洛克曼?他是个电影圈里的人,卓越影业公司的副总裁。他和我爸爸之间有很多生意。”

“哦!”

“那,你们都会来吗?”

他们都会来的,时间就定在了周中的某天。迪克准备起身告辞了,他穿戴好了衣帽和围巾,脸上摆出了一个标准的笑容。

“再会,”缪丽尔开心地挥着手,“有空给我打电话。”

理查德被她这话弄了个脸红。

奥奇非骑士的不幸结局

周一的时候,安东尼带杰拉尔丁·伯克到艺术餐厅吃午饭,随后他们来到了他的公寓,安东尼推出了放着他的藏酒的移动小桌,挑选了苦艾酒和杜松子酒来提提神。

杰拉尔丁·伯克就是那个凯斯剧院的引座员,几个月来她一直是安东尼的乐趣所在。她对安东尼很少提什么要求,这正是他喜欢她的地方。去年夏天他和一位初涉社交界的淑女曾有过一段糟糕的恋情。当他发现在接了五六次吻之后那个姑娘居然已经等着他去求婚之后,便对与和自己同一阶层的女孩子交往采取了极为谨慎的态度。这些姑娘们身上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太容易看出来了:要么身材平淡无奇,令人感到乏味,要么缺乏吸引人的性格,这也是这一阶层姑娘们的通病——不过和一个凯斯剧院引座员这样的姑娘交往,其用到的态度是完全不同的,这就好比某些品性对于贴身仆佣来说是可以忍受的,若是出现在同一等级社交圈中的熟人身上就变得不可原谅了。

杰拉尔丁蜷缩在长沙发下边,乜斜着眼睛端详着他。

“你整天都喝酒吧?”她突然开口道。

“嗯,我想是吧,”安东尼略感惊奇地答道,“你不是吗?”

“不是。我有的时候会去参加派对——大概每周一次吧,不过我只喝两三次酒。你和你那班朋友整天都喝,我觉得你会把身子喝垮掉的。”

安东尼听了这话有点受感动。

“你倒挺好心的,还替我操心!”

“嗯,是真的。”

“我喝得不算多,”他声明道,“上个月我有整整三个星期一滴酒都没碰过。真要说喝到醉的话,一个星期才有一次。”

“可你每天都会喝上一点儿,而你才二十五岁啊。你难道没什么雄心壮志吗?有想过你四十岁的时候会是什么样子吗?”

“我很真诚地相信我活不了那么长。”

她在嘴里咂了一声。

“你个疯子!”她说这话的时候他正在调着另一杯鸡尾酒。又过了一会儿她开口问道,“你和亚当·派奇是亲戚吗?”

“是,他是我祖父。”

“真的?”她一听这话明显来了劲头儿。

“如假包换。”

“这可真有意思,我老爸曾经在他手下干过活儿。”

“他可是个怪老头儿。”

“他人好吗?”

“怎么说呢,在私生活中他很少会毫无必要地讨人喜欢。”

“跟我说说他这个人吧。”

“嗯,”安东尼稍微想了想,“——他已经完全萎缩了,还剩了些灰白头发,乱糟糟地竖着,就像里面鼓满了风一样。他这人可讲道德了。”

“他做了不少好事呢,”杰拉尔丁非常认真地说道。

“扯淡!”安东尼嘲笑道,“他是头虔诚的蠢驴——无可救药的傻瓜。”

她的思绪离开了这个话题,又掠到了别的东西上面。

“你为什么不跟他一起住呢?”

“你还不如问我为什么不跟卫理公会的牧师一起住呢。”

“你真是个疯子!”

她口中又发出啧啧的声音,表示对安东尼的看法不敢苟同。安东尼在想,这个小小的流浪儿在心里到底有多么道德——尤其是当不可避免的大潮涌过,将她从满是尊敬的沙滩上冲刷走以后,她身上还会剩下几分道德呢。

“你恨他吗?”

“我怀疑有点。我从来没喜欢过他。替你包办一切的人你是永远不会喜欢他的。”

“那他恨你吗?”

“我亲爱的杰拉尔丁,”安东尼幽默地皱起眉头抗议道,“你还是再喝一杯鸡尾酒吧。我让他伤脑筋。我要是抽烟的话,他就会跑到屋子里来用鼻子东闻西闻的。他是个假正经、讨厌鬼,算得上是个伪君子。要不是我喝了点儿酒的话,也许我不会跟你说这些的,不过我觉得说了也无所谓。”

杰拉尔丁依旧兴趣不减,她捧着没有喝过的酒杯,用带着些许敬畏的眼光望着安东尼。

“你说的伪君子是什么意思?”

安东尼不耐烦地回答道:“也许他不是,可我喜欢的东西他都不喜欢,因此,叫我来说的话,他是个无趣至极的人。”

“嗯。”她的好奇心看来终于得到了满足。她重又把身体埋回到沙发里,轻啜起鸡尾酒来。

“你真是个好笑的家伙,”她经过思考后评价道,“是不是因为你爷爷有钱,所以大家都想要嫁给你?”

“没这回事儿——不过就算如此我也不怪她们。你瞧,我这不是还没打算结婚吗?”

她对此颇不以为然。

“你总有一天会恋爱的,肯定会的——我知道。”她以一副饱含智慧的样子点了点头。

“太过自信可是一种愚蠢的行为,奥奇非骑士就是这么给毁了的。”

“那家伙是什么人?”

“是我聪明绝顶的头脑想出来的人,是我的想象的产物,一个骑士。”

“疯——子!”她开心地轻声说道,一边用绳梯笨手笨脚地攀爬着与脑子比她聪明的人之间的鸿沟。在潜意识中她觉得这样做能消弭她与他们的距离,把那些想象力令她无法理解的人带回到她能认知的范围中来。

“哦,不!”安东尼并不认同杰拉尔丁的看法,“哦,才不是呢,杰拉尔丁,千万别拿精神病医生的眼光来看待这位骑士。如果你觉得自己无法理解他的话,我不会把他带到你的世界中来。而且,我还会因为他那令人遗憾的名声而感到有点不安。”

“我想,只要多少有点意义的话,我还是能够理解的。”杰拉尔丁略带气恼地回答道。

“如果是那样的话,这位骑士一生中的各个片段也许还是很有意思的。”

“怎么样呢?”

“我之所以想到他并且顺理成章地把他引入我们的谈话,其实是因为他那过早到来的结局。我不喜欢先从他的结局说起,不过要想让这位骑士进入你的生活,这样做似乎是不可避免的。”

“他怎么了呢?死了吗?”

“他的确是死了,照这样来说的话。他是个爱尔兰人,杰拉尔丁,一个半虚构的爱尔兰人——本性狂放,带点优雅的口音,‘红红的头发’。他在骑士时代行将终结的时候从爱尔兰被放逐,而且理所当然地越过海峡来到了法国。这位奥奇非骑士和我一样,杰拉尔丁,有一个弱点。他对各种类型和处境下的女人都极易动感情。除了多愁善感之外,他还是个浪漫而爱慕虚荣的家伙,浑身洋溢着狂野的激情。他一只眼睛视力不佳,另一只则几乎全盲。像他这样一个人在世界上闯荡,其处境之危险无助绝不下于一头没有牙齿的狮子。结果呢,他过了二十年凄惨无比的日子,因为他碰到了一连串的女人,她们厌恶他、利用他、烦他、激怒他,让他落下一身病痛,花光他的钱,把他当成傻瓜耍来耍去——用通俗的话简单来说,她们都爱过他。”

“这很糟糕,杰拉尔丁,这位骑士虽然有这样一个弱点,就是太容易动感情,但除此之外,他仍是一个有着敏锐洞察力的人,因此他决定要一了百了,把自己从耗噬着他的情感漩涡中解救出来。带着这一目的,他来到了法国香槟省一家非常著名的修道院,叫圣伏尔泰修道院——尽管这名字有点时间上的错误[277]。依照圣伏尔泰修道院的规定,凡是住在修道院中的僧侣都不能到修道院的底层去,而必须在四座塔楼中全心祈祷和冥想,这四座塔楼是以修道院的四条诫规命名的,分别叫戒财、戒欲、戒妄和戒言。”

“与俗世说再见的日子终于来临了,骑士心中感到非常快乐。他把自己所有的希腊典籍都送给了房东太太,把自己的剑装在金色的剑鞘里送去给了法国国王,而所有和爱尔兰有关的纪念品,他都送给了在他住的那条街上卖鱼的一位年轻的胡格诺教徒。”

“然后他出了门,驱马向圣伏尔泰修道院行去,等到了修道院门口,他把马杀了,送给了修道院的厨子。”

“那天晚上五点钟的时候,他有生以来第一次感到了自由——他从男女之情中得到了永远的解脱。没有任何一个女人能够进入修道院,也没有任何一个僧侣能下到二层以下。于是他沿着蜿蜒的楼梯,朝他位于戒欲楼楼顶的僧舍攀去的时候,在一扇打开的窗户前驻足了一会儿,从这里能俯瞰五十英尺之下的一条路。他觉得他正在离开的这个世界是如此之美,落日的金色余晖铺满了田野,远处零星的树丛和葡萄园静静地绿着,为他眼前这宽阔的图景带来清新的气息。他胳膊肘顶在窗子上,凝神望着下面蜿蜒的道路。”

“正在此时,旁边村子里一位十六岁的农家少女忒瑞丝沿着修道院前的这条路走了过来。五分钟之前,吊住她漂亮左腿上的袜子的小带子磨断了。作为一个品行少有地端正的少女,她想过要等到了家以后再对带子进行修补,可断了带子的袜子让她很是不安,觉得再也忍受不下去了。于是,就在她经过戒欲楼之下的时候,她停了下来,用一个好看的姿势把裙子提了起来——为她说句公道话,她的动作幅度已经尽可能地小了——为的是调整一下自己的吊袜带。”

“在塔楼之上,古老的圣伏尔泰修道院的最新来客仿佛被一只巨大的、难以抗拒的手向前拉去,从窗口里探出了身子。他的身体越来越朝外探去,突然有一块石头因为承受不住他的重量,随着一声轻响,和着一些粉尘,从水泥中松脱了——于是,奥奇非骑士跌了下去,先是头上脚下,接着头下脚上,最终令人叹为观止地旋转着,向着坚硬的地面和永远的惩罚飞去。”

“忒瑞丝被眼前发生的事吓得大惊失色,一路狂奔着逃回家去。在此后的十年里,她一直忘不了那位在不幸的周日下午既摔断了脖子又摔破了誓言的僧人,每天都要花上一个小时为他的灵魂进行秘密的祈祷。”

“奥奇非骑士因为被怀疑是自杀,所以无法在神圣的公墓中获得安葬,只能草草地埋入附近的地里。此后的许多年里,他无疑对改善这块地的土壤质量作出了贡献。这就是一位勇敢的绅士所遭遇的过早到来的结局。你觉得怎么样,杰拉尔丁?”

杰拉尔丁早就走了神,因此只能露出嬉笑的表情冲他摇了摇手指,重复着她那句在任何场合下都能用得上的说辞:

“疯子!你真是个疯子!”

她觉得他削瘦的脸庞看上去很和善,他的眼神也很温柔。她喜欢他,因为他虽然骄傲却不自负,还因为他跟她在剧院碰到的那些人不一样,他对于引人注目有一种恐惧。这是一个多么怪诞、多么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故事啊!不过她对于吊袜带那段倒是颇为欣赏!

第五杯鸡尾酒过后他吻了她,然后他们俩笑着,半真半假地爱抚着,在略加压抑的激情燃烧中度过了一个小时。四点半的时候,她说她还有个约会,走进盥洗室重新整理了一下头发。她不让他替自己订出租车,因此在门前站了一会儿。

“你会结婚的,”她依然坚持自己的看法,“你就等着看吧。”

安东尼在手中把玩着一只旧网球,在小心翼翼地把球朝地板上弹了几下之后,他才带着一点酸溜溜的味道回答道:

“你真是个小傻瓜,杰拉尔丁。”

她露出了半嗔的笑容。

“哦,我本来就很傻。想打赌吗?”

“打这种赌也是件很傻的事情。”

“哦,会的吧?你会结婚的吧?我打赌你在一年之内就会和某人结婚。”

安东尼重重地弹着网球。她觉得今天是他看着很帅的日子之一,平时他黑色的眼睛里总是盘踞着忧郁,此刻却被一种强烈的感情给取代了。

“杰拉尔丁,”他终于说话了,“首先我没有想结婚的人;其次我没有足够的钱来养活两个人;第三我完全不赞成像我这样的人结婚;第四我对结婚这种事哪怕只是凭空想想也深感厌恶。”

可杰拉尔丁只是带着一副了然于胸的表情眯起了双眼,口中发出啧啧的声音,然后说她必须得走了。时间已经不早了。

“下次给我打电话别隔太久,”安东尼与她吻别的时候她提醒道,“知道吗?你有三个星期没给我打电话了。”

“会的。”他热情地承诺。

他关上了门,回到房间里站了一会儿,手中握着网球陷入了沉思。熟悉的孤寂感觉又降临了。有时他在大街上走着,或是漫无目的地坐在书桌前,意气消沉地咬着铅笔,这些时候就会有孤寂的感觉袭来。陷入了自我,却得不到任何安慰;想要表达,却找不到渠道;只感到时间从身边匆匆而过,永无止息,也没有派上任何用场——唯一能让他稍稍得到宽解的是,他确信时间也派不上任何用场,因为所有的努力和成就都是一样的没有价值。

他想着想着激动起来——他在心里突然大声喊了起来,因为他受到了伤害,脑子变得一团糟。

“结婚?想都没想过!苍天可鉴!”

突然他把手中的网球朝屋子对面扔去,网球差点打到了灯,然后在房间各处胡乱弹了一阵之后,停在了地板上。

华灯与月光

格洛莉亚在别特莫尔饭店的瀑布餐厅订了一张桌子举行她的晚餐派对。当与会的男士们八点刚过在外面的大厅里碰面时,那个叫布洛克曼的家伙顿时成了六道男性目光的目标所在。他是个面色红润的犹太人,年纪在三十五岁左右,身材已经开始发福了,柔滑的浅褐色头发下面是一张表情丰富的脸——毫无疑问,在大多数商业聚会上,他的性格会被认为是相当迷人的。比他年轻的三位男士正凑作一堆抽着烟,一边等着女主人的到来。布洛克曼悠悠然地踱到他们面前,以一种表现得稍稍过分的自信向他们作了自我介绍——三人则报之以略带嘲讽的冷淡。不过也不知布洛克曼有没有感受到这种冷淡,反正从他的样子是丝毫看不出他有什么感觉。

“你和亚当·派奇有关系吗?”他朝安东尼问道,一边从张得大大的鼻孔里喷出两道细细的烟来。

安东尼脸上露出鬼魅一般的微笑以示承认。

“他是一个好人。”布洛克曼神态谦卑地说道,“他是美国人的良好典范。”

“嗯,”安东尼赞同道,“他当之无愧。”

——我讨厌这些半生不熟的家伙,他冷冷地想道。样子看着倒像是已经熟了!真该把他们重新扔回到炉子上,只要再多煮一分钟就行了。

布洛克曼眯起眼睛看了看手表。

“这些女孩子该露面了……”

——安东尼屏息等待着,意料中的话果然来了——

“……不过,”布洛克曼脸上挂起了灿烂的微笑,“你知道,女人就是这个样子的。”

三位年轻人点了点头。布洛克曼漫不经心地朝四周看了看,他的目光似乎点评似的落在天花板上,然后又往低处看去。他的表情既有点像一个中西部的农民在估算着小麦的产量,又有点像一个演员在揣测自己有没有引人注意——反正是所有优秀的美国人在公共场合都会摆出的那副样子。在结束了巡视以后,他马上又朝沉默的三人组转过身来,决定要对他们的心灵深处发起进攻。

“你们都是大学生?……是哈佛的吧。我看过普林斯顿大学的小伙子们在冰球赛中把你们给打败了。”

真是个不走运的家伙,迎接他的又是一阵冷场。他们三个离开大学校园已经三年了,而且他们只关心重要的橄榄球赛事。在这句俏皮话失败之后,布洛克曼先生究竟有没有意识到了自己身处在嘲讽的氛围当中,这一问题暂时无法得出明确答案了,因为——

格洛莉亚到了。缪丽尔到了。蕾切尔到了。只听得格洛莉亚急匆匆喊了声“大家好!”另两个姑娘跟着应了一声,三个人便一阵风似地闪进了化妆间。

片刻之后,缪丽尔出现了。她的衣着暴露得恰到好处,袅袅婷婷地朝大家走来。她拿出了自己的招牌妆扮:乌黑的头发光滑地梳向脑后,眼睛刻意涂了黑黑的眼影,香水抹得浓烈刺鼻。她把自己作为一个塞壬女妖,或者用更通俗的说法叫“荡妇”的那套魅惑本事使了个十成十——也就是把男人呼来唤去,随予随取,把他们玩弄于股掌之间,自己却又能根本不动感情。莫瑞一见之下,便被她诸般手段中的某样东西给吸引住了——这个长着丰满臀部的女人居然还能展现出黑豹般的轻盈敏捷!他们又为格洛莉亚等了额外的三分钟,而且,出于礼貌的推测,他们也是在一同等着蕾切尔。就在这三分钟里,莫瑞的目光无法从缪丽尔的身上移开。她会把头转向一边,垂下睫毛,咬着下唇,以一种令人惊异的方式展现羞怯。她会把双手放在臀部,和着音乐左右摇摆,一边说:

“你们听到过这么完美的拉格泰姆舞曲吗?我一听到这调子,就没法让自己的肩膀安分。”

布洛克曼先生殷勤地鼓起掌来。

“你真应该上台去表演。”

“我倒是愿意!”缪丽尔叫道,“你会支持我吗?”

“当然会。”

为了适当地表示谦虚,缪丽尔停止了扭摆,朝莫瑞转过身来,问他今年可有“看”了些什么。莫瑞把这话理解为是在指戏剧,于是两人便热烈而又兴奋地聊了起来,交换了很多剧名。他们聊天的方式如下:

缪丽尔:你看过《我心头的钉子》吗?

莫瑞:没看过。

缪丽尔:(热切地)这戏简直太棒了,你一定得看看。

莫瑞:你看过《造帐篷的奥玛尔》吗?

缪丽尔:没有,不过我听说这戏很棒,我很想去看呢。你看过《美丽与温暖》吗?

莫瑞:(充满期待地)看过。

缪丽尔:我觉得这戏不怎么样,简直是垃圾。

莫瑞:(含糊地)嗯,说得没错。

缪丽尔:不过我昨晚上去看了《在法律的范围内》,我觉得这戏不错。你看过《小咖啡馆》吗?

谈话便以这样的方式继续着,直到他们再也报不出剧名为止。与此同时,迪克转向了布洛克曼先生,决定从这个没什么希望的矿藏中尽力挖点金子出来。

“我听说现在新的小说一出版,马上就有电影公司来买版权。”

“是这样,电影最主要的不就应该是有一个出色的故事吗?”

“对,我也是这么认为的。”

“现在好多小说里面都是对话和心理描写,这些东西可不对我们的胃口,要想把这些东西在银幕上拍得有意思根本不可能。”

“人们首先想要的是情节。”迪克很聪明地说道。

“当然,情节是第一位的——”他说到这里停住了,接着移开了自己的视线。他的沉默延展着,像一根发出警告的手指般具有权威,把其他人也都拉进了沉默之中。原来是格洛莉亚从化妆间里出来了,后面跟着蕾切尔。

在整个晚餐派对举行的过程中,约瑟夫·布洛克曼表现得最明显的就是他从不跳舞。每当音乐响起的时候,他都只是盯着别人看,眼神中带着无聊和忍耐,就好像是坐在孩子们中间的老者。他是一个有尊严的人,也是一个骄傲的人。出生于慕尼黑的他刚开始到美国打拼时是一个流动马戏团里卖花生的。十八岁的时候他在杂耍表演的间隙费劲吆喝做广告,后来他成了杂耍表演的经理,又不久以后他成了一家二流杂耍表演剧场的老板。当电影不再是一样新鲜玩意儿而成为一门大有前途的产业时,他正是一个雄心勃勃的二十六岁的年轻人,手里握着点钱想要投资,满心都是赚大钱的计划,又因为多年在通俗演艺事业中摸爬滚打而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一晃眼九年过去了,他靠着电影业崛起了,而几十个金融能力比他强、想象力比他丰富且实用的点子比他多的人却被这门产业给抛弃了……现在他坐在这里,凝视着女神一般的格洛莉亚,年轻的斯图亚特·霍康姆曾为了她而离开纽约远赴帕萨迪纳——他痴痴地望着她,知道片刻之后她就会停下舞步,回来坐到他的左手边。

他希望她能快点回来,餐桌上的牡蛎已经放了有几分钟了。

此时,被安排坐在格洛莉亚左手边的安东尼正在与她共舞,他们的舞步总不迈出舞池四分之一的区域。这对于女孩来说是一种微妙的殷勤之举,如果另有别的单身男性在场的话,这就意味着“小子,别插到我们前面来!”其包含的亲密之意是不言而喻的。

安东尼俯视着格洛莉亚,开口说道:“你今晚看上去真是美极了。”

格洛莉亚和安东尼隔了有半尺的距离,她把目光迎了上去。

“谢谢你——安东尼。”

“事实上你美得已经让人感到不安了。”他补充道,这次他的脸上没有微笑。

“你也很有魅力。”

“这不是很好吗?”他笑道,“我们彼此看得都很顺眼。”

“你平时看我难道不顺眼吗?”她很快抓住了他话里的破绽问道。平时只要有人在提到她的时候言辞模糊,无论是多么细小的地方,她都不会放过。

他放低了声音,话语中满是打趣的味道。

“牧师看教皇会不顺眼吗?”

“不知道——不过这可能是我听到过的最含蓄的奉承了。”

“或许我该说些老套一点的。”

“我可不想让你觉得有压力。看缪丽尔啊!就在我们旁边。”

他扭头看去,缪丽尔正把自己鲜艳的脸靠在莫瑞·诺波尔晚礼服的翻领上,她那搽过粉的左臂招摇地绕着他的头,让人不禁要想她为何不索性用手抓住他的后颈。她的眼睛看着天花板,前后幅度很大地摇摆着。她的臀部扭来扭去,一边跳舞一边嘴里还不停低声唱着。乍一听还以为她是在把歌曲翻成某种外语,细听之下发现她其实在用她唯一知道的一句歌词——也就是作为歌名的那一句——把空余的节拍都填满:

“他是个捡破烂的人,

一个捡破烂的人,

一个会跳拉格泰姆的人[278],

捡垃圾啊,捡,捡,捡,

捡垃圾啊,捡,捡,捡。”

她就唱着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越唱越稀奇古怪,越唱越粗俗。当她发现安东尼和格洛莉亚忍俊不禁地望着她时,只是用浅浅的笑容和迷醉的眼神作为回应,表示音乐已经进入了她的灵魂,令她坠入一种充满狂喜又极富魅力的迷离状态。

音乐结束了,他们回到自己的桌子,桌边那位孤独却不失尊严的留守者站起身来,对他们每人献上一个笑容,那笑容极尽谄媚,仿佛他是在和他们握手,祝贺他们完成了一场精彩绝伦的表演。

“木脑壳慢[279]永远也不跳舞!我想他的腿是木头做的。”格洛莉亚对整桌的人说。三位男士闻言一惊,那位被提到的绅士则明显表情有点尴尬。

布洛克曼自从认识格洛莉亚以来,这一直是一个令他感到头疼的问题。她总是不留情面地用他名字的谐音开玩笑。刚开始的时候是“木壳板屋”[280],最近则变成了更不好听的“木脑壳慢”。他曾经带着很强的嘲讽口吻请她直呼自己的名,她有几次也乖乖地照做了——然后又说漏嘴,做出一副可怜相,信誓旦旦地要改正,却忍不住大笑起来,然后又重新叫他“木脑壳慢”。

这实在很不像话而且很不为别人考虑。

“恐怕布洛克曼先生要把我们看成是一群轻浮的人了。”缪丽尔叹了口气,把手中稳稳端着的牡蛎朝布洛克曼的方向一指。

“他已经有那种感觉了。”蕾切尔低声说道。安东尼竭力回想她之前还说过什么话,但没有想起来,因此这还是她今晚说的第一句话。

布洛克曼先生突然清了清嗓子,用洪亮而又清晰的声音说道:

“恰恰相反。男人开口说话的时候,他讲出的只是传统,充其量也只是几千年里的一些老生常谈,而女人却能奇迹般地说出将来的人要讲的话。”

这句惊人之语一出,顿时把大家都给震得一时无语。安东尼突然被一只牡蛎给呛了一下,连忙把餐巾抓过来擦脸。蕾切尔和缪丽尔发出了温和却又带着点诧异的笑声。她们的笑声未落,迪克和莫瑞也跟着笑了起来,两个人都涨红了脸,竭力克制着不让自己笑得太猛。

“我的老天啊!”安东尼在心里说道,“这是他的公司拍的一部电影里的台词,这家伙居然给背下来了!”

只有格洛莉亚一个人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她带着无声的谴责瞥了一眼布洛克曼。

“噢!看在老天的分上!你是从哪儿挖出那么一句话来的?”

布洛克曼犹豫地望着她,不清楚她到底是什么意图。不过眨眼间他就恢复了自信,脸上重又堆起了温和而又刻意宽容的微笑,一副知书达理的人坐在娇宠稚嫩的毛头小子们中间的样子。

汤从厨房端了上来——但就在这时乐队的指挥也从吧台回来了,刚才他还全神迷醉在大杯啤酒的金黄色泽中。于是,当一首名叫《所有的东西都在家,除了你老婆》的曲子奏响时,汤便只有放在那里慢慢变凉的份儿了。

然后香槟也上来了——派对也因此而渐入佳境。男人们除了迪克·卡拉梅尔之外全都毫无顾忌地喝着。格洛莉亚和缪丽尔每人拿着一个杯子啜饮着,蕾切尔没有拿酒。奏华尔兹的时候他们坐着没动,不过其他的曲子他们都跳了——只有格洛莉亚例外,她跳了一会儿之后似乎有点累了,更愿意坐在桌边抽烟。她的眼神时而慵懒,时而热切,具体得看她是在听布洛克曼说话还是在盯着跳舞者中的某个漂亮女人。有几次,安东尼在忖度布洛克曼到底在向她说些什么。他的嘴里不停来回嚼着一支雪茄,饭吃完以后这点动作扩张成了猛烈的肢体语言。

十点钟的时候格洛莉亚和安东尼开始跳起一支舞来。他们刚转到桌子听不见的范围之外,格洛莉亚就轻声说道:

“慢慢跳到门边去,我想到下面的药店去一趟。”

安东尼顺从地引着她穿过人群向指定的方向跳去。到了大厅里,她离开了他一会儿,等她再出现的时候胳膊上搭着一件披风。

“我想要点口香糖,”语气中带着幽默的歉意,“这次你肯定猜不出来是为什么。我咬手指甲的瘾犯了,要是没有口香糖的话就要开始咬指甲了。”她叹了口气,然后在踏进空电梯的时候接着说道:“我整天都在咬指甲。有点紧张,你知道的。刚才那个谐音的事儿请原谅,我不是故意的——那些词儿不知怎么就冲口而出了。格洛莉亚·吉尔伯特,一个口没遮拦的女人。”

到一楼的时候,他们孩子气地故意躲开了饭店的糖果柜台,从宽敞的前梯出了门,穿过了几条路边长廊之后,在格兰德中央车站找到了一家药店。在对香水柜台进行了一番仔细的浏览之后,她买了要买的东西。然后,出于彼此间某种心照不宣的冲动,两人手挽着手在街上散起步来,不是朝着来时的方向,而是转到了第四十三大街上。

雪正在融化,夜因此而充满了活力。天气已经非常接近温暖了,当一阵微风从人行道边低旋而过时,安东尼居然有了意料之外的风信子盛开的春日感觉。无论是在头顶长方形的天空中,还是在身边飘流着的空气对他们的爱抚中,都现出一种新季节的幻象,使他们从刚刚离开的那个空气滞浊的环境中得到了很大的解脱。有那么一个温软的时刻,身边的车马声和下水道里潺潺的水声显得那样迷离纯净,宛如是他们刚刚随之舞蹈的那阙音乐的延续。等安东尼开口说话的时候,他的话无疑带着悸动与渴望,是温柔的夜在他们这两颗心中酝酿许久的。

“我们叫辆出租车去兜兜风吧!”他说出这提议的时候,眼睛没有望向她。

哦,格洛莉亚,格洛莉亚!

一辆出租车懒懒地候在人行道边。当它开动的时候,就像是一艘小船驶进了迷宫一般的海洋,迷失在了周遭那些庞大建筑的朦胧夜影中,迷失在了时而低缓、时而尖利的市声中。安东尼伸出胳膊搂住身边的姑娘,将她揽进怀里,亲吻了她那温润的、孩童一般的双唇。

她没有发出任何声音,只是仰望着他。一缕缕一片片的光钻进车来,如同透过树叶的月光,曳出斑驳的影来。她的脸在这光影中显得那样苍白。她的双眼便在这片白色的湖上荡出晶莹的涟漪来。她的头发投下的暗影与眉梢紧挨着,然而两者之间却分明地毫无亲密可言。那里当然也没有爱,就连任何爱的痕迹都没有。她的美冷冷的,一如这湿润的微风,一如她潮湿而又柔软的双唇。

“在这样的光里,你美得就像一只天鹅。”他愣了片刻之后轻声说道。此时,寂静与声响全都钝化为模糊的低语,时空陷入了停顿,似乎即将碎裂。他的双臂紧紧地围绕着她,她就像是从黑暗中飘飏而来落入羁绊的一片轻软的羽毛,只有靠着这些感觉才能将时空维系在这片混沌之中。安东尼无声而又欢欣地笑了起来,抬起脸来,从她面前移开,一半是因为胸臆间猛然激荡起一股征服的成就感,一半是不想她因为看见自己而破坏了脸上那种璀璨的宁静。这是多么曼妙的一个吻啊——它是擎在面前的一朵花,言语无法将它描述,记忆也无法将它包容,就好像她的美正发散出自身的光华,一瞬间便融进了他的心头。

……在融化的暗影中建筑物向后跌去了。现在已经到了中央公园,又过了好一会儿,大都会博物馆的白色幻影款款地从他们身边飘过,圆润低沉地回应着出租车飞驰而过的声响。

“嗨,格洛莉亚!嗨,格洛莉亚!”

她的眼睛似乎穿越了几千年的时间而望着他:所有她可能感受到的感情,所有她可能会说出的话语,在她那圆足的沉静旁边显得那么贫乏,在她那毋庸多言的美貌面前又变得那么多余——而她的身体则紧紧地靠着他,柔弱而又冰凉。

“叫他掉头吧,”她低语道,“得快点赶回去了……”

楼上的餐厅里,气氛依旧是热烈的。餐桌上胡乱扔着餐巾纸,摆着烟灰缸,已经了无生气了。他们进去的时候正好是两支舞的中间,缪丽尔·凯恩用特别调皮的眼光打量着他们。

“哦,你们俩上哪儿去了?”

“去给我妈打电话了。”格洛莉亚冷冷地回答道,“我答应过她要给她打的。我们错过一支舞了吗?”

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其本身虽然无足轻重,却让安东尼在多年之后时时忆起。约瑟夫·布洛克曼躺坐在椅子里,用一种奇怪的眼光注视着他,里面不同寻常地却也是不可避免地杂糅着好几种感情。他没有跟格洛莉亚打招呼,只是微微欠了欠身,接着便马上继续他和理查德·卡拉梅尔关于文学对电影之影响的谈话了。

* * *

魔法

随着最后一批星星慢慢隐去和第一批报童的过早出现,夜晚那完全出人意料的奇迹渐渐褪色了。欲望的烈焰褪成了遥远而只涉及精神的火光,通红的铁失去了它的炽热,耀眼的煤块也黯淡了下来。

沿着安东尼图书室里占了满满一堵墙的书架,爬进来了一缕冷漠而又傲慢的阳光。它先是带着冰冷的不以为然触摸着《法国的特雷丝[281]》、《女超人安》、《东方的芭蕾舞女詹妮》和《魔法师祖莱卡》——还有《印第安纳州的科拉》——然后又爬到下面一层的书架上,探入历史的深处,满怀爱怜地停留在那些曾被人无数次提到过的名字上:《海伦》、《黛依丝[282]》、《莎乐美》和《克莱奥佩特拉》。

安东尼已经刮完了胡子洗完了澡,正坐在他那张有着松软坐垫的椅子里,注视着这缕光线的运动。随着太阳不断升起,它在地毯的丝边上闪亮了一会儿——然后便出去了。

时间已经是早上十点钟了,《星期日时报》散落在他的脚边,那上面无论是照片、社论、社会新闻还是体育版,都在宣告,在过去的一个星期中,世界正全神贯注于向着某个虽然未必确定但肯定是辉煌的目标前进着。类似的事情安东尼在过去的一周中向他祖父做了一次,向他的经纪人做了两次,向他的裁缝做了三次——而就在这一星期最后一天的最后一个小时,他吻了一个美丽而又迷人的姑娘。

回到家里时,他的想象中充满了陌生而又高亢的梦想。他的头脑里突然不再有问题萦绕了,不再有永恒的问题需要解决和再解决。他经历了一种情感,这种情感非关头脑或身体,也不仅仅是两者兼而有之。此时此刻,他全然被对生活的热爱给淹没了,心胸间一点也装不下别的东西。他沉浸在这种体验中,既不让别的感觉来打扰,也不将它与别的感觉相比较,他对这种状态很是满意。

他自然而然地就深信他以往遇到过的任何一个女人都无法在任何方面与格洛莉亚相提并论。她完全就是她自己,真诚得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这些是他完全能肯定的。除了她之外安东尼所认识的两打女人,包括女学生、刚入社交界的淑女、年轻的已婚少妇以及无家可归的流浪女,她们只是一些雌性动物,而且是这个词所具有的最为人鄙视的意义,即专门从事养育事业的,在她们的身上依然淡淡地发散着洞穴与育儿场所的气息。

就他所能看到的而言,她既没有屈从于他的任何意志,也没有抚慰他的虚荣心——只有她乐于有他作陪可以算是对他的一种抚慰。其实他毫无理由可以认为她给予了他任何她所没有给予别人的东西。这也是她应该的态度。认为经过这样一个夜晚两人就会坠入情网,这种想法不仅不靠谱,而且应该是令人生厌的。再说她也已经用一个斩钉截铁的谎言否认并埋葬了这样的事情。他们是两个有足够想象力去分清游戏和现实的年轻人——他们从相识到后来的相处全都带着一种随便,凭着这种随便他们可以表明自己没有受到伤害。

心意已定之后,他来到电话边,给广场大酒店打电话。

格洛莉亚出去了。她母亲既不知道她去了哪里,也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回来。

这件事上的第一个错误多少是在这时节表现出来的。格洛莉亚不在家这件事透出一丝冷漠,几乎有一点不合适。他怀疑她离开家是为了故意要吊他的胃口。等她回来的时候,她会听到他的名字,知道他找过她了,然后脸上露出微笑。真是太有心计了!他真应该再等上几个小时,以表明他对待这件事情并不是太认真。这是一个多么愚蠢的错误啊!她会觉得他肯定是自我感觉太好了。她会觉得他为了一段微不足道的插曲而自作多情。

他想起来在上个月,他曾经稀里糊涂地跟公寓的看门人侃了一通“自来熟”的话题,没料到第二天那看门人就借着昨天和他聊过天的因头找上门来,不客气地坐在了靠窗的位子上,跟他热络地聊了半个小时。安东尼满怀恐惧地想,现在格洛莉亚看待他,该不会就像他看待那个男人一样吧。如此看待他——堂堂的安东尼·派奇!太可怕了!

他从来没想到过自己其实是一样被动的东西,完全在那凌驾于格洛莉亚之上的意志的控制下行事,他其实只是拍照片用的感光底片。某个高高在上的摄影师将镜头对准了格洛莉亚,然后喀嚓!——那底片便只能冲印出格洛莉亚的影像,像万事万物那样为其本质所束缚。

但此时的安东尼正躺在长沙发上凝望着橙色的落地灯,不停地用纤细的手指梳理着自己的黑发,一连几个小时在脑海中创造着格洛莉亚的新形象。她现在似乎正在一家商店里,在天鹅绒服饰与毛皮大衣间步履轻盈地穿行。她身边到处可闻丝绸衣服的窸窸窣窣、清越的笑声和许多被摘下却依旧没有枯萎的鲜花散发出的芬芳。她在这样的世界中行走,自己身上的衣服也发出优雅而有魅力的窸窣声。一些名叫米妮、珀尔、朱厄尔或詹妮的姑娘像女王身边的女官一样围着她,她们有的为她拿着轻薄细致的乔其纱;有的拿着色泽淡雅,与她粉嫩的双颊正合衬的精致的雪纺绸;有的拿着乳白色的蕾丝花边歪歪斜斜地在她的脖子边比划着——缎子现如今只用来做牧师的袍子和沙发的罩面了,而萨马兰德如今则只有浪漫派的诗人们才记得了。

她过了一会儿之后会去别的地方,在一百顶帽子下以一百种不同的方式倾斜着脑袋来试戴,徒劳地寻找如自己的嘴唇那般鲜艳的樱桃饰品,或寻找如自己的身体般曲线优雅的羽毛,来为帽子作装饰。

中午要到了——她会沿着第五大街匆匆而行,就像一个北欧的美少年,毛皮大衣随着脚步时尚地摆动,两颊因一阵寒风的吹拂而变得更红了,她的呼吸在清冽的空气中形成一团愉快的轻雾——里兹大饭店的门会开始旋转,人群会分开,五十双男人的眼睛会惊奇地瞪大,注视着她,而她则给许多肥胖而又滑稽的妇人们的丈夫送去他们久已忘记的梦想。

下午一点。她用手中的叉子漫不经心地拨弄着盘中一棵可爱的洋蓟,而她的护花使者则不断向她奉上一个欣喜若狂的男人那丰富而又动听的甜言蜜语。

下午四点:她纤小的双足随着旋律而移动,她的脸在人群中那么引人注目,她的舞伴既像受到爱抚的小狗般高兴,又因妒火攻心而抓狂……然后——然后夜色飘然而至,或许又是一个潮湿的夜晚。霓虹灯牌将光亮泼洒进街道。谁知道呢?他们也并不比他聪明多少,或许会想要重新捉住头天晚上他们在寂静的大街上见到过的、那用奶油和暗影构成的画面。也许能吧,啊,他们也许能做到!有一千辆出租车会懒懒地候在一千个街角,可只有对于他,那个吻才是永远失落了,也是永远完成了。黛依丝会以一千种面目唤下一辆出租车,然后为了爱而仰起脸庞。她的苍白是纯洁而又可爱的,她的吻如同月亮般贞洁……

他兴奋地一跃而起。她出去得真是太不合适了!他终于意识到自己想要的是什么了——是再次亲吻她,在她的无限宁静中找到安息。她是所有躁动和所有不满的终结。

安东尼穿好衣服出门了,他觉得自己早就该这样做了。他一路来到了理查德·卡拉梅尔的公寓,听他对《恶魔恋人》最后一章的最终修改。他一直熬到晚上六点才再次给格洛莉亚打电话。结果他直到八点才找到她——噢,算得上是低潮中的高潮了!——而她一直要到周二下午才能有空和他见面。他重重地摔上电话,电话机被砸得掉下了一小块,“啪嗒”落到了地上。

黑魔法

星期二天气冷得刺骨。他在萧瑟的两点上了格洛莉亚家的门。等他们握手的时候,他开始怀疑起自己有没有吻过她了。这简直令人难以置信——他很认真地怀疑她是否还记得他们之间发生过这件事。

“星期天我给你打了四次电话。”他对她说。

“是吗?”

她的语气中透露着吃惊,而表情中却透露出兴趣。安东尼在心里骂了自己一句,怪自己不该把这告诉她。他应该知道,凭她的骄傲,是不会被这点小小胜利打动的。即便这样,他也还是没有猜到事情的真相——格洛莉亚从来不愁身边没有男人,所以她几乎从来不会用那套故作矜持、欲擒故纵的把戏,那些都是她的小姐妹们用的招数。她如果喜欢上了一个男人,难道还需要用什么别的招数吗?如果她觉得自己爱上了一个男人,她有着一件终极致命武器——那就是她那无往而不利的魅力。

“我一心想要见到你,”他直截了当地说道,“我想跟你谈谈——我是指认真地谈谈,找一个我们能单独相处的地方。可以吗?”

“你的意思是?”

他突然感到一阵不安。他觉得她已经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

“我的意思是,不是在茶桌上谈。”他说。

“可以,不过不是今天。我想活动活动,咱们去走走吧!”

天气阴冷刺骨。二月那颗疯狂的心中所有邪恶的恨意全都寄寓进了凄凉冰冷的风中,越过中央公园,沿着第五大街一路肆虐。谈话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而身体的不适也令他分心,以至于当他在第六十一大街转弯的时候,发现格洛莉亚已经不在他的身旁了。他四下望了望,发现她在自己身后四十英尺远的地方一动不动地站着,脸半埋在毛皮大衣的领子里,不知是因为生气还是因为在笑而抖动着——他吃不准到底是哪种原因。他迈步往回走去。

“别让我打搅了你散步!”她叫道。

“我真是非常抱歉,”他有点摸不着头脑,“是不是我走得太快了?”

“我冷,”她说,“我想回家了。你走得太快了。”

“我很抱歉。”

他俩开始并肩朝广场大酒店走去。他很想能看见她的脸。

“男人和我在一起的时候通常不会那么只想着自己的事。”

“抱歉。”

“这很有意思。”

“天气的确冷得不太适合散步。”他用轻松的语气来掩盖心中的烦乱。

她没有接话。他在想她会不会在酒店门口就跟他分手。不过她进门的时候什么也没说,径直朝电梯走去,在进电梯的时候扔了一句话给他:

“你最好上来。”

他犹豫了一刹那。

“也许我今天来得不是时候。”

“被你说着了。”这话她是轻声对自己说的。进了电梯以后,她唯一关心的就是对着电梯里的镜子整理被弄乱的头发。她的脸颊鲜艳无比,眼睛熠熠生辉——她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可爱过,如此高雅优美,令人心向往之。

安东尼发现自己正跟在格洛莉亚身后,乖乖地走在十楼的走廊里,这让他在心里很鄙视自己。等格洛莉亚消失进卧室去脱毛皮大衣时,安东尼被晾在了客厅里。事情有点不对劲了——在他自己眼里他已经失去了一点尊严。在一场意料之外却又至关重要的交手中他已经完全被打败了。

不过,等到她重新出现在客厅中时,他又向自己进行了一番强词夺理的解释,想让自己满意。他想,毕竟自己做的是最坚强的事情。他想要跟上楼来,而他也做到了。不过那天下午随后发生的事情都被笼罩在了他在电梯中感受到的屈辱的阴影之下。格洛莉亚把他心中的焦虑撩拨到了难以忍受的地步,乃至于等她出来的时候,他的话语中不由自主地有了批评的口吻。

“这位布洛克曼是什么人,格洛莉亚?”

“我父亲生意上的朋友。”

“真是个怪家伙!”

“他也不喜欢你。”她脸上突然浮现出一丝微笑。

安东尼笑了起来。

“他的垂顾真令我深感荣幸。他显然把我看作是他的——”他突然煞住了车,把后半截话改成了一个问题“他爱上你了吗?”

“我不知道。”

“你不知道才怪呢。”他咄咄逼人地说道,“他肯定爱上你了。我记得我们俩回到餐桌上的时候他是怎么看我的。你要是没扯谎说是去打电话的话,他说不定已经找来一班三流电影演员悄悄把我给扁了一顿呢。”

“他没有介意。我后来告诉他真实发生的事情了。”

“你跟他说了!”

“他问我了。”

“我不喜欢你跟他挑明。”他抗议道。

她又笑了。

“哦,你不喜欢吗?”

“这跟他有什么关系?”

“是没关系。所以我告诉他了。”

心烦意乱的安东尼拼命咬起了嘴唇。

“我为什么要撒谎呢?”她直截了当地问道,“我做过的事情没有哪件是不好意思的。他正好有兴趣想知道我有没有吻你,而我的心情正好不错,于是我简简单单地说了个‘是’,满足了他的好奇心。他是一个明事理的人,有他自己的处事方式,于是他就不再提这个话题了。”

“除了说他讨厌我。”

“怎么,这令你感到不安吗?好吧,如果你一定要对这件如此重要的大事情刨根问底的话,那么我告诉你,他并没有说他讨厌你,我只是知道他心里是这样想的。”

“我才没不安——”

“好了,不说这个了!”她猛然喝道,“我觉得这事儿很无聊。”

安东尼费了好大劲才放弃了追问下去的冲动,转移了话题。两人开始慢慢玩起了古老的一问一答的游戏,聊起了各自的过去。气氛渐渐好转,因为他们发现在品味和观念方面,他们从很早开始就有了不少相似之处。说着说着,两个人都说出了一些比他们原先所想的更表明心迹的话——不过两个人都假装没有听出对方的话外之音。

亲密程度的增加循的是这样的轨迹。一开始人们给出的是自己最好的形象,那是一件点缀着虚言、谎言和戏言的外表光鲜的成品。接着就要求有更多的细节,于是人们就画出第二幅肖像来,接着又是第三幅——没过多久,最初那幅最佳形象就已经面目全非了——秘密终于暴露了。不同阶段的画面互相重叠,暴露出我们的真相。虽然我们不停地画呀画呀,可我们连一幅画也休想再卖出去了。我们只能满足于这样的希望,即我们为了妻子、儿女和生意伙伴所作的那些愚蠢的自我描述能够被信以为真。

“在我看来,”安东尼正在诚恳地说道,“一个人要是既不为人所需,又没有雄心壮志的话,那么这样的人是不幸的。我要是对自己的境遇不满的话,的确是会令人感到厌恶的——可我有的时候真的很羡慕迪克。”

她的沉默是一种鼓励。她即便有意要引诱他说下去,也只能做到这样了。

“——以前是有体面的工作给一个有闲的绅士干的,那些比吞云吐雾、污染环境或是花别人的钱稍微有一点建设性的事情。当然还可以去钻研科学:有时候我真希望自己在像波士顿技术学院[283]这样的地方打下过良好的基础。可现在呢,天哪,我只能花两年时间坐下来恶补物理和化学的基础知识。”

她打了个哈欠。

“我跟你说过,谁该干什么之类的我可不知道。”她毫不客气地说道。而安东尼见到她这副爱理不理的样子,心底的怨气又升了起来。

“你除了你自己之外还对别的什么东西感过兴趣吗?”

“不多。”

他的眼睛里喷出火来。本来谈话已经让他感到越来越愉快了,可这一下子又被兜头泼了一瓢冷水。她今天一天都没好气,见谁跟谁有仇似的。他觉得为了眼下这一刻,他恨她那种冷漠的自私。他用阴郁的眼神望着炉火。

这时,一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她朝他转过身来,脸上绽开了微笑,而当他看见她的微笑时,每一丝怒气和受到伤害的虚荣心全都离他而去了——他的情绪简直就好像是她情绪所荡开之涟漪的外圈,就好像情绪不再是从他自己的胸中升起,而是由她用一根万能的线操控着。

他凑了过去,抓住她的手,无比轻柔地将她拉向自己,直到她把脸贴到了他的肩膀上。当他吻她的时候,她浅笑盈盈地望着他。

“格洛莉亚,”他异常轻柔地唤道。她又施展出了魔法,如同香水瓶中溢出的一缕香气,细微曼妙,充盈于室,甜蜜可人,让人无法拒绝。

后来,不管是第二天还是许多年以后,他都不记得在那天下午所发生的重要的事情了。她有没有动情?在他的怀抱中她有没有发出些微喁喁絮语——抑或只是保持着沉默?在他的亲吻中她得到的是怎样程度的享受?她有没有在任何时候忘记过自我,哪怕只是短短的一瞬?

啊,对他来说这是毋庸置疑的。他站起身来在地板上踱着步,心头是满满的狂喜。世上竟会有这样可爱的姑娘,而这样可爱的姑娘竟会蜷曲在沙发的一角,像一只刚刚从轻灵迅捷的飞行中降落的燕子,用谜一般的眼睛望着他。他会停下踱步,然后每次刚开始的时候依然有些羞怯,抱住她,去寻觅她的吻。

她可真是令人着迷,他对她说。他以前从来没有遇见过像她那样的姑娘。他愉快却又诚恳地请求她放过自己。他不想坠入情网。他再也不会来见她了——她已经萦绕在他生活的许多方面了。

多么甜美的浪漫啊!他的真实反应既不是恐惧,也不是悲伤——只有与她在一起的深度喜悦才能使他平庸的词藻带上色彩,使肤浅的伤感显出悲伤的力量,使自以为是看上去不那么愚蠢。他一定要再回来——而且永不离开。他早就应该知道这一点了!

“这样就够了!能够认识你真是极其难得的事情,非常奇怪却又很美妙。可其实光这样是不行的,而且也不会持久。”他说话的时候,心里一阵阵地发颤。如果这样的感觉也出现在我们自己身上的话,我们将它看作是真诚的一种反映。

后来,他记得她对他问的某个问题所作的回答。他记忆中的答案是这样的——也有可能他下意识地对她的原话进行了调整和润色:

“女人应该要能给予男人漂亮而浪漫的吻,而不应当在吻里包含成为他妻子或情人的欲望。”

每当他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她看上去总像是在慢慢变老,直到最后,那言辞无法企及的深邃的沉思在她眼中慢慢凋谢。

一个小时过去了,炉火带着小小的狂喜跃动着,仿佛它那正在逝去的生命充满了甜蜜。时间已经是五点了,壁炉上的挂钟敲出的声响变得清晰可闻起来。整个下午仿佛被鲜花所装饰,花瓣落下,敲击出细小而又轻微的节奏。这时,就好像身体内有一种粗鲁的情感被这一节奏唤起,安东尼一把把格洛莉亚拉得站了起来,把她抱得动弹不得,用一个吻吻得她喘不过气来。这个吻既不是轻佻的游戏,也不是卑微的贡奉。

她的双臂垂在了身体两侧。马上,她就恢复了自由。

“别这样!”她平静地说道,“我不喜欢这样。”

她坐到了沙发的远端,眼睛直直地看着前方,眉心攒出了一副不悦的样子。安东尼在她的身边坐下,把手放到了她的手上。格洛莉亚的手毫无生气,也没有丝毫回应。

“嗨,格洛莉亚!”他作势要搂她,被她闪开了。

“我不喜欢这样。”她又说了一遍。

“对不起,”他的语气里透出些许不耐烦,“我不知道你还有这样的讲究。”

她没有搭话。

“你不想吻我吗,格洛莉亚?”

“我不想。”在他看来她就像是整整几个小时没动过一样。

“突然又变了,是不是?”他声音中的火气又大了起来。

“是吗?”她似乎根本不为所动。她看他的眼光几乎就像看着别人一样。

“也许我该走了。”

没有回答。他站起身来,投向她的目光中有怒气,也带着犹豫。结果他又坐了下来。

“格洛莉亚,格洛莉亚,你不想吻我吗?”

“不想。”她的双唇只是为了说这两个字才微微地动了一动。

他又站了起来,这次起身更缺乏果断和自信。

“那我走了。”

沉默。

“好吧——那我走了。”

他意识到自己的话无可救药地缺乏创意。事实上他感到整个气氛已经变得很压抑了。他希望她能开口说话,骂他,对着他大叫大嚷,只要不是像现在这种罩得人透不过气来又让人感到心头发凉的沉默就行。他在心底暗骂自己是个孱头。他现在一心想的就是要打动她、伤害她、看她现出畏缩的样子来。无计可施之下,他不由得又要说错话了。

“如果你厌倦了吻我,那我还是走吧。”

他看见她轻轻地撇了撇嘴唇,于是他最后的尊严也离他而去了。她终于开口说话了:

“我相信这句话你以前也说过几遍吧。”

他连忙朝四周看了看,看见自己的帽子和大衣放在椅子上——是在某个他感到忍无可忍的时刻扔过去的。他又朝沙发看了一眼,发现她没有转过身来,甚至连动都没动一下。他颤抖着说了一声“再见”,话一出口就开始懊悔了,说完就快步走了出去,面子是一点也没有了。

格洛莉亚有那么一会儿没有出声,她的嘴唇依然撅着,眼光直直地望着远方,眼神中带着骄傲。接着她的眼睛有点浑浊了,只听她对着将灭的炉火,从口里半轻不响地迸出了五个字,说的是:

“再见了,傻瓜!”

恐慌

安东尼受到了他人生中最沉重的打击。他终于知道自己需要什么了,可是在发现这一点的过程中,他似乎把它永远地推到了自己抓不到的地方。他带着满心的凄凉回到了家里,大衣都没脱便颓然地倒在了扶手椅里,一坐就是一个多小时,脑子里走马灯般地转着许多想法,全都没什么结果,只是徒增凄苦而已。她竟然就这样把他给打发了!每念及此,他心里的绝望便又变得沉重一些。他没有凭借蛮力把那姑娘抓过来紧紧地搂住,直到她在自己的欲望面前变得半推半就;也没有用自己的意志的力量去打败她的意志,而是从她的家门口走了出来,一副被打败后软弱无力的熊样,嘴角耷拉着。在他那副挨了杖责的小学生模样的背后虽然埋藏着悲伤与愤怒,可那里面的力量实在是少得可怜。曾经有那么一分钟她非常喜欢他——啊,她简直就快要爱上他了。可就在眨眼之间,他变成了对她可有可无的东西,一个傲慢无礼而又自取其辱的男人。

他并没有对自己太过自责——有一点儿,这是当然的,不过他的心里现在被别的东西占据了,比自责要紧得多的东西。与其说他是爱着格洛莉亚,倒还不如说他是对她有一种执迷。他现在对生活别无所求,只想着能让她重回自己身边,能吻她,能把她顺从地紧紧搂在怀里。就因为她毫不留情地冷淡了他三分钟,她在他心目中的位置已经从虽然很高但还不是至关重要,变成完全占据了他的心。无论他狂乱的思绪怎样变幻,忽而热切地想要得到她的吻,忽而又同样热切地想要伤害她、羞辱她,在他的心底里却涌动着一种更细致的渴望,那就是去拥有那个在那三分钟里发出耀眼光芒的胜利的灵魂。她固然是美丽的——但她更是冷酷无情的。他必须要具有那种能把他打发掉的力量。

此刻的安东尼不可能作出这样的分析。他那清晰的思维能力,以及他认为他平时那些冷嘲热讽的话所展现的无尽的机敏,现在统统都靠边站了。不仅是那一天,而且在之后的好些天乃至好些星期里,他的书都成了屋里的摆设,他根本懒得一碰;而他的那些朋友则成了一些在朦胧的外部世界里生活和行走的人,他竭力想要逃开那个世界——那里寒冷彻骨,阴风肆虐,而他在短短的一瞬间又恍惚看见一所亮着火光的温暖的房子。

到了半夜的时候他开始意识到自己饿了。他下楼来到了第五十二大街,街上冷得让他几乎睁不开眼,水汽在他的睫毛和嘴角结成了霜。到处都是来自北方的肃杀之气,牢牢地盘踞在行人稀少、满目凄凉的街道上。夜色虽然已经很黑,但裹得严严实实的行人的身影比夜色更黑。他们蹒跚地行走在人行道上,穿行在怒号的朔风之中。每走一步都颤颤巍巍地打着滑,简直像是在滑雪。安东尼转过街角朝第六大街走去,专注地想着自己的心事,没注意到几个路人正在朝他看。他的大衣敞开着,风呼呼地朝里灌。风势不仅猛烈,还满含着无情的死亡气息。

……又过了一会儿之后,一个女招待跟他说起话来。那是一个胖胖的女招待,戴着一副黑框眼镜,上面还晃荡着一条长长的黑绳子。

“请点东西!”

他觉得她没有必要那么大声,因此不满地抬起头来。

“你到底点不点东西?”

“当然会点。”他语气很不客气。

“可我已经问了你三遍了。这儿可不是供人休息的地方。”

他朝大钟瞥了一眼,略吃一惊地发现已经过了凌晨两点了。他现在是在第三十大街附近的某个地方。他朝前门玻璃望去,发现那上面用白色半圆字体写着店招。他略微辨认了一下反写的字母,知道了这家店的名字叫查尔兹。店里零零落落地坐了三四个神情委顿、冻得半僵的夜猫子。

“请给我来点火腿蛋和咖啡。”

女招待朝他弯下腰来,最后又厌恶地瞥了一眼,然后匆匆走开了。她戴着系绳眼镜的样子,怎么看怎么是一个假冒伪劣的知识分子。

上帝啊!格洛莉亚的吻简直如鲜花般绚烂。他又回忆起了她那低沉活泼的声音,她衣服下面熠熠生辉的胴体那优美的曲线,她那在街灯下——在灯光下呈现出百合花色泽的脸庞。可这一切感觉都像是发生在好几年前的事情了。

痛苦再次向他袭来,在痛楚与渴望之上又叠上了一层恐惧。他已经失去她了。这是千真万确的——不必否认,也无需粉饰。但一个新的想法烧灼着他的天空——那个布洛克曼怎么样了呢?现在会发生什么事呢?那是一个有钱人,业已步入中年,这使得他能够宽容漂亮的妻子,能够娇惯她种种突发的奇想,容忍她的任性之举,按她或许会喜欢的那样子打扮她——把她变成插在自己纽孔中的一朵亮丽的鲜花,不让她接触到害怕的东西。他感到她已经在头脑中开始酝酿嫁给布洛克曼的事了,而且很有可能这次对安东尼的失望会使她遽然投入布洛克曼的怀抱。

这个念头使他陷入一阵幼稚的抓狂。他想要杀了布洛克曼,让他为自己令人厌恶的放肆吃点苦头。他咬紧牙关,一遍遍地对自己说着这些话,眼睛里充斥着仇恨与恐惧。

但在这充满肉欲的嫉妒过去之后,安东尼终于还是陷入了爱,深厚而又真挚的爱,也就是在男女之间流淌的那种爱。

咖啡出现在了他的手肘边,冒着热气。一段时间过后,热气渐渐变得稀少了。夜班经理坐在自己的办公桌边,瞥了瞥孤零零坐在最后一张桌子旁的那个一动不动的身影。大钟的时针刚一指向数字三,他便叹了口气,朝着安东尼走来。

智慧

又过了一天之后,安东尼心中的骚乱平息了下来,重新能够开始运用自己的理智了。他堕入情网了——他对自己热情地喊道。一星期以前,有些东西对他来说还是无法逾越的障碍,他有限的收入,他不想承担责任和想要独立的欲望,可在最近的这四十个小时里,在他狂热的迷恋面前,变成了毫无价值的东西。如果他无法娶她为妻,那么他的一生就会成为自己青春期的拙劣翻版。要想能直面周围的人,经受住对格洛莉亚时时的回忆——这如今已成为他的存在的全部内容了——他就必须要有希望。于是他就拼命用梦想的材料来顽强地建造希望。这种希望当然是脆弱得够可以的,在一天里总要粉碎或消散个十几次。虽然照料这种希望的是嘲笑,但再怎么说,它也是构成安东尼自尊所不可缺少的肌肉。

就在这一切之中渐渐生出一点智慧的火花来,那是属于他自己的真实的领悟,根据的是自己那没怎么经过努力的过往。

“记忆是短暂的。”他如是想道。

真的是非常短暂。比如说有个托拉斯的总裁遭遇了困厄,受到了犯罪的指控,只要再有人轻轻地推那么一下,他就会身陷囹圄,为他身边的正义人士所不齿,成为千夫所指。且让他被宣判无罪——这时你再看,只消一年时间,所有的一切便都被忘却了。“对,他是碰到过一点麻烦,不过我认为那只是个诉讼程序问题。”瞧,人们的记忆是何其短暂啊!

安东尼和格洛莉亚总共就见了那么十几次,加在一起大概二十几个小时。如果他一个月不去理她,忍住不去见她或跟她说话,凡是她有可能露面的地方全都躲开,那么等这段时间结束的时候,其间发生的许多事情会不会把他的个性,连同他对她的冒犯与伤害,从她的意识中抹去呢?这应该是有可能的,而且因为她从来没有爱过他,就变得更有可能了。她会忘却的,因为还会有别的男人。别的男人!这念头让他心中一阵抽搐。只要略作深想,他便感受到沉重的打击——别的男人。两个月——天哪!最好只需要三个星期,不,两个星期——

他是在那场灾难发生后的第二天晚上想到这个问题的。当时他正在脱衣服,在想到这里的时候他重重地躺倒在床上,身体轻轻地颤动着,眼睛望着床顶的华盖。

两个星期——这甚至比没有间隔还要糟糕。两星期后去见她就像要他现在勉强去见她一样,自己肯定是既无气度又无自信的——依然还是那个失去了平常心的男人,要不了多久就会故态复萌,哭诉起来。不,两个星期实在是太短了。在那个下午令她感到刺痛的东西必须要有一段时间才能得到淡化。他必须给她一段时间,让这件事慢慢褪色,然后再有一段时间,她才能慢慢地开始想起他。不管想得多么模糊,至少能真实全面地想起他来,不光记着他对她造成的伤害,也能记起他的好来。

最终,他认定六周也许是最适合达成这一目标的时间间隔。他在书桌的台历上作了标记,发现六周结束的时候是四月九号。很好,等到了那天他会打电话去问她是否能登门拜访,而在那之前,他将保持沉默。

这个决定一作出,他就感觉心情渐渐好了起来。至少他已经朝着希望所指的方向迈出了一步,而且他意识到自己对她想得越少,等他们再见面时他就越能给她留下理想的印象。

又一小时后,他沉沉地睡着了。

* * *

等待的日子

尽管随着日子一天天过去,格洛莉亚那头耀眼的金发在他心中明显变得暗淡了,而且只要隔绝上一年以后就会完全走出他的记忆,但眼下的这六个星期里还是有很多难捱的日子。他害怕见到迪克和莫瑞,毫无根据地想象着他们已经知道了一切——但等三个人见面的时候,却发现关注的中心是迪克而非安东尼。《恶魔恋人》已经被出版社接受,即将付梓。安东尼觉得从现在开始他应该和他们分道扬镳了。就在不久以前的十一月,他还觉得与莫瑞的交往给他带来了温暖和安全感,令他感到兴奋,可现在他已经不想从他身上获取这种温暖和安全感了。现在除了格洛莉亚已经没有人能给予他这一切了。因此,迪克的成功只能令他感到一点漫不经心的喜悦,而带给他的不安倒是不少。这意味着世上的一切还在继续进行着——有人写书,有人读书,有人出书——大家都在生活着。而他想要让世界没有动静也没有呼吸地等上六个星期——等着格洛莉亚忘却。

两次邂逅

他最大的满足来自于杰拉尔丁的陪伴。他有一次带她去吃饭看戏,还在自己的公寓里招待了她几次。和她在一起的时候安东尼也会被她吸引住,但那不是和格洛莉亚在一起的感觉,而是借助她来平息思念格洛莉亚而产生的肉欲冲动。他无论怎样亲吻杰拉尔丁都没有关系。吻就是吻——那只是片刻的销魂。对杰拉尔丁的时候不同的东西有着泾渭分明的归属:吻是一码事,更进一步是另一码事。吻没事儿,其他的就不妙了。

在等待的日子进行到一半的时候,在紧挨着的两天里发生了两个小插曲,不仅使他渐趋平静的心湖再起波澜,还导致了他一次短暂的故态复萌。

第一件事是——他看见了格洛莉亚。这是一次短暂的会面。双方互相点头致意。双方都说了话,但谁也没听到对方在说什么。不过等这一切都结束之后,安东尼把《太阳报》的一篇专栏文章连看了三遍,却还是连一个句子都没有看明白。

本来还以为第六大街会是一条安全的大街呢!广场酒店那边那家理发店不能去了之后,安东尼有天早上绕过街角去修面。等候的时候,他脱掉了大衣和马甲,颈边的软领敞开着站在靠近店门的地方。那天天气晴好,对于三月的寒冷沙漠来说简直如同绿洲一般,人行道上一众太阳的崇拜者们在喜气洋洋地散着步。一个肥硕女子全身裹在天鹅绒里,肌肉松弛的脸颊经过了太多的按摩,脚边一条拴着链子的卷毛小狗在打着转——那样子活像小拖船拽着一条远洋轮。他们身后是一个穿着条纹蓝西装的男子,套着白色的鞋套一步一滑地走着。看见前面这位胖女士的滑稽样,他不禁笑了起来。当他的目光和安东尼相遇时,隔着玻璃向他眨了眨眼睛。安东尼也笑了,马上感觉到所谓男女不过是一些粗鲁而又荒唐的幻觉,带着奇怪的曲线和弧度,生活在他们自己构筑起的长方形世界里。这种感觉和他在水族馆里观鱼时的感受是一样的,那些鱼儿生活在神秘的绿色水世界里,显得那么陌生,就像怪物一样。

又有两个漫步者于不经意间落入了他的视野,一个成年男人和一个女孩子——然后在令人悚然一惊的瞬间之后,那个女孩子的脸渐渐清晰,变成了格洛莉亚。安东尼虽然依然站着,但感觉全身的力气顿时消失了。两人又走近了一点,格洛莉亚的目光朝里一瞥,看见了他。她的眼睛睁大了,然后有礼貌地对他微笑了一下。她的嘴唇动了动。这时,她和他的距离还不到五英尺。

“你好吗?”他傻傻地脱口问道。

格洛莉亚,那么欢乐、美丽而又年轻——和一个他从来没见过的男人在一起!

就是在这个时候,理发店里有个椅子空了出来,他拿起报纸,对着一篇文章连着看了三遍。

第二次相遇发生在第二天。七点左右他在走进曼哈顿酒吧后不久,就和布洛克曼打了个照面。当时的情况是,酒吧里几乎没什么人,而在他们俩互相认出彼此之前,他就站在这位比他年长的人身前不到一英尺的地方在点饮料。于是,对话就不可避免了。

“你好,派奇先生。”布洛克曼的语调客气得很到位。

安东尼握了握伸向自己的手,和他就气温的变化闲聊了几句。

“你经常上这儿来吗?”布洛克曼问道。

“不,很少来。”他没有说的是,直到不久前,广场酒吧才是他最常去的地方。

“很不错的酒吧,算得上城里最好的酒吧之一了。”

安东尼点了点头。布洛克曼喝光了杯子里的酒,然后拿起了手杖。他身上穿的是晚礼服。

“啊,我还有点事儿。我要去和吉尔伯特小姐共进晚餐。”

死神突然从布洛克曼的两只蓝眼睛中望向了他。如果他宣告自己将要杀死站在他对面的这位青年人,那么没有比这句话更能对安东尼造成致命的打击了。年纪稍轻的那位脸涨红得肯定能让人看出来了,因为他的每一根神经都在瞬间炸了锅。他费了好大的劲才挤出一个僵硬的微笑来——那副笑容的确是僵得够可以的——然后礼节性地说了一声再见。但是那晚他一直到凌晨四点都还没睡着,满脑子都是悲伤、恐惧和各种令人作呕的想象。

软弱

到了第五周的某一天,他给格洛莉亚打电话了。他一直坐在公寓里努力让自己读《情感教育》[284],然而书中的某些东西却让他的思绪如识途的老马一般,在松开缰绳之后,自动朝着自己的马厩奔去。突然,他站起身来,呼吸变得急促起来,朝着电话走去。在他报上电话号码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的声音颤颤巍巍、结结巴巴,就像一个小学生一样。电话总局的接线生肯定能听见他怦怦的心跳声。而当另一头的电话听筒被拿起的声音传来时,安东尼听到的不啻是世界末日的宣判。接电话的是吉尔伯特太太,她的声音柔和得就像枫糖酱倒进玻璃容器,但她一声简简单单的“谁呀”却把安东尼听得心惊肉跳。

“格洛莉亚小姐身体不大舒服,这会儿正躺着呢,睡着了。请问您是哪位啊?”

“算了!”他大叫了一声。

在一阵突如其来的恐慌中他“啪”地挂了电话,瘫倒在扶手椅中,心有余悸得大气不敢出,直吓出一身冷汗来。

小夜曲

他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哟,你把头发给剪短了!”她的回答是:“是啊,漂亮吗?”

这不是当时流行的式样,而是将在五六年后会变得流行的式样。在当时,这种发型还被认为是极其大胆的。

“外面到处都是阳光,”他很认真地说道,“想出去走走吗?”

她穿上了一件薄大衣,戴了一顶古雅别致的爱丽丝蓝的拿破仑帽[285],两人沿着大街一直走到了动物园。在动物园里,他们对大象的魁伟身躯和长颈鹿的长脖子表达了适度的赞叹,不过他们没有去参观猴山,因为格洛莉亚说猴子身上的味道太难闻了。

然后他们又掉转头朝广场酒店走回去,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不过空气中涌动着春意,城市被温柔的阳光笼罩,陡然间变成金色,这一切都让人感到惬意。右边是中央公园,左边是一大堆花岗岩和大理石的建筑物,在向任何一个愿意洗耳恭听的人沉闷地唠叨着一位百万富翁混乱的说教:说的是“我辛勤工作过,我攒下了巨额的财产,我比所有的男人都聪明,如今我在这里占据了一席之地,多伟大啊,多伟大啊!”

所有最新款、最漂亮的汽车都开到了第五大街上,在他们的前方,广场酒店已经遥遥在望,显得不同寻常的洁白和富有魅力。身姿轻盈的格洛莉亚慵懒地走在安东尼的前面,和他隔了有一个短短影子的距离,一路上随口发表着懒洋洋的评论。这些话先是在亮闪闪的空气中飘浮了一会儿,然后才到达了安东尼的耳朵里。

“哦!”她大声说道,“我想到南方去过炎热的春天!我想要走在屋子外面,在刚刚萌芽的青草上打滚,忘掉世界上还有冬天这回事儿。”

“行啊,有什么不可以的!”

“我想要听一百万只知更鸟发出惊天动地的鸣叫。我挺喜欢鸟的。”

“所有的女人都是鸟。”他小心地说道。

“那我是哪种鸟呢?”——问题来得又快又急切。

“我想是燕子吧,有时候又像是天堂鸟。当然,大多数女孩子都是麻雀——看见那边那排保姆了吗?她们就是麻雀——或者说是喜鹊呢?你当然碰到过金丝雀型的女孩子——还有知更鸟型的。”

“还有天鹅型和鹦鹉型的女孩子。我想所有的成年妇女都是老鹰吧,或者是猫头鹰。”

“那我是什么呢——一只秃鹰喽?”

她笑了起来,然后摇了摇头。

“哦,不是,你根本就不是一只鸟,你觉得呢?你是一只俄罗斯猎狼犬。”

安东尼记得它们全身是雪白的,总是一副饿狠了的样子。不过它们总是和公爵以及公主什么的一起出现在照片里,所以他听了还算是颇感荣幸的。

“迪克是一只猎狐,一只会表演特技的猎狐。”她继续说道。

“莫瑞是一只猫。”就在说这句话的同时他想到,布洛克曼简直像极了一头壮硕而又令人讨厌的猪,不过他谨慎地保持了沉默。

接下来,在分手的时候,安东尼问他何时可以再见到她。

“你没有定过时间长一点的约会吗?”他恳求道,“哪怕定在一个星期以后也行。我想要是能在一起度过一整天,连早上带晚上,肯定会很有意思。”

“会很有意思的,不是吗?”她想了一会儿,“那就下星期天吧。”

“太好了,我会制订一个计划,保证每一分钟都不虚度。”

他果然这样做了。他甚至设想了这样的细节,即如果她愿意到他的公寓来喝茶,那么两个小时的时间会发生怎样的事情:伶俐的邦兹会把窗户敞开让新鲜的微风吹进来——不过炉火也会生着以免空气太过寒冷——屋子里的各处还要用漂亮的大碗摆上一丛丛的鲜花,他会为了这次会面而去买的。他们两个到时就坐在客厅里。

这一天到来的时候他们果然是坐在客厅里。坐了一会儿之后安东尼吻了她,因为这一时刻到来得相当自然。他发现一丝甜蜜静卧在她的唇上,感到自己从来没有从她的身边离开过。炉火明亮,微风低鸣着从帘帷间钻入,带来一缕芳醇的湿意,向人们许诺着五月和一个夏日的世界。他的灵魂随着远方的和声而震颤。他听到了从遥远处传来的吉他的弹拨,地中海温暖海岸轻拍的水声——现在他又变得前所未有的年轻了,比死神都更加得意洋洋。

六点钟不经意间就已经匆匆来临了,街角的圣安妮教堂传来了抱怨的钟声。在渐浓的暮色中,他们漫步在大街上,周围的人们都像被释放的囚犯那样,在历经漫长的冬季之后,迈着轻盈的步履。双层巴士的上层挤满了志趣相同、都在对着景色指指点点的国王们。商店里已经摆满了各种轻薄细软的夏日用品。啊,珍贵的夏日,预示着欢乐的夏日,那似乎是谈情说爱的季节,就像冬天是赚钱的季节。生活正在街角为他的晚餐而歌唱!生活正在大街上端着鸡尾酒到处派发!人群中的老妇人们觉得自己可以健步如飞,赢得一百码的比赛!

那天晚上,所有的灯都关了以后,凉爽的房间在月色中摇曳。安东尼睁眼躺在床上,把当天的每个细节都在脑子里重新搬演一番,仿佛小孩子将一堆他期盼许久的圣诞礼物逐个把玩。他柔声对她诉说,几乎是在一个吻尚未完结的时候,说他爱她,而她也微笑着把他搂得更紧,对他轻声说,“我很高兴,”一面凝视着他的双眸。在她的态度中有了一种新的东西,一种除了纯粹的外表吸引之外新滋长出来的东西,那是一种奇怪的情感张力,其强度足以让他在回忆时也不由得握紧了双手,猛地吸了一口气。他觉得自己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接近她了。一股罕见的喜悦向他袭来,他不禁对着空空的屋子大声喊了一句他爱她。

第二天早晨他给格洛莉亚打电话。现在他拿起电话来已经没有了犹豫,没有了迟疑,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迷狂的欣喜,而这种欣喜在听到她的声音后得到了两倍乃至三倍的增长。

“早上好——格洛莉亚。”

“早上好。”

“我给你打电话就是想说这个——亲爱的。”

“很高兴你能打来。”

“我想能见见你。”

“会见到的,明天晚上。”

“那可太久了,不是吗?”

“是啊——”她的声音中有点不情愿。他的手把听筒抓得紧紧的。

“我不能今晚来吗?”为了换取格洛莉亚哪怕轻轻的一声“好吧”,为了这声答应所具有的荣耀与光芒,安东尼愿意不惜任何代价。

“我有一个约会。”

“哦——”

“不过我也许——也许可以把它给推掉。”

“噢!”——安东尼满含狂喜失声叫了起来。“格洛莉亚?”

“什么?”

“我爱你。”

又是一阵沉默,然后:

“我——我很高兴。”

莫瑞·诺波尔有一天曾经说过,所谓幸福,只是一种极其强烈的痛苦稍稍得到缓解后的第一个小时。可是,天哪,在那天晚上,当安东尼走在广场酒店第十层的走廊上时,他的脸是怎样地被幸福烧灼着啊!他那黑色的眼睛闪耀着光芒,而他嘴角的线条真是让人看了感到亲切。他那会儿真是前所未有的俊朗,正在走向永恒的瞬间之一。那样的瞬间在来临之时是带着耀眼光芒的,在人们的记忆中,这样的光芒足以持续好几年而不衰。

他敲了敲门,然后立即就进去了。格洛莉亚穿着一袭刚刚浆洗过的粉色衣裙,如同一枝新鲜的花朵。她在屋子的另一头娴静地伫立着,睁大了眼睛望着他。

等他随手关上了门,她轻轻地喊了一声,迅速地穿过隔在两人之间的那片空间,等走到跟前的时候双手已经微微张开了。两人充满激情地久久拥抱在一起,把她衣裙上浆洗得笔挺的褶痕都给压得走了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