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亚当日记节选
礼拜一
这个新来的,长着长头发,经常挡手挡脚。它总在我周围晃悠,一直跟着我。这我可不喜欢;我不习惯有人跟着。真希望它老老实实,和其他动物待在一起……今天有云,东面有风;感觉我们该有雨啦……我们?这个词,我是从哪儿学来的?想起来了——是这新来的东西用的。
礼拜二
仔细看了那个大瀑布。这个地方,最好的东西就是瀑布了,我这么想。新来的人称之为尼亚加拉瀑布——为什么呢,我肯定自己是不明白的。它说样子像尼亚加拉瀑布。这可算不上什么理由;完全是任性、愚蠢。我自己还没机会给东西取名字呢。新来的人遇到什么就取个名字,我连抗议都来不及。每次都是同一个理由——样子像某个东西。比如说渡渡鸟吧。它说,看到的时候,只要扫一眼就立即知道了,那“样子像是渡渡鸟”。不用说,这鸟儿的名字,以后就这么定下来了。为这事烦心,让我觉得累,反正又没什么用处。渡渡鸟!那东西像渡渡鸟?还不如我像呢。
礼拜三
给自己造了个避雨的地方,却不能安安静静自己享用。新来的人闯了进来。我要把它赶出去,它用来看东西的那两个洞里,却流出水来,它用爪子的背部把水擦掉,发出了一些动物难过时发出的那种声音。真希望它不说话;它总是在说话。这样说,似乎是随便嘲笑这个可怜的东西,是诽谤它;但我可不是这个意思。以前我从来没有听过人的声音,这些梦一般孤寂的地方,有一种庄严的静谧,任何新来的奇怪声音闯进来,都会让我的耳朵感到不舒服,似乎不对劲。而且这新声音离我太近了;就在我肩头,在我耳边,先是这一侧,然后又到了那一侧,而我习惯的声音,多少都离我比较远。
礼拜五
仍然在无所顾忌地取名字,虽然我能做的也都做了。这个地方,我原来有个很好的名字,又好听又漂亮,叫做“伊甸花园”。这个名字,我私下里还这么称呼,但已经不能公开使用了。这个新东西说,这地方全是树林啊、岩石啊、自然风光啊,所以呢,一点儿也不像花园。还说,这地方像公园,只像公园,别的什么也不像。结果,在没有与我商量的情况下,这地方就给取了个新名字,叫做“尼亚加拉瀑布公园”。在我看来,这已经是很我行我素的做法了。何况又竖起了一块标识牌,写着:
勿践踏草地!
我的日子没有以前那么幸福了。
礼拜六
这个新东西水果吃得太多。我们要缺水果了,很有可能。又用了“我们”——这可是它用的;现在呢,也成了我的词汇,我听得太多了。今天上午雾挺大的。有雾的话,我自己是不出去的。这个新东西照样出去。无论什么天气,它都出去,脚上沾满泥巴也不管,就噔噔噔直接进来了。话又多。以前这儿多愉快、多安静啊。
礼拜天
熬过去了。这一天越来越难熬了。去年十一月,这一天被挑出来,专门作为休息的日子。之前,我每个礼拜就已经有六个休息的日子了。今天上午,这个新东西想用土块把禁树上的苹果砸下来。
礼拜一
这新东西说,它叫夏娃。这没什么问题,我并不反对。当时我说,那是冗余之举。“冗余”这个词,显然让它对我更加尊敬;这的确是个很好、很大的词语,也经得起多说几遍。它说,它不是“它”,而是“她”。这很可能有问题;但是,对我来说,都是同一个。如果她可以不来烦我,不要说话,那么她究竟是什么,对我就无关紧要了。
礼拜二
这个地方,到处丢满了她那些令人憎恶的名字和令人生气的标识:
此路通向漩涡
此路通向山羊岛
风洞,由此向前
她说,这公园能成为一个不错的消暑胜地,如果有这种做法的话。消暑胜地——又是她发明的什么东西——不过是词语而已,没有什么意义。消暑胜地是什么?不过,最好还是不要去问她;她解释起来可没完没了。
礼拜五
最近她老是求我不要到瀑布里去。那能有什么坏处呢?说她心里发颤。我也不明白为什么;我一直都这么做——水冲下来,凉丝丝的,我一直喜欢。我想,那儿有个瀑布,也就是为了这个目的吧。我看不出还有什么别的用处,而且造个瀑布放在那儿,总有个目的吧。她说,造瀑布是为了风景——像犀牛和乳齿象一样。
我坐在桶里去瀑布——她不满意。坐盆去——还是不满意。穿着无花果叶子编的衣服,到漩涡和水流中游泳。衣服破得厉害。结果呢,又没完没了地抱怨我浪费东西。我在这儿束手束脚。我需要换个地方了。
礼拜六
上个礼拜二晚上,我逃了,走了两天,选了个偏僻的地方,给自己又造了个住处,还尽可能把足迹遮掩起来。但是,她还是找到了,因为她带了一头野兽,是她驯服的,叫它为狼。她又发出了那种可怜的声音,用来看东西的地方又流出水来。我只好跟她回去,但只要有机会,我马上就会离开,换个地方。她忙着做很多傻事——比如,她要搞清楚,叫做狮子和老虎的那些动物为什么会吃草和花,因为根据她的说法,这些动物的牙齿说明,它们该互相撕咬,吃掉对方。这当然是傻事,因为动物们如果那样做,就会杀死对方,那样一来,根据我的理解,就会带来所谓的“死亡”,而死亡呢,根据我听到的说法,还没到过公园里呢。这其实是个遗憾,一定程度上。
礼拜天
熬过去了。
礼拜一
我相信,我明白了每个礼拜是用来做什么的:就是为了缓解每个礼拜天的疲乏。看起来是个不错的主意……她又在爬那棵树。用土块把她砸下来了。她说没人看。好像觉得只要没人看,就有充足的理据,去尝试一下危险的事情。这话跟她说了。“理据”这个词,让她很佩服——也很妒忌吧,我想。这是个好词。
礼拜二
她对我说,她是从我身上摘下一根肋骨然后造出来的。这话就算不是胡说八道,至少也令人生疑。我并没有少根肋骨……她很操心秃鹫的事情:说秃鹫不适合吃草,担心自己养不了;说秃鹫该吃腐烂的肉。秃鹫应该在现有的情况下尽可能过得更好。我们可不能为了秃鹫生活舒适,就把整个系统推翻。
礼拜六
昨天,她掉进了池塘,她总喜欢到池塘边,看自己在水里的模样。她险些憋死,说那种感觉非常不舒服。于是她为生活在水里的那些东西感到难过,她把它们叫做“鱼”,她仍然在给各种东西取名字,可它们并不需要名字,喊名字的时候它们也不来,不过这对她无关紧要。反正,她就是这么傻……于是,她把很多鱼从水里弄出来,昨天晚上又把它们拿进屋,放到我的床上取暖。但是,我一整天都不时看一下,我看它们不见得比之前更加开心,只是更安静了。今天晚上,我要把它们都扔到外面去。我可不愿意再和它们睡觉了,因为我发现,如果身上什么都不穿,躺在它们中间,又黏又湿,很不舒服。
礼拜天
熬过去了。
礼拜二
现在她和一条蛇混熟了。其他动物很高兴,因为她总是拿它们做实验,打扰它们;我也很高兴,因为这条蛇会讲话,这样我就能清静一下了。
礼拜五
她说,蛇建议她试试那棵树上的果子,说结果呢,将会是一次重要、美好而又高贵的教育。我对她说,还会有另一个结果——那会把死亡带到这个世界。我不该说。这话放在自己心里会更好;我一说,她就有了一个念头:她能拯救生病的秃鹫,也能为无精打采的狮子和老虎提供新鲜的肉。我建议她不要去碰那棵树。她说她不会碰的。我觉得麻烦要来了。打算离开。
礼拜三
我经历了时光的变迁。昨晚我出逃了,骑着一匹马跑了一晚上,他能跑多快就跑多快,我希望离公园远远的,在麻烦开始之前,找个别的地方躲起来;然而,事与愿违。太阳起山后大约一小时,我骑马穿过一片鲜花盛开的平原,几千头动物各随其好,在平原上吃草、睡觉或相互嬉戏。突然,动物们发出一阵暴风骤雨般的、可怕的吵闹声,眨眼之间,整个平原陷入疯狂的混乱之中,每头野兽都在撕咬身边的同伴。我明白这是怎么回事——夏娃吃了果子,死亡来到了世界上……几只老虎吃掉了我的马,我命令它们住手,可它们毫不理睬,甚至连我都要吃掉,如果我待在那儿不走的话……不过我没那么做,而是匆匆忙忙地离开了……
我找到了现在这个地方,在公园外面,很舒服地过了几天,可她还是找了过来。找了过来,还把这儿命名为“托纳旺达”——说这儿看起来像“托纳旺达”。实际上,她来了,我没觉得不好,因为这儿能摘的东西很少,而她带来了一些苹果。我只好吃些苹果,我太饿了。这有违我的原则,可我发现,人要是不能填饱肚子,原则就成了虚弱无力的东西……
她来的时候,身上挂着树枝和一把把的树叶,像帘子一样,我问她这样瞎闹是什么意思,又把那些东西拽下来,扔到地上,这时她傻傻地笑着,脸红了。我以前从没见过别人傻笑、脸红,我觉得那样子不合适,又愚蠢。她说,很快我自己就会知道这是怎么回事。这话说得对。我还是饿,但苹果只吃了一半,我就放了下来——当然是我见过的最好的苹果,毕竟这个季节就要过去了——把刚才扔掉的树枝挂在自己身上,然后有些严肃地跟她说话,命令她再去弄些树枝来,别这样出洋相。她按我说的做了,之后,我们爬到野兽打过仗的地方,捡了一些兽皮,我让她拼出了几件衣服,适合公开场合穿。衣服都不舒服,没错,但很时尚,衣服嘛,时尚才重要……我发现她是个好伴儿。我明白了,我已经失去了地产,如果没有她的话,我会感到孤单、心情低落。还有一件事,她说,已经给我们下了命令,从今往后,我们必须自己干活养活自己。她会帮忙。我会监管。
十天后
她竟然指责说,是我导致了我们的灾难!她一脸恳切而诚实地说,那条蛇曾向她保证,禁果不是苹果,而是栗子。我说,那时候我是清白的,因为我可没有吃过什么栗子。她说,蛇告诉她,“栗子”是个比喻的说法,指的是老掉牙的笑话。听到这话,我脸都白了,因为我讲过很多笑话以打发无聊的时光,其中一些可能就是她说的那种笑话,虽然我以前真的觉得,在我讲出来的时候,笑话还是新的。她问我,大灾难发生的时候,我是不是讲过笑话。我只好承认,我的确给自己讲了个笑话,但并没有大声说出来。情况是这样的:当时我在想着瀑布,我心里说,“看那儿那么多的水翻滚下来,多么奇妙啊!”接着,突然之间,我脑海里闪过一个聪明的念头,我兴致所至,就随口说道,“如果能看它翻滚上去,那要奇妙得多!”——这个想法都快让我笑死了,就在这时候,大自然一切都在战争和死亡中乱了套,我也只好逃命去了。“对啦,”她得意地说,“这就对啦。蛇提到的,正是这个笑话,说这是‘第一枚栗子’,万物初创之时就有了。”哎呀,真该怪我。真希望我没那么机灵;哎呀,真希望我从来没有过那个聪明的念头!
次年
我们给它取名为该隐。是她抓到的,那时候我在内地,在伊利湖北岸设陷阱抓猎物;在那个树林里抓到的,离我们的地洞有几英里——也许是四英里吧,她不太确定。它有些地方和我们很像,可能是亲戚。她是这么想的,但根据我的判断,这是个错误。根据体型大小的差异,就可以断定,这是一种不一样的新动物——也许是种鱼吧,我把它放到水里,看看是不是,它却沉了下去,她跳进水里,把它抓了上来,实验因此中止,没法把这事弄清楚了。现在我仍然认为这是条鱼,但她并不关心它究竟是什么,又不许我拿它去试。这我搞不明白。这个动物一来,她整个人似乎都变了,对实验很不理智。她经常想着它,超过所有别的动物,但又解释不了为什么。她大脑混乱了——在所有事情上都能看出来。有时候,那条鱼不开心,要到水里去,她会把它抱在怀里,半个晚上都不放下来。这时候,她脸上用来看东西的那个地方就会流出水来,她拍着那条鱼的背,嘴巴里发出轻柔的声音安慰它,表现出无尽的忧伤和牵挂。我没见过她这样对待其他鱼,这让我非常担心。以前,在我们失去地产之前,她也曾这样抱着小老虎,与它们玩耍,但那只是玩儿。如果老虎不喜欢它们的晚餐,她也不会像现在这样情绪激动。
礼拜天
礼拜天她不干活,就躺在那儿,一副筋疲力尽的模样。她喜欢让那条鱼在她身上打滚,发出傻傻的声音逗它开心,还假装要咬它的爪子,这会让它大笑起来。以前我从没见过会笑的鱼。这让我心生疑虑……我自己开始喜欢上了礼拜天。管理事情,整整一个星期下来,让身体累得够呛。礼拜天应该更多一些。以前的日子里,礼拜天很难熬,现在有礼拜天可真不错。
礼拜三
这不是鱼。究竟是什么,我还不太能弄清楚。不满足的时候,它会发出奇怪的、魔鬼似的声音;满足的时候就说“咕咕”。它跟我们不是同类,因为它不走路;也不是鸟,因为它不会飞;也不是青蛙,因为它不会跳;也不是蛇,因为它不爬行。我觉得它应该不是鱼,尽管我没有机会查看它究竟会不会游泳。它只是躺着,大多时候脸朝上,脚抬起来。我从没见过其他动物这样做。我说,我相信这是个未知之谜;可她只是钦佩未知之谜这个词语,并不理解它真正的意思。根据我的判断,这要么是个未知之谜,要么就是一种虫子。如果它死了,我要把它打开,看看它的构造。从来没什么东西让我如此困惑。
三个月后
困惑没有减少,反而增加了。我睡得很少。它已经不再躺在那儿了,而是开始用四条腿到处走动。可是,它和其他四条腿的动物又不一样,因为它的前腿特别短。结果,它身体的大部分都别扭地竖立在空中,这可一点儿也不好看。它的身体和我们差不多,但它走路的样子表明,它和我们不属于同类。短前肢和长后肢表明,它属于袋鼠科,但它是此物种的一种显著变种,因为真正的袋鼠会跳,这个却从来不跳。不过,它仍旧是一种奇特而有趣的变种,此前并无记载。既然是我发现的,我觉得有理由让它带上我的名字,以明确我首先发现的荣耀,因此我就称之为亚当袋鼠……它来的时候,应该是个幼崽,因为它后来一直在长。它现在肯定有刚来时五倍那么大,不满足时,它能发出更大的声音,是一开始的二十二到三十八倍。威吓无济于事,而且效果适得其反。因此,我中止了这一制度。她通过劝说能让它安静一些,或者给它东西,尽管她之前跟我说过,她不会把这些东西给它。前面已经交代过,当初它来的时候,我不在家,她对我说,是在树林里找到的。如果说它孑然一身、没有同类,似乎有些奇怪,但实际情况应该是这样,因为最近好几个礼拜,我给弄得疲惫不堪,我一直想再找一个,以扩充我的收藏,也给它找个玩伴——如果有个伴儿,它肯定要安静一点儿吧,我们要驯服它,也会更容易。但我一个都没找到,也没有发现它的同类留下的痕迹,而最奇怪的是,没有脚印。它必须生活在地上,这一点它没有办法吧;那么,它怎么能四处走动而不留下脚印呢?我设了十几个陷阱,但都没用。我抓到了所有小动物,除了它的同类;我想,那些动物走进陷阱完全是出于好奇,想看看奶放在那儿是干吗的。它们从不喝奶。
三个月后
这只袋鼠还在长个不停,这真是很奇怪,很让人疑惑。我从没见过别的袋鼠长大竟然要这么久。现在它脑袋上有毛了;不像袋鼠的毛,倒和我们的头发一模一样,不过要细得多、软得多,不是黑色,而是红色的。这个动物学上的怪胎无法归类,它的生长发育过程变化莫测、令人烦躁,都要把我逼疯了。要是还能抓到一只就好了——但这毫无希望。这是一种新物种,而且仅此一只;这一点已经毫无疑问了。我抓了一只真正的袋鼠,带回家里,我想它很孤单,一个亲戚也没有,应该会愿意去找袋鼠做伴儿,甚至愿意去找任何动物,只要对方能让它感到亲近或者给予它同情,毕竟它现在处境凄凉,周围都是陌生人,不了解它的生活方式和习惯,也不知道该怎么做才能让它感到友好。但是,我想错了——看到袋鼠,它就激动发狂起来,于是我相信它以前从来没见过袋鼠。这可怜的小动物叫嚷不休,我怜悯它,却没有办法让它开心。我要是能驯服它就好了……但这是不可能的;我越是努力,好像结果越糟糕。看着这小东西一阵阵的悲伤和激动,我心里非常难过。我想把它放掉,可她决不答应。这似乎是件残酷的事情,不像她平时的为人;可是,也许她是对的。如果放它走,它也许会更加孤独,既然我都不能给它找个伴儿,它自己怎么能找到呢?
五个月后
它不是袋鼠。肯定不是,因为它拉着她的指头能够站稳,接着用后肢走几步,然后倒下来。很可能是某种熊,但它却没有尾巴——目前还没有,除了脑袋之外,也没有皮毛。它仍旧在长——这就有些奇怪了,因为熊的成长要早一些。熊很危险——自从大灾难降临到我们身上之后——所以,如果这头熊嘴上不戴罩子,在我们住的地方晃来晃去,我是不放心的。我跟她说,如果她愿意把这头熊放走,我就给她抓一只袋鼠来,但我的提议没有用处。我想,她是铁了心要拉着我们去进行愚蠢的冒险了。她脑子出了问题,以前可不是这个样子。
两个礼拜后
我查看了它的嘴巴。目前还没有危险:它只有一颗牙。尾巴也还没长出来。现在,它比以前更加吵闹了——大多是在夜里。我已经搬出去了。不过我还会过去,早上的时候,去吃早饭,也看看它有没有长出新牙。等它长出满嘴的牙齿,就该让它离开了,无论那时候它有没有尾巴,因为熊就算没有尾巴,也是很危险的。
四个月后
我离开了一个月,到她称为“水牛”的地方打猎捕鱼;我不明白她为什么取这个名字,难道是因为那儿没有水牛?与此同时,这头熊已经学会了自己用后肢摇摇晃晃地走路,还会说“爸卟”和“妈姆”。这肯定是个新物种。虽然它发出的声音很像单词,但那纯粹是巧合,肯定地,也许根本就没有目的、没有意义。不过,尽管如此,这也是很不寻常的事情,因为别的熊都不会。它能模仿人说话,身上基本上没有皮毛,没有一丁点儿尾巴,这些加起来充分表明,这是一种新的熊。如果进一步研究,将会非常有趣。与此同时,我打算去远行,到北方的树林中去,彻底地搜索一番。肯定还有这样的熊在什么地方吧,如果有同类作伴,这头熊就不会那么危险。我马上就动身,但我要先把这头熊的嘴给套住。
三个月后
这次搜索很累、很累,但没有收获。与此同时,她待在家里都没挪地方,却又抓了一个!我可从来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就算我在那些树林里搜上一百年,也不会撞上那么个东西。
次日
我一直在比较新到的和原有的,毫无疑问,它们属于同一个种类。我本来打算将其中一个做成填充标本收藏起来,但她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对这种做法有些偏见,于是我放弃了这个念头,尽管我认为这是个错误。万一它们逃走了,那对于科学而言,将会是无法弥补的损失。原来的那个比以前更温驯了,会大笑,还会像鹦鹉一样说话,毫无疑问,这是因为它和鹦鹉经常待在一起,而且它有高度发达的模仿能力。以后如果发现它实际上是一种新型的鹦鹉,我会感到震惊;但是,我不该感到震惊,因为最初那些日子里,它是一条鱼,从那以后,它能想到的东西,它几乎全都当过。新来的很丑,和第一个一开始的时候一样;同样的生肉一般的硫黄色皮肤,同样奇特的脑袋,上面没有毛发。她称它为“亚伯”。
十年后
他们是男孩;很久以前我们就发现了。是他们到来时那又小又嫩的模样,让我们糊涂了;那时候我们不习惯。现在还有一些女孩。亚伯是个好孩子,但是,如果该隐一直是头熊,那应该会让他变得更好。经过这么多年,我明白了,一开始我对夏娃的看法是不对的;一个人住在伊甸园里,不如和她一起住在伊甸园外。起初我觉得她话太多;但是,现在如果那声音沉寂,从我生命中消失,我会感到难过。愿那枚栗子获得福佑,是它将我们连在一起,教我懂得她心地的良善、精神的甜美!
第二部 夏娃日记(译自原稿)
礼拜六
我的年龄,现在快一整天了。我是昨天到的。在我看来是这样。实际上也该是这样吧,如果昨天之前还有日子,那么日子来临时我也不在场,否则我应该记得。当然,也许真的有过那个日子,可当时我没有注意,这也是有可能的。那好吧,现在我就开始留意,如果还有什么昨日之前的日子来临,我就记下来。最好开个好头,别让这纪录乱了,因为某种本能告诉我,有一天这些细节会成为历史学家的重要材料。因为,我感觉像是个实验品,我感觉就是个实验品,不可能还有人感觉比我更像实验品了,所以我慢慢开始相信,这就是我——实验品;不过是个实验品,仅此而已。
如果我是个实验品,那么,实验中没有其他人了吗?没了,我想没了。我觉得其他的也是实验中的一部分。我是主要的部分,但我认为在这件事情当中,其他的也有其作用。我的位置很稳固吗?或许我该留意,想办法保住位置?可能是后者吧。某种本能告诉我,高人一等的代价是永远警惕。我觉得,对于一个这么年轻的人来说,这话说得很好。
今天的一切,看起来都比昨天更好。昨天急着完工,结果山都参差不齐,一些平原上堆满了垃圾和残余的材料,看上去令人抑郁。高贵、美丽的艺术品不应该仓促造就,而这恢弘的新世界正是一件最高贵、最美丽的作品。虽然时间短暂,但肯定美轮美奂,近乎完美。有些地方星星太多了,有些地方又太少了点儿,但是毫无疑问,这很快就能纠正过来。昨天晚上月亮松动了,滑了下去,跌出了这伟大的宏图——真是个大损失。想起来,就让我伤心。若论华丽完美,所有点缀装饰之物中,没有超过月亮的。应该把它固定得更牢固一些。要是我们能把月亮弄回来该多好……
当然,月亮上哪儿去了,谁也不知道。而且,无论谁得到了它,都会藏起来。这我知道,因为我自己就会这样做。我相信,在其他事情上,我都能诚实可信,但我已经意识到,我的本性中,最关键、最核心的部分,是对美的爱慕,对美的激情;我也意识到,如果月亮是别人的,那个人又不知道月亮在我手上,那么把月亮交给我是不安全的。如果是白天找到了月亮,我能够忍住不据为己有,因为我会担心别人在找;但如果是在黑暗中找到的,我肯定会找出某个借口,一点儿消息也不透露。因为我真是爱月亮,那么漂亮,那么浪漫。我真希望我们有五个或者六个月亮。那我就永远不上床睡觉。我要一直躺在长着青苔的堤岸上,仰脸望着它们,永远不会感到疲倦。
星星也很好。我希望能抓一些下来,放到我头发上。不过,我想那是不可能抓得到的。它们其实很远,你一旦发现这一点,会非常惊讶,因为它们看起来很近。昨天晚上,星星刚亮起来,我就拿了根竿子,想打一些下来,但竿子根本够不着,让我吃了一惊;然后我又试着用土块砸,我累得筋疲力尽,也没能砸下一颗来。那是因为我习惯用左手,扔得不够准。我朝想要的那颗星星旁边瞄准,还是打不中,不过有一些还是比较接近的,因为有四五十次,我看到土块像个黑点一样,直接射入那金黄色的簇簇星团之中,就只差了一点点,要是我还坚持一会儿,说不定就能打下一颗来。
所以我哭了一会儿,我想我年龄这么小,这应该是很自然的事吧。休息了一会儿之后,我拿起一只篮子,朝最边缘的某个地方走去,那儿的星星离地面很近,我用手就能摘到,那样反而更好,因为我可以轻轻地摘,不会让星星摔下来。但是,我没想到那地方居然那么远,最后我只好放弃了。我筋疲力尽,连半步都迈不动了,而且两只脚都疼得要命。
我没法回家。路太远,天气也渐渐冷了下来,不过我找到了一些老虎,就挤在老虎中间,蜷缩着,真是又暖和又舒服,老虎吃的是草莓,所以发出的气息甜美怡人。我虽然以前没见过老虎,但一看到斑纹我就认出来了。如果我能拥有一张那样的毛皮,就可以做一件可爱的袍子。
今天,我对距离的理解有了进步。我心里着急,一遇到漂亮的东西,就冒冒失失地去抓,有时候距离太远,根本抓不着,有时候只有六英寸远,但看起来好像有一英尺——啊,那是因为中间有荆棘!我受了一次教训;还编出了一条格言,是我自己脑子里凭空想出来的——我的第一条格言:试验品皮划破,遇到荆棘就要躲。我觉得,这条格言编得非常好,毕竟我年龄很小。
昨天下午,我跟在另外那个试验品后面走,当然隔了一段路,如果可能的话,我想看看它是用来干什么的。但我没有弄明白。我觉得那是个男人。我从没见过男人,但它看起来像,我觉得很有把握,那就是个男人。我意识到,与别的爬行动物相比,我对它更加好奇。如果它是个爬行动物的话,我觉得应该是的,因为它毛发乱糟糟的,眼睛是蓝色的,看起来像个爬行动物。它没有臀部——身体从上到下慢慢变细,像根胡萝卜,站起来时浑身展开,像油井的井架,所以我觉得它是个爬行动物,不过它也许只是个搭建起来的东西。
一开始我怕它,它一转身,我撒腿就跑,因为我觉得它是要来追我;但是,我慢慢发现,它其实只是想甩开我,后来我就不害怕了,仍然跟在后面,离它大概有二十码吧,一跟就是几个小时,这让它很紧张、很不开心。最后,它非常焦虑,竟然爬上了一棵树。我等了好一会儿,最后算了,自己回家了。
今天,又是同样的事情。我又一次把它赶到了树上。
礼拜天
它还在那上面。看起来像是在休息。但那只是做做样子:礼拜天可不是休息的日子;礼拜六才是指定休息日。在我看来,它这种生物,好像只对休息感兴趣。如果让我一直这么歇着,我会累的。在树旁边坐着看,我都觉得累。我真不明白它有什么用处;我从没见过它做点什么事情。
昨天晚上,他们把月亮还了回来,我真是高兴啊!我觉得他们这样做非常诚实。月亮滑下去,又消失了,但这次我并不难过。身边有这样的邻居们,那就没必要担心了,他们会把月亮弄回来的。真希望我能做点什么,表示一下感谢。我倒愿意送些星星给他们,我们用不了这么多。不对,不是我们,是我,我看那个爬行动物对这种事情是毫不关心的。
它口味粗鄙,也不善良。昨天黄昏我去那儿的时候,它已经爬到了水塘旁边,正在抓水中游玩的那种有斑点的小鱼,我只好拿土块砸它,它这才放过小鱼,又爬到树上去了。我心里想,难道这就是它的作用?难道它是铁石心肠?难道它对那些小东西都没有感情?会不会它就是这么设计、制造的,就为了做这种狠心的事情?看它的样子,倒像是这样。有一块砸在它耳朵后面,它开口说话了。我感到一阵激动,因为这是我第一次听人说话,除了我自己的声音之外。说的词语我不明白,不过似乎很有表现力。
发现它会说话之后,我对它又有了新的兴趣,因为我喜爱说话,我整天都在说话,睡觉的时候也说,而且我也很有趣;但是,如果可以对另一个人讲话,那我能比现在有趣一倍,只要人家愿意,我可以一直说下去。
如果这爬行动物是个男人,那它就不该叫“它”(it),不是吗?那样不符合语法,是吧?我想它该称作“他”(he)。我想是这样。那么,语法上就该这么描述:主格:he;宾格:him;形容词:his’n[1]。好吧,我以后就把它当作一个男人,称它为“他”(he),除非它又变成其他的什么东西。这样会更加方便,没有那么多不确定。
下一个礼拜天
整整一个礼拜,我都跟在他后面跑来跑去,想跟他熟悉起来。话只好由我来说,因为他很害羞,不过我并不介意。有我跟着,他似乎很高兴,我经常使用“我们”这个交际用语,因为把他包括在内,他好像很乐意。
礼拜三
现在,我们处得真的非常好,也越来越熟悉了。他不再想办法避开我,这是个好兆头,说明他喜欢我和他在一起。这让我很高兴,我处处留意,尽可能发挥一些作用,让他更加重视我。最近这一两天,我已经把命名的工作全部从他手里接下来了,这让他大大地松了口气,因为他在这方面没什么天赋,看来他心里很感激。他想不出来合理的名称,以挽回面子,我虽然知道了他的不足,但不会让他看出这一点来。只要碰上新的生物,我就提前说出名字,否则一阵令人尴尬的沉默之后,他的不足就暴露出来了。我用这种办法,多次让他免于难堪。我没有这种不足。眼睛一看到某个动物,我立即就知道那是什么。我根本不需要去思考;正确的名字马上就会自动出来,好像是灵光乍现一样,毫无疑问真的是灵光乍现,因为我敢肯定,半分钟前我还不知道那名字呢。好像我根据动物的外形和行动的方式,就能判断出那是什么。
遇到渡渡鸟的时候,他以为那是野猫——我能从他眼睛里看出来。但我救了他。而且我处理得很小心,以免伤害他的尊严。我就很自然地声音大了一些,以表示这是个意外之喜,没有流露出任何想要传达信息的意思,我说:“呀,我在此宣布,那不就是渡渡鸟么!”我解释——表面上看不出是解释——我为什么知道这是渡渡鸟。这种生物我知道,他却不知道,我觉得他也许为此有点儿气恼,但是,他显然很佩服我。这件事让人感到非常愉快,睡觉之前,我满足地回想了好几遍。当我们觉得自己付出努力得到了回报时,一件再小的事情都能让我们开心!
礼拜四
我第一次感到伤心。昨天,他避开了我,似乎希望我以后不要对他讲话了。我无法相信,以为发生了什么误会,因为我喜爱和他在一起,我喜爱听他说话,那他怎么会对我没有好感呢?我什么也没有做啊。然而,最后,情况好像真的是这样,于是我就走开了,独自一个人到我初次见他的地方坐着,那是我们被造出来的那天上午,当时我还不知道他是什么东西,对他也很冷淡。可是,现在这儿成了个悲伤的地方,每个小东西都诉说着他的存在,我心里疼得厉害。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也不太清楚,因为这是一种新的感受。以前我没有经历过,这全是个谜,我没法弄明白。
夜晚来临的时候,我再也忍受不了孤独了,我来到他建好的新住处,问他我做错了什么,怎么样才能弥补,换回他的善意。可他把我赶到雨里,这是我第一次伤心。
礼拜天
现在又好了,我很开心。但那些天很难过;只要能忍住,我就不去想。那些苹果,我想弄一些给他,但我学不会,扔得总不够直。我失败了,不过我想我的好心让他高兴。苹果是禁止吃的,他说我会受到伤害。可是,我既然是为了让他高兴而受到伤害,那我为什么要去在乎那伤害呢?
礼拜一
今天上午,我把我的名字告诉了他,希望他会感兴趣。可他并不在乎。这很奇怪。如果他肯把名字告诉我,我会在乎的。我想,在我听来,他的名字会比其他声音更加悦耳。
他话很少。也许是因为他不聪明吧,对这一点比较敏感,不希望别人知道。他有这种感受,真是个遗憾,因为聪明根本算不了什么;有价值的是人的心。真希望我能让他明白,一颗充满爱的、善良的心才是财富,有这样一颗心就够了,没有它,智力不过是贫乏的代名词。
他虽然话少,词汇量却相当丰富。今天上午,他使用了一个好得令人惊讶的单词。显然,他自己也意识到那是个好词,因为后来他漫不经心地又使用了两次。他那漫不经心的样子,装得可不好,不过这仍旧说明,他拥有某种可进一步完善的品格。毫无疑问,这种籽只要加以照料,就能生根发芽。
他这个词是从哪儿来的呢?我想我以前从没用过。
是啊,他对我的名字没有兴趣。我努力不流露出失望的情绪,但我想我隐藏得并不好。我走到一旁,坐在长着青苔的岸上,双脚放在水里。如果我渴望身边有个人陪着,可以看看,可以说说话,那我就会到这儿来。那个可爱的白色身体,就画在那儿,在水里,虽然不够,却聊胜于无,比彻底的孤独要好。我说话的时候,它也说话;我伤心的时候,它也伤心;它对我表示同情,以此来安慰我。它说,“你这个可怜的、没有朋友的女孩,不要难过。我来当你的朋友。”它真的成了我的好朋友,也是我唯一的好朋友;它是我的姐妹。
那是她第一次抛弃我!唉,我永远也不会忘记——永远不会。我的心,变成了身体里的一个铅块!我说,“她曾是我的一切,可现在她走了!”我感到绝望,我说,“碎裂吧,我的心;我再也无法活下去了!”我用双手捂住脸,伤心欲绝、难以慰藉。等我把手拿开,过了一会儿,她又回来了,还在那儿,又白又亮又美丽,我立即跳进了她的怀抱!
这真是完美的幸福。我之前也尝过幸福的滋味,但和这并不相同,这是极乐。从那以后,我没有再怀疑过她。有时候她会离开——也许是一个小时,也许是差不多整整一天——但我会等着,心中没有疑虑。我说,“她很忙,或者是旅行去了,但她一定会回来的。”的确如此:她总会回来。晚上,如果天黑,她就不会来,因为她是个害羞的小东西;如果有月亮,她就会来。我不害怕黑暗,但她比我年轻;她出生比我晚。我到她那儿去了多少次啊;她是我的慰藉、我的避难所,在我生活艰难的时候——而生活大多时候都很艰难。
礼拜二
整个上午我都在干活,改善这个地方;我有意避开他,心里希望他会感到孤单,然后来找我。可他并没有来。
中午,我停下手中的活,玩一会儿,我和蜜蜂、蝴蝶一起到处跑,花令我陶醉,那真是些美丽的东西啊,能从空中捕捉上帝的微笑并保存下来!我采集花朵,做成了花环、花冠,穿着花做的衣服吃了午饭——午饭当然是苹果——然后,我坐在树荫下,盼望着、等待着。但他没有来。
不过,这也没关系。就算他来了,也不会有什么结果,因为他不在乎花。他说花是垃圾,也分不清楚不同的花,还认为有这种感觉就高人一等。他不在乎我,不在乎花,不在乎傍晚如画的天空——他有在乎的事情吗?难道只在乎造些小棚子,在天上落下干净的好雨水时把自己关在里面?只在乎拍拍瓜、尝尝葡萄、用手指摸摸树上的水果,看看属于它的东西长势如何?
我把一根干树枝放在地上,用另一根树枝在上面钻洞,本来是想执行原有的一个计划,但很快我就大吃一惊。一层薄薄的、透明的、有点儿蓝色的东西,从洞里冒了出来,我把东西全丢下,撒腿就跑!我以为那是个灵魂,都快吓死了!但是,我回头看,它并没有跟来,于是我靠在一块石头上,一边喘着气,一边休息,任凭四肢抖个不停,等手脚慢慢稳下来,我小心翼翼往回爬,我全神戒备、高度警觉,一有情况随时准备逃开。到了近前,我分开一片玫瑰丛的枝桠,探头朝那边望——心里期盼那个男人就在附近,因为我看起来既狡黠又漂亮——但那个小妖怪已经不见了。我走过去,洞里面有一点儿细细的粉色灰尘。我用一根手指去摸,叫了一声“哎哟”,立即又把手指拿了出来。真是痛得要命。我把指头放进嘴里,先用一只脚站着,然后又换另一只脚站,嘴里哼个不停,我用这个办法减轻了疼痛。然后我开始仔细查看,心里充满着好奇。
我很想知道那粉色的灰尘是什么。突然,我想起了它的名字,虽然我以前从没听说过。这是火!这一点我绝对肯定,没有一丁点儿怀疑。所以我毫不迟疑,当场就给它取了名字——火。
我创造了一个以前并不存在之物;在世界数不胜数的物品之中,我已经增加了一件新东西。我意识到了这一点,为自己的成就感到自豪,我打算跑去找他,跟他说这件事情,想让他更加尊重我——但我考虑了一下,没有这样做。不——他不会在乎的。他会问这有什么用处,那我能怎么回答呢?因为它并没有什么用处,它只是美,纯粹的美……
于是我叹了口气,没去。因为它没什么用处;它不能造棚子、不能改良西瓜、不能让水果生长更快。它没有用,就是个愚蠢、虚荣的东西。他会鄙视,说些让人难过的话。但是,对我来说,这可不该鄙视。我说,“啊,你这火啊,我爱你,你这精美的、粉红色的小东西,你可真美啊——这就够了!”我打算把它抱在胸前。但我忍住了。接着,我大脑里又编出了一条格言,不过这一条和第一条非常接近,恐怕只能算是抄袭了:“试验品烫着了,遇到火就要躲。”
我又开始干活了:我先做了很多火灰尘,然后倒在一把褐色的干草上,想把它带回家,一直留着,和它一起玩,但是风打中了它,它一下子跳起来,冲我恶狠狠地扑过来,我丢下它,拔腿就跑。等我回头看的时候,那蓝色的精灵已经长得又高又大,然后身体展开,翻滚而去,像一朵云一样,我立即就想到了它的名字——烟!——但是,我敢发誓,以前我从没有听说过烟这个词。
不久,黄色、红色的大片亮光穿过烟升上来,我立即给它命了名——叫做火焰——我叫出来的名字是对的,虽然这是世界上第一次出现火焰,之前都不曾有过。火焰爬到树上,烟翻翻滚滚,越来越大,越来越浓,火焰在烟雾中穿进穿出,发出耀眼的光,我欣喜若狂,不自觉地拍起手来,又唱又跳,这真是新奇美妙、无与伦比啊!
他跑了过来,然后停下脚步、盯着,很长时间不说话。最后他问这是什么。啊哈,他竟然问了个这么直截了当的问题,太糟糕了。当然,我必须回答,于是我就回答了。我说这是火。我知道它是什么,而他不得不来问我,如果他因此而感到气恼的话,那也不是我的错;我并不想惹他生气。他停了一会儿,问道:“它是怎么来的?”
又一个直截了当的问题,同样也必须有一个直截了当的答案。“我造出来的。”
火渐渐远去。他来到被火烧过的那块地方的边缘,站在那儿低头看着,然后说道,“这些都是什么?”
“炭。”
他捡起一块想仔细看看,但随即改变了主意,把炭又放回地上。然后他走了。他对什么都不感兴趣。
但是,他刚才是感兴趣的。那是灰,灰色的,柔软纤细,很漂亮——我当场就知道了它的名字。还有,那是余烬;余烬的名字我也知道。我找到了我的苹果,把它们扒了出来,我很高兴自己很年轻,胃口很好。但是,苹果都裂开了,不能吃了,让我很失望。表面看来是不能吃了,但其实不是这样——其实比生的更好吃。火是美丽的;我想,有一天它也会有用。
礼拜五
上个礼拜一,在瀑布旁边,我有一下子又看到了他,但只有一会儿。我心里希望他会表扬我努力改善居住的环境,因为我一直是好心,又非常卖力。可他并不高兴,转过身去,离开了我。还有一件事,也让他不高兴:我又一次劝说他不要再到瀑布上去了。那是因为火让我懂得了一种新的强烈情感——很新,显然不同于爱、悲伤以及我已经发现的那些情感。那就是恐惧。而且它很可怕!真希望我要是没有发现这种情感就好了;它让我阴郁沮丧,它毁坏我的幸福,它让我战栗、发抖、心悸。但我无法说服他,因为他还没有发现恐惧,所以他无法理解我。
亚当日记节选
也许我应该记住她还很小,只是个小女孩而已,不要苛责。她对一切充满着好奇,总是跃跃欲试、充满活力,在她眼里,这个世界充满着魔力、奇观、神秘和喜悦。发现一朵新的花,她就高兴得说不出话来,她要怜爱它、抚摸它,与它说话,在它身上堆上一串亲昵的名字。而且,她看到颜色就像着了魔——褐色的岩石,黄色的沙子,灰色的苔藓,绿色的树叶,蓝色的天空;珍珠色的黎明,群山上的紫色暗影,日落时分在猩红色海面上漂浮的金色岛屿,在层层云朵的缝隙中滑过的苍白的月亮,在浩淼太荒中闪烁着的珠宝一般的星星——在我看来,这些都没有什么实用价值,但它们颜色鲜艳、气象壮丽,这对她就足够了,足以让她发疯。如果她能安静下来,连续几分钟不动,那可真是个静谧的奇观了。真是那样的话,我想我也许能够很高兴地好好看着她;不是也许,是肯定能够,因为我逐渐意识到,她是个非常好看的动物——轻盈、修长、苗条、圆润、匀称、灵巧、优雅;有一次,她站在一块石头上,像大理石一样白,沐浴在阳光下,那年轻的脑袋向后仰着,一只手遮在眼睛上方,看着一只鸟儿从空中飞过,当时我心想,她可真美啊。
礼拜一中午
不知道这个星球上有没有她不感兴趣的事情,就算有,我也说不上来。我对有些动物毫不在乎,她可不是这样。她不加甄别,所有的都喜欢,觉得它们全都是宝贝,每一个新动物都该欢迎。
那头庞大的雷龙大步迈进我们的住处时,她认为获得了一个新宝贝。我把它当作一场灾难——我们对待事物的态度往往相左,这就是个好例子。她想驯化它,我想把整个房舍都赠送给它,我们搬出去。她相信只要对它友好,就能驯化它,它会是个好宠物;我说,二十一英尺高、八十四英尺长的宠物,在房子周围转悠,不是什么好事情,就算它没有任何恶意,不想带来任何伤害,也有可能碰到房子,把它压得粉碎,看看这头雷龙的眼睛就知道,它可不是什么小心谨慎的动物。
可是,她还是一心要拥有这头怪物,心里放不下它。她认为我们可以用它来建个奶场,还要我去帮助它挤奶。但我不愿意,那太危险了。它的性别不对,何况我们也没有梯子。然后,她又想骑在雷龙背上,到处看风景。雷龙的尾巴大概有三十或四十英尺拖在地上,像一棵倒下来的树,她以为能顺着尾巴爬上去,可她想错了。一爬到陡的地方,就太滑了,她就会掉下来,要不是我的话,她还会受伤。
她现在满意了没有呢?没有。什么也不能让她满意,除非演示出来;未经证实的理论,不是她的兴趣所在,所以她不愿意听。这精神是对的,我必须承认;我也感兴趣;我能感觉到这种精神的影响;如果我和她在一起的时间更多,我想我自己也会这样做。对啦,关于这个庞然大物,她有过自己的一个理论:她觉得如果我们能驯服他,让他友好和善,我们就能把他立在河里,当一座桥来用。结果发现,他其实已经非常驯服了——至少在她看来是这样——于是她去实验这一理论,结果失败了。她好不容易让他在河里站好,自己回到岸上打算从他身上过河,但每次他都会走上来,在她后面跟着,像养了一座山当宠物一样。和其他动物是一样的。动物们都这样做。
夏娃日记(续)
礼拜五
礼拜二、礼拜三、礼拜四和今天——都没有见到他。孤身一人,这么多天可真长啊;可是,一个人过还是比不受欢迎更好。
我一定要有伴儿——我想,这是天生的吧——所以我和动物们交朋友。它们就是令人喜欢,而且它们性情最温和、举止最礼貌。它们脸上从不会有生气的样子,它们从不会让你觉得你是闯入了它们的地盘,它们冲你微笑,冲你摇尾巴,如果有尾巴的话,而且它们随时愿意跟你一起随便走走,或者长途跋涉,或者去做你提议的任何事情。我认为它们是完美的绅士。这些日子里,我们一起过得多么开心呀,我从来都不会觉得孤单。孤单!不,我的回答是不孤单。哎呀,周围永远都有一大帮跟着——有时绵延四五英亩呢——数都数不清。如果你站在中间的一块石头上,眺望着那绵延无尽的、毛茸茸的动物群,就会发现一片一片的亮丽色彩,在阳光的照耀下光泽明艳,鲜活生动,而且斑纹像涟漪一样起伏着,让你觉得眼前是一面湖,虽然你心里明白那不是湖水;还有欢快的鸟儿,成群地来去,像风暴一般,大片的翅翼扇动着,有如飓风;一旦阳光照在那一大团混乱的羽翼之上,你能想到的所有颜色刹那间喧腾而起,刺得你眼睛都看不见了。
我们多次长途跋涉,这个世界我已经见到了不少——几乎整个世界都见过了吧,我想——所以我是第一位旅行者,也是唯一的一位。我们行进时,那可真是壮观啊——这景象独一无二,其他地方都看不到。为了舒适起见,我骑着老虎或豹子,因为它们很软,背是弧形的,适合我,也因为它们都是很漂亮的动物;不过,如果要走长路,或者要看风景,我就会骑大象。他用鼻子把我举起来,让我骑上去,不过我自己能下来——准备宿营的时候,他就坐下,我从他后面滑下来。
鸟和动物互相之间都很友好,什么事情都不会有争执。他们都说话,而且都跟我说话,不过那肯定是另外一种语言,因为他们说的话,我一个词儿也不明白;可是,如果我回答,他们往往都能听懂,尤其是狗和大象。这让我觉得羞愧。这说明他们比我更聪明,因此应该高我一等。我有些恼怒,因为我自己想当头号试验品——我不仅是想,也计划这么做。
我已经学会了一些事情,现在算是受了教育了,但一开始不是。那时候我是无知的。一开始,虽然我一直观察,但是水往山上流的时候,我都没能看到,因为我不够聪明,这曾让我感到气恼;不过现在我不在意了。我实验了很多次,现在我终于知道,水从来不会往山上流,除非是在黑暗中。我知道水在黑暗中往上流,因为池里的水永远不会干,如果水晚上不流回去的话,池里当然会干。事情最好用实际的实验来证明,这样你才算知道了;相反,如果你依靠猜想、假定、推测,你就永远不会获得教育。
有些事情,你就是不可能发现;但是,单凭猜想、假定,你绝不会明白自己不可能发现。不,你必须有耐心,继续实验,直到最后你发现自己不可能发现。而且这样做也是件令人高兴的事情——这让世界变得那么有趣。真要是没有什么东西可以发现,那就枯燥无味了。就算是努力去发现结果却没有发现,也和努力去发现结果真的发现了一样有趣,我觉得还更加有趣呢。水的秘密一直是我珍爱的宝贝儿,但我明白之后,就不是了,那种兴奋感全没了,我觉得有点儿失落。
通过实验,我知道了木头会漂浮,还有干树叶、羽毛,还有很多别的东西;因此,根据这些累积证据,你就知道了,石头也能漂浮。不过,你只能满足于知道,因为并没有办法证明——目前还没有。但我以后会找到办法的——到那时候,那种兴奋就会消失。这类事情让我难过;因为我会慢慢发现所有的事情,那就再也不会有兴奋了,而我是多么喜爱兴奋感啊!有一天晚上,我因为想着这事都没睡着。
一开始我不明白,我造出来是干什么的,现在我想是为了搜寻出这个美妙世界的秘密、开开心心并且感谢造物主设计了这一切。我觉得还有很多事情要学习——我希望如此;我想,只要节省着点儿,不要太急太快,这些尚未发现的事情还能维持很多个礼拜吧。我希望如此。你向上抛出一根羽毛,它就会在空中飘走,看不见了;可是,你向上抛出一块泥土,它不会飘走。每次都会落下来。我尝试过很多次,总是这样。我想,这是为什么呢?毫无疑问,它当然不是真的落下来了,但为什么看起来像是落下来了呢?我想,这是视觉上的幻觉。我是说,两种现象中有一种是幻觉。我不知道究竟是哪一种。也许是羽毛;也许是泥土;我无法证明究竟是哪个。我只能演示其中有一个是虚假的,只好让大家自己选了。
通过观察,我知道星星不能持久存在。我见过一些最好的星星融化了,从天空中落下来。既然一颗会融化,那么所有的都可能会融化;既然都可能融化,就可能都在同一天晚上融化。那悲伤的时刻必会来临——我知道。我打算每天晚上都坐在那儿看着星星,直到睡着为止;我要把那闪闪发亮的星空印在记忆中,这样的话,等它们慢慢都消失了,我就能通过想象,将那些可爱的群星放回到黑色的天空,让它们再次闪烁,通过我模糊的泪眼,还能把它们的数量翻一番呢。
堕落之后
回头看,花园对我就是一场梦。花园很美丽,美得无与伦比,美得令人痴迷;现在,花园没了,我以后再也见不到了。
失去了花园,但我找到了他,我很满足。他尽心地爱我;我用我充满激情的本性之中的一切力量去爱他,我觉得,这是适合我的青春以及我的性别的。如果我问自己,为什么爱他,我发现我并不知道原因,也不怎么想去找原因,因此我想,这种爱应该不是推理和统计的结果,就像对其他爬行生物和动物的爱一样。我想情况一定是这样的。我爱有些鸟,是因为它们会唱歌;但我爱亚当,并不是因为他会唱歌。不,不是这个原因——他唱得越多,我就越不能欣赏。可我还是要他唱,因为我希望去学着喜欢他感兴趣的一切。我肯定我可以学,因为一开始我无法忍受,现在我能忍受了。他一唱歌,牛奶都发酸,但这没关系;那种牛奶我能够适应。
我爱他,不是因为他的智力——不,不是这个原因。他目前的智力,并不是他的错,因为那不是他自己造的;上帝造他是什么样子,就是什么样子,这样就够了。这当中有个充满智慧的大目标,这我知道。随着时间的推移,智力会发展,虽然我觉得不会一夜之间突然发生;而且呢,不用急——他现在这个样子,就很好。
我爱他,不是因为他友善、关切的样子和他的体贴。不是的,他在这方面有些欠缺,但他就这样也很好,而且他在进步。
我爱他,不是因为他勤奋——不,不是这个原因。我知道他有勤奋的品质,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隐藏起来不给我看。这是我唯一的痛苦。除此之外,他现在什么都对我开诚布公。我相信他什么都不瞒我,除了这一点。他竟然有秘密不告诉我,这让我伤心,有时候我想着这件事,会睡不着觉,但我会把这个念头从脑海中赶走。这不会干扰我的幸福,总体上我的幸福满得都要溢出来了。
我爱他,不是因为他的教育——不,不是这个原因。他是自学的,的确也知道很多事情,但事情实际上不是那样的。
我爱他,不是因为他的勇敢——不,不是这个原因。他告发了我,但我不怪他。我想,这是他这个性别的特点吧,而他这个性别可不是他造出来的。当然,换作我,是不会告发他的,那我还不如先死了;但这也是性别的特点吧,我也不认为是我的功劳,因为我的性别也不是我造的。
那么,我爱他,是为了什么呢?我想,只是因为他是男性吧。
根本上讲,他很善良,我爱他的善良,但没有这一点,我也会爱他。就算他打我、虐待我,我也会继续爱他。我知道,这是性别的事情,我这么想。
他强壮、英俊,我爱他这一点,我欣赏他,为他感到骄傲,但没有这些品质,我也会爱他。如果他长相平凡,我会爱他;如果他身体病弱,我也会爱他;那我就替他干活,伺候他,为他祈祷,在他床边守着,直到我死。
是的,我爱他,我想就是因为他是我的而且他是男性。我觉得没有别的原因了。所以,我觉得就是我一开始说的那样:这种爱不是推理和统计的结果。爱来了就来了——谁也不知道来自何处——无法解释。也无需解释。
这就是我的想法。不过,我只是个女孩,又是第一个思考这个问题的女孩,有可能我因为无知和缺乏经验,想的都不对。
四十年后
我祈祷,我渴望,求我们两人一起结束此生——这渴望永远不会从大地上消失,在每一个深爱丈夫的妻子心中,它将永存,直到时间终结;它将以我的名字命名。
可是,如果其中一个必须先走,我祈祷先走的是我;因为他强壮,我虚弱,我更加依赖他——生命中没有他,就不是生命。那我怎么能够忍受呢?这祈祷也是不朽的,只要我的种族延续,这祈祷就不会停止。我是人类的第一位妻子,而人类最后一位妻子,亦必如此。
在夏娃墓旁
亚当:伊人所在,无论何处,即为伊甸园。
注释:
[1]“his'n”是“his”的非标准形式,为方言。——译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