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藻字兰孙,直隶高阳人,和合肥李二先生李鸿章,并不是宗亲。高阳就是今天的保定。他是穆宗载淳的开蒙师傅,咸丰十年,载淳还是大阿哥时,就由他授读。因此穆宗未成年时,和他很亲近。小皇帝顽皮,“聪明天纵”,曾把李鸿藻气得淌眼泪;不但不怕,还把“君子不器”的“器”字下半边捂住,使之成为“君子不哭”,拿来问老师“这话怎么讲?”李鸿藻那么一个正色立朝的人,都让他惹笑了。虽然“学守程朱”,李鸿藻却不象一般讲理学的人如倭仁、徐桐那么食古不化,因此清流中除李慈铭而外,大都是他的门下弟子。有一个时期,清议就操纵在李鸿藻的手里,张佩纶、邓承修他们,想要出手搏击谁,先要征得他的默许。
他和翁同和两个人,书都讲得好,不象同在毓庆宫行走的倭仁和徐桐,授课授得一塌糊涂。因为这个缘故,李鸿藻的嗣母姚太夫人病殁时,慈禧太后就坚决不让他丁忧。
这有个说法,叫做“移孝作忠”。“丁忧”是中国古代的一种“居丧”制度,父母在任内去世,该官员须回祖籍守制三年,实际时间是二十七个月,服满起复。在慈禧太后看来,人死也死了,你守孝三年,又于事何补?而且国有大丧,也不过穿孝百日,父母之丧,难道比国丧还要重?就派倭仁、徐桐、翁同和三位书房里的师傅去“夺情”。所谓“夺情”,是“丁忧”制度的延伸,指为国家社稷舍弃孝亲之情。这三位同是读书人,一样把“丁忧”看作是儒林士子的“大节”,派上这么个差使,才真叫左右为难。为了给他们打气,恭王特为找出两件与“夺情”有关的诏旨,一件是雍正四年,文华殿大学士朱轼丁父忧;一件是乾隆二十三年,刑部侍郎于敏中丁本生母忧。然而倭仁却说,于敏中生母病故,他居然隐匿不报,贪位忘亲,是十足的小人;而朱轼的“夺情”,有其不得不“夺”的原因。他雍正四年丁内艰时,正襄助怡贤亲王兴修京畿水利,如果因循旧例,即会半途而废。这是关乎亿万生灵祸福的大事业,不能不移孝作忠,所以又当别论。站在一旁的宝鋆,哪里有耐心听他这些?只直接发问:“今天只问诸公的意思,到底是愿意不愿意,让兰公留在书房里?”
这不是欺人太盛吗?把倭仁气得差点背过气去。而那边,李鸿藻却早已抱定了“守制三年”的决心。中国读书人,历来把隐匿不报父母之丧,看作是热衷利禄、贪恋权位的小人行径,自己是“正学”宗师,“立朝有声”的人,岂可与此辈为伍?所以只作出形容憔悴的样子,应付络绎不绝上门来“夺情”的人。气得慈禧太后忍不住雷霆震怒,质问道:皇帝书房要紧,你一拉就是三年不上班,把“圣学”放在什么位置!
李鸿藻纯孝,母亲死了,悲痛是真的,但守孝三年,是不是就全出于“孝思”?值得怀疑。不知为什么,李鸿藻此举,总让人觉得有些做作,有些“立名”或“买名”的味道。小皇帝大了以后,有一次说,李鸿藻的犯颜直谏,是“为了自己忠臣的名声,置君于不明之地”,也算是“知师莫若弟”吧,对他的老师看得很深。相比较,朱轼那才叫真正的大儒,举大事不顾虚名。中国的读书人,不贪位,易;不贪名,难,王国维不是还“殉”了“名”吗?
但话又说回来,李鸿藻毕竟比那些匿丧不报、贪恋权位的利禄小人,要让人佩服。大军机的位置,多少人梦寐以求,能够毫不在乎地让出去,也真得有点底气。小皇帝“天子出天花”,十九岁弃天下后,李鸿藻曾上折自劾,说师傅辅导无状,才使皇帝行为失检,要求罢去自己“弘德殿行走”的职务。史书上说他在军机“独守正持大体”,这就意味着他和其他几位军机大臣,经常要起冲突。如此说来,他为官还算清正,私德也很好。
李鸿藻多次充任乡试、会试、殿试阅卷大臣,门生满天下,且久参枢密,因此对同光两代的朝政,都影响至深。他死后得谥“文正”,满清二百多年,得谥“文正”的有雍正朝的汤斌、乾隆朝的刘统勋、嘉庆朝的朱珪、道光朝的曹振镛、咸丰朝的杜受田、同治朝的曾国藩、光绪朝的李鸿藻、宣统朝的孙家鼐,总共八人。他之前的六个人,除曹振镛谥文正,颇遭世人非议外,其余的都算功勋卓著。而李鸿藻得谥“文正”,则明显因为他的帝师身份。他之后的孙家鼐,也是帝师,这就更有些末世名器的味道了,更遭世人讥评。
《清史稿·列传二百二十三·李鸿藻》:
鸿藻性至孝,为学守程硃,务实践,持躬俭约。傅穆宗十余年,尽心启沃。一日,穆宗学书,故为戏笔。鸿藻立前捧上手曰:“皇上心不静,请少息。”穆宗改容谢之。其在枢府,独守正持大体。御史王鹏运谏止修颐和园,几获重谴,鸿藻力解之,得免。德宗间日一往颐和园侍起居,时留驻跸。言官有言其不便者,太后大怒,欲黜之,鸿藻谓如此必失天下臣民之望,乃止。所荐引多端士。朝列有清望者,率倚以为重,然亦不免被劫持云。
徐珂《清稗类钞》:
咸丰中,高阳李文正鸿藻以编修视学河南,按试未周,特旨召入弘德殿授读,为穆宗傅。夙受知于孝贞、孝欽兩后,擢至戶部侍郎兼军机大臣。同治丙寅,文正丁太夫人忧,奉懿旨开去侍郎缺,守孝百日,仍在弘德殿及军机处行走。文正累疏固请终制,同時授学诸臣如倭仁、翁同龢、徐桐亦代乞终丧,存教孝之风,故卒得终丧。至光绪初,文正复遘本生母忧,时以两朝师傅,倚任益重,而文正仍请守制,谓本生之房无丧主,並具呈礼部,请终三年丧制,尽人子职。部议从之。故文正守礼终丧,服阕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