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必须坚持牢固地树立科学、协调、服务的社会观。
(一)树立科学发展的社会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概念提出,充分体现了新一代党的领导人富有卓越胆识、政治勇气,非凡智慧,战略眼光,对世人作出了庄严的承诺。这是大快人心、大得人心的盛事。这一历史性时代命题,揭示了强调治国理政的必经之路。改革、发展、创新既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基础及先决条件,又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和有效载体,还是检验执政能力的首要标准。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目标下,进行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配套改革、发展、创新,清除社会体制性障碍,用改革的举措,解决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整合大社会资源,激活社会活力,全面推进政府主导型经济社会发展。
要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现代化城市跨越,首先要抓住创新主题。在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思路与发展战略规划上,要按照“五个统筹”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把经济与社会同步建设和发展,人的发展与资源、生态环境、科技进步协调发展贯穿于经济建设全过程。要运用产业政策与规划引导优化产业结构、产业布局,推动循环产业、经济,做到科学统筹城乡规划,以工业化推进城市化,实现经济与社会互动发展,互动建设,走资源节约型、生态型社会发展之路。与此同时,要全面理顺社会关系,整合社会资源,推动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实现经济社会快速、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形成社会治安状况良好,社会秩序正常,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各阶层和谐共处,社会风气健康向上局面,进而实现现代化城市跨越。
(二)树立协调发展的社会观
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体要求,在这伟大执政实践中,既要坚持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协调发展,又要坚持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一揽子推进,防止出现经济、社会发展失衡失重失足状况发展,加速现代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到位,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协调发展。
第一,坚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原则,理顺社会关系,整合社会资源,最广泛地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汇集、融入到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洪流中去。
我们要要坚持社会主义新型劳动观,要发挥政府主导社会发展作用,本着充分地发挥经济利益机制的原则,积极调整社会政策,充分地调动自然人、法人等各种经济主体的积极性,激发各行各业各阶层的创造能力,最大的优化实现资源配置,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
我们要提供机会平等,解决社会公平问题。社会公平问题是关系到实现社会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大问题。在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时,要本着“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原则,要发挥政府调节再分配政策的作用,实现调整不同阶层的利益结构、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入差距,力求控制和缩小贪富、城乡差距,从政策、制度上提供均等竞争机会,要消除城乡一元结构所固有的“户籍、就业、身份”等制度性障碍,为实现统筹城乡就业创造先决条件,进而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我们要化解社会矛盾。要加强城乡基层自治组织,发挥其协调利益,化解矛盾,排忧解难的作用,提高快速处置能力水平。要明确要求地方各级领导,尤其县级领导教育、引导好本地党员、公务员,运用疏导、沟通、协调、调解以至行政法律等文明形式,有效地进行解决和处理,要积极引导、示范,在全社会营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融洽和谐、扶贫济困的新风尚;讲诚信、讲责任的新风尚;为民办实事、做好事的新风尚。
第二,坚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加强、改进社会管理体制,建立公共安全体系。依法行政、科学执政、管理好公共社会事务,不断提升管理社会公共事务水平。
提升现代公共管理水平是摆在各级公务员面前一个崭新的课题,这就要学会、研究社会发展规律,探索公共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把握新动态、新趋势,要抓住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有的放矢,掌握主动权。
从当前形势看,我国各项改革向纵深方向发展,经济、社会、文化、政治体制改革处在攻坚阶段。如村民选举、企业改制下岗失业职工安置、储金会兑付、土地承包、城市拆迁补偿、建设用地补偿、环境污染治理等。因此,要求公务员要从执政的政治高度,认清复杂多变的形势,提高驾驭复杂形势能力与本领,为经济发展,人民安居乐业提供和谐的社会环境,真正在全社会建立起“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调、公正参与”的社会管理控制的和谐社会管理格局。
我们要创建安全保障网络,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除对城市下岗工人、农村剩余劳动力实行就业及再就业以外,要引导、鼓励全体公民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竞争,脱贫致富;通过政策为弱势群体或行业,创造必要的条件,增强他们的致富能力;还要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对极度贫困、丧失劳动能力的城乡弱势群体,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线做到应保尽保;还通过政府作用,制订和完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互助、社会福利以及社会优抚、社区合作医疗制度等多元化覆盖的社会保障政策措施以及对建设用地采用土地换社保等硬性措施,全面加快健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保障机制。还积极倡导“送温暖、献爱心”、访贫问苦等扶贫济困的活动,并引导共朝着政策化、常态化、制度化方向发展。
我们要发展社团、行协服务组织,建立公共良性运行机制。政府加大对法律、公证、仲裁服务、经纪中介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专业人才服务、市场服务、生活服务、评估、注册会计、商务代理、财产保险、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的培植和监管,并通过它们提供服务,反映诉求,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和公平竞争有序的社会环境,进而强化现代服务理念,主动服务意识,放大公共服务功能。
我们要组建大信访系统,构建社会协调运作机制。随着社会形势日益变化、社会矛盾日益增多,迫切地改变过去“单一”信访向“大信访”转变,由“平面”信访向“立体”信访转变,建立快速地收集、分析、筛选、处置机制。
在推进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要继续发挥市信访办局主导作用,纪委、人大、政协信访等辅助作用,各部门各战线各乡镇信访的协同作用,要坚持分级负责,归口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要抓好排查调处,不断地研究分析信访工作中出现新情况、新动态,尤共抓好一些敏感地区、部门、行业和敏感问题,热点难点问题,从源头抓起,解决导致信访产生的各种问题症结,增加工作主动性、针对性,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防患于未然。同时,积极创造条件,依托市信访办,尽快地组建市级诚信维权中心,为建立稳定、有序、和谐的社会,提供机制保障。
总之,除上述以外,还要加强教育、文化、环保等社会公共事业建设及相关体制、机制、制度建立或完善。从而,从根本上建立稳定、有序、和谐的社会。
(三)树立服务公共管理的社会观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重大时代命题,又是一项极具挑战的现实社会课题。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涵和本质要求,就要求各级公务员努力做到把服务意识与服务本领有机地统一起来,二者不会偏离。作为社会系统中最基本单元,必须要有一大批高素质的过硬作风的崇高责任心的执政者队伍,担当起现代公共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为创造“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政治、社会、组织保证。
第一,加强民主法制建设,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工作,又是县市级领导的重要职责。
一是依法行政,提高政府依靠法律管理社会的能力和水平,保持社会管理的连续性、稳定性。大力推进建立健全民众参与本地事务管理,政治生活决策,防止人治代替法治、政策失理及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提高决策科学性、减少盲目性。与此同时,从源头上消除化解基层矛盾,杜绝、防止腐败行为发生。
二是法制行政,不断加强法律制度建设,把社会控制、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纳入法制化轨道。通过多种措施,建立起稳定与发展,有序与和谐的社会大格局。
第二,做好新时期群众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扎实的社会基础。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要不断地研究,探索新时期群众工作新特点、新规律,提升服务理念和服务本领。
要切实做好群众工作,协调关系,凝集人心,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首先着眼于关心群众疾苦,关注群众生活,多办、办好群众关心的实事,为群众排忧解难;要善于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等有效直观方法,把群众工作做深、细、实,并行之有效地宣传、组织、教育,服务群众,凝集、激励群众,调动群众积极性、创造性,投入到小康社会和和谐社会建设事业中来。
第三,建立健全社会预警体系,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据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要加强对公共卫生、信息、能源、粮食、金融等方面安全问题调查研究和应对策略。
二要健全完善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组织体制、机制,建立完备的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健全社会舆情汇集和分析机制。要求公务员在面对各种突发事件和风险时,有处变不惊,迅速反应,果断处置的本领。从而,建立和谐社会强有力的预警网络体系,为对外开放、经济建设、社会进步发展,人民安居乐业,营造一个政通、祥和、安定、和谐的大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