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手法的概念
所谓手法就是用手、手指或肢体的某些部位,依照各种按摩方法的技术特点和规范动作,在体表穴位上所做的操作技巧。
2.手法的作用
之所以称之为手法而不同于日常生活中的动作,是因为手法具有一些特定的作用,能够起到防病、治病、保健的医疗效果。故若手法运用正确可起到以下几种作用:①放松作用,主要是缓解肌肉痉挛、放松止痛、活血化瘀、消除肿胀;②温通作用,即温通经络,③助动作用,主要是疏通狭窄、分解粘连、滑利关节,④整复作用,即整复错位。
3.手法的基本要求
古代医家说“法之所施,使患者不知其苦,方称为法也”。而要做到使患者不知其苦,在施以手法时就要做到持久、有力、柔和、均匀,从而达到深透和渗透的目的。
所谓持久就是按手法的要求作用段时间,有力是指手法要有一定的力度,达到一定的层次。但这并不是说用力越大越好,而是要根据患者的病情来施力,力量可大可小,大到可以使力量达于肌肉、骨骼,小到仅使力量作用于皮肤和皮下,而柔和则是指手法要做到“轻而不浮,重而不滞”轻柔缓和,不使用蛮力、暴力,均匀是说在手法的运用中,力量、速度、操作幅度要均匀,力量不可时轻时重,速度不可时快时缓,而幅度也不要时大时小,在需要改变力量、速度、幅度时也不要忽然加力,加速,而是要逐渐、均匀地改变。
深透和渗透是手法操作完成后达到的效果,深透是指每个手法应用完之后,均能使该部位的浅层组织和深层组织得到充分放松,渗透是指一些手法产生的效果是从浅层组织渗透到深层组织。
4.用力的基本原则
(1)施以手法时,要做到刚柔并济,刚中带柔,柔中有刚。在施用以刚为主的手法时,要做到“重而不滞”,使患者能够感觉到力量很大,但同时可以忍受,在施用以柔为主的手法时,须做到“轻而不浮”,使患者能够感觉到舒适,但还得有一定的力度。
(2)用力要以近端带动远端。如拨法、捋法是以上肢带动手指,掌指关节及指间关节不动,摩法是以前臂带动腕及着力部位做环旋活动,抹法是用拇指近端带动远端进行操作。
(3)在施以手法时身体应整体用力,而不是以掌着力时发于掌、以指着力时出于指。用力的方法可以用一句口诀来说明:起干根,顺于中,发于梢。它的含义是说,用力时,力起于足或者丹田,顺着下肢、腰、上肢儋行,最后从手掌或手指出去,着力于施治部位。
5.手法操作时形体和呼吸的基本要求
形体的基本要求为两点,一是身体要放松,二是身体要正直。放松首先要精神放松,精神放松才可确保身体不紧张,然后才可使身体的各部分得以放松。而肢体的放松先是从颈肩部开始,肩部放松了,可使肘关节自然下垂,上臂放松,可保证肘关节能够自由伸屈,肘及上臂放松,可使腕关节得以自由伸屈,而松髋、两足抓地是下肢得以稳定与放松的保证。但是放松并不等同于注意力分散,肢体懈怠,而是要做到“松而不懈,紧而不僵”。
所谓身体正直,即要求头正、颈直、含胸、拔背、塌腰、敛臀,同时须注意随时移动脚步,以保证身体的正直。
呼吸的基本要求很简单,做到“静、缓、深、均”即可。“静”是指呼吸的动作不宜太大,要安静,“缓”是指呼吸不要太快,要缓慢,“深”是指呼吸要深沉,要气纳丹田;“均”是指呼吸要均匀。做到了这几点,才可保证在按摩时能够得以连续、持久地应用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