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努尔哈赤全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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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宁杀亲儿,不降后金

《左传》曰:“君以此始,必以此终。”努尔哈赤以兵马起家称汗,又以兵败宁远身死,这是历史的偶然,还是历史的必然?

后金占领辽阳和广宁之后,控制了汉人聚居的辽河东西广大地域。女真族正式成为这里的统治民族。摆在后金统治者面前的新课题是,对辽东汉人采取什么政策,才能巩固其统治。努尔哈赤曾为反抗明朝统治者实行民族压迫政策而起兵反明;在夺取辽东统治权以后,又对辽东汉人实行民族压迫政策。民族压迫政策是剥削制度的产物。各民族的统治阶级都实行民族压迫政策。因为只要民族内部的阶级对立不消除,民族对民族的压迫就会存在。后金汗努尔哈赤自然不能例外。他为加强对辽东汉人的统治,一面谕令收养汉人、勿妄杀掠,一面又经常滥施淫威、举措失当,制定了一些错误的政策。

第一,强令“剃发”。汉族和女真族既是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员,又在风俗习惯、语言文字、心理素质和服装发式等方面有所不同。努尔哈赤每攻占一个汉人聚居的地方,就下令“剃发”。后金汗袭破抚顺,李永芳剃发投降。努尔哈赤以“剃发”作为汉人降顺后金的标志。但强令“剃发”,改变汉人民习俗,侮辱汉人民族尊严,引起汉族人民不满。如镇江汉人不“剃发”、拒降顺,努尔哈赤派武尔古代额驸、李永芳副将率兵前往镇压。他们先宣布“汗谕”,对拒绝“剃发”投降的汉人进行威胁利诱;随后驱骑挥刀,将拒不“剃发”归降的男人惨杀,并俘获其妻子一千余人(《满文老档·太祖》第22卷)。努尔哈赤命将这些俘获人口,分赏给官兵为奴。强迫汉人“剃发”,引起激烈反抗。这一点,清太祖努尔哈赤却不如金太祖完颜阿骨打。

努尔哈赤对辽东汉人不放心,令女真人与汉人在村屯同住,粮食同吃,牲口草料同喂,以加强对汉人的监视和控制。致使许多汉人田宅被强占,粮食被掠夺,人身受凌辱,妻女遭奸污,造成民族隔阂。他为防范汉人,又下令禁止汉人制造、买卖、携带和收藏弓箭、撒袋、腰刀等武器。他甚至连死心踏地降顺后金的李永芳也不相信,怀疑他私通汉人。李永芳遭到后金汗的呵斥,其诸子也被大贝勒代善捆绑看禁。先是,一些辽东汉人为挣脱明朝的黑暗统治,相率逃入建州;自后金实行民族压迫政策,许多汉人宁肯自缢而死,也不愿“剃发”降顺。据朝鲜史书记载:“开元城中最多节义之人,兵才及城,人争缢死,屋无虚梁,木无空枝,至有一家全节,五六岁儿亦有缢死者。”(《光海君日记》第169卷)

第二,大量迁民。努尔哈赤为对辽东汉民加强控制,防止叛逃,曾多次下令大量迁徙辽民。如天启元年即天命六年(1621)十一月十八日,努尔哈赤派阿敏贝勒带兵五千,前往镇江,强令镇江、宽奠、叆河、汤山、镇东、镇西、新城等地居民,在寒冬时节,携妻抱子迁往萨尔浒等地,并将孤山堡以南凤凰地区房舍全部纵火烧毁。又如翌年正月二十四日后金占领广宁,二月初四日努尔哈赤即强迫广宁等九卫居民渡过辽河,迁往辽东。锦州二卫的人口迁往辽阳,右屯卫迁往金州、复州,义州二卫迁往盖州、威宁营,广宁四卫迁往沈阳、蒲河和奉集堡。除这二次大规模地迁徙人口外,零星迁移,经常不断。如天启四年即天命九年(1624),命将辽西大黑山堡人民搬移至虎皮驿。

被迁地区的汉人,头一天得到迁移汗令,第二天就被驱赶上路。西起大凌河东迄鸭绿江,南自金州北至蒲河,河西居民迁往河东,城镇居民移往村屯,扶老携幼,扫地出门,城郭空虚,田地抛荒,哭声震野,背井离乡。稍有恋居者,即惨遭屠杀。仅大贝勒代善在义州一次就杀死三千人。被驱赶的移民,男子受鞭笞,女子遭凌辱,老幼填沟壑,童婴弃路旁;白天忍饥赶路,寒夜露宿荒郊。他们被迁往陌生的村屯,无亲无友,无房无粮。命大户同大家合,小户同小家合,“房合住,粮合吃,田合耕”(《满文老档·太祖》第38卷)。这既扰乱了辽民的安定生活,又破坏了正常的社会秩序。被迁居的汉人,或为“计丁授田”的民户,或为“按丁编庄”的壮丁。无论是前者或后者,都被降作后金的农奴。

辽民被迁之后,生活困苦不堪。辽西被迫迁移的汉人,如锦州城一万三千七百八十四口,其中男六千一百五十人;右屯卫一万七千七百二十八口,其中男九千零七十四人。共计三万一千五百一十二口,其中男一万五千二百二十四人(《满文老档·太祖》第35卷)。他们后被强迫安插在岫岩、青苔峪和复州、金州等地。以每丁给田六日计,上述男丁共应授田近十万日。努尔哈赤没有田地授与,命他们同当地居民合耕,这种政策的结果是,既剥夺了被迁徙辽民的田地,又掠占了当地居民的土地。实际上,大量迁居的汉人,耕无田,住无房,寒无衣,食无粮。他们“连年苦累不堪”(《明清史料》甲编),生活悲苦到了极点。

第三,清查粮食。后金本来粮食就不足,大量迁民后出现粮荒。努尔哈赤为筹措粮食,除派夫役搬运缴获明仓粮谷外,还派人清查辽民的粮食。他下令汉人要如实申报所有粮谷的数量,然后按人口定量。他不许汉人私卖粮食,要低价卖给汗的官衙。汉人缺粮食,向官仓购买,每升银一两。粮食极为短缺,如杀耀州乔姓,得粮十三石一升,分给驻居当地的蒙古男丁,每人只得半升。辽民因缺粮食,饿死的人很多。粮食不足始终是努尔哈赤最头痛的问题之一。为解决粮食问题,天启四年即天命九年(1624)正月,努尔哈赤再命普遍清查粮食。对汉人的粮食,逐村逐户清查,全部进行登记,委派诸申看守。规定:凡每口有粮五升,或每口虽有粮三四升但有牲畜的人,算作“有粮人”;每口有粮三四升而并无牲畜的人,算作“无粮人”。努尔哈赤命将“无粮人”收为阿哈;不久,下令将各地查送的“无粮人”全部杀死(《满文老档·太祖》第61卷)。屠杀“无粮人”可能是因为没有余粮养活这批人,或借以警告隐匿余粮不报的人。然而,不管出于什么原因,这都是对社会生产力的破坏。

第四,征发差役。后金向辽民征发繁苛的差役,筑城、修堡、煮盐、刈获、夫役、运输,不一而足。以金、复、海、盖四州为例。后金占领辽东不久,盖州出牛车运送贡赋盐一万斤到辽阳。天启二年即天命七年(1622)春,金州、复州每十名男丁中,出二人修城。又命金、复、海、盖等州卫,派夫役、出牛车运粮。先是,明朝存粮在“右屯八十余万”石(《明熹宗实录》第19卷)。后金军打败王化贞,夺得右屯粮仓。努尔哈赤下令征派牛一万头、车一万辆,每十名男丁中出一人,前往右屯卫运粮。被征的牛,命烙上印记,将牛的颜色、大小及牛主姓名填写交上备查。但许多牛或死于路,或被夺占,或以羸弱顶替肥壮,牛主既耽误农作,又损失重大。一年后仍命要饲养公差牛一万头。征发差役不仅碍误春耕,也影响秋收。盖州要在收成季节出男丁三千一百七十七人,牛一千零三十二头,修筑盖州城。但工程未竣,又派这些男丁和牛到复州去收割庄稼。辽民的劳力、耕牛、车辆在春耕和秋收时被大量征发,妨碍生产,引起不满。

第五,强占田地。后金军进入辽沈地区,满洲贵族、八旗官兵等,分占田地,建立田庄。努尔哈赤汗谕“计丁授田”,将许多所谓“无主之田”,按丁均分,每丁授粮田五日、棉田一日。大量汉人田地,被分而占。努尔哈赤汗谕设立田庄。每男丁十三人、牛七头,编为一庄。备御以上,给庄田一所。而官将实占田庄,“多至五十余所”(李民寏:《建州闻见录》)。努尔哈赤汗谕辽西汉民移至辽东,同辽东汉民“同耕”,汉人占汉人之田。后金强占土地的政策,使得满洲贵族与八旗官兵,占有大量辽河流域的沃土。这对后来清军入关,圈占畿(jī)辅田地,以及八旗驻防占田,都有直接的影响。

第六,诛戮诸生。后金进入辽沈地区后,由于占地、移民、剃发、苛役等,引起辽东汉人不满,起而反抗,遭到屠杀。至于攻陷城池之后,陷开原“城中士卒尽被杀”,下铁岭“士卒尽杀之”(《清太祖武皇帝实录》第3卷),事属战仇怨结,屠戮为快,过杀失当,另作它论。但努尔哈赤重满抑汉之策,实属偏激。其子皇太极对“昔太祖诛戮汉人,抚养满洲”(《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64卷),亦觉不当,略作前鉴。其时,据史载:“闻十三站等处,杀辽人之不顺者,又执少壮、夺妻子,是以啸聚林莽山谷间。”(沈国元:《两朝从信录》第14卷)被执、被夺者,设法出逃。努尔哈赤始定严惩逃人法:“谕凡逃人已经离家,被执者处死;其未行者,虽首告勿论。”(《光绪大清会典事例》第855卷)而未逃幸存之文士生员,多被收在后金汗、八大贝勒包衣下,或在满洲各级额真下为奴。《清太宗实录》载述:

先是,乙丑年十月,太祖令察出明绅衿,尽行处死。谓种种可恶,皆在此辈,遂悉诛之。其时诸生隐匿得脱者,约三百人。至是考试,分别优劣,得二百人。凡在皇上包衣下,八贝勒等包衣下,及满洲、蒙古家为奴者,尽皆拨出。(《清太宗文皇帝实录》第5卷)

上述可见,其时屠儒之酷烈。

上举努尔哈赤进入辽沈地区后,强令“剃发”、大量迁民、清查粮食、征发差役强占田地和诛戮诸生等六例弊政,搅得辽民倾家荡产,颠沛流离,衣食无着,愤不欲生。女真各级额真及军卒居汉人村屯,又逞威福,占田宅,索粮谷,侮妻女。广大辽东汉人不堪忍受女真贵族的威逼、驱掠,焚劫、杀戮,纷纷起来通过各种形式,反抗后金汗努尔哈赤的残暴统治。

首先是逃亡。辽民难以忍受后金贵族的盘剥和奴役,为图生存,成户、成村、成地区地逃亡。如连山关流民男四十人、女二十人,驱赶马十八匹、牛五头、骡四头和驴二头,集体逃亡。夹山河村二十户居民,男女共八十人,仅耕田七日,无法生活,把喂养的猪、鸡、狗宰杀后放在筐子里,密议逃亡,但被告密捕捉定罪。红草岛附近五村汉人,用秫秸杆编成筏子渡河逃亡。李永芳哀叹道:沿海一带汉民想杀女真人,逃往明朝。据《满文老档》记载,有的辽民诱请后金驻守台堡官兵到家里饮酒,或鸩杀,或乘其醺醉杀死,然后弃家逃亡。到天启五年即天命十年(1625),因闹粮荒,社会秩序混乱,逃亡的人更多。努尔哈赤命在城门设锣,逃人出城要敲锣传报,以派兵追捕。尽管如此,“逃去之人,络绎接踵”(《明清史料》甲编)。

其次是投毒。投放毒药暗杀后金统治者,是比逃亡更为积极的反抗斗争形式。后金占领辽阳刚两个月,就发现汉人向努尔哈赤驻城的各井投下毒药。不久,在水、盐和猪肉里都发现有毒药。努尔哈赤指令诸申和兵士,不吃当天杀猪的肉,饮水和食盐要警惕中毒,甚至对蔬菜和鸡鸭也要注意,并命将文书下达至村领催。为避免中毒,命店主将姓名刻在石、木上,立在店前;购买食物的诸申,需记住店主的姓名,以便中毒后追查。投毒的斗争遍及各地,努尔哈赤谕示诸贝勒:各处都给诸申投毒。甚至努尔哈赤到海州巡视,在衙门宴会时,有八名汉人向井中投放毒药,可能是设计毒害后金汗努尔哈赤的。但他们在投毒时被八旗兵士捉获,惨遭杀害。

再次是袭杀。袭击和杀伤后金官兵,比投毒更直接地打击了女真军事贵族。在古河、马家寨、镇江、长山岛、双山、岫岩、平顶山等地的汉民,手执棍棒,聚众抵抗,袭击后金兵士,杀死后金官吏。努尔哈赤在文书中称:

古河的人,杀我派去的官员而叛。马家寨的人,杀我派去的官员而叛。镇江的人,逮捕我任命的佟游击,送与明国而叛。长山岛的人,逮捕我派遣的官员,送往广宁。双山的人,约期带来那边的兵,杀了我的人。岫岩的人叛亡,被魏秀才告发。复州的人叛变,约期带来明国的船。平顶山的人,杀我四十人而叛。(《满文老档·太祖》第66卷)

这份文书说明,辽民反抗后金统治的斗争此伏彼起,连绵不断。为防止后金官兵被个别地袭杀,努尔哈赤命令官兵不许单独行动,必须十人结队而行,否则要受到惩罚。但这并不能阻遏辽民一浪高似一浪地反抗后金统治者的斗争。

复次是暴动。辽民的暴动给予后金统治者以最沉重的打击。辽民暴动自后金军占领辽阳始。后金军夺占辽阳,派一将领坐在西门,见状貌可疑的汉人,即点视军卒加以杀戮。然而,辽民不能忍受这种残酷暴行,勇敢者奋起反抗。《明史纪事本末》“补遗”记载:

有诸生父子六人,知必死,持刀突而出,毙其帅,诸子持梃共击杀二十余人。仓卒出不意,百姓乘乱走出,五六百人结队南行,建州不之追。(《明史纪事本末》)

继辽阳之后,反抗后金的暴动如火如荼。在托兰山,百余人举行暴动;在长山岛,莽古尔泰率兵二千前往镇压;在岫岩,暴动失败后被虏者达六千七百人;在镇江,仅镇压后被俘虏者即达一万二千人(《满文老档·太祖》)。

在辽河以东,复州城的抗暴斗争声势浩大。天启三年即天命八年(1623)六月,复州城民无法忍受后金剃发、占房、查粮、差役等虐政,一万余男人举城暴动。努尔哈赤派次子代善、第十子德格类等率兵二万人前往,将复州城人民的暴动残酷地镇压下去。复州城男子当中,除病弱者和儿童外,全部被杀,并将妇女和儿童掳走,分给各牛录为奴。复州城房舍驻兵,粮充军食。

在辽河以西,除“辽民、难民入关至百余万”(《明熹宗实录》第20卷)和大量迁徙河东之外,所余人民在大小凌河、锦州、义州和广宁等地掀起反抗后金的暴动。其中以十三山军民的反抗斗争最为壮烈。数以万计的辽民据十三山以自保,绝不“剃发”降顺。努尔哈赤派兵围攻数次不克;李永芳再率军仰攻,被“山顶飞石打下”。这些反抗者久被围困,誓死不降后金,“有七百人黑夜潜偷下山至海边,渡上觉华岛。婴孩都害死。问其何以害死,曰‘恐儿啼贼来追赶也’”(王在晋《三朝辽事实录》第10卷)!宁肯扼杀婴儿,也不投降后金。这是努尔哈赤对辽民政策失败的血泪见证。

努尔哈赤对辽民的错误政策,激起辽东的农民、矿工、生员、市民,从辽阳到金州,自广宁至镇江,在城镇,在村屯,以逃亡、投毒、袭杀和暴动等形式,进行反对后金统治者的斗争。这场斗争的主体是汉族劳动人民,也包括女真的奴隶和农奴。辽东汉民反抗斗争的一个结果是,既削弱了后金的国力,又教育了宁远的军民——为免遭八旗贵族铁蹄的蹂躏,只有拼死抵御后金军的南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