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张强文集·艺术批评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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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艺术起源是个伪命题

18年前,我写过一篇文章,名字叫做《艺术是什么——一个自我约束的悖论》,提交于在杭州召开的“全国美术理论研讨会”。其中,论文的核心论点是针对当时中国艺术研究院美研所所长邓福星所提出的“艺术起源与人类起源同步说”进行质疑的。凭借其所处的艺术学术的颠峰地位,邓当时主持的国家跨五社科基金项目:《中国美术史》的副主编与《原始卷》主编。所以,他的这个观点也是影响深远的。

导致我对于艺术起源这个命题怀疑的是在有关艺术起源的学说中,如:

艺术起源于劳动;

艺术起源于巫术;

艺术起源于游戏;

艺术起源于模仿

……

我逐渐地发现,以上的这些所有的“学说”,都是各执一端,没有一种学说可以囊括整个的艺术起源。

在这种情况下,邓福星则油滑地提出了一个新的观点:

“艺术起源与人类起源同步说”

这个观点的逻辑起点在于:既然没有一种是完全正确的,那么,我说人类的所有的活动都是艺术的起源,如此以来,甚至可以将各种学说一网打尽,这样就自然正确了吧。其实,当将人类原始时期所有的活动都与艺术起源建立关系的时候,殊不知已经颠覆了“艺术起源”的这个概念所建立起来的理由。因此,我提出了如此的概念:艺术不存在起源——艺术起源是一个伪命题!

那么,该怎么解释那些艺术起源的学说呢?

其实,艺术起源的学说,在没有能力解释“起源”的时候,却对另一个命题产生作用与意义。

——这就是它在说明了艺术是什么!

也就是说:

艺术起源于劳动=艺术就是劳动的产物

艺术起源于巫术=艺术就是巫术的产物

艺术起源于游戏=艺术就是游戏的产物

艺术起源于模仿=艺术就是模仿的产物

……

如果说艺术的起源是个伪命题的话,那么艺术又是怎么产生的呢?

其实,中国古代的文人对此问题还是有着足够的感觉的。元代的郝经在其《陵川集》中如此说道:

“夫书一技耳,古者与射、御并,故三代、先秦不计工拙,而不以为学,是无书法之说焉……道不足则技,始以书为工,后寓性情、襟度、风格其中,而见其人,专门名家始有书学矣。”

这段文字中以书法为例,讲解了书法“专门名家”带来的“书学”这个概念的出现。而它的标志就是“寓”性情、襟度、风格其中——而“见其人”。

换算成现代的表述方式就是,书写者在书写行为中体现出“书写者风格”,于是开始有了书学。

进一步的换算就是,在艺术中,艺术家个体在表现方式中有意识地建立起自己的风格,如此导致了艺术的“成立”。

因此,艺术是无法起源的,如同今天的“共产党”或者是“国民党”,作为党派来讲,应该说是“成立”。而不是说起源了某党派。

艺术作为人的意识活动的形态而已,它不是如活体的生物那般,可以以“生命的量度”来丈测,如胚胎、幼年、少年、青年、壮年、老年、衰年那样,具有明确的刻度。

艺术作为人的意识行为,就是“发生”了,“确立”了,或者说是“成立”了。

而当艺术成立之后,便把一些符合艺术成立时的条件,实施一种追认的方式,圈定在艺术的范畴之中,这就是“艺术起源的理论”。

也就是说,“艺术起源的理论”不过是艺术追认行为下的“理由”而已。

同样,作为党派的“共产党”或者是“国民党”,也经常会出现某些“追认”的“行为”。某人因为做了某个事情,以身殉职,或以身殉义,在身后往往会被“追认”为党员。

也就是说,在此前他的条件并不具备成为一个“党员”,而“死”的行为使他具备了。但是,斯人已去,来日无追。只好采取这种“追踪”的“认定”了。

艺术史上对于已经成为“历史”的部分,采取的就是这样一种“追踪”的“认定”。

(本观点贯彻在拙著“中国本土艺术现代化丛书”之《踪迹学——艺术的文化穿越》、《书法文化:形态描述与经典图释》重庆出版社2006版,请参阅。以及讲义《艺术史的原则》等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