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鼓吹:终结帝制的集结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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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近代政党的问世

在中国,历代王朝为了维护专制统治,皆严厉禁止人民结党集社,清王朝禁令尤严。1905年孙中山建立的中国同盟会可谓是中国第一个正式的资产阶级政党,可是它以推翻清王朝为目的,不为清政府所容,并且建立点在海外,所以,直到1906年,国内并没有一个合法的资产阶级政党。

1906年清政府宣布预备立宪,专制禁网刚有所松弛,国内就有人把立宪团体作为组建政党的前奏,发出“预备立宪宜先组织政党”的呼声了。

为了创造建立政党的条件,立宪派自预备立宪后就开始了关于政党学说的学习和研究,不断在报刊和集会上广泛宣传和讨论。他们介绍了资产阶级国家的政党性质,与人民、政府、国会、宪政的关系,产生的背景和在建设中所起的重要作用等等,并根据中国的国情提出了自己的种种看法。

立宪派认为,政党是国家的政治基础,为立宪国家所必须。宪政能否实现,“则以中国能发生政党与否而决之”。因为执政者专横成性,当政府举动妨碍国家大局时,人民临时应付是无济于事的,故必须成立政党,监督政府,“与政府抗争”。

经过数年的努力,到1910年10月资政院开院时,最初一批立宪团体,均积累了一定的组织、领导、管理、活动的经验;经过几次国会请愿和第一届咨议局联合会,各省立宪派人士密切了联系,增进了了解,有了共同的政治语言,组建政党的条件已经基本成熟。于是,1911年上半年,政学会、宪政实进会、辛亥俱乐部、宪友会相继成立,这是中国近代第一批合法政党。

其情况大致如下:

1.政学会。政学会亦称政学公会,在资政院中酝酿最早,直接秉承民政部尚书善耆之意成立。善耆与立宪派关系密切,同革命派亦有联系。1910年10月6日,资政院刚刚开议,他就召见钦选议员汪荣宝(民政部参议)和贡桑诺尔布(蒙古郡王),“大有组织政党思想,属转邀同志数人”,明夕“商榷一番”。次日晚,汪荣宝邀集民选议员许鼎霖、雷奋、孟昭常、邵羲和钦选议员章宗元、宪政编查馆编制局副局长章宗祥同至贡桑诺尔布府邸。善耆令汪荣宝代为宣布了意见,众皆赞成,议定先草政纲,再行分头纠约。11月9日,江荣宝同资政院副总裁沈家本商议维持资政院会议办法,拟成立一个维持会,邀集议员开会,“阴备组织政党”。但第二天孟昭常和雷奋即向汪荣宝提出,这个办法不妥,“应另定办法,慎密联络,俟联络妥洽,再行公然结党”。旋议定,民选议员方面由雷奋负责“邀结”,钦选议员方面由汪荣宝负责“邀结”。资政院开院之前,宪政编查馆讨论新刑律草案时,劳乃宣即持反对态度,与杨度、汪荣宝等舌战多次。草案提交资政院讨论后,劳乃宣仍坚持反对,并提出修正案,游说议员。1911年1月8日,议员讨论新刑律草案,就无夫妇女与人通奸是否定罪展开激烈辩论。劳乃宣等认为有罪,应将此条列入新刑法正条之中,不能列入暂行章程,否则便有悖于中国礼教。赞成新刑律的议员认为,通奸是个道德问题,防止此种行为在教育,不在刑罚;外国刑律皆不定罪,中国若定罪,将来不能收回领事裁判权,所以不应定罪和列入正条,这也体现了尊重妇女,男女平等。但在新旧交替时期,可将其放在所附暂行章程之中,将来视情况再做决定。最后宣付表决,用记名投票法,赞成有罪的用白票,赞成无罪的用蓝票,结果白票77张,蓝票42张。汪荣宝、陆宗舆气愤异常,9日与章宗元发出公启,邀集投蓝票议员于次日开会,研究新刑律善后办法。资政院再开会时,果然依照投蓝票议员的意愿通过了新刑律总则。时人称投蓝票的议员为“蓝票党”,投白票的议员为“白票党”。

“蓝票党”与“白票党”虽是仅以对新刑律的态度分出的新旧两派,但促进了中国近代政党的成立。政学会和宪政实进会就是以此两派的主要人物为核心建立起来的。

1911年l月11日资政院闭会后,汪荣宝等赞成新刑律的“蓝票党”议员召开会议,研究今后的重要议案,会上即有人提出以此次赞成新刑律之人组织一政党。此后,政学会成立。主要人物有汪荣宝、曹汝霖、章宗祥、陆宗舆等人。该党受善耆支持,接近官府,在政党之中势力最小。

2.宪政实进会。宪政实进会全称帝国宪政实进会,由“白票党”中多数议员为骨干结合而成,最初酝酿亦在1911年1月资政院闭会期间。发起者有劳乃宣、宋育仁、喻长霖、马士杰、于邦华、陈树楷、陶葆廉等人,组织政党的公启是由汪康年代拟的,成立在2月19日之前,临时推举陈宝琛为主席,于邦华为副主席。3月,宪政实进会发表政纲和章程。

政纲共十条:

(一)尊重君主立宪政体,使上下情意贯注,保持宪政之精神;(二)发展地方自治能力,俾人民事业增进,巩固宪政之基础;(三)体察现状,筹政治社会之改良;(四)详核事实,图法律制度之完善;(五)讲求经济,谋财政前途之稳固;(六)振兴实业,图人民生计之发达;(七)注重国民教育,以收普及之实效;(八)提倡移民事业,以达拓殖之目的;(九)研究外交政策,以固国际交涉之权力。

(十)筹划军事次第,期成完全健足之武备。

章程计12章31条。总纲为:

本帝国主义,以谋宪政实力进行,名曰帝国宪政实进会;依政纲所揭各条,分别筹备,以期国利民福为宗旨;所有筹备事项,按切时势。分期进行,每期另分办事纲目,筹议办理;政纲及章程,会员均有遵守之义务。

章程还规定:总会设于京师,各省会设立分会,府厅州县设立支会。凡入会者均要填写证书,并由三名以上会员或各省公共团体加以介绍。会内设调查、编辑和审议股。正副会长和股长由民主选举产生。会议分大会、例会、股员会三种,大会每年二次,议决重要问题。会员要交纳入会费和常年捐。有违背宗旨或妨害本会名誉者,经大会议决,令其退出。

宪政实进会成立后一直忙于发展会员,联络议员要求召开资政院临时会,其他工作没有怎么开展,也没有正式进行选举。大家感到工作不便,提议选举股长,6月2日选张祖廉为调查股股长,正式通为编辑股股长,吴纬炳为审议股股长,推康詠为会计长,张毓书为文牍员。

6月18日,陈宝琛被简放为山西巡抚。次日,该会召开职员谈话会,议定另推主席。7月2日,又议定推举临时常议员,组织各省分会,主席仍请陈宝琛遥领。其后准备了修改《资政院院章》的议案。不久,陈宝琛又被简派为宣统皇帝师傅,仍留京师。8月,筹备创办机关报,并趁中央教育会开会时拉了一批会员,陆慎言、吴季昌、恩华、王季烈等就是此时加入的。

10月15日,召开大会,进行选举,陈宝琛当选为会长,于邦华、姚锡光当选为副会长。

3.辛亥俱乐部。辛亥俱乐部发起于资政院议员,骨干人物有湖南民选议员罗杰、易宗夔和钦选议员刘泽熙、王璟芳、毓善等,创立于1911年3月。该组织成分十分复杂,有民选议员、钦选议员,政府和军队官员,也有革命党人。

6月14日,辛亥俱乐部召开大会,通过了政纲,选举了干部。选出12名常议员、12名评议员,此外还选举了庶务员、书记员、会计员、交际员等。在24名常议员、评议员中,资政院钦选议员有8名,占三分之一;民选议员7名,陈社社员;程明超、陈命官(民选议员)、席绶(钦选议员)、漆运钧则为同盟会会员,程明超为临时主席。领导层的这种结构使得辛亥俱乐部既不像政学会那样接近政府,也不像宪政实进会那样倾向保守,政治上比较稳健折中。

辛亥俱乐部初成立时,约有成员60余人,不久发展到80余人。

辛亥俱乐部订有《规约》10章31条。规定“以促政治改良,谋国利民福为目的”。政纲为:

(一)阐扬立宪帝国之精神;(二)提倡军国民教育;(三)发展地方自治能力;(四)主张保护政策,以振兴实业;(五)整理财政,以增进富力;(六)审度公私经济能力,以谋交通之发达;(七)整饬军备,以充实国力;(八)体察内外情势,确定外交方针。

入社者必须赞成政纲,有选民资格,由两名社员介绍,经俱乐部许可。社员有严格遵守宗旨及规约,扩张及尽心本社事业的义务,有选举及被选举为职员,提出意见,介绍人入社的权利。入社要交纳入社金,平时交纳常年捐。社内机构分庶务、书记、会计、评议、交际、常备各科,另设调查编辑部。凡被选为常议员、评议员及其他干部者,不得再任其他政团的干部及发起人。本部设于北京,各地方设立支部。总部与支部的关系是:本部议决交办事件,支部必须极力执行;支部议决事件关系全体者,必须经常议员会议议决;关于地方事件,支部可自由议决实行;支部有需要具奏的地方重大政俗利弊问题,本部予以全力支持;支部应将社员名册、调查编辑成绩、工作及议决的问题,每月汇报总部一次;支部代表来京,可参加本部常议员会议,本部常议员到支部时,亦可参加支部的常议员会议。

4.宪友会。宪友会是在咨议局联合会和国会请愿同志会的基础上建立的黻宸为咨议局议长,刘颂虞、刘冕执为前政闻。

1910年11月请愿代表团解散时,决定在国会请愿同志会的基础上改组政党,培养积蓄实力,推举孙洪伊等起草党纲党规。各省咨议局和团体对成立政党期望甚殷,纷纷致书国会请愿同志会从速组织。经过多次讨论,决定组建一个全国性的政党。

关于党的名称,当初没有定下。12月上旬,孙洪伊致电梁启超“促定党名”,梁启超建议叫帝国统一党。同月底,孙洪伊等拟出帝国统一党党规30条、党纲13条。1911年1月1日,孙洪伊等邀请38人讨论党规、党纲草案,与会者认为还应作进一步修正。接着议决推举临时干事40人,负责成立大会前的一切筹备工作,先在到会诸人中推出一少部分,遂推定吴赐龄、李文照、席绶、康士铎、彭占元、汪龙光、王敬芳、陈登山、雷奋、罗杰、易宗夔、齐树楷、张之霖、李素、牟琳、江辛、孙洪伊17人。继之讨论党名,易宗夔、康士铎、李文熙皆反对用“统一”二字,雷奇、王敬芳则坚持原议,最后决定将党名与党纲党规一起提交临时干事会修改决定。

帝国统一党党名传到社会,引起了一些人的误会,以为此党成立之意,“在于统一国内之党派,或且目为专制”。因此,临时干事不得不写了一篇《帝国统一党党名释义》,于1月4日《国民公报》刊出,进行一番解释。该文说,以“统一”命名者,“绝非统一国中党派”。其用意有三:一是防止外国人利用国内各民族之间的猜疑生事,“欲防患于未然,必先结合国内之各种族,协力一心,共谋对外”。二是为了“造成一种有统系之政策,有统系之舆论,以贡献于国家”。三是为了打破旧有的省界之见,以便全国化除畛域,相与戮力国家,以图存于今世。并说此名仅系暂定,以后还要讨论。但是,当时“警厅对于各团体之集会取缔极严,风声鹤唳,志士心寒”。孙洪伊等为了“释群疑而定众志”,便采取了权宜措施,将党纲党规草案径呈外城巡警总厅,转申民政部立案。3月上旬,民政部批准。

孙洪伊等接到批准的通知后,于3月9日发出公启,附寄党纲、党规和入党证书草案,向各省解释了请立案的原因,并请推定支部干事,于咨议局联合会开会时齐集京师,公决党纲、党规,宣告成立,再进行呈报更正。

5月30日,召开发起会,与会者53人。公举谢远涵为临时主席,李文熙为书记。张国溶报告了开会宗旨,宣读了章程,提出党名不用帝国统一党,改用宪友会,请大家讨论。大家赞成更改党名,原则上通过了章程,决定6月4日召开成立大会,推萧湘、袁金铠、康士铎、梁善济、陈登山、孙洪伊为临时干事,准备成立大会的召开日期为29日,预定成立大会日为6月5日。

发起组建宪友会的共有70人,基本上都是第二届咨议局联合会、国会请愿同志会的成员和立宪团体的人物。

《宪友会章程》分总纲、会员、职员、会议、总部与支部之关系、会费、戒约7章,加附则共25条。

总纲规定成立的目的是“发展民权,完成宪政”。政治纲领为:

(一)尊重君主立宪政体;(二)督促联责内阁;(三)整厘行省政务;(四)开发社会经济;(五)讲求国民外交;(六)提倡尚武教育。

总部设于京师,各省设立支部。

6月4日,宪友会在北京湖广会馆召开大会,宣告成立。到会者一百多人,推谢远涵为临时主席,黄远庸、李文熙为临时书记。会上首先选举出常务干事,雷奋、徐佛苏、孙洪伊当选。籍忠寅、李文熙、谢远涵当选为候补干事。

继之,常务干事推定各科干部,文耀为庶务员,李文熙、吴赐龄为文书员,李素为会计员,欧阳弁元、陈登山为交际员,康士铎、何宗瀚为调查员,王葆心、余绍宋为编辑员。

接着,会员推举出18省和八旗的支部发起人。广西:甘德藩、蒙经。湖北:汤化龙、张国溶、郑万瞻。山西:梁善济、李庆芳、李华炳、李素。奉天:袁金铠。山东:周树标。江西:邹树声、宋名璋、叶先圻、罗家衡、郭志仁、谢远涵、黄远庸。福建:高登鲤、刘崇佑、林长民、林志钧。河南:方贞、王敬芳。陕西:李良材、郭忠清。四川:蒲殿俊、何耀光、胡庸章、萧湘、罗纶、李新展。浙江:汤尔和、马叙伦、陈黻宸。湖南:谭延闿。吉林:何印川。安徽:窦以珏、陶冠禹、李国松、康达。直隶:李榘、籍忠寅、齐树楷、李长生、高俊、张铭勋、刘春霖、王法勤。贵州:杨寿。广东:伦明、姚梓芳、黄节。江苏:马相伯、沈恩孚、黄炎培、汪秉忠。八旗:恒钧、文耀。以上人员中有少数同盟会会员在内,如黄炎培、蒙经、郭忠清均是。

6月25日,宪友会研究了各省支部成立的期限及办法,决定分期分批成立,凡交通便利、团体易于集会之省,限定本年9月以前成立,其余限定年内成立。奉天、河南、山西、湖南、湖北、江苏、广西、福建、四川自认于9月前成立。还决定,本年资政院开会以前,召开一次大会,届时见已成立的支部各举代表到京参加。

8月,民政部正式批准宪友会立案。同月31日,宪友会召开谈话会,徐佛苏报告了各省支部成立的情况,决定于9、10月间召开大会,催促各省支部成立;在京议员每周开谈话会一次;通告各省支部及发起人,劝告本省资政院民选议员入会。还公举黄远庸、林志钧、谢远涵、康士铎四人负责与辛亥俱乐部联络。

政党是代表某一阶级、阶层或集团并为维护其利益而斗争的政治组织。宪政实进会、辛亥俱乐部、宪友会在政治上均向往追求资产阶级民主政治,务期实现真正的君主立宪制度;在经济上主张发展资本主义企业,同时主张实行地方自治,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普及教育,提倡军国民教育,国民外交,要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民主、富强的资本主义国家,代表的都是资产阶级的利益;其内部的组织生活、选举、表决、讨论等等,也符合资产阶级的民主原则。因此,均属于资产阶级政党性质。合法政党的出现标志着在中国,封建专制制度在进一步瓦解,人民民主权利在进一步增长。资产阶级力量的凝聚,是立宪派人士长期宣传、鼓动、奋斗取得的重大结果。立宪派手中有了政党这个得力工具,便可更好地同专制独裁者进行斗争与较量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