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官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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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礼多人不怪(13)

买卖官职成为政府的一种制度最早在在司马迁《史记》里有记载:秦始皇四年,“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内(纳)粟千石,拜爵一级。”这大概是最早关于“卖官”的文字记载。由于当时国家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出现了缺粮,秦始皇就通过纳粟拜爵,来解决粮食危机。

到了西汉时,“卖官和买官”形成了制度,政论家晁错的代表作《论贵粟疏》是一篇系统阐述“卖官”制度的著名文章。汉文帝时由于社会经济的恢复、发展,商业也发展起来,社会上出现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商人。商人们坐列贩卖,囤积居奇,操纵物价,放高利贷;而农民则卖田宅,卖子孙,用以偿还债务。晁错认为要改变这一现状需要改变现行政策,制定新的政策,那就是贵粟政策,也就是秦朝时的纳粟拜爵。晁错说:“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晁错这一政令一推行,商人竞卖爵位,国家的储粮大增,农民的生活得到很大改善。最高统治者看到“卖官”有如此好的成果,很中意这一政令,就此把“卖官”作为国家制度长期执行下来。

东汉末年,大小官职已经有了明确标价。刘宏在鸿都门悬内外大小官爵价格表,禄位二千石的卖二千文;四百石的卖四百文,“公”卖一千文。曹嵩花一万元买了个太尉,崔烈贿通灵帝保姆,半价买得司徒。

“卖官”制度到了清朝。已经达到了鼎盛,清朝时可以买到的官极为广泛。京官可买到郎中,地方官可买到高于知府的道员。对买官的人也无任何限制,地主、商贾且不必说,连流氓、盗贼等也无一例外。按照捐纳制度,士民不仅可以捐官,而且可以捐封典、捐虚衔及穿官服的待遇。这样,富人花钱卖官,小官用钱卖来大官。

既然皇帝“卖官”,那么比皇帝权力,又比其他人大的官员也就开始了私自“卖官”,而这种私自“卖官”,明里是收礼,暗里就是收卖官钱。这样一到过年过节是官场大小人物最为忙碌的时节,可谓他们的活动旺季,官场上的小人物上下打点,殷勤周到,生怕遗漏了某某关键人物。有些甚至变卖家产,赶搭官场这辆班车。

以礼升官

古代官场说“政以贿成”,其实这个“贿”就是“礼”,此话可以说成为“政以礼成”。谁懂得了“送礼”,谁就打开了升官发财的“窍门”。可以说,“送礼”是走向仕途的终南捷径。

南朝的宋孝武帝刘骏,酷爱樗蒲。樗蒲是古时的一种赌博游戏,掷骰子决胜负,叫掷采。采有十种,卢、雉、犊、白为贵采,其余的是杂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