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兵炮泛指所有归属步兵自身的重火力,与其说是某一类型的火炮,不如视作是因应战术要求而发展,具备某些特性火炮的统称。在一、二战间,炮兵技术发展极为迅速,射程、弹药威力及准确性大幅提升,炮兵也逐渐摆脱以往须依附步装骑兵作战的配角地位,而成为具有独立自主性的战斗兵种,并且随著火炮射程增加而远离前线,这些均造成步兵单位在需求直接火力支援时的不便,而有了发展步兵自属火炮的构想。步兵炮一般配属步兵连、营、团级单位,具备重量轻、容易搬运、操作简易等特性,通常会以直接射击方式来支援步兵作战,广义上可包含迫击炮、兼具发射高爆榴弹能力的反战车炮(火箭炮、无后座力炮或小口径加农炮)以及专为步兵而发展的轻量化榴弹炮,在狭义的定义上则是专指后者。
普通火炮的类型繁多,主要有加农炮、榴弹炮、加榴炮、迫击炮等多种类型。普通火炮口径较大射程远.主要用于战场前期的火力准备,和对敌的火力压制
步兵炮机动灵活,5个人即可随时拆卸,随时转移,适应战场的变化,随时提供一定的火力支援,和对敌人步兵的火力压制但是口径较小,射程较近,有60式步兵炮,92式步兵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