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回族伊斯兰宗教制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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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序言

根据1979年在昆明召开的全国宗教学会成立会议的精神,1980年西北五省(区)伊斯兰教学术讨论会在银川首次举行,从而揭开了新时期伊斯兰教研究的序幕。在短短的十几年中,各地发掘和整理了不少关于伊斯兰教的历史资料,撰写和发表论文以及出版书刊之多,实为前所罕见。尤其形成一支专业与业余相结合的研究队伍,涌现出一批人才,具有较高的研究水平。中国伊斯兰教学术研究园地里,也迎来了万紫千红的春天。

伊斯兰教在阿拉伯半岛兴起不久,就传入了中国,至今已有1300余年的历史,为国内十个少数民族的广大人民群众所信仰。我国回族、东乡族、撒拉族、保安族的形成,伊斯兰教起了决定性的作用,至今仍在影响和支配着穆斯林的心理状态以及生活习惯。因此,广泛深入地开展伊斯兰教研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既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和宗教的方针政策提供历史的理论的依据、也有利于协调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关系,更好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为四化建设服务。

由勉维霖主编、宁夏人民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回族伊斯兰宗教制度概论》一书,是列入国家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的一项社会科学重点研究课题的最终成果。本书全面系统地论述了回族伊斯兰宗教制度的历史演变和现状,诸如基本信仰和功修制度、教坊和掌教制度、寺院经堂教育、传统节日、婚丧礼仪和生活定制、苏非门宦、清真寺建制、近代回族伊斯兰教的维新运动,以及现阶段的新面貌等等,都有所涉及,进行科学的分析研究,归纳和认识回族伊斯兰教的社会作用。尤其是对回族伊斯兰教的民族特色,作了比较充分的探讨和论述。

任何一个历史上成熟的宗教,基本信仰历经千百年也很少变动,即使有变,却不离其宗。而宗教制度则随时代亦步亦趋,不断变化。历史上宗教组织形式的分化组合,形成的宗支派别,就是宗教制度显着变化的表现。宗教制度本身同样需要更新。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在经济基础的制约下,上层建筑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发展变化有着相互依赖的关系。宗教制度也必然伴随着时代的步伐而变化。

回族伊斯兰宗教制度也自然不会例外。通过本书可以看出,回族伊斯兰教总体发展趋势,总是随着不同时代的发展而变化,力求与社会环境相适应。

伊斯兰教的“六大基本信仰”和“五功”,被穆斯林视为神圣天命,必须承担的宗教义务,要求身体力行,从不容许丝毫怀疑。这种视为“天道”方面的关系,基本已经固定化,长期以来,很难看出它的变化。至于某些世俗制度,在不违背基本信仰的原则下,一变再变。教律允许处于特殊环境中,可以因时制宜,因地制宜。所谓:“一切动止,皆有经常达变之法也”,其含意就在于此。以本书论述的教坊和掌教制度而言,就是一个典型实例,千百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都相应变革和更新,不断与客观形势相适应。原因在于回族伊斯兰教思想和宗教制度,既受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的制约,又受中国传统文化思想的影响。每当中国社会发生变动时,也必然波及回族伊斯兰教,使其宗教制度相应变革,以顺应中国社会发展的总趋势。

清初以来,苏非神秘主义广泛传入我国甘宁青穆斯林地区,回族伊斯兰教中,产生分化许多教派门宦。教派问题错综复杂,十分敏感,以致曾发生不少历史悲剧。本书后半部分,集中论述各教派门宦的源流、形成、传播、宗教主张、功修礼仪及其演变等等。作者多年从事民族宗教工作,多次进行实地调查,在占有大量历史文字资料的同时,搜集到不少民间传闻,提出了一些新的见解和新的研究课题。本书最后一部分“当代回族伊斯兰教”,便是对80年代以来回族伊斯兰教现状的概述。文章中反映的情况,就是今日回族穆斯林宗教生活的真实写照。

我国运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研究伊斯兰教起步较晚,现在不仅要学习和研究国内外前辈学者的宗教论述,而且还要深入基层,实地调查研究,力求掌握第一手资料,认真分析探讨,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开展伊斯兰教多学科、多层次、多元化的研究,综合探讨伊斯兰教在我国回族等少数民族穆斯林中发生、发展和演变的基本规律,这也是历史赋予宗教研究者的艰巨任务。《中国回族伊斯兰宗教制度概论》一书的出版,仅仅是中国伊斯兰教研究的一个新起点,并且本书尚有不足之处。我们热诚地期待更多更好的研究成果问世。

宛耀宾

1991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