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回族伊斯兰宗教制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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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绪论(1)

伊斯兰教兴起于公元7世纪的阿拉伯半岛,从此以后,伊斯兰教影响了世界历史各个重要的发展阶段。它的产生是历史的产物。它的存在也是历史的必然。任何一种文化的诞生,总是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伊斯兰教作为一种内涵极为丰富的文化,在与其它宗教文化交流和对抗中,它很快取得了成功。不久,北非、埃及和西亚诸国在伊斯兰文化的优势面前,先后放弃了原有的宗教文化而改奉伊斯兰教。

大约在两千年前,中国对阿拉伯半岛就有所了解,并称其为“条支”。《史记》和《后汉书》,均对“条支”国的经济、地理和文化特点有所记载。据《拾遗记》卷六所述,汉朝宫廷内曾有条支艺人(善眩人)献艺,“贡异端”,其中有能“解人语”的(?)鹊。相传古代中国流行的部分杂技节目,如“用绳自绑自解”和“口中喷火”等,就来自阿拉伯民族,由波斯人传入。当时,阿拉伯史学家麻素提在《黄金草原》一书中描述,公元五六世纪时,中国的船只经常航行到幼发拉底河的西拉甫港及波斯湾的其他港埠,而当地的海船也经常来中国回族伊斯兰宗教制度概论航中国。至唐,阿拉伯、波斯商人更是纷至沓来。当时,长安是亚洲最大的国际城市,经济文化的中心。“西市”和“东市”,来华商贾云集,作为侨居特区的藁街,有专售宝石、象牙、犀牛角、香料、珍珠、玻璃等阿拉伯、波斯土特产的“胡店”、“胡邸”。在东南沿海,广州、泉州、杭州、扬州等地,都是唐政府对外开放的贸易港。因而各国商人、传教士、旅行家纷纷从海陆两途抵达中国,其中尤以阿拉伯、波斯商人为最多,无论在贸易人数或货物资产方面,都远远超过别的国家。因此,“诸蕃国之盛多宝者,莫如大食国”。

由于历史上中国和阿拉伯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交往比较密切,自伊斯兰教在西亚、北非广泛传播后,阿拉伯人建起了西濒大西洋,东至中国边陲的大食帝国。当时,中、阿两国是世界两个文明而富庶的强国。相传,为了鼓励穆斯林寻求友谊,增长知识,先知穆罕默德还在传教初期就作出了“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寻求”的训示,表达了对另一东方文明古国的向往和友好情愫。据(旧唐书·西戎传》记载,永徽二年(公元615年),奉伊斯兰教第三任“哈里发”奥斯曼之命,第一位大食国使节到达唐朝京城长安。这位使节晋谒了唐高宗,介绍了大食帝国国情和伊斯兰教义。从此,中国阿拉伯之间友好往来日趋频繁,因而史学界以永徽二年作为伊斯兰教传入中国的标志,并将此事视为中阿友谊的里程碑。

在开放和友好的条件下,唐时广州的海外贸易最为兴盛,据9世纪末阿拉伯作家所着《中国印度见闻录》中说“……是阿拉伯商人荟萃的城市”。唐代着名高僧鉴真则记述:天宝年间,广州江中有来自波斯湾的船只,“不计其数,并载香药、珍宝,积载如山。其船深六七丈”。唐末五代时段成式《酉阳杂俎》记述来自波斯湾的船只“多养鸽,鸽能飞行数千里。放一只至家,以为平安信”。宋代,泉州港的地位日趋重要。国外“商贾议聚”,番货云集于此。赵汝适在《诸番志》中记载了来自阿拉伯的船只,一舟可容数千人,舟中有酒食肆。

据史书记载,唐代从公元651年(永徽二年)至798年(贞元十四年)的148年间,大食国遣使者到中国通好的达39次。波斯派往中国的使节达20余次。至宋代,自公元968年(宋开宝元年)至1168年(南宋乾道四年)大食国到中国的贡使多达49次。同时,大食使节也经常前往与宋朝并峙的辽国。公元755年(唐天宝十四年),边将安禄山起兵叛唐,唐政府请大食国出兵讨伐。“至德二载九月元帅广平王统朔方、安西、回纥、南蛮、大食之众二十万东向讨贼”。据民间传说,这批大食军士战后大部分留居中国。

自唐代开始,大批阿拉伯和波斯商人便留居中国,称为“住唐”。他们又被称作“蕃客”。据《资治通鉴》贞元三年条记载,唐玄宗天宝年间(742-756年)以来,包括阿拉伯人、波斯人在内的“胡客”“留长安久者或四十余年……安居不欲归……有宅者……,凡得四千人”。肃宗上元元年(公元760年)居住扬州的大食、波斯“贾胡”至少“有数干人”。据唐代高僧鉴真记述,天宝年间海南岛有许多波斯人村寨,“南北三日行,东西五日行,村村相次”。到宋代,通商贸易继唐规模而更趋发展,侨居中国的大食人、波斯人比唐代更为集中。当时中国政权都以向海外开放为基本国策之一,因此地方政府比较照顾蕃客的生活习惯,规划临近江海的地区作为居留地,允许他们与汉族通婚和携家眷定居。南宋时还在杭州等地设立“蕃学”,“诸蕃子弟皆愿入学”。虽然“蕃客”中并非全部是穆斯林,而且“蕃客”群体是一个流动性很大的侨民共同体,但据大量史实记载,“住唐”不归,在中国娶妻,有“官至左班殿直”者,甚至留居“五世”者,确也不乏其人。这些汉化了的蕃客中的穆斯林,一度在中国建立了政教合一的组织形式——蕃坊。从而保持了伊斯兰宗教生活,并依据伊斯兰教法典处理内部的是非纠纷,外来的伊斯兰教通过这种形式得在中国土地上延续下来。

伊斯兰教自唐初已经传人东南沿海的几个港埠,10世纪末叶至11世纪初叶,即五代与北宋交替之际,开始传入今新疆的喀什、和田,进而传至阿克苏、库车一带。这对于后来维吾尔族的形成以及在宗教信仰、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方面的逐渐统一,均产生了深刻的影响。由于喀喇汗王朝中布格拉汗家族的作用,阿拉伯帝国虽已衰败,伊斯兰教仍然得以越过帕米尔高原,传播到离其故乡数千里之外的天山南部地区,竟在这块被称之为佛教第二故乡的地方,争得了一块发展基地。从苏图克统治时期起,喀喇汗王朝的统治者们大量修建清真寺,开办经文学校,培养宗教人才,通过这些措施,大量的外来文化,主要是阿拉伯文化和波斯文化,经由伊斯兰教这个渠道,不断输入到维吾尔人中间,王日蔚《伊斯兰教人新疆考》援引斯坦因氏《古代和田》中谈到,据格利纳德之研究:“由咸海至喀什噶尔之地,在十世纪后半世纪时,为沙土克布格拉汗者所领有。汗信伊斯兰教,相传为该教的有力宣传者。公元1006年后,于田在喀什噶尔及八拉沙衮之突厥王朝首领阿巴尔汗森纳沙儿伊尔克库刺及其兄弟玉素普喀的儿汗统治之下。方玉素普喀的儿率四万大军侵入于田时,于田王贾克鲁克儿哈鲁,虽得西藏及回纥之援,苦战二十四年之久,至十一世纪初时贾克鲁克儿哈鲁卒战败身死。玉素普喀的儿遂为于田王。”此后,伊斯兰教就在南疆喀什噶尔于田一带得到广泛传播。14世纪后期,当蒙古察合台汗后裔秃黑鲁帖木儿和其子黑的儿火者统治时期,伊斯兰教进一步在新疆广泛传播。到15世纪又东传至吐鲁番、哈密一带,16世纪初,伊斯兰教在新疆就占据了主导地位。伊斯兰教在新疆的发展,对我国内地伊斯兰教的传播和发展,也起着重要的影响。

但是,唐宋时期,穆斯林的人数毕竟不多,只分布于几个大城市和通商口岸,伊斯兰教也仅仅是旅居我国的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所信奉的宗教,只作为一种“大食殊俗”而存在,它的影响不大,社会地位也是无足轻重,尚未引起中国社会的注意和了解。所以,在唐武宗的灭佛浪潮下,也未受波及。到了蒙元时期,情况就大不相同了。伊斯兰教在我国的传播和发展,表现为一个极大的转折时期,伊斯兰教获得了广泛传播和发展。

13世纪初,成吉思汗率蒙古军大举西征,攻占了中亚直至东欧、波斯湾北部大片领土,建立了横跨亚、欧的蒙古大汗国。1235年成吉思汗之孙拔都又率军西征,其势直至今波兰和匈牙利。中国回族伊斯兰宗教制度概论1253年成吉思汗的另一个孙子旭烈武率军第三次西征,攻占大马士革和巴格达,建立了伊儿罕帝国。在西征的同时,蒙古军大规模南进,连续发兵进攻金朝,攻灭西夏。其子窝阔台继位后,继续率军南下攻灭宋王朝。经过40多年的征战,忽必烈于1271年建立了元王朝。

蒙古贵族在征服和统一中国的战争过程中,迁来大批中亚、西亚被征服地的各族人,组成“西域亲军”,随之东来,参加蒙古贵族对中国各地的征战。被迁东来的各族人中,大部分是阿拉伯、波斯和中亚各地的穆斯林。战后屯聚牧养,分驻全国各地,尤以陕甘为最多。这批被迁东来的穆斯林,被称为“回回”。他们绝大部分不曾携带家眷,定居各地之后,他们就要建立家庭,娶当地汉族女子为妻,也有娶当地蒙古族、维吾尔族女子为妻,使她们也皈依伊斯兰教,成家立业,繁衍后代。同时,又有大批有技艺的工匠艺人,也被迫东来,为各地蒙古王公贵族服役。此外,随着蒙古贵族军事活动不断扩展,中国与中亚、西亚均隶于蒙古帝国一体之内,已无此疆彼界之设,交通大开,陆上的丝绸之路,海上的香料之路,均能畅通无阻。中亚、西亚各地的穆斯林商人、学者、教职人士、达官贵人、旅行者,纷沓而至,并在许多大城市中留居下来。

根据文献记载:东来的各族穆斯林,在元王朝中央政府任丞相、平章政事等重要官职的就有30多人,在地方政府任要职的官员更多。如赛典赤·瞻思丁历任陕西、四川和云南的平章政事,子孙三代都居高官。元世祖忽必烈的孙子阿难答,自幼信奉伊斯兰教,袭封安西王,镇守秦陇四川等地,所率军士大部分是穆斯林,在其辖区广泛传播、发展伊斯兰教。元代,在中央政府还设置回回哈的司,在各地广泛设置回回哈的所,委任哈的大师,依照教法管理伊斯兰教的教务和穆斯林的户婚、钱粮、诉讼之事,使伊斯兰教成为与佛教、道教并列的几个大宗教,奠定了伊斯兰教在中国的社会地位。

元代东来的穆斯林数量远远胜过唐宋时期,并逐渐形成许多小的聚居点或聚居地,星罗棋布,遍及全国城乡各地,故有“元时回回遍天下”之说。伊斯兰教随之扩展到全国范围,深深植根于中国社会。

到了明代,伊斯兰教获得了和平安定的发展环境,明统治者一方面对色目人实行同化政策,禁止“本类自相嫁娶”,禁止胡姓胡语。但在客观上,由于外教人与回回通婚(不论男娶女嫁)的结果,改宗伊斯兰教,促进回回穆斯林人口大量增加。另一方面明朝统治者又对回回人实行怀柔政策。在朱元璋的起义军中有常遇春、胡大海、蓝玉、沐英等着名回回将领,许多穆斯林成为明朝的开国功臣。在朝廷和地方政府中历代都有不少回回任职。明太祖曾令回回太师为翰林院编修,翻译伊斯兰教经籍。明成祖曾颁发敕谕(“大明皇帝论米里哈只”),特令保护伊斯兰教。

随着伊斯兰教的传播,明中叶以后,便在回回穆斯林中,普遍兴起了经堂教育,各地穆斯林创办经堂学校,普及宗教教育,培养经师和掌教人才。到明末清初出现了大批伊斯兰教学者和经师,以汉文译着宗教着作的活动十分活跃。

明代300年间,东来的各族穆斯林,由于通婚和社会经济关系,在共同命运和长期的共同劳动的基础上,渐渐融合,形成了回族。在回族形成的过程中,他们共同信仰的伊斯兰教起了重要的纽带作用。

进入清代,回族穆斯林人口迅速增加,在甘宁青和陕西、云南等地,形成一些回族的聚居区,农业经济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伊斯兰教苏非派也得到广泛的传播,在甘宁青一带形成许多苏非门宦。但清朝统治者对回族穆斯林和伊斯兰教实行歧视压迫的政策,在西北穆斯林地区推行乡约、寺约、回约制度,由乡约、寺约、回约等监督和担保穆斯林的行为,强令管寺乡约在穆斯林聚礼时宣讲“圣谕广训”,供奉“万岁牌位”。实行以回制回,经常挑拨教派斗争,制造民族纠纷,抑此扶彼,达到分化瓦解的目的。在统治阶级残酷的封建剥削和民族压迫下,回族穆斯林爆发了一系列反清起义,保回保教,沉重打击了清王朝的封建统治。而本身在每次起义失败后,也遭到残酷的镇压和屠杀。终清300年,回族穆斯林一直处于水深火热的境地。

辛亥革命推翻了中国2000多年的封建专制统治。回族穆斯林在各种新思潮的影响下,开展了宗教维新运动和新文化运动,改良宗教制度,改革经堂教育,发展文化教育,振兴伊斯兰教。从清末开始,各地纷纷建立穆斯林宗教团体或文化教育团体,创办各种形式的中阿文并授的新式学校,创办期刊杂志,开展学术研究和译经活动,翻译出版了大量经籍和汉文伊斯兰教着述。同时,产生了伊赫瓦尼新教派,提倡“尊经革俗”,广泛开展宗教革新运动,力求净化回族伊斯兰教。此外,还出现了西道堂,打破回族伊斯兰教传统的教坊组织,建立了以公有制为基础的西道堂穆斯林大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