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回族伊斯兰宗教制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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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信仰纲领(1)

伊斯兰(Islam),阿拉伯语的译音,原义是“和平”,也含有“顺从”之意。后来,“伊斯兰”一词演化为先知穆罕默德创立的宗教的专用术语,在(古兰经》中正式命名:“他们以自己信奉伊斯兰,示惠于你。你说:‘你们不要以你们信奉伊斯兰示惠于我;不然,真主以引导你们于正信示惠于你们,如果你们是说实话的。’”(49:17)从此,伊斯兰一词定义为“顺从”,就是顺从安拉——宇宙的主宰,伊斯兰教也就是顺从安拉意志的宗教,信仰伊斯兰教的人被称为穆斯林(Muslim)或穆民(Mumin谟敏),就意味着信仰和顺从安拉的人们。

伊斯兰载入中国典籍,最早见于唐代杜环《经行记》,称为“大食法”。说:“诸国陆行之所经,山胡则一种,法有数般。有大食法(伊斯兰教)、大秦法(景教)、寻寻教(袄教)。”南宋时期称为“大食教度”,赵汝适(诸蕃志》:“大食教度……王与官民皆事天,七日削发剪甲。岁首清斋,念经一月,每日五次拜天。”

元时,“回回遍天下”,伊斯兰也还没有统一的定称,史籍多用“回回”一词泛指伊斯兰教信仰者,回回穆斯林亦多如是称之。公元1348年,定州《重建礼拜寺记》:“唯回回为教也,寺无像设,唯一空殿,盖祖天方国遗制”,碑文回回与教并称。此外,在穆斯林中也有“真教”或“清净教”之称。元至正年间,回回大师阿老丁建杭州凤凰寺,称“真教寺”。公元1350年,泉州《重修清净寺碑记》,碑文则称伊斯兰为“清净”。

明代,对伊斯兰教有两种称呼:一称“天方教”,明代史籍中多称麦加或阿拉伯地区为天方,伊斯兰教创于麦加,兴起于阿拉伯地区,故名“天方教”。一称“回回教门”,明代穆斯林航海家马欢《瀛涯胜览》中,即用“回回教门”称伊斯兰教。此称又见于陆容(菽园杂记》。郎瑛《七修类稿》又将回回教门简称“回回教”。民国时期,又进一步简称为“回教”。回回二字,系由“回纥”演化而来,回族穆斯林学者刘智说:“至宋元学人大至,视回纥二字无谓,而改为回回,声音相近,而义理颇深。”

明末清初以来,始有汉语定称,穆斯林普遍称之为“清真教”,同时,教既名之曰“清真”,穆斯林信主认圣的自我证辞,则称为“清真言”,礼拜寺统称清真寺,宣扬伊斯兰教义的汉文译着,以“清真”命名者为《清真大学》、《清真指南》、《清真质疑》、《清真教考》等亦相继问世。

“清真”一词,源于唐代李白诗:“韩生信英彦,裴子含清真。”宋词人周邦彦作品称《清真词》,佛、道教的寺观也曾有以“清真”命名的,但与伊斯兰教名同实异。回族穆斯林学者刘杰三撰《清真教说),从三个层次上阐明“清真”一词的意义:

一、“以言其主,则有主之清真。无所始也,而自不落于空无;无所终也,而更不拘于方位。不受阴阳而超然自在,毫无干杂而纤微自明——此主之清也。永远常存而不似万物,至尊独一而靡所与同。天地至大,巨细莫不任其掌管;人神至广,贵贱莫不听其生死——此主之真也。

二、“以言其教,则有教之清真:教本主圣而不似诸家与自立,道合天人而非若异说之偏枯;圣与圣相传而无所用其聪明,人与人相习而不敢私其臆见——此教之清也。自上天以及地下,而尊教者不别仙凡;自开辟以至今日,而服教者无论亲疏。至其向背各异,则所以证其先天之自取;迷悟有兮,则所以辨诸身后之升沉——此教之真也。

三、“以言其人,则有人之清真:异端邪说不能惑其志,功名富贵不能乱其衷;身寄浮生而来去不淆,躬居尘世而一心常静——此人之清也。心唯一主而二念不立,行唯圣训而迨忽不生。孝悌忠信之事本乎主命,而奉主唯谨;礼仪廉耻之端出乎经传,而佩服益深——此人之真也。”

对于安拉、伊斯兰教以及穆斯林来说,认为都有“清真之可据”,故称之为“清真教”,表示伊斯兰“纯洁无杂,诚一不二”。回族穆斯林为伊斯兰教赋予更加“神圣”的含义。

直到建国后,1956年6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关于伊斯兰教名称问题的通知》:“伊斯兰教是一种国际性宗教,伊斯兰教也是国际通用的名称。”规定:“今后对伊斯兰教一律不要使用‘回教’这个名称,应该称‘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在当代才成为它的正式通称。

伊斯兰教是最严格信仰唯一主宰的宗教,基本教律由信仰(即伊玛尼)、宗教功修、善行等三部分组成。信仰是伊斯兰教的思想基础,回族穆斯林学者多译称为“明信”或“正信”。(古兰经》宣告:“你们把自己的脸转向东方或西方,都不是正义。正义是信真主、信末日、信天神、信天经、信先知,并将所爱的财产施济亲戚、孤儿、贫民、旅客、乞丐和赎取奴隶,并谨守拜功,完纳天课,履行约言,忍受穷困、患难和战争,这等人,确是忠贞的;这等人,确是敬畏的。”

这段经文,奠定了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信安拉、信末日、信天使、信天经、信先知,其中“信安拉”是全部信仰的核心,决定和支配一切,其他信仰、功修和善行,从属于信仰安拉而已。因此,回族穆斯林通常以“信安拉”称为“总信”,即“信仰纲领”。以信安拉、信末日、信天使、信天经、信先知称为“分信”,并将信前定也列为信仰之一,依次构成六大基本信仰:

信安拉

安拉(Allah)一词,据说原义在阿拉伯语中是“信一神”,他的概念是至高无上的、无所不能的、奥妙的力量,宇宙间一切生物无不依赖于他的创造和施济,最后归回他的尊阙之下。

“安拉”一词,唐宋典籍译其义为“天”,“无问贵贱,一日五时礼天”;“(大食)王与官民皆事天”,“其教专以事天为本”等等。后来也为回族穆斯林接受。元末,定州《重建礼拜寺记》、泉州《重修清净寺碑记》、广州《重建怀圣寺记》中均以“天”称呼“安拉”。清代经学大师马德新所译《祝天大赞》点明:“天,即吾教所谓万有之真宰也。”也有些典籍将安拉与佛混称,宋代周去非《岭外代答》:“麻加(麦加)是佛麻霞出世之处……佛所居方丈,每岁遇佛忌辰……”郑所南《心史》:“回回事佛,创叫佛楼,甚高峻……大声叫佛不绝。”反映了古代非穆斯林学者对伊斯兰教认识之偏于揣测。

明代后期,“清真教”名称既确立,安拉“至清至净”,“真乃独一”,自然译为真宰和真主。“主”,刘智译为“极尊”,由于安拉“举天地之所有,莫能逾其尊焉。其义无所得名,而以似乎家国之有主,因以主名之”。至于冠以“真”字,称真主在于区别世俗间暂时拥有一物,或掌握家国而以主自居者。安拉“总理象而无遗,亘万古而不易”,故称之为“真主”。至今,回族、东乡、撒拉、保安等民族穆斯林,对安拉的称呼,以原阿语“安拉”称之外,也以波斯语“胡达”称之。“真主”的称呼,已成为穆斯林对安拉的汉语定称,此外,也常常以“为主的”称呼安拉。以“天”称之的现在极少了,同时,许多地区的回族穆斯林也不赞成将安拉译称汉语之“神”,认为“神乃隐而有形”的实体,属于安拉所造化。所谓“鬼神者,二气之良能也”,鬼与神并列,在汉语中含有贬义,显然是对安拉的亵渎。

《古兰经》强调:“你们的主宰,是独一的,除他以外,再无主宰;他是普慈、特慈的。天地的创造,昼夜的循环,行驶于海洋而裨益于人类的船舶,真宰降自云霓的甘霖,苏醒已枯的大地,于大地上散布动物界,以及天地之间被管辖的风起云涌,这里边,对于一般有思想的群众,确有种种教训。”

根据《古兰经》关于安拉的表述,回族穆斯林学者认为,安拉本体“寂而非空虚,感而无声臭,不落形色,不拘方位,似无而有,似虚而实,人不知其所以然”。所以,安拉超绝万物,隐寂无像,故不可以形色求证安拉;安拉确然实有,所以也不能以虚无论观之。因为事物分有形和无形两大类型,有形之物以不同形态和色彩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人所共见。无形之物,虽不以形色表现,确然实有,不能否定它的存在。即如人体内的性灵,与人形影不离,相伴终生,人们仅凭自己的视听、言动、食息、起居、灵明、活泼,一息尚存,可以想见它的存在。身内之物,尚且如此,至于其他身外之物,同样可以依据客观的迹象,进行推理和发现。安拉无形无影,无方无所,超绝万物,不可能见其本体。但是,安拉的本体,“隐于用,见于为,妙于理,形于象”,宇宙间的一切事物,无不体现安拉存在的征兆,所谓“妙万迹而无迹,孰非其迹?”试看“天地之造化,日月之运行,昼夜之舒卷,寒暑之代谢,以及种种安排,色色布置,历万古而常然,恒生生而不息,则知其必有主宰默写其间”。也就是说,安拉存在的征兆,充塞寰宇,“无物不是主宰之所显,则无物不可见真宰;天地间无处不是主宰之所在,则无处不可见真宰”。

先知穆罕默德教导穆斯林,认识安拉首先从认识自身出发。认为人身是由肉体与性灵两部分相合为一,人体仿佛一个小世界,性灵就是这个世界的主宰,因此,通过思维活动,明确自身的存在,进而也就认识安拉的存在和妙用。

回族学者王岱舆提出认主的三种方法:“知认”,即仿照圣贤的参悟,探讨经典,睹物生情,由此及彼,体认安拉。譬如自然界的一切生物,“品类各异,刚柔不等,缺则不备,无不至当,今古不易,少不如是,自不安妥,除斯真主,孰能再造”;“见认”,超脱各种尘缘亲身经历实践,由己身而体认安拉;“续认”,克尽偏私之见,回复最初的本性,由无我而体认安拉,“因人之视听知能,虽穷理格物,不能了彻原有,必须已有全溶,始得妙明,顿显(安拉)本然之动静,自此方明”。

继王岱舆之后,刘智又提出认主的三个途径:“造作之理”——谓人世间的器物、宫室,没有不经过工匠劳作而自成的,进而联系天地、日月星辰、山川动植的生成,岂能没有造物者;“事为之理”——谓物体运动,必有操纵者,江湖行舟,必有篙师。车行于途,必有御手。风鸢凌空,必有牵线之人。飞箭射中标靶,必由射手引发,由此可知天体运行,万物生息,必有“纲维理数,掌握人天”的安拉存在;“执掌之理”——谓天地间,物各有主,屋宇、田园、山林、湖塘,无不属于其主人。宇宙浩茫无际,万类各得其所,蕃息不已。由此可知,天地万物必有执掌之主宰。

“认主独一”,乃是伊斯兰教认识论的基础,是穆斯林认主的首要任务。

安拉超绝万物,所以无论本体、特性、存在和作为任何一个方面,安拉都是“独一”的,是无可比拟的。“其真独一无偶,其体独一无偶,其尊独一无偶,其大独一无偶,其用独一无偶”,乃是宇宙万物所不能相提并论的。安拉的“独一”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超天地万物而为独一”,一是“包天地万有而为独一”。前者指“真主之本然,不牵于众着,不杂于气化,不入于后天之数,无方无体,纯粹至妙,不可名言”;后者则指安拉“合古今色妙而统入于真理流行之中,体用无分,浑同大化,独之外,无众也;一之外,无万也”。阐明安拉本体至纯至妙,与一切理气物质绝缘,至清至净,一尘不染,凌驾所有一切之上,超时空而独一存在。

回族穆斯林学者提出认主“独一”的“三品”之说,即真一、数一、体一。

“真一”,指安拉独一无偶,为天地万物的主宰,确切解释是:“确实无妄之谓真,单另独一之谓一……所谓单另之一,超天地万有而为独一也,无所比拟,难以比拟。”真一与宇宙万物具有极其特殊的关系,真一“超乎万有,而无时不与万有俱,乃同而不同,在而不在,非若物与物之同在也……故水摇竹影,两体无干;风弄花香,同而不共,清妙故也。若言其同,又与万物无干;若言其不同,又何以贯彻其万物,是知有天地之先,及已有天地之后,其原有单另,皆一致也”。

“数一”则指“真一显化而为天地万物之种子”,也是“真一之所妙”。伊斯兰教与儒、释、道诸家本质差异,就基于此。所谓“正教尊单另独一,诸家以数一为尊。独一与万物无干,数一乃万物之本始。须知数一浑包万象,即如海出众流,然其洪量未尝损益,所以沧海能为江湖,江湖必不能成沧海”。因为诸家所谓“无极而太极,乃数一也。曰‘无名,天地之始;有名,天地之母’,亦数一也”。所以,“数一”不过是天地万物的种子,真一则是天地万物的主宰,穆斯林定认和信仰的安拉,即指单另独一的“真一”。

“体一”,指人们通过自身参悟,认识创造宇宙万物的安拉,所谓“真一者,真而真。数一者,真而幻。体一者,幻而真”。三一通义,三而一,一而三,浑然无分,另一方面却又不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