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中国回族伊斯兰宗教制度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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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0章 伊赫瓦尼革新主张(1)

伊赫瓦尼一方面与格迪目以及苏非门宦一样,在教派上同属于逊尼正统派,在教法学派上,又都遵循大伊玛目哈乃斐的法学原理,坚守伊斯兰的正宗信仰。但另一方面,它是更加严格的“真主独一”论者,强调《古兰经》的神圣性和圣训的重要地位,一切均应按照《古兰经》和圣训规定的原则去办,要求“回到《古兰经》中去”,凭经立教,遵经革俗,遵循安拉在《古兰经)中启示的道路。可以说,伊赫瓦尼的维新运动,实际上是一场以复兴伊斯兰教,恢复伊斯兰教的早期精神为目的的革新运动。这便是伊赫瓦尼维新运动的基本特征。“回到《古兰经》中去”、“凭经立教”、“遵经革俗”的三个着名口号,就是伊赫瓦尼维新运动的全部纲领。

“回到《古兰经》中去”。这个口号最早由伊斯兰教逊尼派四大法学家之一罕伯理提出,13至14世纪,伊斯兰教着名法学家伊本·太米叶加以强调,18世纪,穆罕默德·伊本·阿布杜拉·瓦哈布又加以完善,成为瓦哈比运动的总纲领。中国伊赫瓦尼接受了这个口号,并把它衍化为“艾黑里——逊奈”,意为“遵循经训”,一切唯《古兰经》和圣训是从。伊赫瓦尼以此作为维新运动的纲领,也正反映瓦哈比运动及其思想对伊赫瓦尼维新运动的明显影响。

从“回到《古兰经》中去”这个口号出发,伊赫瓦尼称自己为“遵经派”或“率真派”,否认自己是新行或新兴教,全无标新立异之处。中国回族伊斯兰宗教制度概论在伊赫瓦尼看来,“新教”是指改变了早期伊斯兰教宗教制度而随意增加新内容的派别,而伊赫瓦尼目的在于恢复早期伊斯兰真精神,因而是真正的“古行”。这一观点,在萧德珍所拟定的判断古行、新行的五条标准中十分明白。他说:

“一、古教发源地(是)满开(麦加)不是天津。

“二、古教真精神流布在满开、埋的奈(麦地那)两个尊贵的地面,是舍雷而台(现译舍勒尔提——教乘)通行的;不是凭着库夫勒(不信者)、必打而台(现译比达尔提——异端)受装修的地方。

“三、至圣所行的才是古行,把至圣未干过的事加入教门之中的才是新行啦。我们的爸爸(巴巴)所行的合乎损乃台(现译逊奈——圣行)的就是古行,不合乎的不是古行,应该去掉他……。

“四、风俗不能代表古教。圣人云:经上教我们归信主与天仙、与经典、与钦差、与前定、与后世的复活,没叫我们归信风俗。

“五、古教古行的唯一标准,是天经、圣谕、可靠的法学经,此外的就是新行异端。”

马万福等人在传播伊赫瓦尼之始,就提出了“凭经立教”的口号。“凭经立教”,就是以《古兰经》和《圣训》为回族伊斯兰教的根本经典,要求穆斯林的一切宗教生活制度和礼俗,都要严格贯彻《古兰经》和《圣训》的规定。以《古兰经》为穆斯林行为和义务的最高准则,作为一切精神问题和行为问题的最基本的依据;穆罕默德的言行是穆斯林学习、效法的典范,回族伊斯兰教的礼仪制度,必须符合“艾黑哩——逊奈”的精神。凡经典与注释发生矛盾时,遵经不遵注。经注之间矛盾时,若注被大多数法学家接受(或不遭到反驳),则依注执行;前后辈法学家的规定发生冲突时,也依此规则处理。除《古兰经》和《圣训》之外,伊赫瓦尼认为逊尼派法学家哈乃斐的教法学着作,是伊斯兰教的最重要的典籍。它是对《古兰经》和《圣训》的权威解释,应当学习、遵循他的教法原理。同时,伊赫瓦尼认为,中国回族穆斯林中传统上流传的典籍,也都是正确的宗教典籍,也应当遵奉。此外,马万福等人从阿拉伯地区带回的一些典籍,也应当是穆斯林遵奉的宗教典籍。这些典籍主要有:

1.《妥勒盖提穆罕默顶耶),伯勒克维着,希吉莱历1323年版。

2.《沙米》,伊本·阿比吉乃着,希吉莱历1325年版。

3.《默直默奄佛台哇》,伊本·阿比吉乃着,希吉莱历1323年版。

4.《默知奄热洒宜理》,伊本·阿比吉乃着,希吉莱历1325年版。

5.《嘎最纳以米乃》,伯勒克维着,希吉莱历1326年版。

6.《以布达耶》,艾力默海夫促着,希吉莱历1341年版。

7.《以勒沙吉》,穆罕默德·阿凡吉着,希吉莱历1342年版。

8.《台福图赫如里依其卡其》,苏乃阿尼着,希吉莱历1326年版。

9.《麦克图巴提》,阿赫默德·冉巴尼着。

10.《麦勒格》。

这十部经典中,前八部都是瓦哈比派着作,主要阐述瓦哈比派学说的根据与正确性,并对其它一切派别的哲学、神学理论及教法礼仪的评论。马万福的“果园十条”革新主张,就是以此为蓝本提出的。后两部经典是伊赫瓦尼兴起后,加入经堂教育中的课本。《麦勒格》是一部教法经,《麦克图巴提》是一部教法与宗教道德方面的经典。后者本来是苏非派的权威着作,它将宗教功修分为教乘、道乘、真乘、超乘四个依次向上的阶梯,而以教乘为根本前提,将道乘和真乘寓于教乘功修之中。这种观点与伊赫瓦尼对教乘、道乘、真乘之间关系的看法,基本一致。伊赫瓦尼在经堂教育中采用这部经,旨在向海里法说明宗教功修的关系,并据此经典反对苏非派单纯的道乘功修制度。

在“凭经立教”的口号下,伊赫瓦尼在维新运动中,继承和发展了回族穆斯林重视伊斯兰教经典研究的传统。但伊赫瓦尼认为,中国回族穆斯林过去学习研究的宗教典籍很复杂,因而难免有“失真”之处。中国穆斯林中,自古以来流传的宗教典籍很多。刘智曾走遍中原“访求宿学遗经”,曾阅读过137种经典着作。其中在《天方典礼》、《天方性理》中所列的“采集经书目”,就有67种之多。清末几位法国的东方学家在北京一位阿訇家中,.见到其所私藏的阿拉伯文、波斯文的宗教典籍有32种。一位法国学者布洛歇,在研究了从甘肃带回的十一种手抄本波斯文宗教典籍后评论说:“在中国发现这些手抄本和它的注释证明,中国穆斯林们并不满足于宗教法学的基础书籍,他们对用一种穆斯林语文写出的最难解的书籍,也还是熟悉的。”所以,王静斋曾指出:“须知自右而左读者,并非悉数是经,更非全是可依循的经。最不可靠的是波斯文译本,原着者多非有名的教法学家,所着当不在五级正典。”故伊赫瓦尼经学家多集中精力研讨上述各种宗教典籍。

如果说,“凭经立教”是伊赫瓦尼维新运动的思想纲领,那么,“遵经革俗”则是伊赫瓦尼维新运动的行动纲领。在这个原则的指导下,对回族伊斯兰教的功修制度和礼仪习俗进行改革,使其完全符合经训的基本精神和要求。在马万福等伊赫瓦尼经学家看来,回族伊斯兰教干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在信仰方面、在功修礼仪制度方面,渗入了许多波斯地区与中国内地的非伊斯兰教礼俗,远离了早期伊斯兰教的基本精神,必须以《古兰经》和先知穆罕默德的嘉言懿行为准绳,进行改革,恢复伊斯兰的正确原则。

遵经革俗,进行宗教制度革新的主张,在伊赫瓦尼维新运动初期,马万福就提出被称为“果园十条”的主张,伊赫瓦尼教派的阿訇和信众群起附和。到民国初年以后,伊赫瓦尼的一些经学家又相继提出了不少改革主张。刘遇真在西安提出十一条主张。1914年折子沟阿訇在西宁提出十三条。马骏在西宁提出十条改革主张。1916年,萧德珍在其《醒迷要录》中列举了十五条改革主张。30年代马祥在西宁增补六条规定。1936年马玉成在桂林发布《回教最要改良条件》十条。宁夏虎嵩山也提出自己的宗教改革主张等。绝大多数都是针对本地区伊斯兰教的实际情况提出的应兴应废的主张,没有统一的改革主张。但是都共同强调,端正教乘与道乘的关系,恢复正确“天命五功”制度,革除偏离伊斯兰教教法的礼俗制度。

伊赫瓦尼认为作为伊斯兰教基础的五桩天命——念、礼、斋、课、朝,是穆斯林最基本的宗教功修制度,更高一级的道乘功修,不是一般穆斯林所能办到的,不应广泛提倡;同时,道乘功修必须以教乘功修为前提,如果抛弃教乘功修而干道乘功修,那便是一种迷误行为,背离了伊斯兰教基本精神。萧德珍在其《宣言》中,反覆申述“五功”对穆斯林的重要意义。他说:“我们大家都知道万物之中人为贵……因为人是世界上最灵的,在先天妙世中纯是良好的,在临近主的高品。后来到在尘世上,真主造化形体,这个形体具了身心性命。还有一个与人最亲切的物,就是财帛,这个身心性命财,各有嗜好的染污……所以才发生种种背离教法的行为,甚至把人都能引到迷途上去,还能望个返本归原吗?大能的真主才给人科派念、礼、斋、课、朝的五功。有了这五功,就可以摒除身心性命和近主的障碍物,就是那些嗜欲所好,嗜欲所好一退,这个身心性命才顺着五功的大路走,就能达到临近主的高品级上。”

因此,念、礼、斋、课、朝是每个穆斯林必须严格履行的五大使命,同时还要按照主命、当然、圣行、副功的次序去执行,不可轻重倒置。

“念”为五功之首。拜内念《古兰经)是主命,拜外念(古兰经)是圣行。念《古兰经》和“清真言”,是为了“说一、知一、诚信一,认主、敬主、归信主”,向安拉祈愿,求得安拉给自己和一切活着或故去的亲人以回赐。每个穆斯林要按圣训所说:“你们以念《古兰经》,散所得格赠予、作都阿慈悯你们的亡人”,“诵读《古兰经》,(安拉)按每一个字书写十功、免十过、天堂中升十品”,为自己和亡故的亲属祈求回赐。一切善功都有回赐,也有济于亡人,但必须由亡人的亲属亲自去干,并且,不能拿钱替亡人买回赐。也不能替亡人念经礼拜作善功,因为亡人没有干善功的能力和责任。从这一原则出发,伊赫瓦尼反对用经礼(海迪叶)设宴席等代价雇人为亡人或主人念经。教职人员不能为收经礼而念经,不能以《古兰经》沽名钓誉、营生谋利。为此,伊赫瓦尼规定教职人员“念了不吃,吃了不念”,即:受人之请而去念经,不在主人家里吃饭;若请吃饭,应视作主人的一件善行,但不再为主人念经。在伊赫瓦尼看来,过去回族穆斯林中请阿訇为亡人祈祷念经要设宴席备饭款待阿訇,念一本《古兰经》要付一串钱的经礼,念三十本《古兰经》支付三十串钱的经礼,这种现象是把《古兰经》当成了换取经济利益的工具,是一种严重损害《兰经》尊严的做法,应当革除,受请诵经不收取任何代价。

伊赫瓦尼还十分讲求古兰诵读法,甚至强调不懂古兰诵读法的人,不能担任伊玛目率众礼拜。要求严格按照阿拉伯语音诵读《古兰经》,不能使用乐调诵读。同时,诵读古兰时,不能燃香,反对众人合诵,人声嘈杂,语言含混不清。必须由一人诵读其他在场之人只可静听,提倡“一人念,众人听”。在伊赫瓦尼看来,念《古兰经》是一种善功,念者可获真主的回赐,听者也可获真主的回赐。念者、听者均可举意祈求真主将一部分回赐转给亡故的亲属,使之得到解脱。

关于礼功,伊赫瓦尼强调,不礼拜有十大罪行:违抗主命、反背圣行、毁坏教门、忤逆父母、伤及亲友、与魔为伍、不如禽兽、不谢主恩、罪罚无限、不得圣救。因而不礼拜的人,如同进了炼狱。穆斯林必须坚持每日五番拜。这是主命的功课,任何抛弃礼拜的人,都没有干道乘功修的资格。不干天命而干余功,则属异端。礼拜举意,要用穆斯林自己懂得的语言。中国回族穆斯林应当用汉语举意,也可以用阿拉伯语举意,但不能用波斯语举意。在入拜时间上,根据《沙米》、《塔哈他威》经典的规定,伊赫瓦尼认为“伊戛埋特”(内班克)不在礼仪之中,因而强调在“伊戛埋特”之后入拜。拜中小坐和大坐中念赞词时,要伸起右手食指(一般称作扎指),以证安拉独一。大坐中的赞词,要低念,不能高念。拜后不行“赛只代”(叩头)。整个礼拜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拜功制度。礼拜的方向必须准确朝向“克尔白”圣殿,为此首先必须使清真寺大殿的方位准确无误,若有偏差,应予改建,如不能改建,亦须纠正排班站立的方向,不能马虎从事。当年马万福被马麒接到西宁后,首先指出西宁东关大寺的朝向不准确,说服马麒不惜耗费巨资,改建大殿。

每周礼拜五的聚礼,伊赫瓦尼规定平念两遍“虎图白”,并且“虎图白”应由领拜的伊玛目念,不能另换人代念;“卧尔兹”不能代替“虎图白”,亦实行双“虎图白”制。聚礼为十拜,但仍主张复礼晌礼六拜,共十六拜,都与格迪目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