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谐锋》卷四还有一节《色戒》云,有个士人好渔色,妻美而贤,犹不足,一直在外拈花惹草。一日在某宅门外见一妇人,心向往之,夜间久不能寐。有一侠士来,愿助之,引一妇来,供士人淫押;同时告士,还要引另一妇来,供另一友人淫押。该士人云雨已毕,私窥另一男子淫押,被淫押者竟是其妻,乃大愤慨。同时,因己淫他人妇,差点被杀,狂呼而醒,原为一梦。因叹曰“淫人妻者,妻亦得淫人报,况奸与杀近,可长以身试乎?“归家后,与妻颇敦琴瑟,娼楼伎馆中,亦杳元某生迹矣。
以上这些描述,不外乎是劝人戒淫,其中贯穿了封建社会一贯倡导的“万恶淫为首”的思想。但是,像《谐锋》当时这种在社会上相当流行的文言记事小说,劝人戒淫占这么多篇幅,这也说明在那个时期被认为是“淫人淫事”的太多了。
《谐锋》中还有一些内容描述当时的妓院情况,这就是卷十二的《北里》。
沙河站至平原二十里铺,土倡流寓者,动以千计。
予客到1州时,曾作《北地朋脂谱》,序中有“白茅盖屋,曾无燕子之楼;黄土为床,绝少芙蓉之帐。泥浆半勺,马长卿消渴之茶;鬼火一星,宋子京高烧之烛”等句。盖丑诋之,以为押游者戒也。
偶于商家林,见旅店壁上,有赠妓地栗儿一诗曰:“芳名未许近花丛,家住莲塘东复东,应是前身郑家姆,至今犹自辱泥中。”赠妓黑丫鬓一诗曰“几度妆成照墨池,乌衣巷。弄芳姿。梨花深处浑难觅,立到黄昏月上时。”诗笔婉丽,惜所赠非其人耳!、后来都中,述诸金进士梅,金笑曰“何地无才,君勿下眼相觑。记在北留智庙,见里中有高兰玉者,姿貌端秀,能诵崔国辅小诗,吐气如兰,居然有刘采春、李秀兰一辈风度。”予疑其诡,回南时便道过访,已为大腹贾以千金购去。其妹绣贞出留别诗示予曰:“帘里馀光马上明,玉钗倒插且长征。呀罗裙畔秦筝曲,变作关山笛里声。”因啃然曰“倾国佳人,本生北地,自与粗钗金粉为伍,几至涯没不彰。则浆家饼肆,狗屠钓客中,狗才未遇者,不知凡几也。”书此非为烟花生色,亦伴求才者,不衔于俗云尔!锋曰:芒萝风水,代产佳人。然使先到东家,则洗纱溪上,断不载西子归也。因知物以类聚之说,埋没风尘中几多奇士。牛医马磨,酒迹名流。爱才如我辈,而转出大腹贾下哉?亦可愧矣!此外,卷十一还有一则《恶客除淫》的故事,说金山寺老僧蓄一白猴,性淫,一日脱索去,化为一年轻男子,混入陕商某家,先和某发生同性性行为,后来又乱其姆仆姬妾,竟至白昼宣淫。某很烦恼,有一天其友建议某召一娼名雪狗者来,此娼“下体发钮毒”,以嫁毒于此人。雪狗来,和这白猴化人者交,“雪狗本娼家妇,素善房术,少年又健战,朝夕攻毒,殊元觉察。”以后,少年两跨作痒,仍交雪狗不已;以后开始溃烂,最后阳具脱落,“大声呼痛,下床觅杖,踉跄遁去”。不久以后,人们发现金山塔顶,有一臼猴,下体溃烂而死。
从《谐锋》以上描述看来,在清朝中叶,娼妓业已经很盛,而且性病已经蔓延,以至成为文人笔下的小说题材了。
三、妓女身上的金钱烙印
上一章在分析妓女产生的原因时曾指出,主要是政治上、经济上以及拐骗掠取等原因。到了清代,这种政治上的原因(如以罪俘之妻女为妓等)基本上不存在了,而经济因素大大膨胀,这也是社会发展、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后果。
当时,由于迫于生计而自卖或被卖人青楼的妇女是不少的。有些妇女被“落实政策”落籍免贱以后,在法律上虽然获得与良民同等的社会地位,但实际上她们仍受人贱视,如果不能嫁为人妾,或做妾后又被逐出,因迫于生计,就不得不重返老路、驾轻就熟地又充当私妓。有些妇女因“家难“(如父母重病,父母负债累累,或父母死后无依无靠等)而自卖青楼。如程月娥,本为新安人,“年才十五,因父死无以偿遭负,堕入青楼。故酬对羞涩,而女工独贤,兼营刷印碑版坊刻,命作校书,实不负名矣。惜狭邪中重歌舞而轻文墨者,十八九也。”又如南京妓女张宝龄,“本泰州潘氏女,父母相继去,其兄元恒业,挟之游江湖,遂堕女间”。她“生性静婉,峨眉淡扫,丰韵不凡,粗识字义,而绣榻之旁,玉轴牙签,恒不去乎”,为嘉庆间名妓之一。
还有一种情况是因婚姻不幸而被迫为妓。这种婚姻不幸,有的是所嫁非人,为夫所卖;或是为妾为童养媳者,由于某种原因被休弃后,可能从夫家直接进人娼门;也有的因与丈夫感情不合,又难于改嫁他人,不得已而寄身青楼。这些女子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例如传统力量的巨大压力,更有巨大的经济压力,她们因不能自立,离开夫家即难以为生,于是往往只能走卖淫之路。例如丹阳良家女子郭心儿,“父早亡,及奔之岁,母惑媒氏言,误字维扬郭某,成婚未几,竟以胁诱,堕入风尘,年十九,移家金陵之挑叶渡,妖冶倾一时。”又如扬州妓女陆庆儿,本是嘉兴良家女子,初为王三童养媳,长大不为婆婆所容而被直接驱事章台。再如,“徐二,江阴之青阳镇人,本姓张,乳名银儿,年十七,适同里徐权,田舍郎不解温存,大有骏马驮痴汉之戚。权又性耽逸乐,不愿力田。感于非人,夫妻皆赴吴门,转徙秦淮,作脂粉生活。”
以上这种种情况,大都是非自愿的,所以往往会进行反抗。例如南京有个姓朱的妓门女孩,“年方十岁,教以歌曲,不肯发声,自言愿归里门,织布为业。”当然,也有一些甘愿卖笑的女子,这主要由于环境影响,或是自小熏染,或是日处污泥之中而麻木不仁。例如,据《潮嘉风月记》载:
程江登船中,有雏女才十一岁,髦发髦黎垂肩际若松尘。一夕,窥见其母与所欢横陈榻上,不觉欲心顿炽。
比晓,靠母,欲人梳拢。母笑其年稚无识,谕止之。女曰:‘不如我愿,即服毒死,母无悔也。”越日,窃取鸦片和酒欲吞,母本弃之,不得已,为之请人梳拢。
从根本上说,妓女与嫖客的关系就是以金钱换取肉体的买卖关系,这种关系是十分丑恶的,但并不是每个妓女都能意识到这一点。特别是一些雏妓,她们被卖人娼门时,小至七八岁,大不过十三四,尚元自主意识,无所谓自愿不自愿。
况且在娼家衣食丰美,又教习诗词歌舞,生活环境似远“优”于过去。至二八芳龄,龟鸪为之请名士豪客梳拢时,大多数人都心安理得,急欲一展风姿。由于当时贞操观念的影响,人们多以处女为贵,许多嫖客有押玩处女的嗜好,所以为雏妓梳拢被看作一件大事,几乎要按正式娶亲的办法来做,嫖客要为她购置大量衣物,要请客庆贺,要点大红蜡烛,所费之资为一般嫖宿的十倍以至几十倍。这既可给妓女带来一定程度的心理满足,又可为龟鸪敲诈嫖客提供了一个大好机会。甚至在乾隆年间,南京有些龟鸭让已经梳拢过的妓女多次冒充处女一再请人梳拢,从而骗取钱财,这就更为低劣与丑恶了。
但是,不论一些妓女在娼门中是否满足,是否认识到自己的畸形命运,到年事渐长、阅历渐深,总会认识到娼门非久居之地,希望找个如意郎君而从良,使终身有靠,有个归宿。
有些妓女达此目的了,而有些妓女只能飘零至死,极少数妓女却转为鸪母,开设妓馆,再剥削别人。但是,无论怎样说,绝大多数妓女都有严重的心理创伤,甚至看破红尘。《续板桥杂记》就记载过这么一件事:
许寿,本郡人。年逾二纪,举止风韵,俨如闺阁中人。有张生某凤与善,生以笔耕为业,而未有家室,岁入悉以遗姬。既而生以失馆,旅居,容精不继。姬招致之,日用皆取给于姬,衣履亦姬所制。继复为宛转营谋,得膺某邑侯之聘,馆谷丰满。濒行时,姬置酒祖钱,生恋恋不忍别。姬于酒半,忽抗声谓生曰:“青楼中那有情好,所绸缪者钱耳!君留意烟花,罔思自立,浪游数载,如梦如泡。今年已三旬,一误岂容再误!自兹以往,君当绝迹押邪,亟图嘉祸。妾不能终事君,亦不愿继见君,此后君勿复来,亦无复以妾为念也。”言已敬肤,泣下如雨。
生大感动,即振策去。
以上这段文字,记载了妓女许寿的复杂心理:她是爱张生的,当张生贫穷之际,她也不嫌弃张生,而到张生时来运转的时候,却决然地说出“妾不能终事君,亦不愿继见君”的话来,这是伤心至极的话。”青楼中那有情好,所绸缪者钱耳!”这真把世事看得透而又透了。许寿自惭形秽,自伤堕入风尘,对张生因爱之,故不欲害之、拖累之,钱酒与之诀别,这真是人间一大伤心事。
四、太平天国的禁娼
太平天国的起义是一场革命运动。任何革命运动都要不同程度地解放民众,光复人性,解放妇女,这就不可避免地要和一切欺压民众、侮辱妇女的行为作斗争,禁娼也是其中内容之一。
到了清朝末年,中国封建社会已十分腐朽,走到了尽头,而全国许多地区娼妓之盛正是社会腐朽的表现之一。由于社会腐朽到民众所不堪忍受的地步,农民揭竿而起,在短短的时间里,神州大地燃起了熊熊的革命烈火,凡是太平军所攻占的城镇,娼妓业都受到暂时的冲击,尤其是在南京建立太平天国之后所推行的禁娼措施,曾经在一定范围内强行取缔了妓院和娼妓,使社会风气为之一变。
太平天国禁娼的命令,今仅见于国宗提督军务韦俊、石凤魁两人会衔颁布的《诲谕官兵良民人等各宜革除污俗以归正道》文告的第二条云:
娼妓最宜禁绝也。另有男行,女有女行。男习士农工商,女习针指中馈。一夫一妇,理之当然。倘有习于邪行,官兵民人私行宿娼,不遵条规,当娼者,合家剿洗。
邻右擒送者,有赏。故纵者一体治罪。明知故犯者,斩首不留。
从以上文告看来,“当娼者,合家剿洗”,“明知故犯者,斩首不留”,这些禁娼措施是够严厉的了。当然,天朝的严令禁娼,并不意味着原有的妓女都被斩首了,实际上不过是以重刑示傲,禁令发布以后,即使原来是妓女,只要不再违禁卖淫,就不会受到处罚。由于采取了这么严厉的措施,在太平军所占领的东南各城中,在历来花事最盛、艳名远扬的南京、扬州、苏州等地,娼妓完全绝迹,这在中国封建社会中真是一件了不起的大事。当时有个同情太平军并参加太平军工作的英国人岭俐在所着的《太平天国革命亲历记》中记载:
大平天国妇女或结婚成为家庭一员,或入姊妹馆(许多大城中都设有姊妹馆,由专人管理),而不准单身妇女有其他生活方式。这条法律是为了禁娼,违者处以死刑。自然这是非常有效的办法,因为在太平天国所有城市中,娼妓是完全绝迹的。
太平天国的禁娼措施同他们的社会理想与妇女政策是一致的。太平天国的革命者主张妇女解放、男女平等,他们所构想的社会蓝图就是一个天下一个家、男女平等的大同世界。在革命实践过程中,许多政策都贯彻了男女平等的精神,例如,推行一夫一妻制,废除买卖婚姻;禁止蓄养奴姆;发布“解放缠足令“;妇女可和男子一样工作、参政、作战,并和男子一样分得土地,等等。在这些主张贯彻的过程中,坚决取缔妓院、废除侮辱妇女、玩弄妇女的娼妓制度,也是势所必然的了。
但是,在太平天国管辖的范围内娼妓制度的废除,也正像这个农民革命政权存在于一时一样,只不过是光辉灿烂的一闪现。在人类历史上,包括在中国历史上存在了几千年的娼妓制度是有其深刻的社会经济和文化根源的,强制性的行政手段与严刑峻法只能奏效于一时,而如果不把产生娼妓制度的社会经济和文化土壤彻底铲除,彻底消灭娼妓制度是不可能的。
当太平天国占领一地并严厉实行禁娼时,不少妓女就纷纷外逃。例如当太平军于1853年3月20日攻占南京时,秦淮两岸的妓女就纷纷逃往扬州、苏州、上海,仍操旧业(如果不操旧业,她们又何以谋生呢?)。太平军相继攻占扬州、苏州后,她们又纷纷逃往上海的租界,当时有不少地主富绅为躲避太平军也逃往上海,于是正好构成了买卖双方的需要。
“正如吃了半个苹果以后就再不能有一个整苹果一样,没有矛盾的另一面,就不可能有矛盾的这一面。”因此,在这个时期,上海租界的娼妓业飞速发展,至1864年左右,上海租界人。激增到50万以上,租界妓院也达668家之多。
1864年是洪秀全逝世、天京陷落的一年。当曾国藩统湘军于1864年7月攻占天京之后,慈禧立即任命他为两江总督。他一面派遣军队追剿太平军的残部,一面着手恢复江苏、江西、安徽等地的经济。在繁荣和发展城市经济的过程中,曾国藩“效管仲之设女间”,首先在南京发布弛娼令,并亲自倡设陆、李、刘、韩等六家妓院于清溪一带,允许六家任意增妓,以扩大规模,于是六家公开营业,“招四方游女,居以水橱,泛以楼船,灯火箭鼓,震炫一时,遂复承平之盛”。曾国藩还几次与幕僚、宾客买掉游览,召妓歌舞助兴,于是娼妓业很快地在江、浙地区向外地蔓延、恢复、发展。”一时士女欢声,商贾虞集,河房棒莽之区,白肪红帘日益繁盛,寓公土着风闻来归,遂大有丰昌气象矣。”对于这一时期娼妓制度被禁而绝迹,死而复苏、弛而复盛的过程,有人写诗感叹说:
何顿风流久寂寞,青青无复柳千条。
谁知儿劫红羊后,又见春风舞细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