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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 末代封建王朝(清)(8)

当然,似乎不应该简单地认为,由于太平天国革命失败了,所以废除娼妓制度失败了。从宋代至今,每个朝代之初,政府不同程度地禁娼,而且后一个朝代往往还比前朝严厉,可是都没有成功。那么即使太平天国最终得到了胜利,如果不彻底铲除娼妓草生的社会土壤,娼妓制度又能废除多久呢?

第四节与政局共兴衰的男风

有清一代,男风仍盛。尤其是清朝的北京,不但是当时中国的政治中心,世界近代史中的一个焦点,而且,也是男风的鼎盛之地。清代的男风几乎是和清王朝的统治共兴衰,在所谓乾隆盛世时男风也十分鼎盛,到了八国联军进京后,男风就处于衰微,这实在是一种十分值得研究的性文化现象。

一、清皇室的男风

关于清皇室的男风的记载,是从肮初始的。后扔是康熙和考诚仁皇后所生的儿子,他出生不久,皇后就死了,康熙十分悲痛,所以对这个儿子十分疼爱,很早就立他为皇太子,加以培养。可是,这个皇太子一而再,再而三地搞同性恋,康熙对此十分恼火。1667年,康熙出征噶尔丹回来,就下令把和脱扔有同性恋关系的两个御厨、一个小童和一个茶店伙计处死。1702年康熙准备南征,当时脱扔生病,康熙只好把他交给曾叔索额图照顾,后来,康熙又听说肮扔仍有同性恋行为,于是就将他废立,并且将曾叔的六个儿子处死。后扔后来神经不正常,终身受禁。

据说,乾隆时的权臣和坤和乾隆也有一段同性恋的故事,这就是碑史所载的“朱痕冥缘”。小横香室主人着的《清宫遗闻》云:

当雍正时,世宗有一妃,貌妓艳。高宗年将冠,以事入宫,过妃侧,见妃方对镜理发,速自后以两手掩其目,盖与之戏耳。妃不知为太子,大惊,遂持梳向后击之,中高宗额,遂舍去。翌日月朔,高宗往渴后,后瞥见其额有伤痕,问之,隐不言,严洁之,始具以对。后大怒,疑妃之调太子也,立赐妃死。

高宗大骇,欲白其冤,透巡不敢发。乃亟返书斋,筹思再三,不得策。乃以指染朱迅往妃所,则妃己缓吊,气垂绝。乘间以指朱印妃颈,且曰“我害尔矣,魂而有灵,侠二十年后,其复与吾相聚乎?“言已,惨伤而返。

追乾隆中叶,和坤以满洲官学生在套仪卫选鼻御舆。一日驾将出,仓猝求黄盖不得。高宗云”是谁之过驮?”和坤应声曰“典守者不得辞其责。”高宗闰而视之,则似曾相识者,骤思之,于何处相遇,竟不可得,然心终不能忘。回宫后,追忆自少至壮事,忧然于和坤之貌,与妃相似,因密召坤入,令跪近御座,俯视其颈,指痕宛在,因默认为妃之后身,倍加怜惜,遂如汉哀之爱董贤矣。

和坤受宠,后来是不可一世的。他官至大学士,以军机大臣管理吏、户、刑三部。乾隆并叫和坤结婚,所生儿子,被乾隆许配给第十女和孝公主。可是,和坤恃宠弄权,贪脏枉法,以致怨声载道。乾隆一死,和坤即被继位的嘉庆帝处死并抄家,家产不可胜数。和坤的下场也和汉哀帝时的董贤差不多。

前述生死循环之事固不可信,也许这是有些人在“为尊者讳”的思想指导下,使乾隆这个有清一代威望颇高的皇帝的同性恋涂上一层神秘而哀婉的色彩罢了。以后的清咸丰帝奕拧和优伶有过同性恋的关系,例如当时全国有名的小旦朱连芬,就常被召人圆明园,侍候皇上。有个姓刘的大臣对此进谏,被革了职。游荡成性、才十九岁就死去的同治帝载淳,在十八岁时曾假扮富商,微服出宫,在一个酒店中认识了一个从河南来的书生,两人发生了性关系,同治并自愿为妇。

以后他们俩还在大街上手拉手、相互拥抱而招摇过市。后来此事传入宫中,宫中立即派御林军保驾回宫。而那个书生也慌忙回乡,从此不敢再进京会试了。

宣统帝溥仪从小也有同性恋的习惯,潘季桐的《未代皇帝秘闻》中说“溥仪自成平民以后,坦白地对来访记者承认:

小时候喜欢手淫,特别喜欢把漂亮的小太监叫到身旁,替我那样,而且我叫他们怎样,他们当然就怎样……溥仪甚至叫太监用。来替他手淫。换言之,也就是行同性爱罢了。”

当然,严格说来,这些清朝皇帝并不是“纯粹同性恋“者,而只是“双性恋“而已。

二、官员、名士和民众

清代的官员搞同性恋有两个特点:一是多拥有自己的侍童、侍官、侍员,常侍左右,以至荐枕席;二是玩弄优伶,蔚然成风。

清末上海《申报》中《赛金花遇贵二志》一段说“名伶于庄儿之相好,如立侍郎、余御史等,皆以风流自命,向喜水旱并进者。于庄儿初为相公,乃‘旱路英雄与立侍郎、余御史均有香火缘。”这里所谓“旱路英雄”和“香火缘“都是男同性恋的代名词。”立侍郎“系指当时的内务府大臣、户部尚书立山,这么一个朝延重臣,和优伶的同性恋关系公开地登了报,并视为风雅脱俗之事,可以充分说明当时男风之盛了。当时的京师大臣几乎无不以召伶俯酒作为夜生活之一,这种同性恋的活动连宫中太监、满族贵胃几乎无一不好。

《孟学斋日记》云:

丁兰为扬吉人,西同司及给事中,孙某中书丁士彬、刑部郎崔某……浮浪轻率,语言粪土,士彬假他无行,面目失色而顾影自媚,奕童崽子之名,居不疑崔某市井少年,恶处无赖,柳中士夫风气扫地至此,原可类也。

乾隆年间有名的才士、状元与陕西巡抚毕秋帆在政治、军事、文学和考证方面,屡建功勋,他也是个同性恋者。《邮罗延室笔记》描述他贵为总督,也和妻妾毫无关系,把妻妾冷落一旁,而在他左右朝夕侍奉的则是他落魄时所结交的伶官李桂宫。他们俩朝夕相对,形影不离,以致人们称李桂官为‘状元夫人。一般趋炎附势的人有事纷纷去找李,以致李成为当时京中的一个炙手可热的人了。

清代赵翼的《檐曝杂记》云“宝和班有李挂官,娇俏可喜,毕秋帆舍人押之,得修撰,故李有‘状元夫人之目,余识之,故不俗,不徒以色艺称之。”清代钱泳的《履园丛话》中还说,毕秋帆本好龙阳,他任陕西巡抚时,幕中宾客也大半是同性恋者。一个政府部门中大半官员是同性恋者,实在说明此风之盛了。毕秋帆的同性恋在清代十分出名,以致清代描写男同性恋的着名小说《品花宝鉴》就以他为基础塑造出那个小说的主人公田春航了。

有清一代,有许多着名的文人学者都作诗撰文歌颂同性恋,或自身就是同性恋者。例如清初着名的诗人、画家吴梅村就写过《王郎曲》,公开称颂男色,其中这样一些句子描述当时的一些人对王郎眷恋得多么如痴如狂:

五陵侠少豪华子,甘心欲为王郎死。

宁失尚书期,恐见王郎迟,

宁犯金吾夜,难得王郎暇。

坐中莫禁狂呼客,王郎一声声俱息。

移床倚坐看王郎,都似郎与不相识。

往昔京师推小宋,外戚田家旧供奉,

今只重听王郎歌,不须再把昭文痛。

这种迷恋之情,真比今日之影迷捧电影明星还要热烈得多。那位着名的“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也是个同性恋者,和身边的几个童仆还有其他人士都相好过,到老了还有这嗜好。他在《板桥自叙》中说自己“酷嗜山水,又尤多余桃。齿及椒风弄儿之戏,然自知老且丑,此辈利吾金币来耳。”这一段话说得很坦率,他也看透了,他已老了,还愿和他搞同性恋的人不过是为了骗他的钱罢了。他有个童仆叫五凤的,以后死了。过了多年后他看到一个在前面“喝道”的街役很像五凤,他黯然神伤,回忆过去一直料理他的生活、受他宠爱的五凤,写下了《县中小皂隶有似故仆五凤者每见之黯然》的诗,其中”。辅依然性亦温,蹬陀吮笔墨花痕,可怜三载浑元梦,今日舆前远返魂”,“乍见心惊意更亲,高飞远鹤未依人,楚王幽梦年年断,错把衣冠认旧臣”的句子,充分表现了他的同性恋的情感。

乾隆时还有个着名诗人张船山,他对中国文学史的最大贡献就是在《赠高兰墅同年》的诗序中,指出高鸦是撰写《红楼梦》后四十囚的作者。清人梁绍圭在《两般秋雨庵随笔》卷八中说,由于“船山先生诗才超妙,性格风流”,因此“四海骚人,靡不敬仰”,很多士人纷纷写诗作文,写出自愿化为妇人,为他效力,甚至作为他的妻妾侍奉他。一一这些心态实在是很奇怪的了。

当时,民间男风之盛并不止于名士,不少普通民众也有此癖。如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中就记载了一个新疆吉本萨地区20岁的屯兵张鸣风把一个多岁的种菜园的老头灌醉后而鸡奸的事。袁枚在《子不语》中记载了一个少年车夫临终时向年轻貌美的男主人表露爱情的事。在《子不语》“双花庙“一节中还记载了两个美少年搞同性恋,有个恶棍要奸污他们,他们抗拒被杀,邑人怜之,为之立庙。

从以上这些资料看来,清代男风之盛达到了一个高峰。

当时的法律虽然不禁止同性恋,但对强行鸡奸是要判重罪的。如《大清律例》卷三十云:

其强行鸡奸并未伤人,拟绞监候;如伤人未死,拟斩监候;强奸并未伤人,拟杖一百,流三千里。

如刃伤未死,绞监候;如和同鸡奸,照军民相奸,例物号一个月,杖一百。

倘有指称鸡奸、诬害等弊审,依所照之罪反坐至死,减一等罪;至斩决者,照恶徒生事行凶例,发极边足四千里充军。

此外还有鸡奸幼童罪等,规定得很具体。从法律条文看,也可知当时男风之盛己大量导致性犯罪了。

三、清代男风盛衰析

清代的男风之所以这样兴盛,除了和前朝相似的传统的文化上的原因外,还有政治上的原因。

清王朝人主中原后,统治者不可避免地会受汉族文化的影响,他们统治那么多的汉人又怕被汉族同化,于是严禁满汉通婚。可是,性交又往往会发生,于是同性恋就变成统治者所默许的一种性方式了。

清王朝为汲取前朝荒淫腐朽而亡国的教训,在一个时期内严禁官吏押妓,所以同性恋又成了一种合法的泄欲方式。

明代覆亡后,不少遗臣和文士既不愿明颜以事新主,又感到回天元力,于是披发佯狂,寄情声色以自娱,押妇童、醉醇酒就成了政治逃避的方法。而清王朝的统治者也鼓励他们这样做,因为溺于声色之好就不大会起来造反了。

19世纪中叶,西方列强的兵舰大炮打开了中国的大门,中国沦于这些强盗们的铁蹄之下,封建社会开始变成了殖民地、半殖民地社会。帝国主义者蹂躏中国,压榨中国,并要以西方的习俗、观念来“改造“中国。他们讥笑中国人的“野蛮”与“文化低落”,公开的男性同性恋就是一个“毫无道德”的佐证。他们要玩女人而不要玩男人,于是妓女之业大开,而男风日益消亡。《清碑类钞》云“光绪辛丑和议以后,京师禁令大开,东单牌楼二条胡同第一楼者,初为日本妓察所在,继而改为西娼。”中国古代的男风就随着中国社会,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

第五节《红楼梦》及其他

在清代,随着统治阶级对封建纲常以及女子贞节观倡导的加强,也有越来越多的人对此持批判与否定的态度。这种态度在各个领域都有所表现,在文学领域的表现也很明显。

在这方面,有许多尖锐复杂的斗争。

一、关于《红楼梦》

《红楼梦》是中国文学史上的一颗光彩夺目的明珠,它具有十分广袤、深刻的社会意义,同时也有不少有关性爱的内容。它问世二百多年来,直至今日,人们仍对它进行不断的探索、研究,研究这部书甚至成了一门独立学科一一红学。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是雍正、乾隆时人,他名窑,字梦阮,号雪芹,又号芹圃、芹溪。他的先世原是汉人,但很早就入了满洲正白旗内务府籍。他的家庭从曾祖开始,一直到他父亲一代,都是世袭江宁织造(当时的财赋要职)。他的家庭除了是一个“百年望族“以外,还是一个“诗礼之家”,可是,由于他的父亲因事受到削职、抄家的处分,曹家就急速地走向衰落,到曹雪芹成年后,甚至过着“举家食粥酒常踪”的日子。

这种生活经历、家庭基础与思想变化,使他写作《红楼梦》有了十分有利的条件。

《红楼梦》初名《石头记》,开始以手抄本的形式在社会上流传时,就立刻受到人们的珍爱。到了乾隆五十六、五十七年,程伟元把它和高鸦所续写的四十回合在一起,用活字排印了两次,这样,《红楼梦》就从北到南广泛流行起来。

《红楼梦》主要写的是一个悲剧的爱情故事,它以爱情故事为中心,联系着广阔的社会背景,揭露出封建统治阶级的奢靡丑恶,从而展示出封建社会必然走向崩溃的历史命运。

这部书通过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这三个典型性格以及他们之间复杂的爱情关系,非常生动地展开了富有深刻社会意义的矛盾冲突。从性科学的角度来看,这部书有很多关于性心理、性观念的描写,有一些对性生理发育的描写,有对爱情的歌颂,还有对丑恶的性现象的揭露和鞭挝。在一个很长时期中,不少学者从不同的角度研究《红楼梦》,而从性科学的角度去研究这部书也是很有价值的。

例如,在荣国府里看惯了男人的丑恶形象的贾宝玉,对那些受着封建势力压迫的少女,分外地觉得美丽可爱,用他自己的话来说,这就是:女儿是水做的骨肉,男人是泥做的骨肉。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子,便觉浊臭逼人。

在封建社会中,历来认为男子是高贵的,女子是低贱肮脏的,《红楼梦》中借贾宝玉之。道出的这种对女性的看法,实在是对传统观念的叛逆和闪耀着时代进步的光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