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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封建大帝国(秦、汉、魏飞晋、南北朝)(7)

四是溺女。因为婚嫁所费太多,家境贫穷者就不愿生女了。《颜氏家训》说“太公曰:‘养女太多,一费也。陈番云:

‘盗不过五女之门。女之为累,亦已深矣。然天生蒸民,先人传体,其如之何?世人多不举女,岂当如此而望福于天乎?”除以上一些弊端外,还有婚嫁不论行辈、及教女妒忌等,都和门第的严格界限有密切关系。

七、对爱情的歌颂

人的两性关系如此影响人的喜怒哀乐,它必然会在文学作品中有所反映,而在这方面,汉代的乐府民歌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汉代和乐府民歌中有两篇描写性爱的佳作:《陌上桑》和《孔雀东南飞》。《陌上桑》一名《艳歌罗敷行》,又名《日出东南隅行》是一篇民间故事诗。在汉朝,官僚权贵们过着“妖童美妾,填乎缔室;倡讴妓乐,列乎深堂“的荒淫生活,还常常直接掠夺民间美貌女子。《陌上桑》就写了一个年轻美丽、坚贞机智的采桑女罗敷,对自恃权势而妄图挑逗、引诱她的“使君“进行大胆嘲弄和辛辣讽刺,断然拒绝了“使君”的无礼要求,充分表现了当时劳动大众的性道德观点和严肃、坚贞的感情。

《孔雀东南飞》又叫《古诗为焦仲卿妻作》,全诗353句,是我国文学史上有名的一首长篇叙事诗,被誉为“长诗之圣”、“古今第一长诗”,它代表了汉代乐府民歌的最高成就。它的主要内容是:汉末建安中,庐江府有个小吏叫焦仲卿的,妻刘氏,夫妻感情很好,但是焦仲卿的母亲不喜欢这个媳妇,逼迫仲卿和她离异。她回娘家后,发誓不嫁,家里逼她改嫁,最后她投水而死,酿成了千古悲剧。后人哀之,作《孔雀东南飞》长诗。这首长诗描写了青年男女的性爱与封建家长制的尖锐冲突,热情地歌颂了刘兰芝、焦仲卿夫妇对爱情的忠贞不渝以及以死向封建恶势力抗争的叛逆精神。诗中有这样的句子:

两家求合葬,合葬华山旁。

东西植松柏,左右种梧桐。

枝枝相覆盖,叶叶相交通。

中有双飞鸟,自名为鸳鸯。

仰头相向鸣,夜夜达五更。

行人驻足听,寡妇起彷徨。

多谢后世人,戒之慎忽忘!

这首长诗以浪漫主义的笔调结尾,给爱情悲剧添加了一层壮丽的色彩,充分讴歌了人民群众争取婚姻自由的斗争意志与牺牲精神。

汉代乐府民歌以及《古诗十九首》等其他诗中还有许多描写男女爱情与游子思妇之苦的作品。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曹植的《洛神赋》,它熔铸神话题材,通过梦的境界,描写了一个人神恋爱的悲剧。赋中用了大量篇幅描写了洛神~妃的容貌、姿态、服饰等,具有很高的性审美价值。例如:

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耀秋菊,华茂春松。

仿佛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飘兮若流风之回雪。远而望之,咬若太阳升朝霞;迫而察之,灼若芙菜出漾波。

被纤得衷,修短合度。肩若削成,腰如束素。延颈秀项,蜡质呈露。芳泽无加,铅华弗御。云警峨峨,修眉联娟。丹唇外朗,蜡齿内鲜。明眸善睐,居辅承权。环姿艳逸,仪静体闲。柔情绰态,媚于语言。

奇服旷世,骨象应图。披罗衣之璀柴兮,耳瑶碧之华据。戴金翠之首饰,缀明珠以耀躯。践远游之文履,曳雾绪之轻裙。微幽兰之芳蔼兮,步蜘踞于山隅。

多情的洛神为诗人的爱慕之情所感动,但终因“人神之道殊“而不能结合,于是洛神“抗罗抉以掩涕兮,泪流襟之浪浪,悼良会之永绝兮,哀一逝而异乡。无微情以效爱兮,献江南之明挡”。洛神将戴在耳垂上的挡环赠予诗人,含恨而去,一腔柔情终于成了一曲凄切动人的悲歌。

南北朝的乐府民歌也有不少与性爱相关的内容,有所谓“艳曲兴于南朝,胡音生于北俗“之说,即所谓“民间艳歌”。

特别是南朝的乐府民歌,其中的“吴声歌“与“西曲歌“几乎都是情歌,所谓“郎歌妙意曲,侬亦吐芳词”等。这些情歌十有八九出自女子之,且有妓女姆妾之作,其中有些还含有较浓厚的色情成分和脂粉气。

南朝的乐府民歌大多出自都市市民,因此它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不同于封建统治者的性意识。这些民歌对女子性心理的描写反映出对恋爱不自由的强烈不满和对爱情的执着追求。”懊恼不堪止,上床解腰绳,自经屏风里。”“懊恼奈何许,夜闻家中论,不得侬与汝。”真是不自由,毋宁死。

而冲破封建礼教得到了自由结合的男女,又是何等的欢畅。

如《读曲歌》充分地道出了自由结合那种“相乐相得”的喜悦:

“打杀长鸣鸡,弹去鸟臼乌。愿得连冥不复曙,一年都一晓。”

在这个时期的民间艳歌中,《华山能》是千古传诵的,其“本事”是写一个少男在华山能与一个少女一见钟情,但“男女之大防“使其“悦之无因”,回家后相思成疾。后来,少男之母到华山能找到了那个女子相告情由,这女子深为感动,将自己的蔽膝(经考证是女子性器官的象征)交给少男之母,嘱她暗暗地放在该男的寝席之下。这个男子发现后,欣喜若狂,将蔽膝紧抱怀中,吞食而死。送葬的车子经过这女子家门时,驾车的牛不肯前行。女子梳妆打扮好,从门里走出来,唱悲歌“华山簸,君既为侬死,独活为谁施?欢若见怜时,棺材为侬开!”棺盖应声而开,女子纵身跳人,殉情而死。这故事和“梁山伯与祝英台“颇为相似。

如果说《华山能》从一个侧面揭示了未婚男女在性压抑下的性饥渴造成的悲剧,那么《子夜歌》描写两情相悦的亲昵姿态,表现出情欲的纯情美和诗意美:

宿夕不梳头,丝发披两肩。

宛转郎身上,何处不可怜。

以上这些诗歌当然是健康的。但是,到了齐梁时代,南朝君臣偏安江左,醉生梦死,耽于酒色,把诗歌引上了宣扬色情、发泄荒淫庸俗情趣的邪路,成为主要描写女人衣着、枕余和挑逗情欲的工具。如梁简文帝萧纲的《咏内人昼眠》一诗:

北窗聊就枕,南檐日未斜。

攀钩落绪障,插抉举琵琶。

梦笑开妖盾,眠鬓压落花。

荤文生玉腕,香汗浸红纱。

夫婿恒相伴,莫误是娼家。

这种诗除了描写女人还是描写女人,没有什么思想性,也没有什么进步意义,充斥着无聊与轻浮,当然还谈不上什么淫秽。文学来源于生活,民间那种健康真挚的感情在荒淫的宫廷生活之中是很难体现的。

第四节营妓、家妓和私妓

妓女,是性侮辱和性玩弄的典型表现,也是在以男权为中心的社会中女子低贱地位的具体表现。这种现象,到了秦、汉与魏晋南北朝,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

一、营妓

在这个时期,妓女的一个很大发展是出现了营妓。营妓始于汉,历六朝、唐、宋而不衰。”一曰,古未有妓,至汉武始置营妓,以待军士之无妻室者”。其实,如上一章所说,妓女在秦汉以前已经出现,而且勾践采取过“游军士”、管仲采取过“女间”的做法,不过到了汉武帝的时候,把设营妓作为一项制度定下来而已。

汉武帝是个具有雄才大略、好大喜功的皇帝,他对外连年征讨,用兵很多,所以如何稳定军心、提高士气成了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设营妓就是这方面的措施之一。其他还有许多对军人优待的措施。如《汉书·冯康传》说“赵将李牧为边将,居边军市之租,皆自用飨,赏赐决于外。汉魏尚书为云中守,军市租尽以给士卒,出私养钱,五日一杀牛,以飨宾客军吏舍人”等等。

在汉朝未正式地设立营妓以前,有一种妇女“抑配“军营的制度,所谓“抑配”,就是强制地许配。汉朝的大将李陵率领军队出关东,把一些强盗的妻子押送到军中随军“抑配“给一些士兵当老婆,这些女人不愿意,躲在车中不肯出来,李陵把她们搜查出来后,用剑把她们都斩了。当然,这种“抑配”制在当时并不普遍,而且有不少缺点,士兵甚众,而随军妇女不可能很多,否则将使军队膝肿,行动不便;而有人有妻有人无妻又易造成矛盾,所以后来从统治者看来,还是设置营妓,让士兵们共同享用、平均发泄性欲为好。

关于营妓,在以后的历史上也多有记载,如夏侯淳征孙权有功,曹操曾赐给他“妓乐名娼”,于军中享用。北魏元琛任秦州刺史时,“诸羌外叛,屡讨之不降,琛令朝云假为贫躯,吹策而乞,诸羌闻之,悉皆流涕,迭相谓曰:何为弃坟井在山谷为寇也?即相率而降。秦民语曰:快马健儿不如老抠吹策”。朝云就是当时元琛征讨诸羌时的随军妓女,看来营妓除供士兵发泄性欲以外,有时还有配合军事行动的作用。又如,南朝萧梁时章昭达奉命出征徐中,“每饮食,必盛女伎杂乐,备羌胡之声,音律姿容,并一时之妙,虽临敌而弗之废也”。宋后废帝每出人去来,尝自称刘统,或自称李将军,与右卫翌荤营女子私通,每从之游,持数千钱供酒食之费。齐废帝尝与左右无赖群小20余人共衣食,同卧起。帝独住西州,每夜辄开后堂,与诸不逞小人,至营署中淫宴。这都无疑是沿袭汉代的营妓制度。

二、家妓

家妓就是畜养在家庭中的妓女,而不是在坊曲或军中的。畜养家妓的风气始于汉代,而极盛于南北朝。

这种情况,历史上记载很多,例如晋朝的谢安在东山畜牧,每出游,必以女妓从。《晋书·陶侃传》:“滕妾数十,家憧千余,奇巧宝货,富于天府。”《魏书·高阳王雍传》:“又与元义同决庶政,岁禄万余,粟至四万。妓侍盈房,诸子端冕,荣贵之盛,昆弟莫及。……后多幸妓,侍近百许人。”以上情况,都说明了这个时期家妓之盛。

在这些官僚、地主、富豪家庭中的家妓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她们只是主人的一种娱乐和发泄性欲的工具,没有任何人身自由,主人对她们有生杀予夺之权。如曹魏时的曹璋看中了别人的一匹名为自鹊的马,就说“予有美妾可换”,结果实行了交换。《玉台新咏》中《和人以妾换马》一诗中所说的妾实指家妓。曹操有一名家妓,色艺超群,尤其是她的歌喉最好,元人能及,但是,这个女人性格不好。曹操讨庆她,想杀她,可是又舍不得她的歌喉,于是就选美女百人一起训练,其中有一个女子进步到可与那家妓相媲美的程度,曹操就把这个家妓杀了。又如西晋王皑有一次请王敦等人来家中做客,命家妓吹笛,有个吹笛妓女略有小忘,王岂就叫人把她活活打死了。

第二,这些家妓与妾略有不同。家妓对主人多以歌舞乐曲提供艺术与娱乐服务,所以必须对她们施加这方面的训练,当然,她们也要提供性服务,这就要看主人的喜欢与需要了。正因为如此,晋朝的殷仲文劝宋武畜妓,宋武说“我不解声。”这就是说,我不懂音乐《可能也不喜欢音乐),畜家妓有什么必要呢?而妾,则不一定需要经受什么训练,也不必有什么艺术才能,只需陪主人睡觉,供他发泄性欲而已。

同时,还可以看到,家妓的地位比妾略低。后魏有个叫高聪的人,畜家妓十多人,不管她们是否为他生过子女,一概注籍为妾,以悦其情,笼络人心。可见,家妓的地位似介于妾与姆之间。

应该指出,家妓在中国古代性文化史以及中国古代艺术史上都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她们往往是所处时代歌舞艺术的代表,她们为了符合当时统治阶级的需要,绝大多数受过严格的艺术训练,具有良好的文化教养。

因此,这些家妓的歌舞艺术(当然还有其他艺术如杂技等)大致可以代表当时这方面的艺术水平。西汉傅毅的《舞赋》详细地描写了当时的大型歌舞水平;而张衡的《二京赋》又具体地描写了当时“角抵百戏“(即杂技)表演的盛况。

在这些家妓中,有不少人乐器演奏也很出色,例如魏王饮宴时既有“楚姬舞于前,吴妹歌于后”,也有“越女鼓瑟于左,秦娥泛筝于右”。汉武帝时的张毒从西域引进“胡乐“以后,出现了一些擅长演奏某种乐器的家妓,如笙筷妓、琵琶妓、鼓吹妓等,例如东汉的刘康家中就有一名“鼓吹妓女宋闰”,当时相当出名。有的名妓还多才多艺,乐器、歌舞全面发展,例如北魏女妓徐月华,“善弹笙筷,能为(明妃出塞》之歌”,她有一次“徐鼓窒筷而歌,哀声人云,行路听者,俄而成市”。《玉台新咏》中有不少描述妓女的诗,反映了这方面的状况。

第三,家妓的物质生活远比一般平民优厚。这是因为,她们既是主人的一种娱乐和发泄性欲的工具,那么主人对她们也要像维修保养工具那样对待,像喂狗以肉、喂猫以鱼那样对待,以达到自己享用的目的。这些官僚、地主、富豪不仅以畜妓妾之多以炫耀其权势与财富,同时,也把这些家妓蓄意打扮,锦衣美食,以夸耀其地位与奢侈豪华。例如《南史·徐君倩传~:“为湘东王镇西咨议参军,颇好声色,侍妾数十,皆佩金翠,曳罗绩,服玩悉以金银。”《宋书·恩律传》说,阮徊夫“权亚于人主,宅舍园地,诸王邸第莫及。妓女数十,金玉锦绣之饰,宫掖不及也。每制一衣,造物,京邑莫不法效。”

西晋石崇畜成百上千名家妓,“皆蕴兰膺,被罗毅”、“曳孰绣,现金翠,丝竹尽当时之选,应膳穷水陆之珍吻。北魏元雍“妓女五百,隋珠照日,罗衣从风”。元琛还专为妓女“造迎风馆于后园。窗户之上,列钱青锁,玉凤衔铃,金龙吐珊,素奈朱李枝条人檐,妓女楼上坐而摘食”。看来,这些家妓是作为一种高级装饰品、奢侈品而流通于男人世界,任凭男人支配和使用的,不论她们的物质生活是多么优厚,她们只不过是男人的祭品而已。

三、官奴隶

这个时代的宫妓和家妓都和奴隶制度有密切关系,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没有人身自由,不得已而为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