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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建立起中央集权的封建大帝国(秦、汉、魏飞晋、南北朝)(9)

延年又善歌,武帝正兴建天地祠,欲造乐诗弦歌之,延年承意造制新声乐章,极得武帝意。延年佩二千年石印绥,号协律尉,与上卧起如夫妇。久之,“寝与中人乱”,即与宫女们发生混乱的性关系,出人骄姿。及其女弟李夫人卒后,宠爱始弛,延年兄弟毕坐奸,族诛。古人用“分挑”、“断袖“来形容同性恋,“分挑“如上一章第六节所述,出自卫灵公与弥之瑕,“断袖“之典则出自汉哀帝与董贤。

董贤的父亲已官居御史的高位,董贤本人聪明美貌,还有自怜的行为。汉哀帝见了他,欢喜得不得了,召他人宫,“即日征为霸陵令,迁光禄大夫。贤宠爱日甚,为辅马都尉待中,出则参乘,人御左右。旬月间赏赐累巨万,贵震朝廷,常与上卧起。”

董贤与哀帝如同夫妻,连放假也不肯回家一次,哀帝只好命董贤之妻进宫和董贤同住。当时,董贤一门大富大贵,妹妹被立为昭仪,称为“次皇后”,她的房子名“椒风”,和皇宫的居所“椒房“相似。董贤其他亲属都拜高宫。

当他20岁时,哀帝就命人在自己的“万年家“旁另筑一家给董贤,使他们死后还能朝夕为伴。

有一次,董贤和哀帝午后共眠,不久哀帝有事要起床,但袖子被压在董贤身下,哀帝不忍惊醒他,就用刀把袖子割断了,这就是“断袖“这一典故的来历。董贤22岁就官拜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集“三公“于一身,“权与人主件”。以致从匈奴来的使臣看到这么年轻的大臣,也十分惊讶。哀帝如此宠信董贤,甚至还要像尧舜禅位那样,把皇位让给董贤。

大臣们为此十分惊慌,赶快劝谏。

董贤贵显骄怠,是汉以前宠臣所未有的,自然招致许多忌恨,这种宠信甚至还危及“刘氏江山”。所以,不久后哀帝病,董贤即被禁人宫。哀帝一死,他所有的权力即被剥夺,缴回他的大司马印,并令他在家中听候罪罚,董贤只好和妻子一起自杀。当时朝中的重臣王莽还亲自验棺。他死后全家被抄,财产有43万万之多,真是惊人。

男宠由于过于受皇帝宠幸,最后下场不好的似乎比比皆是。张放和汉成帝又是一个例子。张放不但身居侯爵(富平侯),他的曾祖父也官拜大司马,他的母亲也是公主之女。

他因年少英俊,而且聪敏,所以为成帝所宠幸,并且将皇后的侄女嫁给他,婚礼铺张华丽,金赐赏以千万计。他除了和成帝“同卧起“外,并且经常一起出游、微行,因为受宠幸过多,引起许多贵族的忌恨,在太后面前进谐,以致太后将张放逐出宫廷,放逐至远地。成帝与张放涕泣而别,因为思念不已,常写信给张放,从未间绝。直到成帝驾崩,张放也哭泣至死。

后世评论,君臣双爱之情,以此为最。

汉宫不仅男同性恋层出不穷,女同性恋也时有发生。宫女由于性寂寞而发生同性恋,历代都有发生,但很少记于正史。汉朝时曾发生过这么一件事:武帝时,陈皇后宠衰,使女巫着男子衣冠巾愤,与后寝处如夫妇,情爱弥笃。武帝开始怀疑,继而下狱究治,始知“巫女男淫”,遂废皇后于长门宫。

这就是西汉时有名的“巫蛊之祸”。其实,以今日的观点看来,这实际上是一种女同性恋,而且是境遇性同性恋,其中,陈皇后扮演主体的角色,女巫扮演客体的角色。发生这类问题,很可能是由于陈皇后因失宠而产生严重的性寂寞与性饥饿,企图另辟蹊径以宣泄性欲或聊以自慰所致。

二、男风在民间

到了魏、晋、南北朝,这种风气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从春秋战国以至于秦、汉,男风主要存在于君主和贵族阶层之中,是他们淫奢生活的一个方面;而到了魏、晋、南北朝,此风已扩展到了民间,成为社会上某些民众的一般性嗜好,这是十分值得注意的。

形成这种风气和当时的政治动乱、军阀割据、民元所从的形势分不开。在这种形势下,不少人以颓废、放浪、利己的态度对待人生,“风流相放,唯色是尚”,甚至“以男为女”,又或者自形女色以求慰藉。当时男扮女装之风很盛,如魏明帝时的何晏、王夷甫、潘安、裴令公、杜弘治等,都以美男子而善敷朱粉、作妇人相见闻于世的。此外,一般富豪之家都以蓄养姿童乐伎作为“财富”的象征。如晋朝的富户石崇与王皑为了比谁富有,“以奕童为赌注,或下棋比输赢,而输赢往往以姿童几百人计,这是骇人听闻的。

以上这些情况,都使男风远较前代为盛。在这个时期,某些人和同性公然押眠,不以为讳。如《北史·魏·彭城王韶传》说“强孙韶至北齐袭封,后降为县公,文宣帝一一高洋一一尝剃韶鬓须加以粉黛,衣妇人服以自随,曰:‘以彭城为殡御,“这种公开现象,是以前所没有的。

1甲昵奕童,还公开地见于一些人的言论着述。例如刘遵的《繁华应令~:“可怜周小童,微笑摘兰丛。鲜肤胜粉白,腾脸若挑红。……腕动飘香拂,衣轻任好风。……剪袖恩虽重,残挑看未终。……“梁简文帝的《奕童诗》云:“U——妙年同小史,妹貌比朝霞。”“揽裤轻红出,回头双鬓斜。……“其他如晋张翰的《周小史诗》梁刘永咏《繁华》,刘孝绰咏《小儿采菱》,无名氏《少年》,昭明《伍富》等,对于男风描声绘色,极力摹写,淋漓尽致。沈约有一篇《忏悔文》说“汉水上宫,诚云无几,分挑断袖,亦足称多”,说明了当时男风之盛。又《北史·北齐·废帝殷本纪》记载“天保九年,太子监国,集诸儒讲《孝经》。令杨谙传旨,谓国子助教许散愁曰:‘先生在世,何以自资?对曰:‘散愁自少以来,不登奕童之床,不人季女之室,服膺简册,不知老之将至,“许散愁这一番话,颇有自诩清高之意,这也说明当时“登姿童之床“之风很重,所以“不登奕童之床”的许散愁反而显得鹤立鸡群。历史上对这一时期的男风还有大量记载,如魏始兴王潜的杨承先、魏齐王芳的郭怀、袁信,秦荷坚的慕容冲,石宣的甲扁,陈宣帝的陈子高,隋炀帝的王蒙等等,很难胜数。

这一时期由于男风作祟,社会生活发生了一些怪现象,如夫妻同爱奕童就是一个例子。《晋书·海西公纪己载“帝在藩,凤有瘦疾。要人相龙、计好、朱灵宝等参侍内寝。而二美田氏、孟氏生三男,长欲封树,时人惑之。”《晋书·五行志》云“海西公不男,使右有相龙与内侍接,生子以为己子。”这情况似乎和春秋时的卫灵公和宋公子朝相似,海西公有一些要人参侍内寝,他自己有阳瘦症而不能生育,可是妻妾竟生三男,海西公还视为己出,这实在是太乌七八糟了。

由于男风之盛,也引起了一些矛盾和冲突。例如,由于失恋(同性恋)就侮辱对方,或动杀机。如《南史·长沙宣武王传》记载“王韶昔为幼童,庚信娶之,有断袖之欢,衣食所资,皆信所给。遇客,韶亦为信侍酒。后韶为邹州刺史,信过之,韶接待甚薄,信不能堪,因酒酣,乃径上韶床,又践蹋肴馍,直视韶面曰:‘官今日形容大异畴昔。宾客满座,韶甚惭耻。”这是庚信乘酒兴揭王韶的老底,当众侮辱,王韶是很难忍受的。

还有,《南史本传》记载:王僧达族子确,少美姿容,僧达与之私款甚昵。确叔父永嘉太守休属确之郡,僧达欲逼留之,确避不往。僧达潜于所往后作大坑,欲诱确来别埋杀之。从弟僧虔知其谋,禁词乃止。”为了对方不再和自己搞同性恋了,竟掘大坑要埋杀对方,这真是狠毒之至。从古代至今有多少因失恋而杀人事,看来在同性恋这方面也是一样。这也说明了,同性恋“除了对象的转变为同性而外,其余一切用情的方法、过程、满足等等,可以说完全和异性恋没有二致”。

世上发生过不少男子因有新欢而与妻断绝或累杀妻的现象,这是指异性恋,而同性恋也会造成这种恶果。《宋书·五行志》上记载“自咸宁太康以后,男宠大兴,甚于女色,士大夫莫不尚之,天下咸相仿效,或有至夫妇离绝,怨旷妒忌者。”说明这种现象并非个别。《魏书·汝南王悦传》云“悦妃阎氏生一子,不见礼答。有崔延夏者以左道与悦游,令服仙药松术之属。又好男色,绝房中,轻忿妃妾,至加挝楚。”《晋书·石季龙传》记:石季龙“聘将军郭荣妹为妻。季龙宠优童郑樱挑而杀郭氏。及娶清河崔氏女,樱挑又谐而杀之。”在古代的封建社会中,像石季龙这样的人有权有势,对家人和劳苦大众握生杀予夺之权,为了好男色而杀两个妻子,司法律的人也不敢加以制裁。至于汝南王悦为了好男色而任意提楚虐待妃妾,就更不算一回事了。

第六节形形色色的性变态

人类的性包括生理、心理、社会三维度。性的健康正常与否,都受这三种因素的影响,而在本质上都是一种文化现象。在某种社会文化背景的条件下,人们会认为某种性行为是正常的、允许的,在另一种社会文化背景的条件下,人们又会认为这种性行为是反常的、不允许的。对于那些被认为是反常与不允许的性行为中,有些被认为是罪错,如强奸、通奸,有些被认为是变态。社会越是发展,这种区分就越是细致、严格。中国古代社会发展到秦、汉以后,封建社会形态得以确立,社会文化也开始繁荣与发展,对于性问题的观察与分析也较前有显着发展,对性变态的现象也开始有所记载,直至后世。从性变态的形形色色,也可以看到中国古代性文化的一个侧面。当然,衡量哪些性行为是正常或反常、变态,各个时代、各个社会、各个民族可能有不同的看法,而我们只能以今天的眼光来观察与总结过去。

例如上一节所述的同性恋,在汉与魏、晋之世,社会并不认为多么不正常;而时至今日,美国全国心理学会于1973年也通过一项决议,认为同性恋是“非异常行为”;至于那些有同性恋传统的民族和地区,更认为同性恋是正常的了。但是不管怎么说,在古代中国占统治地位的看法,是以以下这些现象作为性变态,而且记载在史书以及许多野史、笔记之中的。

一、“两性人”“两性人”是一种生理畸形,即亦男亦女,在女人前是男人,在男人前又是女人,对此古人称之为“人妖”,又谓之“隐宫”,俗则称之“天阉”。据《内典》云:

人中恶趣有五种不男:天、竖、妒、变、半。且有五种不女:螺、筋、鼓、角、线,俱终身无嗣育。

有人解释“隐宫”(天阉)的五种含义:不男之“天”即天生性器萎缩,不能勃起。“竖”(或称“捷”)是:生而为男却是女人,反之,生为女人却是男人;古人更云“值男即女,值女即男”,意谓见了女人是男人,遇到男人就是女人。”妒”是所谓“似有似元”。”变”是一半为男,一半为女;或半月为男,半月为女。”半“则是“元异而不能“之意。

至于“不女”,就是俗谓“石女”,而“螺”、“筋”、“鼓”、“角”、“线”,以现代医学语言来说,就是性生理障碍,大多可用外科手术矫正之。

这种不男不女或半男半女的“阴阳人”,在生理学上如同太监一样是“中性人”。日本古代这种情况也很多,叫做“二形”或“半月”。明代人则称之为“人庸”;白话文学家则称之为“人屎”。《万历野获编》“人屑”条云:

人生具两形者,古即有之。大般若经载五种黄门,其四曰“博叉半。”释迦谓“半月能男,半月不能男。”然不云亦能女也。素问有“男脉应,女脉应”之说,遂具两形矣!

晋惠帝世京洛人有兼男女体,亦能两用,而性尤淫。

解者以为男宠大兴之征,然亦不闻一月中阴阳各居其半也。又吴中常熟县一绪绅夫人,亦大家女也。亦半月作男,当其不能女时,崇甜《昔时夫妇燕好时用的一种小褥,承受做爱时所流精液血水用)避去,以诸女奴当夕,皆庆苦不能堪。闻所出势(阳具)伟劲倍丈夫,且通宵不吃事云。按二十八宿中,心、房二星,皆具二形,则天上已有之,何论人世?

《万历解获编》“不男”条又云:

晋废帝海西公有隐疾,汉武阳侯,樊市人不能为人。

元魏仇洛齐生非男,北齐临漳令李庶之天阉,隋大将军杨约之为所伤,皆是也。本朝藩王则楚王英烛,亦传闻不男,大臣则杨文襄一清、倪文毅岳,及近年士人闵工部梦得,俱云隐宫无嗣息。

《葵辛杂识》则记载了有个军事统领叫赵忠惠,他的幕僚赵参议有个姆女聪明美丽,许多官员都喜欢她,赵忠惠也是同样,他千方百计把这个姆女弄到手,要和她发生性交关系,但姆女坚拒不从。赵忠惠既气怒又奇怪,强剥她的衣服,发现她是“两形人”,认为这是妖异,就把她杀了。

《子不语》卷下“石男“云:

石男二字,见大元经经,其来久矣。至于半男半女之身,佛书亦屡言之。近复有所谓石男者:扬州严二官,其貌美,而无人与押。其谷道细如绿豆……昼食粥一孟,酒数杯,蔬菜些须而已。多则腹中暴胀,大便时,痛苦异常。

又如明人隆庆二年奏牍中有“山西男子李良雨化女“一事。而明、清人笔记如郎瑛《七修类稿》及嘉靖王济的《询堂手录》也记有公猿变母猿的事。蒲松龄的《聊斋志异》对狐狸精的描写,可能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生活的现实:

旧传:狸有两体,其年久者能变幻惑人。遇男则弛,遇妇则牡。今京师有此妖,或一家中内外皆为所蛊。各自喜为佳遇,然实同此兽也。狐与狸又各一种,而世多混称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