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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2章 腐朽没落的封建王朝(9)

李费的思想观点既然代表了一种进步思潮,那就不会是孤立的。他鼓吹男女平等,甚至把一些妇女视若观音,当然会得到许多被压迫妇女的欢迎;他主张人性之不受束缚,也会受到许多追求幸福生活的人的欢迎;他尖锐地揭露封建礼教的虚伪与丑恶,也会受到许多进步人士的欢迎。就以前面所述的攻击他的话语看,说李赞“入庵讲法“时,“有携余枕而宿庵观者,一境如狂”,正说明了李贵的思想、理论是多么富有吸引力。实际上不仅一般民众喜欢他的叛逆,也有世家大族、高级官僚同情与支持他,这种支持既包括道义上的,也包括经济上的。他先在黄安依耿定向,决裂后至麻城依周思敬、周思久,又得到梅国帧家的支持。耿、周、梅都是世家望族。后来李贵又和清运总督刘东星交往很深,甚至皇室的沈王也邀请他去作客。当时的着名文学家汤显祖对李贵也很推崇。他最后又得到御史马经纶的支持与崇拜,当官府派人逮捕李费时,马经纶竟坚持要和他一起走,罢官获罪在所不惜。马说“朝廷以先生为妖人,我藏妖人者也。死则俱死耳,终不令先生往而已独留。”可见,支持与崇拜已到了何种程度。

李贵被当成了重犯人狱而死。李费的书也变成了禁书。

朝廷又几次下令焚毁李费的书,“其书籍已刊未刊者令所在官司,尽搜烧毁,不许存留”,私藏者还要治罪。但是其书照样流传,根本禁不住。顾炎武为此愤愤然,他说“自古以来,小人之无忌惮而敢于叛圣人者,莫甚于李费。然虽奉严旨,而其书之行于人间自若也。……而士大夫多喜其书,往往收藏,至今未灭。”由此不难想见封建礼教的叛逆浪潮是怎样在晚明社会涌流的,李贺的思想、理论是在封建社会的沉沉黑夜中的一束火炬,而进步的思想火炬是永远不会熄灭的。

第四节礼教与娼妓并存

到了明代,礼教的推行与普及程度,尤炽于宋代,在中国历史上几乎达到了一个顶点。可是,娼妓也更炽于前朝而达到一个新的阶段,这样,就出现了礼教与娼妓并行于世的社会怪现象。同时,地方官妓由于政府的禁止和革除而结束了她们的风流使命,而市妓却代之而起,日益蔓延。

一、明初的禁绝官妓

在明太祖时,曾设官办妓院,如刘辰《国初事迹》载,明太祖设富乐院于乾道桥,以大火复移武定桥。以后,鉴于一些官吏沉溺于此,政多废驰,于是下令严禁官吏宿娼,违者重罚,于是,妓院就只对商贾和一般士民开放了。如侯甸的《西樵野记》云“国初于京师尝建馆十六楼于聚宝门外,以宿商贾。时虽法度严密,然有官妓,诸司每朝退,相率饮于妓楼,咏歌俯酒,以谋斯须之欢,以朝元禁令故也。厥后漫至淫放,解带盘薄,牙牌累累悬于窗桶,竟日喧顺,政多废驰。于是中顾公佐始秦革之。故挟妓宿娼者有律耳。”

禁止官吏宿娼,是由于皇帝采纳了臣下的建议,这是完全可能的。这种禁止,是很严厉的,“官吏宿娼,罪亚杀人一等。虽遇赦,终身弗叙,其风遂绝。”刘辰的《国初事迹》记载了当时有一个名叫马合谋的官员去富乐院宿娼,事情败露后,明太祖对他进行了严厉惩处,同时又推而广之,惩办了相当数量的官员。

这当然是一种性控制,这种性控制反映出许多社会矛盾。官员可以合法地拥有三妻四妾,在私生活上可以满足其性欲需要,可是却不得像市民那样去押妓一一这种礼教和娼妓并存的现象至少说明了两个问题。

从本质上看,正如恩格斯所形象地指出过的那样,在没有爱情基础的婚姻中,妻、妾与妓女的区别在于,妓女是“计件“工作,是“零售”,而妻、妾则是丈夫召之即来的永远的奴隶。官吏可以按其权势的大小,妻妾满堂,所以不必押妓。

同时,封建统治阶级也要在表面上维护政府的形象和“父母官”的形象。封建社会是等级森严的社会,贵贱不可相通,妓女的地位等同贱民,所以官吏不得与之私通。因为,“通“则“同”,“父母官“一嫖妓,尊严全元,等级就不再存在了。而那些商贾市民、下里巴人,反倒不受限制,可以纵情寻欢。

看来,明太祖禁止官吏宿娼的主要动机也在于此。他是个开国皇帝,颇想总结一些前朝覆亡的教训以巩固明王朝的统治,为此采取了一些措施,要求官吏不贪财、不贪色也是其措施之一。他设立了富乐院,为政府增加财政收人,但又“禁文武官吏及舍人,不许人院,只容商贾出人院内。”这就表明,官方认为出入这些场所不是正人君子所为,但是作为封建社会经济生活的需要以及某种文化的需要,又允许它合法地存在,并向公众开放。这种矛盾的做法自然不可能淳风俗、美教化、正人伦。明代以后,娼妓盛行,世风日下,“风俗淫靡,男女无耻”,影响十分明显。同时,对官吏来说,这禁令基本上也是禁而未止,作为被限制宿娼的官吏,尽管其性欲要求可以通过三妻四妾来满足,但是有些人还追求一种性的浪漫情调(正如宋徽宗微服出行与李师师幽会那样),由于这种浪漫情调被压制了,反而千方百计地去偷吃禁果。

这种法令虽严、官吏押妓照旧的情况在史书上也有记载。当时有以宰相之尊而挟妓俏酒者,如《尧山堂外纪》云:

“三杨(杨荣、杨士奇、杨溥)当国时有一妓名齐雅秀,性极巧慧。一日令俯酒,众谓曰“汝能使三阁老笑乎?“对曰:我一人便令笑也。及进见,问来何迟。对曰:‘看书。问何书,曰:

‘烈女传。三阁老大笑,曰:‘母狗元礼。即答曰“我是母狗,各位是公猴。一时京中大传其妙。”如以此事与明太祖的禁令相比,这种高等的“父母官“简直太不成体统,把统治者的脸面丢尽了。

沈德符的《敝帚斋余谈》还记载“今上辛巳圭午间(明神宗万历九年、十年)聊城傅金沙光宅以文采风流,为政守洁廉,与吴士王百谷厚善,时过其斋中小饮。王因匿名娼于曲室,酒酣出以荐枕,遂以为恒。王因是居问请托,囊为充韧。

葵末甲申间(明万历十一年、十二年)临邑邢子愿伺以御史按江南。苏州有富民潘璧之狱,所娶金陵名妓刘八者,亦在议中。刘素有艳称,对簿日呼之上,谛视之,果光丽照人,因屏左右密与订,待报满离任,与晤于某所,遂轻其罪,发回教坊。

未几邢去,令人从南中潜窜入舟至家,许久方别。”

《敝帚斋余谈》还认为这是一种风流韵事,它说“二公俱东省人才,名噪海内,居官俱有惠爱,而不矜曲谨如此。”但是,从本质上看,这种情况,充分显露出封建统治阶级的虚伪,显示出阶级社会中的一种社会意蕴。

二、明代妓女之盛

明代中叶以后,娼妓越来越繁盛。严思慎有一书中提及云:“明万历之未,上倦于勤,不坐朝,不阅章奏。荤下诸公亦泄泄沓沓。然间有陶情花柳者,一时教坊妇女,兢尚容色,技时好以博货财。”这正是社会日益腐朽衰微的表现。谢肇浙《五杂组》也说“今时娼妓满布天下,其大都会之地,动以千百计。其他偏州僻邑,往往有之。终日倚门卖笑,卖淫为活,生计至此,亦可怜矣!而京师教坊官收其税钱,谓之脂粉钱。

隶郡县者,则为乐户,听使令而已。唐、宋皆以官妓佐酒,国初犹然。至宣德初始有禁,而绪绅家居者,不论也。故虽绝迹公庭,而常充韧里阁。又有不隶于官,家居而卖奸者,俗谓之‘私案子,盖不胜数矣!”这里叙述当时“娼妓满布天下”,大都市成百上千,其他偏僻地区往往也有。有的妓院归官府管理,官府要收娼妓税,号称“脂粉线”,犹如后世的“花捐”;而那些不隶属于官府的私人妓院就不可胜数了。

明代妓女之盛,首推南北二都(北京、南京)《新都梅史》描述北京的妓女“燕赵佳人,类美如玉,盖自古艳之。知帝朝建县,于今为盛,而南人风致,又复袭染熏陶,其艳惊天下无宜。万历丁菌(二十五)到庚子(二十八)年间,其妖冶已极。”至于南京,而有更多的记载,如钱牧斋《金陵社夕诗序》云“海宇承平,陪京佳丽,仕宦者夸为仙都,游谈者据为乐土。”这是指万历前后数十年间事。余怀《板桥杂记》云“洪武初年,建十六楼以处官妓,淡烟、轻粉、重泽、来宾,称一时之盛事。”又云“金陵都会之地,南曲靡丽之乡。纫茵浪子,潇洒词人,往来游戏,马如游龙,车相投也。其间风月楼台,尊罄丝管,以及姿童押客,杂妓名优,献媚争如,络绎奔赴。

垂杨影外,片玉壶中,秋笛频吹,春莺乍喘。虽宋广平铁石为肠,不能不为梅花作赋也。”这里所描述的是蕉宗天启至崇祯十七年间南都坊曲之概况。当时举世艳称的名妓如朱元瑕、郑元美、马相兰、赵令燕、顾媚、董白、柳如是、李香等人,都是白门翘楚。

明代的妓女之盛,除南北两京外,还有其他一些地方,如大同的“婆娘”、杨州的“瘦马”,都很有名。《五杂组》云“九边如大同,其繁华富庶,不下江南。而妇女之美丽,什物之雅好,皆边寨之所元者。市款既久,未经兵火故也。谚称‘葫镇城墙、‘宣府教场、‘大同婆娘为三绝云。”可见,大同的妓女竟成为当时大同的一个地方特色了。《五杂姐》也描述了当时的扬州“维扬居王下之中,J“泽秀媚,故女子多美丽,而性情温柔,举止婉慧。固因水泽气多,亦其秀淑之气所钟,诸方不能敌也。然扬人习以为奇货,市贩各处童女,加意装束,教以书画琴棋之属,以邀厚值,谓之‘瘦马。”扬州多妙女佳丽,崇祯田皇后也是“瘦马“出身,扬州“瘦马“之众,可想而知。

还有一些资料记载了当时妓寨的具体情况,例如《陶庵梦忆》:“广陵二十四桥风月,部沟尚存其意。渡钞关横亘半里许,为巷者九条。巷故九,凡周旋折旋于巷之左右前后者,什百之。巷。狭而肠曲,寸寸节节,有精房密户,名妓歪妓杂处之。名妓医不见人,非向导莫得人。歪妓多可五六百人,每傍晚膏沐熏烧,出巷。倚徙盘蹋于茶馆酒肆之前,谓之站关。茶馆酒肆岸上纱灯百盏,诸妓掩映闪灭于其间。跑整者帘,雄践者阂。灯前月下,人元正色,所谓一白能遮百丑,粉之力也。游子过客,往来如梭,摩睛相觑,有当意逼前牵之去。而是妓忽出身分,肃客先行,自缓步尾之,至巷上有侦伺者,向巷门呼曰:‘某姐有客了。内应声如雷,火燎即出,一一俱去,剩者不过二三十人。沉沉二漏,灯烛将尽,茶馆黑魁元人声。茶博士不好请出,唯作呵欠,而诸妓酸钱向茶博士买烛寸许,以待迟客;或发娇声,唱《劈破玉》等小词;或自相谑浪嘻笑,故作热闹以乱时候,然言笑哑哑,声中渐带凄楚。夜分不得不去,见老鸭受饿受答。”以上所述,还是一种较为“正规”的妓院,至于一些非“正规”的私娼,则是五花八门,什么样子都有了。《梅圃余谈》云“近世风俗淫靡,男女无耻。皇城外娼肆林立,笙歌杂沓;外城小民度日难者,往往勾引丐女数人,私设娼窝,谓之窑子。”并且描述说,室中天窗洞开,在靠路边的墙上开几个小洞,丐女打扮好了,裸体躺在屋内,哼小调,而且作出种种淫秽之状。有些年轻人从洞外向内偷看,引起了性冲动,就叩门而人,几个丐女裸体上前,被挑中哪个人后,投钱七文,就携手上床。一一可见,后人称妓院为“窑子”,称匆匆忙忙地行淫叫“打钉”,是明代已有这种风气了。

三、妓女的来源

明代妓女的来源,与前朝相同,无非也是主要出自政治和经济或被人欺掠等原因。

政治上的原因,是指一些妓女是俘虏或是罪犯的家属。

例如祝允明《猥谈》云“奉化有所谓丐户,俗谓之大贫,聚处城外,自为匹偶,良人不与接,皆官给衣粮。其妇女稍妆泽,业枕席,其始皆宦家,以罪杀其人而籍其化。官谷之而征其淫贿,以迄今也。金陵教坊称十八家者亦然。”王渔洋《池北偶谈》曰“金陵旧院有顿脱诸姓,皆元人后,没人教坊者。》阪治初余在江宁,闻脱十娘者,年八十余尚在,万历中北里之尤也。”《三风十惩记·记色荒》云“明灭元,凡蒙古部落子孙流窜中国者,令所在编入户籍。其在京省谓之乐户,在州邑谓之丐户。”

从以上叙述看来,明代的一些妓女是被打倒了的元朝蒙古部落的后代,也有一些是罪人的妻女,即所谓“以罪杀其人而籍其化”,“官谷之而征其淫贿”,这些都是出自政治上的原因。

强迫罪人的妻女为娼,是十分野蛮残酷的,这种做法在明成祖时最甚。明太祖死后,其子继位,是为建文帝,而太祖之弟燕王朱橡起兵,推翻建文帝,继帝位,把京都由南京迁往北京,是为明成祖。在推翻建文帝的过程中,不少文臣武将坚决反对朱楝,如铁错死守济南,予朱楝的军队以重创,最后城破被害。方孝宿拒绝为明成祖写诏书以示天下,在宫延上痛斥朱禄,也被残酷地杀害了。这都是中国历史上作为有气节的事例来传颂的。这些忠于建文帝的人,其妻女亲戚皆人教坊,受到极其凶残的污辱与迫害,这种事例在明成祖永乐年间不可胜数,例如:《教坊录~:“永乐十一年本司邓城奏;有奸恶铁弦家小妮子,奉旨依都由他。”《国朝典故》云“铁钱妻杨氏年三十五,送教坊司;劳大妻张氏年五十六,送教坊司,张氏旋故。教坊司安政于奉天门奏:奉圣旨分付上元县抬出门去,着狗吃了,钦此。”他们之妻被送入娼门,死了还要以尸体喂狗,这还是圣旨,真是野蛮己极,荒唐已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