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南京司法记》云“永乐二年十二月教坊司题:卓敬女、杨奴牛、景刘氏合元照,依谢升妻韩氏例,送洪国公转营奸宿。又永乐十一年正月十一日教坊司于右顺门。奏:齐泰妇及外甥媳女又黄子澄妹四个妇人每一日夜二十余条汉子看守着,年少的都有身孕,除生子令作小龟子,又有三岁女子,奏请圣旨,奉钦依由他,不的到长大便是个淫贱材儿。又奏,黄子澄妻生一小厮,如今十岁,也奉钦都由他。”《玉光剑气集》云“方正学家在雨花台下,以双梅树为记,其女流发教坊,遂隶籍焉。年年登台望酣,造地人梅都尉家而酣绝。李道父为郎中落其籍,嫁商人汤若士,后访其墓,购田祀之。”
《露书》云“猪市伶人徐云望善别古器,其祖牛某不从靖难之师,子孙发教坊。甲辰有诏(永乐二十二年仁宗即位时)许自陈,云望因得除籍,仍祖姓。”又《亘史》云“林云仪其先林某殉节建文之难,籍其事人教坊司。今苗裔寝衰,沦于执巾司筐之流。”
这些做法,后人都以为非。例如清代的章学诚就说“前朝虐政,凡绪绅籍没波及妻芋,以致诗礼之家,多沦北里。”
当然,清朝并不比明朝好多少,封建社会的黑暗都是大同小异的。
妓女还有一个来源是由于家贫或受人欺骗、掠夺而卖人娼门。她们已变成了一种商品,其身体已折价卖给了龟鸭,所以妓女实际上成为龟鸭的私有财产和赚取利润的可变资本。妓女的衣食需要和卖淫场所、设施都由龟鸪提供,因而她们计时计次,卖淫的收入也全部由龟鸭占有,只有嫖客在常价之外私下所赠可归妓女所得,妓女即使有机会落籍从良,也要向龟鸪交一大笔赎身费。由此可见,妓女和龟鸪之间,实际上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同时也是一种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而这种关系完全是由金钱、由超额利润所缔结和维系的。
当然,明代对“买良为娼”是严令禁止的,这也是承续了元律的规定。《唐明律合编》记载了明朝这方面的禁令“凡娼优乐人买良人子女为娼优及娶为妻妾,或乞养为子女者,杖一百,知情嫁卖者同罪,媒合人减一等,财礼人官,子女归宗。”其处罚还稍重于元律,因为这个缘故,明前期很难找到这方面的材料,但是,社会有它客观的发展规律,禁止“买良为娼“正和禁止官吏押妓一样,都是很难彻底做到的。明朝中期以后,人欲横流,法令失禁,“买良为娼”的现象大量出现。如《五杂组》和《陶庵梦忆》中说到的“扬州瘦马”,多是良家女子,父母迫于生汁,把她们卖给别人为妾或姆,或卖人平康为娼。在卖方与买方之间,还有一种专门做“瘦马“生意的牙婆姐偿达数十百人,他们或是带买主到“瘦马“之家亲自挑选,或者是先将童女购进,集中训练后再加以打扮,即将这类“商品”“加工“后,再以高价卖人娼家。从以上情况可以看出,明代的私妓与宋代稍有不同的是,她们大多是由于生活贫困而自卖或被实为娼的。
还有一些女子是受人引诱、欺骗或掠夺而卖人青楼的。
虽然这并不是出自经济上的原因,但有时也和经济有一定联系,因为在经济窘迫的情况下更易于被引诱、欺骗和掠夺。
四、“花榜“与《嫖经》
在明代中叶以后娼妓盛行一时的时候,花榜和《嫖经》也开始盛行。
如第六章所述,花榜兴起于宋代,但在元代和明前期不多见,而到明代中叶以后,花榜又盛行起来。例如:
嘉靖间,海宇清谧,金陵最称富饶,而平康在极盛。
诸姬着名者,前则刘、董、罗、葛、段、赵,后则何、蒋、王、杨、马、祷,青楼所歹十二钗也。
金坛曹公家居多逸豫,态情美艳。隆嘉间尝结客秦淮,有莲台之会,同游者毗陵吴伯高、玉峰梁伯龙诸先辈,俱擅才调,品藻诸姬,一时之盛,嗣后绝响。
当时,开设花榜成为一时之盛事,似乎和现代评选什么“都市小姐“相仿。如万历二十五年,冰华梅史、方德甫等人在北京开设花榜,以东院、西院、前门、本司、门外妓女共40名配叶以代航筹,轰动一时,不仅品评妓女的规模有所扩展,而且品评方式也有所发展,冰华梅史还作了《燕都妓品》。天启元年,潘之恒作《金陵妓品》,将32名妓女分为四类品评:一曰品,典型胜;二曰韵,丰仪胜;三曰才,调度胜;四曰色,颖秀胜。这实际上是概括了妓女的四种风格。崇祯年间,桐城孙武公也曾于南京“大集诸姬于方密之侨居水间,四方贤豪,车骑盈间巷,梨园子弟,三班耕演。水阁外环,列舟航如堵墙。
品藻花案,设立层台以坐状元。二十余人中,考微波(王月字)第一。登台奏乐,进金后。南曲诸姬,皆色沮,渐逸去。
天明,始罢酒。次日各赋诗纪其事。”
花榜之复炽,不仅说明当时妓风之盛,而且是一些知识分子不满现实的表现。一些主持花榜和参与品题的文人雅士,或是鄙视功名而无意科举者,或是科场与仕途的失意者,他们带着游戏人生、寄情于红粉知己的态度出人青楼酒馆,消愁解忧。他们以诗文赞颂、以名花名卉来比喻这些社会上认为是最低贱的女人,而且以科场官场最荣显的头衔如文状元、武状元等献给她们,这也是对社会的一种挪揄和讽刺。
开设花榜已包含了对妓女品评与研究,后来又出现了研究妓女的专着——《明代嫖经》,它不仅成为古代嫖界的指南,而且从很多方面反映明代士人和妓女的心态。此书的基本内容,现在还全部保存在明朱元亮辑注、清张梦征汇选的《青楼韵语》一书中。全书共四卷,收有《嫖经》的原文,并附有注释;此外,还辑选了古今180名人籍名妓的诗词韵语共500余首。据《青楼韵语凡例》说:“《嫖经》系旧人所作。注释系(朱)元亮先生(明代人)名笔,愚(指清人张梦征,系康熙未年进士)意略如参赞,至旧注稍不俗者,并得备录。”可见其中的诗词韵语为张梦征所汇选。
(明代嫖经》的内容大部分是男子嫖妓的原则、方式、技巧以及注意事项等等,反映了当时社会生活的腐朽面,反映出男人压迫女人、玩弄女人的一种腐朽思想;但是,有些内容也多少正视了现实,有一些可取的观点。例如:
1.揭露出嫖客和妓女的关系本质上是金钱与买卖关系。
第110条云“须是片时称子建,不可一日元邓通。”“子建“指才,“邓通“指钱。第120条又云“子弟钱如粪土,粉头情若鬼神。”历史上虽有一些妓女因真心爱慕对方的人品学问而倒贴金钱或漠视金钱,但大部分妓女由于受龟鸪的影响与逼迫而千方百计地赚取嫖客的金钱,甚至敲诈勒索。第45条云:
“夸己有情,是设挣家之计;说娘元状,须施索钞之方。”朱元亮注曰“一个做歹,一个做好,才赚得银子,大是买卖方法。”
2.《明代嫖经》又指出:妓女的唯利是图、矫情恶习,并非出自她们的本性,而是受龟鸭的唆使、逼迫所致。例如该书第2条云“鸪子创家,威逼佳人生巧计;搬丁爱钞,势催妓子弄奸心。”朱元亮注曰“妓之巧计奸心,非由性生,皆威逼势催习成耳。”
3.不仅如此,《明代嫖经》又进一步指出,妓女也是人,她们也具有人的爱欲与情感。该书第1条云“男女虽异,爱欲则同;男贪女美,女慕男贤。”朱元亮曰“客与妓,非居室之男女也,而情则同。女以色胜,男以俊俏伶俐胜,自相贪慕。”因此,该书认为嫖妓以获得爱心和真情为贵。如第29条云“初会处色,久会处心。”第30条又云“情不在貌,色要择人。为情者,媒母可以同居;为色者,西施才堪并处。”这就是说,妓女的美貌固然有很大的吸引力,但是重要的、根本的是感情的共振、心灵的交流。所以,嫖客对妓女当从情出发,以情为重,正如第58条所指出的“莫将势压,当以情亲。”第25条还指出嫖客应尊重妓女的人格,“事要乘机,言当中节。”
4.《明代嫖经》还细致地分析了妓女职业心理的种种表现,例如第126条云“抱枕昼眠,非伤春即病酒;挑灯夜坐,不候约便思人。”第31条云“约以明朝,定知有客;问乎昨夜,决对元人。”流露出对妓女的同情与惋惜心理。
(明代嫖经》是充满矛盾的:嫖妓宿娼本来是买卖关系,却提倡双方要以情为重;嫖妓本来是不人道的,却提倡人道主义精神;嫖妓本来是男子压迫与玩弄女子的典型表现,却又提出女人也是人,在人格上、爱欲上男女平等。这种种矛盾反映出当时社会生活中的现实矛盾,不少人在相互矛盾的思想下生活与彷徨。还应指出的是,嫖经之类的作者、支持者与拥护者大都是程朱理学、封建礼教的叛逆者,他们对礼教、对官场科场彻底失望,于是玩世不恭,把经书看得一钱不值,针对明代统治者把《四书》、《五经》以及程、朱等人的注疏作为科举考试内容的现实情况,故意依样画葫芦,为风月界作《嫖经》,也逐条加以注疏,这也是对当时官场科场及封建礼教的一种嘲弄与讽刺。
五、妓女的爱和哀
(明代嫖经》中有一点是说得对的,妓女也是人,她们也有正常人的情感、向往与追求,她们自叹堕入烟花,命运多外,总希望能找个如意郎君,落籍从良,有正常的婚姻与家庭生活。”虽然日逐笙歌乐,常羡荆钗与布裙”,这可以说是历代妓女的普遍心理,明代妓女也不例外。
这方面比较典型的例子是董小宛。她名董白,一字青莲,天资巧慧,容貌娟所,以后为冒辟疆的侧室,勤俭持家,孝姑爱夫,共同生活了9年后,以劳瘁死。冒辟疆作《影梅庵忆语》二千四百言以哭之,家人和亲友都哀悼不胜。《影梅庵亿语》云“姬在别室四月,荆人携之归。人门,吾母太恭人与荆人见而爱异之,加以殊眷。幼姑长姊,尤珍重相亲,谓其德行举止,均异常人,而姬之侍左右,服劳承旨,较姆仆有加无已。
烹若剥果,必手进。开眉解意,爬背喻痒。当大寒暑,必拱立坐隅,强之坐饮食,旋坐旋饮食旋起,执役拱立如初。越九年,与荆人无一言梢凿。”这是董小宛从良后与冒辟疆一家的家庭关系。《影梅庵忆语》又云“余每课两儿文,不称意,加夏楚,姬必督改之,改削成章,庄书以进,至夜不懈。至于视众脚下,慈让不逞,成感其惠。”这是董小宛教育子弟、管理家务的情况。《影梅庵忆语》还说到冒辟疆几次大病,全赖董小宛侍侯照顾,例如有一次大病150天,“此百五十日,姬仅卷一破席,横陈榻旁,寒则拥抱,热则披拂,痛则抚摩;或枕其身,或卫其足,或欠身起伏,为之左右翼。……鹿鹿永夜,元形无声,皆存视昕。汤药手。交进,下至粪秽,皆接以目鼻,细察色昧,以为忧喜。日食粗括一餐,吁天稽首外,唯跪立我前,温慰曲说,以求我之破颜。余病失常性,时发暴怒,垢谆之至,色不稍忡,越五月如一日。每见姬星盾如蜡,弱骨如柴,吾母太恭人及荆妻怜之感之,愿代假一息。姬曰:‘竭我心力以殉夫子,夫子生而余死犹生也,董小宛的这几句话,体现出她对冒辟疆的深厚感情。有些妓女的这种深厚感情,救了男方或救了男方全家,这样的事例是不少的:
明末名妓柳如是嫁给名士钱谦益后,两情甚悦。明亡后,柳劝钱说”是宜取义,全大节,以副盛名。”钱面有难色,柳夺身跳池,被人抢救才没有死。以后,钱谦益病故,族人要瓜分钱的财产,聚众大闹,钱的长子孙爱吓得躲起来了。柳如是挺身而出,几经斡旋,终不成功。以后,柳和钱生前所亲的亲戚和门人作了布置交待,再有族人来家大闹时,闭门上吊自尽,壁上留书曰“并力缚贼党,然后报之官。”家人尽出急缚族人,柳女鸣之官,邑令以其事上报,置群凶于法,从而保全了钱谦益的全家。
明代还有个叫戴纶的,客居京师,和一个妓女邵金宝关系很好。后来戴因事牵连人狱,由于亲人都在千里之外,在狱中元人照顾,就叫人以三千金交邵,托邵以此钱接济他一些衣食,如果他死在狱中,这钱就全归邵所有了。邵一方面以这笔钱接济戴的衣食,另一方面以余钱、并想方设法以其他钱结交贵公子,借贵公子之力竟使戴纶出狱。戴以后官建昌游击,而邵竟还了戴四千余金。戴对邵感德不尽,共同生活在一起。戴的妻子从家中来,对邵委身下拜说“我的丈夫陷于灾难之中时,我未能出力,而是你作为一个妓女在出力。
我很惭愧,我不能再做他的妻子了,我走了。”于是垂涕而别。
当然,在明末大乱,国破家亡的时候,也有一些妓女深明大义,以身殉国。例如有一个苏妓,当京师陷落、崇祯帝自缝身死后,和所熟悉的嫖客谈到殉国事,这些嫖客还笑话她。
有一天晚上,妓与一些嫖客泛舟太湖,饺月当空,妓对国事反复磋叹,乘人不备,竞投湖而死。至于戏曲《挑花扇》所载名妓李香君痛斥过去的恋人侯方域变节投清的故事,则是人所共知的了。
以上这些侠骨柔情、大义凛然、苟利家园、生死以之的妓女,是令人敬仰的。同时,有更多的妓女的不幸遭遇,就令人扼腕叹息,哀之伤之了。
一种是不能从其所爱,结果以身殉情。例如明代宣德间河南妓女刘盼春爱上周子敬后拒不接客,在鸪母的强逼下,最后自杀殉情。成化间金陵妓杨玉香和林景清一见交欢,恨相见之晚。居数月而别,杨誓洁身以待,达6年之久,最后因相思成疾而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