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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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世界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2)

三、作为思维形式的原因和结果

1.原因和结果是最基本的思维形式之一。

(1)在探索原因时,不能仅仅依据前件与后件的几次重复出现便断定前件是后件的原因,因为先出现的不一定是原因,后出现的不一定是结果,原因和结果一般说来又先后顺序。

(2)在实践中根据某种因果关系用原因引起一定效果,不能只看见原因的作用,还要看到结果对原因的反作用。

(3)因果联系是多种多样的,在探索原因或预测结果时,必须探索各种各样的原因或各式各样的效果,并加以区别。

§§§第五节偶然与必然

偶然与必然范畴是因果范畴的深化。

一、偶然与必然的含义.

1.偶然与必然指事物存在的状态后发展趋势。说某物偶然吧人意志他是这样,也可以不是这样;或将是这样,也可以将不是这样。说某物有必然性意指它在某种条件下一定这样,而决不会那样;或某种条件下一定这样,而决不会成为那样。

必然性实际上就是规律性,规律的实现总是有条件的,条件不具备时,规律就不会实现,但我们不能不因此而否定规律的存在。

二、偶然与必然的辩证关系

1.必然性与偶然性是事物联系和发展的两种对立的趋势,但二者又是统一的,是相互依存和不可分割的。这首先指它们在逻辑上的相互蕴含,没有偶然性就无所谓必然性,没有必然性就无所谓偶然性。其次指它们在事实上是不可分离的,没有任何实际存在的事物是纯粹必然的或纯粹偶然的,也可以说,任何实际存在的事物既是必然的又是偶然的。

2.机械决定论:自然界的运动完全受必然性支配,无偶然性可言;

非决定论:人类社会则完全是偶然性的王国,因为人的活动都受每个人的思想支配,无必然性可言。

三、作为思维形式的偶然与必然

1.一切事物既是偶然的,又是必然的,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和补充。任何偶然性都服从于其内部隐藏着的必然性。把必然性和偶然性这对范畴作为思维形式,也就是把这一原理运用于认识过程。

2.(1)从偶然性中发现必然性是科学认识的根本要求之一。人的认识过程中首先碰到的是事物的各种偶然性,对于偶然性的认识总是比较表面的、片面性,人的认识不能停留在偶然性上,而必须透过偶然性发现隐藏在其后面的必然性,这实际上也就是从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上的过程。

(2)把规律区分为动力学规律和几率统计规律是正确的,是对必然性理论的发展。

(3)偶然性与必然性在人类社会领域除了具有与在自然界一样的共同关系以外,还有一种特殊的关系,即必然性是通过人的有意识活动来开辟道路的。

§§§第六节形势与内容

形势与内容是构成事物的两个方面,事物的形势与内容的矛盾及其运动,也是世界的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得以实现的基本环节。

一、形势与内容的含义

1.含义:(1)形式和内容表示外壳或外形和内核,在这层含义上的形式和内容是可以分开存在的。

(2)形势与内容表示物种与质料、模型与材料。

(3)形式是内容的外部表现,内容是形式的内部根基、依据和实质。

二、形式和内容的辩证关系

1.任何事物或现象总是内容与形式两个方面,总是内容与形式的矛盾统一体。这两个方面之间像其他一切矛盾一样存在着既相互对立又相互依存的关系。

2.形式和内容之间是相互转化的。内容与形式之间由于所处地位的变化而发生相互转化,实际上只是讲的是形势与内容区分的相对性。

3.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反作用与内容。这种相互作用构成了形势与内容的辩证关系。这种辩证运动在第二、三层含义的形势与内容的中的表现是不同的。就第二层含义而言,形式是积极的主动的,质料是消极的被动的;就第三层含义而言,正好相反,形式是消极的被动的,内容是积极的主动的。在第二层含义中,形式赋予质料以特性和性质,使质料具体化,并引起质料的发展;在第三层含义中,内容决定形式的特性或性质,引起形式的发展,因为内容是最活跃的,形式是由于适应内容的发展而出现和变化的,当旧形式不适应内容的发展甚至阻碍它的发展时,内容就会冲破旧的形式的桎梏,而要求新的形势。

三、作为思维形式的形式与内容

形式和内容这对范畴作为思维形式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1)在人的实践活动和认识活动中,都要求把握对象的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并把他们辩证地统一起来。

2.人们认识事物,主要的当然是关注他们的内容,但为了认识事物的内容,又必须同时认识他的形式。同样,人们改造事物,首先当然是改造事物的内容,但为了改造内容,促进内容的正常发展,又必须主义改造事物发展的形式,注意选择和创造最适合新事物发展的适当形式。

(3)根据内容和刑事关系的复杂形式,要善于发现和利用有利于内容的各种形式,发展内容,繁荣形式。

§§§第七节现象和存在

本质与现象时表示事物里表及其相互关系,反映人们对事物认识水平和深度的范畴。

一、现象与本质的含义

1.本质:事物的根本性质是构成事物的基础,是实质的内在联系,是事物比较深刻、相对稳定的方面,是有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

2.现象: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本质的表现。

3.现象包含真想和假象。

二、现象和本质的辩证关系

1.现象和本质是对立的,也是统一的。现象和本质有明显的差别。现象是事物的外在方面,是表面的、多变的、丰富多彩的;本质是事物的内在方面,是深藏的、相对稳定的、表较深刻的、单纯的。因而现象是可以直接认识的,本质则只可以间接的被认识。

2.现象与本质之间有明显的区别,然而他们是相互依存的。现象是本质的现象,本质是现象的本质。也就是说,本质只能通过现象表现出来,现象是本质的显现,他们之间是表现与被表现的关系,任何一方离开另一方都是不能存在的,实际的存在总是现象与本质的对立统一。

3.现象和本质也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4.现象和本质的关系是复杂的。同一现象可以表现不同的本质,同一本质在不同条件下即不同的联系中,也可以表现不同的现象,本质与本质之间,现象与现象之间也有他们在程度上的差别。

5.在研究事物现象和本质关系是,不仅要把现象和本质区别开来,而且要把真相和假象以及假象和错觉等等区别开来。

三、作为思维形式的现象和本质

方法论意义

1.本质和现象的对立统一,使科学认识成为必要的和可能的。正因为现象和本质的对立,才有科学研究的必要。

2.要揭示事物的本质,必须从事实材料出发,即从关于现象的认识出发,不能脱离现象而凭空的把握事物的本质。

3.再通过现象认识本质的过程中,经验主义和理性主义(教条主义)是经常出现的两种片性,必须注意防止。

§§§第八节可能与现实

一、现实与可能的含义

1.现实是指一切有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事物的这一特性就叫做现实性。现实或现实性这一范畴不是简单的表示个别事实和现象的当下存在,而是客观实在的事物及其种种内在联系的综合。可能是和现实相对立的范畴,它是指包含事物之中的,预示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

二、可能与现实的辩证关系

1.可能与现实是一对矛盾范畴,同样有着对立统一的关系。可能与现实世界然不同的。现实的东西是指事物作为整体已经存在的,而可能的东西作为整体只在将来才会出现,现在他只是某种苗头或因素,甚至只是将来的东西的已出现的某些条件。

2.可能与现实又是相互依存的,他们是相互规定、相互包含的。可能是相对于现实来说的,现实也是相对于可能来说的,可能是尚未展开的现实,现实是已经充分展开和实现了的可能。

3.可能与现实的关系是十分复杂的,可能与现实之间关系的复杂性,是同可能性本身存在着种种不同的区别密切联系的。

三、作为思维形式的可能与现实

方法论:

1.这对范畴为人们在认识世界和实践中正确的发挥主观能动性提供了依据。可能转化为现实,现实转化为新的可能这是事物自身发展的客观过程。

2.人们从事任何工作,固然应当从现实出发,而不应该从可能出发,但是,绝不是说,可以否定可能性分析实践活动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无论做什么工作都要做两种分析即必然性分析和可能性分析。

3.现实和可能是辩证统一的,因此,既要反对固步自封的懒汉思想,又要反对脱离现实条件的空想和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