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现代情诗的古典底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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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引借的偏离和纵向的默契——象征派情诗(3)

残花、晚霞、春风这些闪现短暂美丽的自然意象,正与诗人的失恋感受契合,在情与景的衰暮基调中传递诗思。他的《月光下》: “冰凉的夜深 月影的寂寥的浮光中/拨开了雾霭的苍白的轻纱 游泳古梦中/怀念的情思吸啜了霜华冷露 不胜疲倦地沉重/爱人哟 飘来森林的幽阴里 我烦闷的心胸/纺你底忧郁 我为你织成缥致的霓裳/摘你底泪珠 我为你串成精致的胸饰/永远地 你为我忭舞在沉寂的睡眠之上/不绝地 我为你展开缥缈的梦幻仙乡”如梦幻浮漾的月影、雾霭、森林组构成幽远的相思意境,迷离缭绕,情韵典丽。

由上论析,象征派接受的是西方象征主义的“交响”概念,创作的仍是东方“情景交融”的情诗。

第三节 象征的“暗示”与古典的“兴”

穆木天在《谭诗——寄沫若的一封信》中说:“中国的新诗运动,我以为胡适是最大的罪人。胡适说:作诗须得如作文,那是他的大错。所以他的影响给中国造成一种Prose inVerse 一派的东西。他给散文的思想穿上了韵文的衣裳。结果产生出了如‘红的花/黄的花/多么好看呀’一类的不伦不类的东西。”(注:单引号及斜线为引者加)为了有意识地进行反拨,主张:“我们要求的是纯粹诗歌(The pure poetry)”,“我们要求诗与散文的清楚的分界”。“诗的世界是潜在意识的世界。诗是要有大的暗示能。”“诗是要暗示出人的内生命的深秘。诗是要暗示的,诗最忌说明的。”“我的主张,一首诗是表一个思想。一首诗的内容,是表现一个思想的内容。”“因为诗是在先验的世界里,绝不是杂乱无章,没有形式的。如同杜牧之的那首象征的印象的彩色的名诗:‘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后庭花。’是何等的秩序井然,是何等的统一的内容,是何等统一的写法。由朦胧转入清楚,由清楚又转入朦胧。他官能感觉的顺序,他的感情激荡的顺序:一切的音色律动都是成一种持续的曲线的。里头虽有说不尽的思想,但里头不知那里人总觉是有一个思想。”(注:单引号及引诗的标点为引者加)“诗的背后要有大的哲学,但诗不能说明哲学。杜牧之的《夜泊秦淮》里确暗示出无限的形而上学的感——因其背后有大的哲学——但他绝不是说明为形而上学的感。”

倘与法国瓦雷里《纯诗》一文相比较,我们可看出中国象征派诗人在艺术表现上的借鉴,以及与之同异相间的状态。

瓦雷里认为“假如诗人学会了创作完全不含散文成分的诗作——在这种诗中,旋律毫不间断地贯穿始终,语意关系始终符合于和声关系,思想的相互过渡好像比任何思想都更为重要,主题完全融化在巧妙的辞采之中——只有到那时我们才能把纯诗作为一种现实的东西来谈论。”穆木天主张诗体自身的特征,与瓦雷里相同。穆认同诗歌应含思想,但他对“思想”的理解已迥异于西方象征诗中超验的理性追索。比如他一再把晚唐杜牧的《夜泊秦淮》作为体现思想的典例,显然他对异域诗论的阐释是建基于古典诗歌的积累上,而《夜泊秦淮》中对历史的感慨及现实的深忧完全没有超验内涵。另外,穆木天引借了“暗示”的诗学原则,注意到了象征主义诗风的“朦胧”特征。李金发是从“艺术之本原”的高度来看待“朦胧”这一美学范畴的,他在《艺术之本原及其命运》中认为:“诗意的想象,似乎需要一些迷信于其中,如此它不宜于用冷酷的理性去解释其现象,以一些愚蒙朦胧,不显地尽情去描写事物的周围……夜间的无尽之美,是在其能将万物仅显露一半,贝多芬及全德国人所歌咏之月夜,是在万物都变了原形,即最平淡之曲径,亦充满这诗意,所有看不清的万物之轮廓,恰造成一种柔弱的美,因为阴影是万物的装服。月亮的光辉,好像特用来把万物摇荡于透明的轻云中。”这些接受时的文化背景可溯源于古典诗学中“兴”的表达策略,在此点上东西诗学大略相似。

周作人最先指出“兴”与“象征”的接近。他在1926年5月为刘半农的《扬鞭集》作的序言中说:“新诗的手法,我不很佩服白描,也不喜欢唠叨的叙事,不必说唠叨的说理,我只认抒情是诗的本分,而写法则觉得所谓‘兴’最有意思,用新名词来讲或可以说是象征。让我说一句陈腐话,象征是诗的最新的写法,但也是最旧,在中国也‘古已有之’,我们上观国风,下察民谣,便可以知道中国的诗多用兴体,较赋与比要更普通而成就亦更好。”他敏锐地洞察到中西文学在“暗示”上的接近。赋比兴作为前人从《诗经》中概括出的三种表现手法,最早见于《周礼·春官·大师》:“教六诗:曰风,曰赋,曰比,曰兴,曰雅,曰颂。”“兴”是诗歌开头的方法,以大自然的鸟兽草木、风云雨雪、星辰日月起笔,然后引出所要表现的内容,两者间或有逻辑联系,或无联系。《诗经·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用关雎的相向和鸣兴起男女相悦之情,同时是比,以鸟声共鸣比喻男女情谐。比兴的运用,使诗歌含蓄凝练,具象征意韵,如《楚辞》中的“香草美人”寄予诗人的审美理想,对后世的诗歌创作影响深远。东汉末年的古诗十九首、建安诗歌、正始诗歌、陶渊明诗、南北朝艳诗及民歌,均多用比兴。刘勰《文心雕龙》提出“比显兴隐”,辨析了“比”与“兴”的不同涵蕴,更强调“兴”。“故比者,附也;兴者,起也。附理者,切类以指事,起情者,依微以拟议。起情故兴体以立,附理故比例以生。”“兴”尤能形成诗的深层意味。

隋唐时经学大师孔颖达的《毛诗正义》引郑司农曰:“兴者,托事于物则兴者起也。取譬引类,起发己心,诗文诸举草木鸟兽以见意者,皆兴辞也。”孔指出:“毛传特言兴也,为其理隐故也。”再度点明“兴”对诗人内心的含隐传现。南宋胡寅引李仲蒙语:“叙物以言情谓之赋,情尽物者也;索物以托情谓之比,情附物者也;触物以起情谓之兴,物动情者也。”仍延承了前代诗论。清代沈德潜《说诗晬语》:“事难显陈,理难言罄,每托物连类以形之。郁情欲舒,天机随触,每借物引怀以抒之。”陈述了“兴”诗的暗示的深婉效果。清代张惠言用诗论中的比兴阐析词,他的《词选序》一文强调“意内言外”,认为词的“低回要眇,以喻其致”,表达“贤人君子,幽约怨悱,不能自言之情”,近似于“诗之比兴,变风之义,骚人之歌”。清代陈廷焯论词中的“兴”:“所谓兴者,意在笔先,神余言外,极虚极活,极沉极郁,若远若近,可喻不可喻,反复缠绵,都归忠厚。”他突出了“兴”词的“意境深厚”,以“沈郁”为贵,即含蓄蕴藉的高境。综上古典诗词理论的梳理探源,可见历代的诗词创作及评论皆重从自然取“兴”的手法,以达婉曲之致。袁行霈先生曾经指出:“中国诗歌艺术的发展,从一个侧面来看就是自然景物不断意象化的过程。”自然之景由“兴”而成为诗词中的“意象”。和西方象征诗歌的“暗示”比较,“兴”确实与之相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