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有三个阶段:大量发展互助组的阶段;发展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阶段,即初级社阶段;发展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阶段,即高级社阶段。中央对农业合作化还制定了稳步前进的方针,自愿互利、典型示范的原则,逐步推进的工作方法。
1953年,中共中央成立了专门的农村工作部,邓子恢任部长,决定对农业合作化加强领导。邓子恢领导的合作化运动,坚决采取反对急躁、稳步前进的方针。但是随着过渡时期总路线的提出,以生产合作化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改造工作全面铺开,中央加快了工作速度。1954年,初级社增加到48万个,是1953的32倍,1955年,又发展到67万个,发展速度超过了原计划。在这种急躁冒进的路线之下,1955年夏季以后的农业合作化工作更是出现了很大的偏差。
第一,要求过急。这是急躁冒进情绪的进一步发展。1955年夏,农村工作部坚持在现有的65万个社的基础上,到1956年发展为100万个社。中央领导人毛泽东修改了这个计划,决定到1956年发展到130万个,增加了30万个。7月,毛泽东再次修改计划。他批判了农村工作部的邓子恢,说他是“小脚女人”。从此,“左”倾情绪开始滋长。经济改造问题开始和政治态度挂钩,没有人敢再提“稳步前进”的方针了。10月,中共中央召开会议,通过了《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继续批判右倾机会主义,再一次推动合作化进程。12月,毛泽东编辑出版了《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并写了两篇序言和104篇按语,赞扬贫下中农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同时更加尖锐地批评“右倾机会主义”。毛泽东的态度和政治高压,使合作化以飞一般的速度发展起来。
第二,工作过粗。按照原定的计划,中央对农民入社采取“自愿互利”的原则,工作方法也是切合实际的“典型示范,逐步推进”。但是,从1955年夏天邓子恢遭批判开始,建立合作社就成为一项政治任务,速度是第一位的。在这种情况下命令主义代替了“自愿互利”,政治运动代替了“典型示范,逐步前进”。一些地区采取了斗争群众的工作方法,打击单干农民,强迫其入社。这就挫伤了一部分群众的积极性,对党的领导方法产生了质疑。
第三,改变过快。1951年到1953年,全国大量地发展互助组,有重点地发展初级社。当时全国有初级社300个。1954年到1955年春,全国有初级社67万个。在合作社的发展中,80%都增产增收。可以说,在1955年夏季以前,农业合作化运动的发展都是健康的。夏季会议以后,原来预定的到1956年发展到100万个社的计划,到1955年10月就完成了,而且多了30万个。三个月内,全国各地突击完成64万个初级社。又过了三个月,即1956年1月,全国加入初级社的农户达到80.3%;3月,全国农户基本上都加入了初级社;10月,全国转入办高级社的阶段。年底,全国农户总数的87.8%都加入了高级社。其中全国有60%多的农户在几个月之内,完成了由互助组到初级社又到高级社的转化。这些数据表明,农业合作化运动在后期以超大规模和异乎寻常的速度向前发展。这种惊天动地的改变,使一些地方农民们反应激烈,出现了毛泽东所说的“生产力暴动”的现象,他们在入社之前杀猪宰羊,砍伐树木,也不备耕积肥,生产力和物资造成极大的浪费。
第四,形式简单划一。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的生产活动以及人民的富裕程度都有着很大的区别。合作化运动加速发展之后,各地很难深入思考和设计本地区的经济特色,致使农业生产特色单一,农林牧副渔没有有机配合发展。在一哄而起的政治运动面前,各级领导干部也不可能考虑农户的实际情况,照顾各户财产状况和劳动能力,只是一味地加速实现公有化。这种做法满足了贫困户平均主义的思想要求,却伤害了富裕农民的积极性,人为地拉起平均,没有体现出差别,有失公平。
尽管1955年夏季之后,农业合作化的工作出现了偏差和错误,但是我们毕竟完成了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而农业改造对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都起了推动的作用,对工业化建设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王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