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显(?—公元前33年),字君房,济南,(今属山东)人。少年时期,因触犯法律被处腐刑,成为阉人。所谓腐刑,又称宫刑,是一种阉割生殖器的极残酷的肉刑。对石显来说,遭受这种酷刑,当然是极大的不幸。然而这肉体与精神上的不幸,却给石显带来命运的转机。古代多用阉人在宫内侍奉皇帝及其亲族。汉宣帝时,受过腐刑的石显,按照当时的规定,被送进皇宫服役。他趁势钻营,爬进尚书机构,成为尚书仆射,尚书令。
年少的石显,受刑之后,远离家乡,进入禁城,举目无亲,失爱失倚,孤苦伶仃。恰遇沛(今江苏沛县)人弘恭,也因犯法遭腐刑,与之同时入宫服役,石显便与他结为至交,聊解孤独之苦,弘恭博通文史,熟知法令,处事老练,比石显成熟得多。二人患难相依,苦心钻营,终于由一个普通的服役阉人,晋升为中黄门。这个职位虽然不高,但却可以接近皇帝。宣帝吸取昭帝时外戚霍氏专权的教训,特从宦官中选拔尚书,二人又晋升为中尚书,掌管文书奏章,在皇帝左右办事,职位不高,地位重要。不久宣帝选拔弘恭为中书令,成为尚书的长官,石显做了副职,被任为中书仆射。
汉武帝时,有中朝官和外朝官之分。由丞相统辖的正规机构各官,为外朝官,诏令由此颁行。中朝官由近臣如侍中、常侍、给事中、尚书等组成。宦官所任的职位,都属中朝官,所以所任职前有“中”字。武帝为集中皇权削弱丞相权力,扩大了尚书的权限。宣帝史称“中兴之主”,能任用贤能之人担任重要官职,虽用弘恭、右显为中书令,直到临终也没有把朝政大权交给他们。但是这个职位却给这两个阴谋家窃取权柄创造了极有利的条件,汉武帝没有想到事情的另一面,即任用宦官担任尚书官职,扩大尚书的权限,给后代带来无穷的祸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