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创新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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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8章 基于合力生成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供给机制研究(1)

黄国辉

摘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主要包括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种教育需要协同,才能形成一股合力。针对目前教育困境,发挥政府主导性作用,整合社会各界力量。重塑家庭基础性教育供给机制、完善学校主导性教育供给机制、培育社会扶持性教育供给机制,是促进合力生成的机制设计。

关键词:合力生成;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供给机制设计

一、已有研究回顾与评价

对于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学者们做了很多研究,有人从构建和谐社会的角度出发,认为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关键,政府应该协调教育均衡发展,积极干预教育不公平,提高农村教育水平。有人运用关系社会资本理论来解读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认为父母的外出,造成了留守儿童关系社会资本的缺失,影响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并提出增进邻里关系,加强家校交流等措施来提高关系社会资本,从而提高留守儿童的教育质量。还有学者认为农村留守儿童的发展问题实际上是环境与个体发展之间的关系问题,基于对环境与个人关系的宏理论和相关微理论分析,提出了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发展的生态模型,从远环境和近环境以及保护因素和危险因素等与儿童发展结果之间的相互作用关系进行了探讨。

在解决困境的对策措施上,有的研究提出政府必须出台公共政策来解决留守儿童教育困境,如财政专项拨款和治理周边环境把留守儿童教育引入常规管理部分。有的研究认为,政府应该加大义务教育经费投入力度,建设寄宿制学校,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有的研究提出开发城市公立学校的潜力,制定相关制度接受留守儿童在父母打工所在地上学,扶持为农民工子女开设的简易学校。还有的研究提出在政策体制上,破除城乡二元化和户籍壁垒,消除对农民工的歧视,在学校教育体系上,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

各地政府在应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上,也做出了一定的努力,积累了一定经验。如云南有的地区通过市妇联在学校、乡镇和村庄建立留守儿童俱乐部,3000余名代理家长与留守儿童实现“一帮一”结对子;江西有的地方在试验“留守儿童关爱工程”,在校内成立留守儿童的托管中心和“心灵驿站”,负责留守儿童的生活和学习辅导;江苏、安徽为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上好学,大规模新建服务于留守儿童的寄宿制学校;重庆通过“代理家长制”、“隔代家庭教育新机制”等措施来解决留守儿童教育问题。

已有的理论认识和实践经验,在相当程度上丰富了我们对于留守儿童教育困境解决的思路和经验,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客观上仍存在不足。其一,缺乏系统性。现有的应对留守儿童教育困境的对策,缺乏系统性,虽然有一定的成效,但是其作用很有限。由于缺乏配套的经常性经费和制度保证,绝大多数举措很难持续进行下去。其二,缺乏整合效果。已有的应对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对策,家庭、学校、社会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还存在很多不足,合力效应不明显。

二、影响供给合力生成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困境

总结已有研究,农村留守儿童教育涉及的供给主体主要有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个方面。供给合力的生成需要家庭的基础性教育、学校的主导性教育以及社会的扶持性教育协同作用。而现实情况并非如此。

(一)家庭基础性教育正在弱化

家庭教育是一个人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教育,是启蒙教育。健全而有力的家庭教育有助于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然而对于留守儿童而言,家庭教育却不是那么健全。主要表现在:第一,家庭教育环境的缺失。留守儿童常被委托给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或嫡系亲属照看。“隔代教育”弊端凸显,作为留守儿童的监护人,要么年事已高,除了照看孩子基本生活外,无教育的能力;要么没有文化,素质低下,无法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也无法对孩子的学业进行辅导。第二,不完整的家庭结构造成“亲子”教育的缺失。一个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双方合力作用的发挥。当一方或双方父母都外出打工时,在孩子的心灵上就留下了不完整的家的概念。监护人再怎么努力,也都无法替代父母对孩子的影响,无法替代“亲子”教育的影响力。

(二)学校主导性教育未尽其能

对于家庭教育缺失的孩子,学校可以算是其接受系统的全方位的教育的场所。学校教育对留守儿童的成长成才应该起到主导性教育的作用。但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主要表现在:第一,升学率依然是学校教育的目标,学生成绩依然是学校关注的重点,忘却了教育的真谛是学生的全面健康发展。第二,对于留守儿童可能出现的心理、情感等方面的问题学校没有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学校教育着眼于受教育者的共性,对留守儿童的个性需求有所忽视。缺乏对留守儿童的学习状况、心理健康状况等关注和关爱,导致这些家庭教育缺失的孩子无法在学校教育中得到应有的补偿。第三,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严重脱节。表现在留守儿童家长和教师,尤其是班主任老师之间缺乏应有的沟通。学校老师没有及时地向家长反馈留守儿童在学校的学习或是心理情况,造成一些留守儿童更加“为所欲为”。这就是家校没有形成合力,造成对孩子教育的“中空”状态。

(三)社会扶持性教育几近空白

世界发达国家普遍具有社会性组织机构,为少年儿童的成长提供有效帮助。我国目前农村这样的机构尚欠发达,类似非政府组织的作用还不十分明显,专门扶持农村留守儿童教育问题的社会组织更是空白。另外,受制于农村社会的经济、文化整体发展水平的限制,农村地区的社区教育服务体系尚未建立。留守儿童社会教育体系的缺失削弱了社会在留守儿童教育中应该发挥的效用,也使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三位一体的理想落空。

三、促进合力生成的农村留守儿童教育供给机制设计

在解决农村留守儿童教育困境上,最为关键的是要确立政府的主导地位,并发挥其系统整合各方力量的优势。在供给机制设计上,要突出政府穿针引线的主导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形成合力效应。

(一)重塑家庭基础性教育供给机制

(1)提升农民工的生活质量,构建完整家庭。

家庭教育对人一生所产生的影响,是学校教育、社会教育所无法替代的。留守儿童教育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父母一方或双方外出打工不能将其带在身边。家庭基础性教育的缺失,使得孩子在学习、生活、情感、行为习惯等方面产生缺陷。因此,如果能够让留守儿童重新回到父母身边,这是解决困境的第一步。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今天,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向城市进军是大势所趋。城市农民工的生存、生活问题也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只有提升城市农民工的生活质量,才能为农村留守儿童构建一个完整的家。

首先,建立覆盖农民工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方面,充分考虑农民工收入低且不稳定的特点,应专门研究确定与农民工低收入相适应的费率,使其能够参加到社会保障体系之中。另一方面,针对农民工流动性强的特征,应当在区域和统筹单位方面建立统一的费率转接制度,使农民工不论转移到何处,都可以凭卡缴纳社会保障费用并享有相应的权益。

其次,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除了要打破农民工和城镇居民的身份界限之外,还应加强劳动力市场的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劳动力市场的功能,为农民工提供就业服务。一要大力发展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和人才交流中心,建立城乡纵横相连的劳动力供需信息网络,为农民工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服务;二要注重市场法制建设,规范劳动力市场运作秩序;三要进行职业培训等制度方面的创新,为农民工无障碍地进城转化为产业工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体制平台。

再次,着力研究解决农民工的住房问题。从长期看,政府应着手研究通过公积金、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政策的调整,逐步将农民工纳入城市住房政策范围内。比如,目前农民工租房房源主要是城市边缘农民建的出租房和部分市民手中的存量住房,可以考虑把符合出租条件的房源统一登记,纳入廉租房供应体系。随着城市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将在城市定居,政府对农民工的住房问题考虑得越早,就会越主动。

最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的权益保护。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应着力将重心放在制度建设上。要建立健全劳动用工制度,维护农民工劳动权益;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建立起规范的日常巡查机制,重点开展社会保险费稽核、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等方面的执法检查。同时相关部门要积极探索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有效机制,如法律援助等。另外,对于农民工子女的入学问题,需要在法律上修改和完善《义务教育法》相关条款,促进教育资源的合理配置,使《义务教育法》能惠及包括农民工子女在内的每个适龄儿童。

只有解决了城市农民工在社会保障、就业、住房以及权益保护方面的问题,使农民工能够享受到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和待遇,才有可能将留守在家乡的孩子接回身边,给孩子一个完整的家的概念。这是一个家庭发挥基础性教育作用的必要条件。

(2)转变农民工的教育观念,增强亲子教育。

家庭是孩子的第一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因此,父母要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正确处理生产、创收与子女教育的关系,不能以牺牲孩子的成长为代价来换取眼前暂时的利益。

首先,要学会了解孩子,不仅要了解孩子的日常生活,更重要的是了解孩子生理和心理的发展情况,掌握每一时期孩子不同的心理、智力和情感的变化,对他们进行及时的引导教育,真正负起教养孩子的责任和义务。要学习掌握科学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学会运用科学的鼓励方式,把精神鼓励和亲情关怀相结合,使留守儿童感受到更多的父母关爱,体会到更多的浓浓亲情。

其次,因各种条件限制无法将子女带在身边的父母,在外出打工前要落实好监护人并与监护人保持密切的联系。要经常通过电话、写信等方式实施有效的亲情教育。要求监护人引导留守儿童主动向父母倾诉,反映学习生活情况,以便得到父母的理解和支持,从而增强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同时,不应视学校教育为子女教育的唯一途径,认为孩子在学校就读,所有问题都应由学校教师负责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