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毛泽东思想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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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社会主义的经济建设

一、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和方针

1.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后,我国的基本国情

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是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立足点。对于当时我国的基本国情,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作了清醒的思考和分析,认为:第一,中国已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但社会主义制度还不巩固、不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全建成和完全巩固,不仅需要时间,而且需要国内外各种条件,其中首要条件是必须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使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获得比较充分的物质基础。第二,中国是一个人口多、底子薄、经济文化落后的农业大国。毛泽东将这种状况概括为“一穷二白”。“穷”就是没有多少工业,农业也不发达;“白”就是一张白纸,文化水平、科学水平都不高。这意味着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基础相当薄弱。此外,我国生产力发展极不平衡,生产力布局也极不合理。这些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极为不利。所以,要在中国建设起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要赶上和超过世界上最先进的资本主义国家,没有一百多年的时间是不行的。第三,我国社会主义社会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中共八大关于政治报告的决议明确指出: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我们国内的主要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要求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已经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党和全国人民当前的主要任务,就是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尽快地把我国从落后的农业国变为先进的工业国。

2.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伟大国家的基本方针

革命的最终目的是解放生产力,为生产力的发展扫清道路。1945年4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大《论联合政府》的政治报告中明确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他还特别强调,只有消灭日本侵略者,实行土地改革,解放农民,发展现代工业,建立独立、自由、民主、统一和富强的新中国,才能使中国社会生产力获得解放。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向全党提出了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的战略任务,在城市和已经建立了人民政权并解决了土地问题的乡村,必须以生产建设为中心。建国后,经济恢复工作刚结束,党中央及时地提出过渡时期总路线,强调社会主义改造要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任务来进行。1954年,毛泽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词中指出,我们的总任务是团结全国人民,争取国际朋友的支援,为了建立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而奋斗。这是毛泽东关于调动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思想的最早提出。

1956年4月,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提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必须“围绕着一个基本方针,就是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他还进一步指出:“过去为了结束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统治,为了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我们就实行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的方针。现在为了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社会主义国家,同样也实行这个方针。”此后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讲话中,毛泽东进一步阐述了这一基本方针。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伟大国家,成为我们党和国家在整个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基本方针和战略思想。

什么是国内外的积极因素?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中指出:在国内,工人和农民是基本力量。中间势力是可以争取的力量。反动势力虽是一种消极因素,但是我们仍然要做好工作。尽量争取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在国际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都要团结,不中立的争取其中立,反动的也可以分化和利用。如何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呢?毛泽东认为必须正确处理好政治、经济、国际三个方面的十个关系。第一,在政治方面,必须处理好党与非党的关系,以及革命与反革命的关系、是非关系等。他提出要实行共产党和其他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用正确的政策改造反革命分子;处理党内矛盾,要实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第二,在经济方面,必须处理好各种经济关系。包括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关系;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关系;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国家、生产单位和生产者个人的关系;中央和地方的关系等。第三,在国际方面,一切民族、一切国家的长处都要学,政治、经济、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的一切真正好的东西都要学。这种学习必须是有分析有批判地学,不能盲目地学,不能一切照抄,机械搬运。毛泽东指出,对苏联经验不能一概迷信,对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东西也不能简单地排斥,他们的先进科学技术和企业管理方法中合乎科学的方面值得我们学习。只有正确处理好上述各种关系,才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建设社会主义伟大国家。

3.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目标和“两步走”战略的制定

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是中国共产党奋斗的伟大目标。1953年公布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任务以后,根据毛泽东在修改、审定中宣部起草的《关于党在过渡时期总路线的学习和宣传提纲》中的意见,1954年9月,周恩来在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建设起强大的现代化的工业、现代化的农业、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和现代化的国防”。1957年,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又提出了建设现代科学文化问题。1959年底1960年初,毛泽东读苏联《政治经济学教科书》时,第一次完整地表述了关于四个现代化的思想。后来,周恩来根据毛泽东的提议,在第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正式宣布要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内,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具有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学技术的社会主义强国,赶上和超过世界先进水平。

在中国这样一个经济文化落后的农业大国实现这个任务是一项极其艰巨的工程。毛泽东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在时间的估计上,曾作过多种设想。在1955年3月的全国党代表会议上,毛泽东指出:“要建设成为一个强大的高度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国家,就需要有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比如说,要有50年的时间,即本世纪的整个下半世纪。”在同年10月的七届六中全会上,又提出:大约在50年到75年的时间内,可能达到世界先进水平。1956年9月,他在接见南斯拉夫共产主义者联盟代表团时说:使中国变成富强的国家,须要50年至100年的时光。经历了“大跃进”和三年经济困难时期之后,毛泽东认为实现现代化时间可能更长一些。1961年,他同蒙哥马利说:建设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在中国,50年不行,会要100年,或者更多的时间。1962年1月中共中央召开扩大的工作会议,他再次提出,中国要建设起强大的社会主义经济,没有100多年的时间,我看是不行的。

关于实现战略目标的步骤问题,1963年9月的中央工作会议,根据毛泽东的意见,提出了“两步走”的设想。第一步,建立一个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使我国工业大体接近世界先进水平;第二步,使我国工业走在世界前列,全面实现农业、工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随后,周恩来在三届人大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宣布,第一步,大约用三个五年计划的时间;第二步,力争在本世纪末。这就比较完整地概括了“两步走”的发展战略,是中国共产党最早提出的我国经济建设远景规划的宏伟蓝图。

4.关于我国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

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领导经济建设的实践中,逐渐形成了关于我国经济建设的指导方针。

第一,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这一方针是在反冒进的过程中制定的。1955年底,我国经济建设出现了各地各部门纷纷要求提前完成原定计划指标,甚至提出“提前实现工业化”。为了组织好1956年的生产建设,制定切实可行的第二个五年计划,周恩来、刘少奇等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和反对冒进。1956年6月,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了比较稳妥的1956年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同月召开的中央会议,提出了既反保守又反冒进,在综合平衡中稳步前进的方针。“八大”根据综合平衡的原则,明确提出:在经济建设中,必须继续坚持优先发展重工业,同时根据原料、资金的可能和市场的需要,积极发展轻工业,大力发展农业,相应地发展运输业和商业,把国家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相结合的方针。1957年1月,陈云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书记会议上又提出建设规模的大小必须和国力相适应的思想。他指出,适应不适应,这是经济稳定或不稳定的界限,像我们这样一个大国,经济稳定极为重要。所谓建设规模,是指基本建设的规模。国力,是指国家的财力和物力,它包括投资、机器设备和原材料、消费物资、外汇等方面。建设规模的大小,必须从国家的财力物力出发。否则,建设规模搞大了,超过了国力,就是冒进;建设规模搞小了,使一部分资金和物资积压起来,就是保守。不论是保守,还是冒进,都是错误的。此外,陈云还提出物资、财政、信贷三大平衡的著名观点。

第二,“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毛泽东一贯强调,我们的方针要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自己找出适合我国情况的发展道路。在我们这样一个大国,尤其必须主要依靠自己的力量发展革命和建设事业。自力更生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更是毛泽东所提倡的,但是自力更生不是不要外援,也不是排斥吸收和利用外资。在1956年中央召开的知识分子问题会议上,毛泽东阐述了把外国所有好东西统统拿过来的思想,这就不但是向外国学习科学技术、经营管理经验等,而且包括吸收和利用外国资金。毛泽东指出:外国的好东西学一点好,凡是外国的好东西,我们统统拿过来,外国有用的东西,就是要学……拿过来就变成我们的东西。我们要在这十几年内把外国的好东西统统拿过来,我们中国历史上有许多朝代,汉朝就是这么做的,他们不怕外国的好东西,有好东西他们就欢迎。唐朝有一种乐,他们政府开会奏的乐,有七种音乐,七种舞蹈,有六个节目都是外国的,只有一个节目是中国的。唐朝在我们中国是有名的一个朝代,一搞久了就变成中国的了。1958年6月,毛泽东在对《第二个五年计划指标》批示中,写下了关于自力更生和外援关系的著名论断: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消除迷信,独立自主的干工业、干农业、干技术革命和文化革命。打倒奴隶思想,埋葬教条主义,认真学习外国的好经验,也一定研究外国的坏经验,引以为戒,这就是我们的路线。1963年,周恩来在国庆招待会上的讲话中宣布:中国人民不论在革命斗争中,还是在建设事业中,都一贯采取“自力更生为主,争取外援为辅”的方针。

毛泽东关于吸收和利用外资的思想,是前后有差别的。但是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毛泽东认为吸收和利用外资是正常的对外国际经济交往,是加速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有效措施。

二、中国工业化道路的思想

1.中国工业化道路思想的提出

实现社会主义工业化,变落后的农业国为先进的工业国,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理想。

毛泽东非常重视中国工业化的问题。早在1944年5月,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召开的工厂职工代表大会上,第一次提出了中国要工业化的口号。1945年毛泽东在《论联合政府》的报告中专门谈到了工业问题,进一步指出实现国家工业化的重要性:“没有工业,便没有巩固的国防,便没有人民的福利,便没有国家的富强。”此后,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报告》及《论人民民主专政》等著作中,论述了中国工业化问题,明确地提出了“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的伟大任务。然而当时虽然看到了现代工业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只占10%左右,迫切地需要发展现代工业,建立独立的工业体系,但是中国的工业化究竟走什么样的道路问题,还不可能明确地提出来。

农业大国。因此,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成为我国人民的迫切任务。毛泽东把这一任务作为过渡时期总路线的主体部分提了出来,并得到全党的接受。但是,当时我们缺乏经济建设的经验,惟一能学习和借鉴的是苏联经验。因此,我国第一个五年计划是依据重点发展重工业的原则制定出来的。

第一个五年计划重工业建设的成就是巨大的,但是,建设规模与速度和国力不相适应的矛盾也逐步暴露了出来,实践本身提出了中国的工业化能不能走优先发展重工业道路的问题。毛泽东对这个问题非常关注。他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提出了中国不能照抄照搬苏联工业化的经验,片面地注重重工业、忽视农业和轻工业,而应该走在大力发展农业和轻工业的基础上,去发展重工业的道路。随后,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中,他明确地提出,中国工业化道路问题,主要是指重工业、轻工业和农业的发展关系问题。当时,尽管他还认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应以重工业为中心,但是他已经提出了发展工业与发展农业并举的思想。1958年“大跃进”运动的实践,使毛泽东更深感农业的重要作用,所以他不再或很少提优先发展重工业的问题,并对工农业的关系作出了新的论断。在1959年7月开始的庐山会议上,他第一次提出了要按照农、轻、重次序安排国民经济计划的思想。后来,他又根据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初步经验和曲折教训,比较完整地提出了以工业为主导、以农业为基础、农轻重并举的总体战略思想,实现了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2.中国工业化道路的特点

中国工业化道路既不同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工业化道路,又有别于苏联社会主义工业化道路,有显明的中国特色。

第一,从中国国情出发,把农业放在重要的位置。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绝大多数。以此为出发点,毛泽东全面论述了农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和基础作用。他认为,农业发展是工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如果没有农业为工业提供日益增多的粮食、原料和资金,提供劳动力和广阔的国内市场,工业的发展是不堪设想的。农业产品不仅关系到城市和工矿区人口的吃饭问题,而且也是工业特别是轻工业原料的重要来源。没有农业,就没有轻工业。工业的发展速度在相当程度上为农业的发展速度所制约。农业发展了,可以使轻工业、重工业更快的发展。农业是我国工业市场的主体。我国的工业和某些以国外市场为基础的资本主义国家的工业根本不同,是以国内市场为基础的。毛泽东特别提到重工业要以农业为重要市场,如化学肥料,各种农业机械、电力、燃料、各种现代化的交通运输工具等,在农村有广阔的市场。农业是积累的重要来源。我国的出口物资以农产品居多,可以换取外汇。在轻工业的商业实现的积累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从农业劳动者创造的价值中转移过来的。因此,农业发展了,就可以为发展工业提供更多的资金。毛泽东因此得出了这样的结论:“在一定的意义上可以说,农业就是工业。”

第二,安排国民经济计划必须以农、轻、重为序。所谓以农、轻、重为序安排国民经济,就是指国家在作计划的时候,首先要考虑农业发展的需要,把农业发展放在优先的地位;各行各业都要为农业服务,以农业为基础;重工业和轻工业的发展,必须以农业提供多少商品粮、原料、劳动力为基础。这种安排顺序,不是就投资比例大小而言,而是就整个国民经济的综合平衡而言。

第三,提出了一整套“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主要包括:工业和农业并举,即在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条件下,工农业同时并举;重工业和轻工业并举,即在轻、重工业的关系上,应以重工业为重点,轻重工业同时并举;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并举,即在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关系上,要侧重内地,沿海工业与内地工业同时并举;大中小型企业并举,即在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的关系上,以大型企业为主,大中小型企业同时并举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工农业同时并举。所谓并举,并不否认重工业优先增长,不否认工业发展快于农业;并举也不是平均使用力量。这些思想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就是要在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同时,满足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把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结合起来。

毛泽东关于中国工业化道路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理论宝库,为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指明了方向。

三、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初步探索

1.关于经济体制改革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后期,我国已基本上按照苏联模式,建立起了高度集中的经济管理体制。这种体制便于国家集中有限的财力、物力,对恢复国民经济、夺取抗美援朝战争的胜利、促进社会主义改造和保证重点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经济建设的全面展开,其统得过死、集中过多的弊端日益暴露了出来。这引起了毛泽东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关注和思考。

首先是在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问题上,经济文化落后的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是不是只能搞单一的公有制?由于对马克思主义学说的机械理解,过渡时期,我国实际上是把建立单一的公有制作为目标,决心消灭各种形式的私有制。到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后期,由于生产关系改变过快,形式过于简单划一,脱离了我国生产力发展的状况,不利于社会生产的发展。总结经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从现实国情出发,认为应该对不合乎生产力状况的经济体制进行改革,开始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所有制结构、经济运行的调节机制等问题作积极探索。在中共八大上,陈云提出了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行“三个主体,三个补充”的思想,即:在工商业经营方面,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是工商业的主体,一定数量的个体经营是国家经营和集体经营的补充;在生产计划方面,计划生产是工农业生产的主体,按照市场变化在国家计划许可范围内的自由生产是计划生产的补充;在社会主义的统一市场里,国家市场是它的主体,一定范围内的国家领导的自由市场是国家市场的补充。这一思想,突破了苏联高度集中统一、单一的计划经济模式,是当时条件下对社会主义经济体制所作的创造性的构想。

毛泽东也提出了涉及经济体制改革的若干设想。党的八大后,党和国家开始对经济关系进行调整。之后,自由市场明显活跃,个体工商户明显增长,还出现了少数自发经营的规模较大的工商企业,人们称它为“地下工厂”、“地下商店”。1956年12月,他同民建、工商联负责人谈话时,提出“可以消灭资本主义,又搞资本主义”的思想。他说:地下工厂,因为社会需要,就发展起来。要把地下变地上,使之合法化。只要有市场、有原料,这样的工厂还可以增加。可以开夫妻店,可以雇工。可以开私营大厂,订条约,十年二十年不没收。还可以吸引华侨投资,二十年、一百年不要没收。他甚至还提出可以在一定时候让外国人来中国办工厂、开矿山,向他们学习技术。毛泽东称其为“新经济政策”。这一主张得到中央其他领导同志的赞同。刘少奇在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上说,我们国家有百分之九十几的社会主义,有百分之几的资本主义,我看也不怕,它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一个补充,可以在某些方面同社会主义作比较。1957年5月,刘少奇在一次谈话中,还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既要有计划性,又要有多样性和灵活性的问题。他指出,我们一定要比资本主义经济搞得更多样,更灵活。周恩来在1957年4月的国务院会议上指出,主流是社会主义,小的给些自由,这样可以帮助社会主义的发展。工业、农业、手工业都可以采取这个办法。在社会主义建设中,搞一点私营的,活一点有好处。邓子恢提出农村合作社对生产队实行“包工、包产、包财务”,生产队对生产组实行“包工到组”、“包工到户”,偏远山区也可实现“包产到组”、“包产到户”等生产责任制。刘少奇、陈云、邓小平等也表示赞成考虑这种意见。邓小平认为:“生产关系究竟以什么形式为最好,恐怕要采取这样一种态度,就是哪种形式在哪个地方能够比较容易比较快地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就采取哪种形式;群众愿意采取哪种形式,就应该采取哪种形式,不合法的使它合法起来。”他还引用刘伯承常说的四川民谚“黄猫、黑猫,只要捉住老鼠就是好猫”来说明这个道理。这些说明,党和国家领导人十分关注经济体制改革的探讨和实践。

2.关于管理体制改革

经济体制的改革必然要引起管理体制的改革。在1956年初进行的大规模调查研究过程中,针对社会主义管理体制上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毛泽东就提出了扩大一点地方的经营管理权,给地方一些独立性的主张。在《论十大关系》中,毛泽东专门论述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提出要有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这比只有一个积极性好得多。毛泽东认为,解决中央和地方的矛盾,应当在巩固中央统一领导的前提下,扩大一点地方的权力,给地方更多的独立性,让地方办更多的事。1956年6月,国务院召开了全国体制会议,会议提出了《关于改进国家行政体制决议的草案》。周恩来在中共八大上就这个“草案”,提出了处理中央、地方和企业关系的七条原则,重点是在中央统一领导下,适当地扩大地方的权限。党的八大后,在陈云主持下,制定了关于改进工业、商业和财政三个管理体制的规定。基本方针是:分级管理,逐步下放,重视综合平衡,处理好下放后的人、财、物和产、供、销等各个环节的协调关系,破除和修订某些不合理的规章制度,更好地促进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发展。中心内容和总的精神是:适当调整中央同地方、国家同企业之间的关系,把一部分工业管理、商业管理、财政管理的权力下放给地方行政机关和工矿企业,以便更好地调动和发挥地方和企业的积极性。这些都是积极有益的探索和尝试。但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内,还没有真正找到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出路。

如何加强和改善企业管理,是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中的一个重大问题。1958年1月,毛泽东主持制定的《工业方法六十条(草案)》提出,干部要以普通劳动者姿态出现,与工人建立平等关系,要改革束缚群众积极性的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在党的八大二次会议上,他提出了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的要求。后来,他还说,所有制问题基本解决以后,最重要的问题是管理问题,也就是人与人的关系问题。1960年,毛泽东根据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开展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的情况,提出了改善企业管理的“两参一改三结合”的思想,“两参”即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这是扩大企业中的社会主义民主的需要;“一改”即不断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企业有一套合理的规章制度,才能调动企业的工人、技术人员和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生产建设事业的发展;“三结合”即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人员相结合,共同对企业实施管理,可以发挥集体智慧,合力解决企业的重大生产技术等种种问题,是提高企业管理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有效途径。经过许多大型企业试行后,这个制度后来正式列入中央制定的“工业七十条”中,并确定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为该制度的一种具体形式。“工业七十条”同时进一步强调要改善和加强企业管理,实行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在充分发扬政治民主、经济民主、生产技术民主,调动广大职工积极性、创造性的基础上形成和完善以厂长为首的全厂统一的生产行政指挥系统和运行机制。当时毛泽东把“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称之为“鞍钢宪法”,使之与苏联的“马钢宪法”(指以马格尼托哥尔斯克冶金联合工厂经验为代表的苏联一长制管理方法)相对立。这一思想的提出及其实践是对中国企业管理体制的有益探索。

四、发展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

马克思、恩格斯由于所处时代的局限,认为未来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社会是不存在商品和货币的。列宁、斯大林认为社会主义社会还存在商品、货币,对马克思、恩格斯的设想是一个重大突破。但是,这种突破也有其历史局限性。例如,斯大林认为生产资料不是商品,价值规律只在流通领域内起调节作用。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生产问题的重要性,是在纠正1958年“共产风”的过程中提出的。他针对当时出现的反对商品生产、否认价值规律的观点,在第一次郑州会议上指出:现在有些同志,避开使用还有积极意义的资本主义范畴——商品生产、商品流通、价值法规等来为社会主义服务,“这是对马克思主义不彻底、不严肃的态度”,“是不承认客观法则的表现”。针对中国的实际情况,他强调:中国是商品生产很不发达的国家,很需要一个发展商品生产的阶段。我们发展商品生产,是为了满足社会需要,为了5亿农民,取消商品生产,实质上就是剥夺农业。他提议社会主义的商品,加一个“社会主义”,以便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生产”。

毛泽东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商品生产不会导致资本主义。他说:“商品生产,要看它是同什么经济制度相联系,同资本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资本主义的商品生产,同社会主义制度相联系就是社会主义的商品生产。”商品生产不会将我们引导到资本主义,因为社会主义已经没有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基础,即生产资料资本主义所有制变成了全民所有制,在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领域占统治地位的是国家和人民公社,资本家已经被排挤出去,这同资本主义有着本质区别。

关于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存在的原因,毛泽东认为,两种所有制存在,是商品生产的主要前提。但商品生产的命运,最终和生产力的水平有密切关系。因此,即使是过渡到了单一的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如果产品还不很丰富,某些范围内的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仍然有可能存在。毛泽东不仅从生产关系方面,而且从生产力方面找到了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存在时限的客观依据。针对斯大林认为生产资料不是商品的观点,毛泽东认为很不妥当,商品的范围包括生产资料这种讲法比较好。

毛泽东还进一步阐述了价值规律的作用。1959年2月,毛泽东在第二次郑州会议上批评了无代价地调拨生产队财产的严重错误,他说:价值法则,等价交换,不仅存在于公社内部,也存在于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之间,实际上生产资料各部门之间也有价值法则起作用。后来,毛泽东明确指出:价值法则是一个伟大学校,只有利用它,才有可能教会我们的几千万干部和几万万人民,才有可能建设我们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1962年2月,他在修改刘少奇代表中央在扩大的中央工作会议上所作的书面报告时,还加上了这样一句话:按劳分配和价值交换这样两个原则,是在建设社会主义阶段决不能不严格地遵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的两个基本原则。

毛泽东关于社会主义商品生产和利用价值规律的思想,对于当时的社会主义建设发挥了重要的指导作用,其中一些基本观点在今天仍然是适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