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坚持主导产业强村,积极发展“一村一品”。经济发展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培育和壮大主导产业,是发展经济、强村富民的根本途径。要深化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优质粮食产业,提高粮食生产效益。扩大养殖、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和无公害、绿色食品的生产,提高农业标准化水平。发展特色产业,形成“一村一品”的主导产品和主导产业。积极扶持乡镇企业,加快发展农村二、三产业。深入实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引导“一村一品”向优势产业带聚集,特别是要抓住主要环节,多途径推进“一村一品”发展。拓展农业的多种功能和农民的就业领域,改善农村就业结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发展成为“龙型经济”。加快品牌培育,加强品牌的宣传、保护和推广,鼓励对有条件的特色农产品进行商标注册和原产地标识。加大市场开拓力度,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农产品流通网络、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农民经纪人队伍和“绿色通道”建设。
9.坚持科技人才兴村,切实加强农业科技进步和人才培养。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无论是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还是推动农村社会进步,都离不开科技、离不开人才。要大力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开展重大高新技术研发,强化现代农业的科技支撑。积极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完善农业科技入户机制,加强对农民的技术指导和服务,不断提高农业科技含量。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增强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造就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依托“百万中专生计划”,组织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把村组干部、种养大户、农村经纪人培养成农村致富带头人,把脑子活、信息灵的外出务工农民培养成劳务输出领头人,造就一批留得住、用得上的农村实用人才,带领群众增收致富。创造有利条件,吸引外出打工人员返乡创业,引导各种致富能人进村投资,借智生财、借资兴业,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发展。鼓励各类人才辐射带动广大农民学习新知识、树立新观念、掌握新技术、倡导新风尚、建设新农村。
10.坚持龙头企业帮村,鼓励引导工商企业投入和推动新农村建设。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的事业,需要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广泛参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各类工商企业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要善于发挥龙头企业与农村之间存在的“血缘关系”、地缘关系、利益关系,鼓励它们以各种方式参与新农村建设。支持乡镇企业调整产业结构,推进科技进步,创新经营机制,提高其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带动能力。引导农村个体私营企业健康发展,带动农民发家致富和建设农村各项事业。要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和协调服务,吸引有条件、有热情的各类工商企业下乡进村,面向“三农”,进军田园,通过产业带动、村企联动、投资推动、科技驱动、服务拉动、外向牵动等形式参与新农村建设。制定鼓励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实现以企带村、以村促企、村企共赢,农村和企业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11.坚持生态建村,大力开展农村能源和环境建设。开展以生态家园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农村能源和环境建设,是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提高生活质量的有效途径,是农业部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要继续以户用沼气建设为切入点,引导农民改厕、改圈、改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总结、推广和提升现有农业生态模式,通过项目带动、市场引导和政策激励,促进种养业生产方式的转变和效益的提高。要开发太阳能、风能等农村清洁能源,推广秸秆养畜、秸秆生产沼气、秸秆发电等综合利用技术,大力推广“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利用模式,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加快实施乡村清洁示范工程,促进田园清洁、水源清洁、家园清洁,探索建立以村为基本单位、户为基本服务对象的乡村物业化服务体系。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化肥、农药、农膜等生产资料,实现安全、节本增效和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草原保护建设,改善草原生态环境,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12.坚持支部带村,不断增强新农村建设的组织引领力。建设新农村,村是工作的基础,农民是行动主体。能否增强农村基层党政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和创造力,直接决定新农村建设的成败。农业部门要通过提供服务、创造条件,积极支持和促进村级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增强服务能力,提高工作水平。要帮助他们建立健全符合新农村建设要求的集体财物管理机制,完善“一事一议”制度,让农民真正参与管理村集体各项事务,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监督权;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认真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章程(试行)》,扎实组织实施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示范项目,支持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农村能人以及各类社会化服务组织,创办或领办各类中介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全方位的服务,不断加深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当前,要切实抓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示范行动的各项工作,尽快形成各级各部门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协调推进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机制,努力为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搭建良好平台,特别是要广泛听取基层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推进。
科技部:八举措为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进程中,科学技术应该如何发挥支撑作用?广大科技工作者应该如何贡献自己的才智?科技部门又有哪些具体的举措?
1.科技部瞄准四个具体目标:科技部已经确定了我国农村和农业科技发展的总体目标,并且瞄准四个具体目标,主要体现在关键技术、集成技术、转化推广、综合示范等方面:
(1)强化关键技术开发。突破一批关键技术,获得专利500项以上,形成一批技术标准,培养一支农村科技研发人才队伍,完善农村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显著提高农村科技创新能力特别是农村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2)强化技术集成应用。加强新农村建设技术的综合集成,开发成套技术设备100套以上,开发成套技术200套以上,初步建立起现代农业、新兴产业、农村社区、城镇化等技术体系。
(3)强化技术转化和推广。转化应用一批成熟、先进、适用技术,推动农业科技贡献率提高5个百分点,粮食单产年均增长达到2%以上,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50%至60%,特色优势产业明显发展,农村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农村资源节约取得显著成效。
(4)强化技术综合示范。引导建设300个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村,示范村社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产业结构较为合理,农民接受培训率达80%,农民增收年均达10%左右。引导建设300个科技示范村、200个科技示范乡镇和100个科技示范县。
2.重点推出八大举措:近期,科技部将重点推动八项举措,促进农村和农村科技发展,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科技支撑:
(1)建设现代农业。实施粮食丰产科技工程等粮食专项计划,重点推动长江中下游平原水稻现代化生产科技研发、华北平原小麦玉米两熟优质超高产科技研发、东北平原玉米优质高产高效科技研发和国家粮食安全预警系统开发。以863计划、973计划等为依托,发展农业高技术,抢占国际农业高技术领域的制高点。
(2)培育新兴产业。推进农村资源节约和生态科技开发,培育一批农村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产业,提高农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跟踪农业生产的各个环节,推进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延长农业产业链。以“一县一业、一乡一品、一民一技”为方向,培育一批农村资源型特色产业,促进农村生产经营的专业化。
(3)发展农村社区。针对我国农村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农村社区为集成平台,统筹城镇建设科技与农村社区科技的发展,大力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节水节地节能、住宅建设、信息化等农村社区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为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提供支撑。
(4)推进城镇化。以提高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实现农村经济良性循环为目标,着力加强城乡统筹规划,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加快发展城镇绿色节能建筑,建立资源节约型城镇;加强农村建筑与住宅产业发展,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5)壮大科技型企业。依托技术创新引导工程等,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组建国家工程实验室、行业工程中心或技术创新中心,提高技术研发和行业带动能力,形成一批名牌产品。
(6)完善新型农村科技服务体系。以科技特派员制度和农业专家大院模式为重点,推广一批农村科技服务创新模式,把科技智力和科技要素引入农村一线。发展农技110等信息服务模式,推进农村信息化,缩小城乡数字鸿沟。以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和农村区域成果转化中心为重点,培育一批农村科技服务中介。
(7)培养新型农民和优化科技人才队伍。引导开展“百万农民科技培训”,培训5000万人次的农村实用技术人才,造就一批新型农民和种田能手。以农村信息员、农村科技中介机构从业人员、农产品经纪人等为重点,不断提高农村科技服务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农村科技服务人员队伍。
(8)开展试点示范。选择不同区域、不同产业发展水平、不同文化民俗背景等各具特色的农村,有针对性地筛选成熟技术,开展集成技术与典型农村的耦合研究,从乡村、城镇、县城等层次开展示范,引导建设300个科技示范村、200个科技示范乡镇和100个科技示范县。
江苏省:建设规划进村
入户不让一村一户遗忘在规划外
江苏把新农村建设规划落在实处,努力做到规划“进村入户”,不让一村一户被遗忘在规划之外。
2006年以来,江苏省在完成镇村布局规划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了村庄建设规划编制试点,并结合试点修编完善了《江苏省村庄建设规划导则》。同时,通过开展技术培训、巡回技术指导和工作督查,各地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得到有序推进。
截至2006年8月底,全省已编制完成了800个规划保留的规模较大、历史文化遗存丰厚、地形地貌复杂及有建设整治任务的村庄建设规划。全省1000个建设整治试点示范村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完成650个,完成率为65%,其中,徐州市150个试点示范村庄建设规划已全部编制完成。
在编制村庄建设规划过程中,各地坚持领导、专家、群众“三结合”,加强农村调查,提高了村庄建设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南通等地针对农民建房的当前需求和村庄建设规划一时难以编制到位的矛盾,创新工作思路,率先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村居民点的平面布局规划,目前编制已完成2200多个,为农民建房提供了规划选址依据。
山东省:不准举债搞新农村建设禁巧立名目乱收费
日前,山东省政府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中规定,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要充分考虑农村财力和农民承受能力,尊重农民意愿,切忌盲目攀比、急于求成。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乡村两级不准举债搞建设,不准增加农民负担搞建设。县乡兴办农村公益事业不得要求层层配套资金,不得将负担转嫁给村集体和农民。
山东省提出,减轻农民负担要由“治重”、“治乱”,转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确保负担不反弹。要落实取消农业税和农村义务工、劳动积累工政策,严禁巧立名目或变换方式再向农民收取。已经取消的面向农民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基金不得恢复。对农民的补贴补偿必须及时足额到位,不得克扣。征用农民土地必须按规定补偿,并积极探索妥善安置失地农民的长效机制。各部门需要村级组织协助开展工作的,要提供必要的经费,严禁将部门经费缺口转嫁给村级,严禁委托村级向农民收取税费。
山东省要求,要加强对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监管。开展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兴办生产公益事业,要充分发扬民主,尊重群众意愿,严格遵循议事程序,不得突破上限标准,不得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固定的收费项目。所“议”之事要确实符合多数村民意愿,发扬民主不能搞形式、走过场,“议”后实施要接受群众监督。
山东省确定,对当前农民反映强烈的问题,要进行专项治理。重点是,以办实事、办好事名义拉赞助搞募捐,向农民、学生收费集资;在村村通油路、自来水中不按要求落实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向农民转嫁负担;借收取生产性和服务性费用之机搭车收费;通过“两田制”、频繁调整土地和多留机动地等形式向农民收取承包费,变相增加农民负担;把“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为面向农民的固定收费项目;将五保户供养、义务教育、民兵训练、计生家庭优抚等应由财政承担的支出,由村集体和农民承担等。
山东省提出,要探索从政策上、体制上解决农民负担问题的长效机制,落实减轻农民负担的“四项制度”。落实涉农税收、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公示到村庄和收费现场,重点抓好农村中小学收费、农民建房收费、电价、水价公示。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一费制”,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落实乡镇、村级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村级公费订阅报刊每村每年不得超过800元。落实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
湖北省:农业部门提出十项措施促进新农村建设
2006年03月18日召开的湖北省农业部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培训班提出,农业部门将采取十项措施来促进新农村建设。
这十项措施为,大力发展优质粮,力争全省优质稻面积达到1800万亩,扩大300万亩。加强板块基地建设,重点建设优质水稻、优质畜禽、名特水产、优质水果四大类板块基地。对粮食、棉花、油料、畜禽、水产、蔬菜、果茶等优势产业。每一个产业,集中扶持一个龙头企业。放大实施“阳光工程”,大力发展劳务经济。力争每年阳光工程培训40万人,新增劳动力转移80万人。
实施农业科技提升行动,使全省农业实用技术入户率、到田率分别达到85%、80%。突出发展水稻机插秧,全面提升农机作业水平。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力争新开发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品牌260个。搞活农产品流通,支持发展农产品直销配送、冷链保鲜运输等流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