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的工程车为何频频吃人?杭州的很多媒体都发出过这样的疑问。就在刚刚过去的5个月,杭州主城区起码又发生5起和工程车有关的交通事故。6月1日的《青年时报》用醒目的标题做了文章:“杭州市委书记王国平作出批示,立即组织专项整治,并对肇事的工程车司机及相关公司依法严处”。
领导批示,说明问题很严重很触目惊心;领导批示,说明领导很重视很严肃。但是,类似的批示实际上已经不是第一次了;类似的批示为什么不起作用或作用有限呢?
要想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弄清批示是批给谁看的?然后再考虑,批示应该怎么批?
在人治环境下,批示是批给下级官员看的。基于此,批示应该批在“七寸”。下级最怕什么就批什么。为此,我建议,批示不妨这样批:请立即在接到本批示后5个工作日内把问题解决掉,否则摘下你的乌纱帽。
如果都这样批示,不要说是工程车肇事问题可以得到根治,“欺实马”也早就成死马一匹了。
当然,从法治角度来讲,批示其实是不应该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