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长假要不要恢复?全国“两会”上,代表委员们争论激烈。恢复者有恢复者的理由,不恢复有不恢复的依据。传闻满天飞、小道消息满地跑,老百姓都不知道该听谁的。节骨眼上,国务院办公厅总要发出通知,重申2007年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
办法是个行政法规,理应得到遵守。如果要修改,得根据规定程序来改。这叫依法治国。当然,中国之大,发展也不平衡,诸如五一放假这样的事的确也可以考虑不搞“团体操”,不搞一刀切。国务院不妨规定个底线,具体时间由地方广泛征询民意,然后经地方人大批准。这样子或许不会出现黄金周里“全国山河一片挤”的景象。惟其如此,欢声笑语才会在青山绿水间流淌,抱怨之声才会少之又少。有学者说,分权是趋势,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因子。如果放假这样的事情地方也没有自由权,其他的分权之事恐怕更加无从谈起。另外,由这件事我也想到温家宝总理说过的一段话,“今后各部委都要这样,只要网上出了个什么东西是需要解释的,你们不用请示我,你们赶紧上网去解释,别把问题拖成一个不得了的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