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将正式开通民意沟通电子邮箱,以专门收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法院和当事人之间的沟通又多了个渠道。这是好事!不过我在想,此前公检法司、政府职能部门都早已开通了热线,有的还设立了接待日、来访日。效果怎么样?事实上,沟通渠道再多,只有把它用起来才行。如果百姓写的邮件、反映的问题都石沉大海毫无回应的话,民意沟通电子邮箱也只能成为一个摆设、一个噱头。
新闻报道还说,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已经指定专人定期收集整理民意沟通邮箱里的邮件,分门别类加以梳理后,将有见解、有价值的群众意见和建议报送院领导阅批后转有关部门办理。什么是有见解的?什么是有价值的?领导阅批后转有关部门处理?字里行间,人治的味道又浓又重。
对最高人民法院来说,赶紧下个文件:加快判决书上网的步伐,好处大大的。这是我想发的一个邮件,提的一个建议。不知道有没有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