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三个火枪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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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达达尼昂老爹的三件礼物

一六二五年四月的第一个星期一,法国中部的默恩小镇突然掀起了一阵轩然大波。镇上的男人看见妇女们朝大街的方向奔去,听见孩子们在门口叫喊,便赶忙披上铠甲,拿起火枪或长矛,向诚实磨坊主客店跑去。客店门前挤满了喧闹的人群,并且随着时间的推移,人越聚越多,一个个还都显得很好奇。

引起这场骚乱的原来是个年轻人,他的模样简直就像十八九岁的堂吉诃德[1]。不过这个堂吉诃德没有穿戴盔甲,只穿了一件羊毛织的紧身短上衣,那件短上衣本来是蓝色的,但变得酒渣色不像酒渣色,天蓝色不像天蓝色了。一张棕色的长脸,突出的颧骨表明他足智多谋,而下上颌的肌肉非常发达,一眼就可以断定是加斯科尼人,即使不戴贝雷帽也看得出来,何况这个年轻人还真戴了这样一顶软帽,上面还插着一根翎毛呢;一对眼睛透出机灵劲儿;鹰钩鼻,但挺秀气;个子嘛,要说是孩子,显得太高,算成年人吧,又嫌太矮;皮斜带上挂柄长剑,走路时老是磕碰腿肚子,骑马时又总摩擦坐骑蓬乱的毛;但若没有这柄长剑,缺乏经验的人准会把他看做出门旅行的农家子弟。

正因为这个年轻人有匹坐骑,而这匹坐骑又那么与众不同,所以引起了大家的注意。那是一匹贝亚恩[2]矮马,口齿在十二到十四岁之间,一身黄毛,一条秃尾巴,腿弯处生有坏疽,迈起步来脑袋耷拉到膝盖以下,都不需要系颌缰了,尽管如此,它每天照样能赶八里路。可惜这匹马的优点全被它古怪的毛色和寒碜的姿态掩盖了。因此,自打一刻钟前这匹矮种马踏进默恩镇时,就在街头引起了一阵骚动,害得骑在它背上的主人也成了大家的笑柄。

这种轻视使年轻的骑士达达尼昂感到非常难堪,因为不论他是多么高明的骑手,也无法掩饰这样一匹坐骑使他露出的狼狈相。所以,当初达达尼昂老爹把这匹马赏赐给他时,他就一边接受,一边长嘘短叹,虽然他心里很清楚,这样一匹马,至少也要值二十利弗尔[3]。而随同这件礼物赏赐给他的训示,却是无价之宝。

“孩子,”那位加斯科尼老乡绅说道,“这匹马在你老爹家里有将近十三个年头了,从生下来就没离开过,你一定要好生爱护它。凭你古老贵族的身份,你应该有权享受进宫当差的荣誉,到了宫里,你绝不要辱没自己体面的姓氏。为了你,也为了你的双亲和朋友,你只能听命于红衣主教和国王。如今,一个绅士,是全靠他的勇气闯天下的,知道吗?你还年轻,有双重理由应该勇敢:第一,你是加斯科尼人;第二,你是我儿子。不要错过时机,要敢于冒险。我教会了你使剑,你两腿结实,手腕有劲,一有机会就应该大打出手;如今禁止决斗,要打架更得有双倍的勇气。孩子,我所能给你的,只有十五埃居[4]、我这匹马和你刚才听到的这番忠告。你母亲还会告诉你一种药膏的秘方,那是一个吉卜赛女人教她的,凡是不触及心脏的伤口,抹那种药膏都有奇效。你要事事争先,快快活活地生活。除此之外,我建议你效法一个榜样,他是我以前的邻居德·特雷维尔先生,小时候有幸经常与我们的国王路易十三一块玩耍,现在则是国王十分器重的御林军的首领。德·特雷维尔先生除了参加打仗和攻城,还与别人决斗过上百次!尽管有法令、有谕旨禁止决斗,他还是当上了火枪队的统领。这支御林军,就连红衣主教也惧怕它三分,虽然谁都知道,红衣主教是什么也不怕的。特雷维尔先生每年挣一万埃居,是位极其显贵的爵爷,可是他当初也与你一样。你带上这封信去拜见他,事事以他为榜样,希望你有一天也能成为像他那样的人。”

达达尼昂老爹说完这番话,就把自己的长剑给儿子佩上,深情地吻了吻他的双颊,并为他祝福。

小伙子出了父亲的房间就去找母亲。母亲正拿着那个神妙的药方等着他。母子之间的话别,比父子之间的话别更长久,更充满柔情。做父亲的鼓励达达尼昂成为一个男子汉,而做母亲的则不住地落泪。至于年轻的达达尼昂,一想到以后要当火枪手,便竭力表现得意志坚强,不过终究还是拗不过天性,眼泪忍不住要夺眶而出,他费了好大劲才忍住了一半。

当天,年轻人就上路了,带着父亲的三件礼物,即:十五埃居、一匹马和一封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外加奉送的那番叮嘱。

一路上,达达尼昂始终保持着尊严和敏感。他的两个拳头攥得紧紧的,两只手每天去握剑柄十来次,只不过他的拳头没有揍人,长剑也未曾出鞘。行人们见到那匹黄矮马的倒霉样子,都禁不住想笑,可是一瞧见黄矮马上面悬着一柄吓人的长剑,长剑上方又闪烁着两道凶狠多于傲慢的目光,便都忍住不敢笑了。就这样,他来到了默恩镇。

可是当他在诚实磨坊主客店前面准备下马的时候,却不见任何人上来张罗,只见楼下一个半开的窗口内站着一位绅士,身材高大,神情傲慢,微微皱着眉头,正在对另外两个人说话,那两人毕恭毕敬地听着。达达尼昂习惯性地以为那三个人议论的就是他,便侧耳细听。这回他只误会了一半:人家议论的不是他,而是他的马。那位绅士好像正在对它评头论足,另外两个人完全是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不时地哈哈大笑。既然一丝微笑都足以惹得这个年轻人大动肝火,那么这种放声大笑会引起他怎样的反应,便可想而知了。

然而,达达尼昂想先看清楚那个讥讽他的无礼家伙是副什么模样,便用骄矜的目光盯住那个陌生人,发现他介于四十到四十五岁之间,黑眼珠,目光犀利,脸色苍白,鼻子高高的,黝黑的胡子修剪得很整齐;穿着紫色紧身短上衣和短裤,裤腿系着紫色细带子,浑身上下除了露出衬衣的袖衩之外,没有任何装饰;紧身短上衣和短裤虽说还很新,但全都皱巴巴,像久压箱底的旅行服。这一切,达达尼昂都是作为最细心的观察者迅速捕捉到的,直觉告诉他,这个人将会对他今后的命运产生巨大的影响。

就在达达尼昂定睛看着这个穿紫色短上衣的绅士时,那人正对他那匹贝亚恩矮马发表高见,另外两个人听了大笑不止,绅士本人也一反常态,脸上掠过一丝淡淡的微笑。这一回确凿无疑了,达达尼昂真是受到了侮辱。他确信对方是在讥笑他,便怒气冲冲地朝他们走去。

“嗨!先生,”他嚷道,“躲在窗子里的那位先生!对,说的就是您!您在笑什么呢?说说看,好让咱们一块儿笑笑怎么样?”

那位绅士慢慢地把目光从坐骑移到骑士身上,仿佛一时还没明白这种奇怪的指责是针对他的,等到终于明白过来之后,他微微蹙了一下眉,又停顿了相当长时间,才用一种难以形容的傲慢、讥讽的口吻说道:

“先生,我没在对您说话。”

“可我在对您说话!”小伙子被这种既傲慢又优雅,既蔑视又不失礼仪的态度激怒了。

陌生人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又打量了一会儿达达尼昂,而后离开窗口,慢慢地走出客店,来到离他两步远的地方,站在马的对面。另外两个人始终待在窗口,看见陌生人这种不动声色地取笑对方的举止,笑得更厉害了。

达达尼昂见他过来,把长剑从鞘里拔出一尺光景。

“这匹马的确是,或者更确切地讲,它年轻的时候的确是金色的,”陌生人继续对着窗口的两个人发表议论,似乎根本没有注意到达达尼昂那怒不可遏的样子,虽然达达尼昂就站在他和那两个人之间,“这种颜色对植物来说很常见,不过这种颜色的马,迄今罕见。”

“有种笑马,未必有种笑马的主人吧!”特雷维尔先生的效仿者怒气冲冲地喊道。

“我不常笑,先生,”陌生人说,“不过只要我愿意,这笑的特权我是要保留的。”

“可我讨厌别人在我不高兴的时候笑!”达达尼昂嚷道。

“真的吗,先生?”陌生人神色异常平静地说道,“好啊,这也合乎情理。”说完他转过身,准备从大门回到屋里去。达达尼昂刚到时就看见门廊下面停着一匹备好鞍辔的马。

以达达尼昂的性格,他岂能放过一个如此放肆地嘲笑自己的家伙!他嗖的一声从鞘里把整个剑拔出来,边追边喊:“回来,爱嘲笑人的先生,给我回来,我可不想从背后给您一剑。”

“给我一剑!”那人转过身,吃惊而又轻蔑地望着年轻人说:“得了吧,小老弟,您敢情是疯了!”

接着,他又自言自语般低声说道:

“糟糕,国王陛下正派人四处物色,招募火枪手,这下可给他网罗到一个角色了!”

他话音还未落,达达尼昂就狠命地刺来一剑,他要不是赶紧往后一跳,只怕就再也不能取笑人了。陌生人见事情已超出玩笑的界限,便也拔出剑,向对手施了施礼,认真地摆出防卫的姿势。而正在这时,他那两个听众随同客店老板,挥舞着棍棒、铁锹和火钳,劈头盖脸地朝达达尼昂打过去,立刻把达达尼昂完全牵制住了,使他不得不回转身,对付这雨点般的攻击,而他的对手则利索地插剑入鞘,从战斗者变成了旁观者,不动声色地在一旁观看,一边嘴里咕噜道:

“该死的加斯科尼人!把他扔回到那匹黄马上,叫他滚蛋!”

“那也得先宰了你再说,孬种!”达达尼昂一边嚷着,一边奋力抵抗三个对手的夹击,没有后退一步。

“还是一副加斯科尼人的牛脾气。”绅士嘟囔道,“我敢肯定,这些加斯科尼人的本性是改不了啦!既然他非要这样不可,你们就狠狠地揍他,等他挨够了,就会讨饶的。”

不过,陌生人不知道他面对的这个人多么倔强。达达尼昂是条绝不求饶的硬汉子。因此,战斗又继续了一会儿。终于,达达尼昂精疲力竭,手里的剑被对方一棍打断半截,他只好扔了。另一棍击伤了他的前额,他跌倒在地,顿时血流满面,差点儿昏厥过去。

就在这时镇上的人从四面八方赶到出事地点。店主怕事情张扬出去名声不好,便叫几个伙计帮忙,把受伤者抬进厨房,稍事包扎。

那位绅士回到了他刚才所站的窗口,不耐烦地望着外面的人群。这群人聚在那里,似乎使他感到非常气恼。

“喂!那个浑小子怎么样啦?”他听见开门声就转过脸去,对出来向他请安的店主问道。

“好些啦。”店主答道,“刚才他真的晕过去了。”

“是吗?”

“可他在昏过去之前,还使出全身力气拼命喊您,一边喊一边向您挑衅。”

“这家伙简直是魔鬼的化身!”陌生人大声说道。

“喔!不,大人,他不是魔鬼。”店主轻蔑地做了做鬼脸说道,“在他昏迷不醒的时候,我们搜了他身上。他的行囊里只有件衬衣,钱袋里只有十一埃居。他刚晕过去那会儿还说什么这种事要是出在巴黎,您马上就得后悔;在这里,您早晚也会后悔。”

“那么,”陌生人冷冷地说,“他倒是个乔装改扮的亲王咯。”

“我对您说这些,老爷,”店主接着说道,“是要您提高警惕。”

“他发火的时候提到什么人的名字没有?”

“有哇,他拍着口袋,说什么:‘等德·特雷维尔先生知道有人如此侮辱他所保护的人,看他怎么收拾你们!’”

“德·特雷维尔先生?”店主的话引起了陌生人注意,“他拍着口袋提到特雷维尔先生的名字?……啊,亲爱的店主,在这个年轻人昏过去的时候,我敢肯定,您不会不看看他的口袋的。那里面有什么东西?”

“有一封给火枪队统领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

“真有这事?”

“绝不敢有半句假话,老爷。”

店主不是一个很善于察言观色的人,没有注意到陌生人听到这些话之后,脸上表情的变化。陌生人一直将胳膊肘支在窗台上,这时离开了那里,不安地皱起眉头。

“见鬼!”他暗自嘀咕道,“特雷维尔居然派这么个乳臭未干的加斯科尼人来对付我?不过刺一剑总是一剑,不论行刺者多大年纪,何况一般人对一个孩子不会有什么戒心。有时候,一丁点儿小麻烦也会误了大事。”

陌生人陷入了沉思,过了几分钟才说道:

“喂,老板,您能帮我把这个疯子赶走吗?说实话,我不能杀了他。可是,”他现出冷酷、威胁的表情继续说,“他碍我的事。他现在在哪儿?”

“在楼上我太太的房间里。正在给他包扎。”

“他的衣服和那个口袋可还在身上?没给他脱下紧身短上衣?”

“全脱下啦,都放在楼下厨房里。既然这个小疯子碍您的事……”

“不用多说了。他在您的客店里胡闹,正直的人都不能容忍。您上去给我结账吧,再通知一下我的随从。”

“怎么!先生这就要走?”

“既然我刚才吩咐您备马,您该清楚了。您不想照办吗?”

“哪能呢,大人您也瞧见了,马已备好在门廊下,随时可以出发。”

“好。那就照我说的去办。”

“嘿嘿,”店主暗自说,“敢情他是怕那个小伙子。”

但陌生人威严地瞪他一眼,使他再也不敢多想,谦卑地行个礼,退了下去。

“不能让米拉迪被这小子看见,”陌生人想道,“她已经来迟了,不能再耽搁。看样子,我最好骑马去迎她……要是能知道那封给特雷维尔的信的内容就好了。”

陌生人独自嘀咕着向厨房走去。

店主心里认定是小青年的到来把陌生人从他的客店里赶走的。这时,他到了楼上太太的房里,发现达达尼昂已经清醒了。于是,他提醒达达尼昂,由于他刚才向一位大爵爷寻衅闹事,警察可能会来找他的麻烦。他劝小伙子别管身体虚不虚弱,快点起身赶路。达达尼昂还晕晕乎乎的,身上没有了短上衣,头上裹着绷带,就这么爬了起来,由店主推着往楼下走去。走到厨房门口,他第一眼就看到了那个奚落他的家伙,正站在一辆华丽的四轮马车的车门前,平静地与人交谈。

他面对的是个二十一二岁的女人,她正从车门里露出头来。达达尼昂一眼就看出,那女人既年轻又漂亮,她的美貌简直令他吃惊。这女人肤色异常白皙,金色的鬈发一直垂到肩上,蓝色的大眼睛犹如盈盈秋水,玫瑰色的嘴唇,一双手晶莹洁白。她正神情激动地与陌生人说着话。

“所以,主教大人吩咐我……”她说。

“……即刻赶回英国,一旦公爵离开伦敦,立马通知他。”

“给我的其他指示呢?”漂亮的女客问道。

“全都装在这个匣子里,您到了海峡那边再打开。”

“很好。那您干什么呢?”

“我回巴黎。”

“不教训一下那个无礼的小子?”

陌生人正要回答,但嘴刚张开,一切全听到了的达达尼昂,已经冲到门口嚷道:

“是那个无礼的小子要来教训别人。希望他要教训的家伙,别像上回那样见他就逃了。”

“见他就逃?”陌生蹙起眉头说。

“对,当着一个女人的面,我料你也没脸逃走。”

“三思而行,”米拉迪见绅士伸手拔剑,忙劝阻道,“记住,稍有耽搁就会误了大事。”

“言之有理,”绅士说道,“您赶您的路吧,我也就走。”

他向米拉迪点头告别,随即飞身上马。马车和单骑分别朝大街相反的方向疾驰而去。

“喂!您的房钱!”店主大声嚷道。他见这位房客连账也不付就走了,心里对他的好感顿时变成了鄙夷。

“把钱给他,笨蛋!”那位旅客马不停蹄地对自己的随从喊道。那个随从掏出两三枚银币往店主脚边一扔,也策马跟着主人飞奔而去。

“嘿!胆小鬼。嘿!无耻之徒。嘿!冒牌绅士。”达达尼昂也紧跟在那随从后面策马飞奔。

但他受了伤,身体还很虚弱,经受不了折腾,跑了不到十步,耳朵里嗡嗡作响,只觉得天旋地转,眼前一黑,便从马上栽了下来,嘴里还在骂着:

“孬种!孬种!”

“的确是个孬种。”店主咕哝着走到达达尼昂身边,试图以这种讨好的方式与可怜的小伙子和解。

“对,真是个孬种。”达达尼昂喃喃道,“可是她,真美!”

“她,谁?”店主问道。

“米拉迪。”达达尼昂含糊不清地说。

说完,他又一次晕了过去。

第二天清晨五点钟,达达尼昂就起了床,自己下到厨房里,要了点葡萄酒、橄榄油和迷迭香,还照母亲给的方子要了几样我们不得而知的东西,配制成一剂药膏,把身上的好几处伤口都抹了一遍,又自己换了绷带。这药膏还真有奇效,到傍晚时分,他就行走自如,第二天差不多就痊愈了。

基本康复的达达尼昂决定继续赶路,但就在他结账的当口,却猛然发觉那封准备交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信不见了踪影。他翻来覆去摸遍了全身,也只找到了那只磨损的丝绒小钱袋和里面的十一个埃居。

“我的推荐信!”达达尼昂怒气冲冲地嚷道,“我的推荐信,快给我找出来!否则,我就把这个客店捣个稀巴烂!”

遗憾的是,当时的情势根本不允许小伙子把他的威胁付诸实践,他的剑在前一场格斗中已经断成两截,而他早已忘了这茬儿,结果,等他伸手去拔剑时才发现手里握着的仅仅是一截八九寸长的断剑。

达达尼昂大为失望。然而要不是店主赶紧应承他的要求完全合理,这失望大概还不足以使这位狂怒的年轻人住手。

“对呀,”店主应和道,“那封信在哪儿呢?”

“就是嘛,信哪里去了呢?”达达尼昂嚷道,“首先,我告诉您,这封信是写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非找到不可,要是找不到,他可会有办法叫您找回来的!”

这句话把店主镇住了。除了国王和红衣主教,德·特雷维尔这个名字就是人们最常提到的。于是,店主开始亲自寻找那封不见了的信。

“信里是不是装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店主找了一阵,一无所获之后问道。

“那还用说!当然是喽!”加斯科尼人大声说,他本来指望靠这封信飞黄腾达的,“我的财产全在里面。”

店主这会儿脑子里忽然闪过一个念头,大声说道:

“那封信没丢。”

“噢?”达达尼昂说。

“没错,是有人拿走了。”

“拿走了?谁拿的?”

“昨天那位绅士。他下楼去过厨房,当时您的短上衣就搁在那里。他独自一人在那儿待过。我敢打赌,准是他偷的。”

“您这么想?”达达尼昂将信将疑地问道。他比谁都清楚,那封信仅仅对他个人来说挺重要,他看不出别人有什么理由想得到它。事实上,谁得到那封信都不会有半点好处。

“我认准了就是他。我对他说过您是受德·特雷维尔先生保护的,而且有封写给这位爵爷的信,他听了好像很不安,问那封信放在哪儿。他知道您的短上衣放在厨房里,便立刻下楼去那里了。”

“这么说,真是他偷的,”达达尼昂接着说,“我要向特雷维尔先生报告,特雷维尔先生会向国王报告的。”说罢,他挺神气地从口袋里掏出两个埃居,给了店主。店主慌忙摘下帽子捏在手里,一直把他送到门口。

达达尼昂又跨上黄马继续前行,一路平安无事地来到了巴黎的圣安托万城门。在那里,他把黄马卖了三埃居。

这样,他只好夹着小包徒步进入巴黎,走了好多路,才找到一间能租得起的房子。那是一间顶楼的房子,位于卢森堡宮附近的掘墓人街上。

付过定金,达达尼昂就住进了那个房间,利用白天剩余的时间,缝补那件紧身短上衣和有绦子边饰的束膝短裤。随后走到沿河铁器街,给那个剑柄重新配了剑身,然后又折回来走到卢浮宫近边,向遇到的第一个火枪手打听德·特雷维尔先生的府邸,得知那是在老鸽棚街上,恰好就在达达尼昂所租的那个房间附近。他把这一点视为此行大吉的好兆头。

临上床时,他对自己在默恩镇的表现还挺满意,怀着对过去毫不后悔、对眼下满怀信心、对将来充满希望的心情,美滋滋地入睡了。

达达尼昂一觉睡到早晨九点钟才起床,准备去拜访大名鼎鼎的德·特雷维尔先生。照他父亲的说法,这位先生可是王国的第三号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