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一个人不按仁义礼智信原则去行,那么,他就是未知。因为心中的良知他没有得到,也就是他没有认真思索。假如他认真思索,得到了良知,或者说他知道自己应该对父母行孝,对君主尽忠,那么他就一定会行孝尽忠。如果他不行孝,不尽忠,就说明他没有得到良知,也就是没有知。
所以,王守仁的“行”范围很广,包括了学、问、思、辨,这在《中庸》里是“知”的四个侧面,在王守仁这里合一了,因为他模糊了两者的界限。
王守仁进一步提出,人的“一念发动处即是行”,实际上是取消了真正的“行”。所以,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批评他“销行以归知”。
其实,王守仁这样用意念代替“行”也有合理的方面,他要人们树立一种信念,在刚开始意念活动时俱依照“善”的原则去做,将不善和恶消灭在刚刚萌发的时候,这也叫“知行合一”。所以,对“知行合一”应该全面理解,这样才能正确评价。
018忠与孝可以两全吗
忠和孝,能否两全,一直是我国封建社会和儒学大家探讨的问题。
汉朝初建时,朝廷上就进行过一次有趣的辩论。辩题是商汤和周武,推翻他们的君主建立自己的国家,其行为是不是正确的。
当时,有人认为,商汤和周武不能这样做。理由是,帽子即使破了,也应该戴在头上;鞋子即使是新的,也只能穿在脚下。也就是说,君主是帽子,臣子是鞋子,再坏的君主也不能推翻。
这里争论的就是臣下对君主是否需要尽忠的问题。
而在这之前,孔子却将忠和孝联系了起来。孔子认为,臣子侍奉君主要忠诚,君主要按照礼制对待臣子,不可对臣子随意侮辱和杀戮。
孟子进一步发挥孔子思想说:君主把臣子当做手足,臣子就把君主当做心脏;君主把臣子当做狗马,臣子就把君主当做不相干的路人;君主把臣子像尘土一样践踏,臣子就把君主当做强盗和仇敌。
孟子甚至认为如果君主作恶,臣子就可以把他推翻。所以,孟子赞扬商朝第一个君主商汤,赞扬亲自推翻了商朝的周武王,说他们推翻了作恶的君主,是顺从天意,合乎民心。孔子和孟子的主张反映了春秋战国时期士人对于诸侯国君主相对独立的现实状况。
孔孟推介忠诚,但他们非常清楚,这样的品质是需要培养的。而培养这种品质的最好途径就得从孝顺父母开始。
在孔子看来,孝道不仅仅是孝敬好父母,对于家禽,家畜,也需照顾好它们的生活。孝顺最难得的是和颜悦色,让父母愉快。
为了保护孝道,儒家学者还大力抨击佛教。认为佛教僧侣不生产,不纳税,又不服劳役,是不忠;不娶妻,不生子,是不孝。因为从孟子开始就指出,不孝的罪名有很多,但最重要的就是没有儿子。因为没有儿子,就不能按照礼制祭祀父母,从而使父母的灵魂挨饿。
因此,在孔子这里,忠和孝在理论上是可以统一的。
趣味链接:曾子怎样看重“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
《孝经》上说:“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这种理念,曾子铭记在心,且一生遵循。
曾子临死的时候,尽管已无力支配自己的身体,却仍要弟子帮他“启手足”,看看自己的手,看看自己的足,在看到它们都完整无损之后,他才觉得可以放心地离开这个世界。
曾子迎接死亡的如释重负的心态,源于他对孝道教育的深刻领悟。全身而归本身就是孝的要求。
凡为人父母,莫不以子女身体受损伤残为最为痛心疾首之事,故作为孝子,他应做到的最起码的要求,就是不能使父母为此而伤心。
身体的保全与否,实际上已成为是否能孝的一块试金石,这或许可以说是儒家版的全身保真说。
曾子去世后,他的学生乐正子春下堂时扭伤了脚,伤愈后几个月不出门,面带忧色,门人问他何故,他回答说:“我从曾子那里听说过孔子的教导,那就是:父母把一个完整的身体交给我,我必须把这完整的身体返还给父母。不能伤身损形,这才能叫做孝。可作为君子,我没走几步就忘了孝道,所以感到忧愁。”(《礼记·祭义》)
从这段话得出的教益,就是我身并非我私有,它是父母之“遗传”也。
019“无为而治”是怎样一种治国方略
无为而治,是道家倡导的一种治国方略。“无为”作为一种政治原则,在春秋末期就已经出现,然而使之系统化成为一种理论的人是老子。
《老子》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在老子看来,虚无的东西才是最有用的东西。道本身就是空虚而看不见的,而它的作用却是巨大的。例如车轮,如果没有中间的圆洞,就不能转动了。我们用的茶杯、瓷碗等器皿,如果没有空的地方,就不能装东西。门户如果没有空处,就不能出入。房屋如果没有空处,也不能住人。
因此,老子认为无和空才是有用的。我们对待事情,无为正是有所作为。无为是手段,而无不为是目的。为了达到无不为,就必须保持无为,所以无为才是真正的治理,叫做无为而治。
在老子看来,“民之难治,以其上有为,是以难治”。他认为,“有为”政治带来的祸害是非常严重的。防禁越多,人民越陷入贫困;法令越森严,盗贼越增加。而统治者征收大量赋税,造成人民饥饿;统治者越是强作妄为,人民就越是难以管理。
故老子主张“劝统治者少干涉”和“使民众无知无欲”,即不以繁政苛举扰害百姓,百姓便会纯朴自处,生活自然富足安定。老子说:“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圣人不仁,以百姓为刍狗。”刍狗,古时供祭祀用的草扎狗,祭后弃之。意思是说,君王应像天地一样麻木不仁,把百姓当作草狗。这并不是倡导统治者与百姓为敌,而是劝统治者不要太怀怜爱之心,应少管闲事,“清虚自守”。
对此,老子还有一个极为有趣的比喻:“治大国若烹小鲜。”讲治理国家,就如同厨师烹鱼,经常翻来翻去,鱼就会变得一团糟。总而言之,万物皆有“道”,顺道则生,逆道则亡。施政者多无为,则“我无为而民白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邱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民随德化,天下即大治了。
后来的庄子又主张从精神上彻底摆脱“有为”的欲念,达到绝对的自由。汉初推崇黄老之学,统治者吸取了秦朝灭亡的教训,以道家无为而治的方针,采取与民生息的政策,减少了繁政苛举,从而迎来了“文景之治”和“汉武盛世”。
020“小国寡民”又是怎样一种理想社会
小国寡民是老子理想的社会和国家形态,也是道家的一种治国方略。
语出《老子》:“小国寡民,使民有什伯之器而不用,使民重死而不远徙。虽有舟舆,无所乘之;虽有甲兵,无所陈之;使民复结绳而用之。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邻国相,鸡犬之声相闻,民至老死不相往来”。
意思就是说,国家要尽量小,人民百姓也要尽量少,即使有了器具、车船、武器,人们也不去使用它们。甚至连文字也不要。必须使人民看重生命,不到处搬迁,使人民有吃有穿,能够安居乐俗,不要有其他非分之想。相邻的国家,鸡狗的叫声都能相互听得到,但人民到老死也不相互往来。
道家的“小国寡民”理想,实际上是一种历史倒退的幻想。《老子》认为,春秋战国时代兵连祸结、社会纷乱的根源,主要在于各大国的广大民众政策,“奇技淫巧”的工艺发展,民之“智多”而“难治”。消除祸乱的唯一办法是建立“小国寡民”的社会。因为很多原始部落或氏族公社,生活在其中的人们才真正做到了“日出而作,日没而息”。无知无欲,无忧无虑。
在此基础之上,老子提出了自己的历史发展观。他认为社会发展分为五个阶段,即“道”、“德”、“仁”、“义”、“礼”。人类社会的最初发展阶段是“道”统治的,一切纯任“自然”,是完全“无为”的。以后的社会分别由德、仁、义、礼统治。老子认为每后一个阶段与前一个阶段相比,离“无为”越远,美的善的东西越少,丑的恶的东西越多,因而离他的小国寡民的政治理想就越远。
老子所追慕向往的社会,正是远古的原始社会。老子的幻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在春秋战国时代战争频繁,生活动荡不安,统治阶级对人民的残酷剥削,人民迫切要求安静修养和减轻剥削的愿望。
021“阴阳”包括了哪些涵义
阴阳,最初的涵义是很朴素的,表示阳光的向背:向日为阳,背日为阴。后来引申指气候的寒暖,方位的上下、左右、内外,及运动状态的躁动、宁静等。以此为出发点的《易经》和以后的阴阳五行体系,奠定了中华民族最基本的思维模式和文化架构。
周幽王时的伯阳父,曾用阴阳来解释当时发生的地震现象。春秋末年老子提出“万物负阴而抱阳”,用阴阳表示普遍的矛盾对立属性。越国大夫范蠡又提出“阳至而阴,阴至而阳”,认为阴阳两种势力发展到极端就会相互向对立面转化,提示了关于矛盾转化的特点。战国时期庄子用阴阳的相互交和作用,来解释事物的产生原因。
《易传》的作者则进一步提出“一阴一阳之谓道”的学说,把阴阳交替看作是宇宙的根本规律。后来,古人对各种现象进行抽象概括,以阳代表天、日、昼、暑、刚、强、前、男等,以阴代表地、月、夜、寒、柔、弱、后、女等,认为两种势力相互对立和依赖,是事物固有的属性,是引起事物变化发展的原因。
西汉董仲舒利用阴阳关系来论证其神学目的论,认为“天尊地卑,阳尊阴卑”,用阴阳关系来比附人事。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在前人认识的基础上,认为“阴阳”就是构成世界物质本原的“气”的两个方面,本为一体,不可分割。
需要说明的是,阴阳这一对立统一的范畴,是国人的归纳和总结。宇宙在国人的脑海中就是二元的。这种思路让不少国人养成了一种思维定式,无论宇宙、自然、社会、人生,还是求医诊病,无一不与阴阳挂钩。我们脑子里需要明确的是,尽管这种二元思维法经常是符合常识的,但毕竟是一种初级的思维法则,走出常识范围,就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了。
022“气节”是怎样一种道德操守
气节是儒家所倡导的一种道德操守。
“气”是一种精神状态,可以理解为志气、浩然之气。“气”是抽象的,但从名家言论中,我们不会觉得陌生,如“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士可杀,不可辱”所说的都是一个“气”字。
“节”指节操,是一种道德境界。《论语·泰伯》有云:“临大节而不可夺。”孟子有“舍生取义”,所说的都是“节”。
操守即操持、坚守,谓一个人长期以来所操持坚守的道德原则。
“气”、“节”最初为两个概念,合二为一,则成了一个伦理范畴,通常指人处危难之间所表现出来的正气与操守。
这种崇尚气节德操的道德传统儒学对中国民族君子人格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如伯夷、叔齐的不食周粟,西汉苏武的百折不挠,南宋文天祥的视死如归,明代史可法的忠烈,近代抗日英模的坚贞不屈等等,均是“气节”的表现。这种高尚德操也已经成为中国人宝贵的民族精神。
023“三纲五常”是哪“三纲”,哪“五常”
三纲五常指三条纲领,五项永恒原则。这是儒学的基本道德规范。
三纲、五常二词最初来源于西汉董仲舒的《春秋繁露》:“三纲”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纲是鱼网上的大绳,与纲相对的是目,目是网眼。举起纲,网眼就张开。目对纲,是绝对服从的关系。把君主、父亲、丈夫称为纲,就决定了臣子儿子和妻子对于他们的绝对服从的关系。
“五常”又称“五伦”,即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意思是父子要有亲情,君臣要讲道义,夫妇要别尊卑,长幼要立次序,朋友要讲信用。儒学认为,这五条原则是永恒不变的,所以称为常。
董仲舒提出的三纲五常理论,用神学目的论的谎言肯定了阶级统治和等级服从的神圣性和合理性,成为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统治的基本理论,为历代封建统治阶级所提倡。它作为封建社会的最高道德法则,被写进封建家族的族谱中,成了封建统治者套在中国人民身上的精神枷锁。
024“贵信”是一种什么美德
“贵信”一语出自《吕氏春秋·贵信》。意思指在处理人际关系中崇尚真诚无欺,忠实于自己的诺言和义务。
这种美德几乎为所有的中国古代思想家和政治家、道德家所倡导和阐释。孔子把“信”看成是人的最大特点:“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他要求人们每日三省的事情之一就是“与朋友交而不信乎”,并且开设了一门课程专讲“信”。
就连讲究“兵不厌诈”的军事家孙子也提出“素信者昌”,平常讲信用的军队能打胜仗。而战斗力的强弱,“其利在于信”。汉代以后,董仲舒又将“信”与仁、义、礼、智并列为“五常”,视为中国人最基本的社会行为规范。
025什么是“道法自然”
道法自然是道家提出的关于宇宙万物本质的哲学命题。
语出《老子》第二十五章:“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文中的“自然”指事物本来的样子。这句话可以理解为:在广阔无垠的宇宙中,人受大地承载,所以其行为应效法大地;大地又受天的覆盖,因此亦应时时刻刻效法天的法则而运行:而“道”又是天的依归,所以天也是效法“道”的法则生生不息。“道”是化生天地万物之母,其性无为,其发展变化是自然而然的,这又好像“道”是效法“自然”的行为,因此说“道法自然”。
“道”是宇宙本原和万物运动变化的最高法则,它顺万物之自然而无作无为,生养万物而不占有干扰万物。“道法自然”,揭示的是宇宙万事万物之间的关系,同时也是人们处事需要遵循的原则。
026何谓“兼爱”、“非攻”
墨子提出了“兼相爱,交相利”说,即不分尊卑贵贱,上下左右,人人互相爱,以爱己之心去爱人。他认为当时国家互相攻打,家与家互篡,是因为“不相爱”,或者叫“交相恶”。所以人与人、家与家、国与国只有“兼相爱”,才能“交相利”。这是墨子处理人们之间政治关系的基本观点,也是他的基本政治主张。
“非攻”是墨子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墨子从其兴利除害的救世目的出发,反对战争,确切地说是不合他所谓义、利的那种战争,即“攻”,认为它是“天下之巨害”。墨子一生奔波于各国之间,制止了多起即将发生的战争,维护了小国的利益,实践着他“非攻”的主张,如止楚攻宋、劝齐息战等。
但是墨子并非一味反对战争,墨子“非攻”主张的独特性在于它并不是反对一般的战争,而是反对侵略战争即“攻”。而对正义的战争,墨子是持支持态度的,他称正义的战争为“诛”。对于正义的战争,墨子是充分肯定而且予以支持的。
027法家的“法”、“术”、“势”各是什么意思
法术势,是战国时期法家学派的术语。“法”,指公开颁布的成文法律、法令。“术”,是君主驾驭臣民、使之服从于统治的政治权术。“势”即权势,主要指君主的统治权力。
法家学派中对于三者各有侧重:商鞅尚法;申不害重术:慎到乘势;韩非则认为以上三家各有不足,商鞅“徒法而无术”,申不害“徒术而无法”,慎到则偏“自然之势”,都很片面,因此主张抱法处势而用术,将三者结合起来。
三者中,韩非将“势”看作核心。而关于“法”的理论则最为杰出,他认为法乃治国之本,君主规定明确的法律,让官府来具体设施,并让老百姓周知和遵守的规范。他竭力倡导将法律规范付诸实践,掌握“刑”、“赏”二柄,用严刑重罚使国安而暴乱不起;厉行赏罚,奖励耕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