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的目录是杂货店的经营者根据店铺的销售情况,制定所经营商品的目录表,成为商品进购、销售计划和营销活动的依据,商品的目录包括经营商品目录和必备商品目录。
(1)经营商品目录。在制定经营商品目录时要考虑进货渠道、市场变化,顾客购买商品习惯和对商品要求等诸多因素。对商品整体进行分析,分类确定商品,从而决定杂货店应该经营哪类商品,经营到什么程度。而且要详细标明年度和季节性商品的品种、质量、规格,样式和品牌不少于多少种,以便杂货店有计划地组织进货和进行销售工作。
因为商品的特征和顾客需求的不同,不同品质的商品也要不同对待。比如简单的商品可以粗略一些,复杂的商品要精细一些。在制定商品目录表时,要禁忌太粗略,过于笼统或过于繁琐,这样做不适用。
(2)必备商品目录。在杂货店的经营过程中,必备商品是满足顾客基本购物需要而必须备有的商品种类。一般情况下,制定必备商品目录,可保证经营中销售商品的品种,以免缺货,影响生意。在杂货店中,人们日常生活基本需要的商品都是必备的商品品种。
必备商品在较长时期内不会发生变化。杂货店在进货时,要及时、充足,确保商品的供应。
在制定商品目录时,对商品品种的划分取决于商品自身的特征,既可按商品的质料划分,也可按商品的用途划分。总之,要清楚地制定商品目录,方便日常经营工作。
经营商品目录与必备商品目录不是两种商品目录。经营商品目录中包括必备商品目录,必备商品目录是经营商品目录的一部分,两者是包含与被包含关系。经营商品目录包括杂货店经营的全部商品种类,而必备商品目录是杂货店必须经营的商品种类。所以,商品目录确定之后,店员要认真履行,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修改、增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