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文学十八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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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序二:我的文学观 (1)

(一)学术自述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准备再版拙着《性格组合论》,作为“当代中国人文大系”的一种。按照编辑体例的要求,每个作者都必须写一“学术自述”。此事我并不太乐意做。一是因为在学术上我还是个“未完成”,自述似乎还不到时候;二是我正在进行《双典批判》的写作,无暇回顾过去。但是,为了尊重编者的总体设计,我还是遵命写一简要提纲,待将来再细说或进行深一些的自我评说。

我的学术路程大约可用三句话概说:(1)从“三书”到“三论”;(2)从性格探究到灵魂探究;(3)从“关注现代”到“返回古典”。现分别说明于下。

1从“三书”到“三论”

“三书”是指鲁迅研究三书,即《鲁迅与自然科学》、《鲁迅美学思想论稿》、《鲁迅传》,“三论”是指性格组合论、文学主体论、国魂反省论(指《传统与中国人》)。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夏中义先生曾在香港中文大学主办的《21世纪》杂志上发表过文章评介“刘氏三论”,我这里说的“国魂反省论”和其他两论,便是借用他的概括及命名。

鲁迅研究是我学术的出发点。我过去认定现在仍然认定,鲁迅是中国新文学史上最伟大的作家。他的巨大思想深度和天才文笔在20世纪中国无人可比。但是,写作《鲁迅与自然科学》时是“文化大革命”的后期,写作《鲁迅美学思想论稿》和《鲁迅传》是20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思想刚刚“解冻”的时期,因此,这三书,尤其是后两书,一方面呈现出思想冲破罗网的某些锋芒,一方面又留下思想禁锢的阴影。尽管《鲁迅美学思想论稿》的章节在《中国社会科学》发表后,经王瑶、周振甫、季羡林、郭预衡等五位前辈的推荐获得该刊首届青年论文奖,但我有自知之明。1991年我在日本东京大学纪念鲁迅诞辰一百一十周年的学术讨论会上,我的讲述题目是《鲁迅研究的自我反省》,说的是我的研究没有摆脱瞿秋白的“两段论”和政治意识形态的影响。

“三论”写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虽然与“三书”仅差几年,但几年中我的思想确有个“飞跃”。我先写《性格组合论》,后写《论文学主体性》,但无论写哪一本,我自己的“主体意识”首先觉醒了。在当时的语境下,我的所谓主体意识,其实就是解构意识与超越意识。“从苏联那里搬来的那套理论模式中走出来”,是我强烈的自我呼唤,所以我要用“人物性格二重组合原理”去解构“典型环境中的典型性格”,要用“主体论”的哲学基点去解构“反映论”的哲学基点,同时,要用“艺术主体”的个性去超越“现实主体”的党派性。写三书时,我还受研究对象所驾驭,写三论时,我则驾驭所论述的一切对象,包括鲁迅,尽管我一直崇敬他。

2从性格探究到灵魂探究

出国之后,因为生命的需求,我花了不少时间从事散文写作,仅《漂流手记》就写了10卷(9卷已出版,第10卷也将出版)。但是,我仍然继续深化自己的学术研究。在海外近20年中,我除了出版《告别革命》(与李泽厚合着)、《思想者十八题》这两部以“思想”为重心的着作外,还出版了《放逐诸神》、《罪与文学》(与林岗合着)、《现代文学诸子论》等三部文学论着。其中由香港牛津大学出版社出版的《罪与文学》,是林岗和我精心思考并写作的代表作,可谓“十年磨一剑”,从1991年一直写到2001年。

此书,以“忏悔文学论”而立意,其实是对中国文学尤其是中国现当代文学做一次总结性的评论,也是对中西文学做一次宏观性的比较。总的来说,我们认为,中国文学精神内涵的基调是“乡村情怀”,而西方文学的基调则是“旷野呼号”。中国文学追求的是和谐,缺少的是灵魂的深度。《罪与文学》正是一部研究文学灵魂维度的专着。与《性格组合论》相比,它走进形式性格的精神深渊;与文学主体论相比,它更具体地走进主体的内在世界。我把文学的基本要素界定为三种,即心灵、想象力与审美形式。而首要因素是心灵,如何从心灵的表层进入深层,如何在文学创作中切入灵魂,中国文学与世界文学的差距在哪里?《罪与文学》做了一些回答。可惜此书至今未能在祖国内地出版。

3从“关注现代”到“返回古典”

出版《罪与文学》之后,我又完成了《高行健论》的写作。高行健的《灵山》以人称代替人物,以心理节奏代替故事情节,在小说文体上成功地进行了一次大创造。我在论述中注意到“你”、“我”、“他”三人称,正是内在主体的三坐标,其三人称复杂的语际关系正是内在主体性和内在主体间性。当代的哲学家所讲的主体间性都是外部主体间性,包括哈贝马斯的交往理论,也局限于外部,而《灵山》却提供了一个内部主体间性的活生生的范例,同时让我的“文学主体性”的思索走进一个全新的深度。可惜我的思索,只能在文学批评中呈现,未能在理论上做出系统建构。

在写作《高行健论》之前,我的学术重心已转向中国古代文化与古代文学,自称“返回古典”。这一方面是工作的逼迫,从2000年到2002年的两年多时间,我担任“客座”的所在单位——香港城市大学中国文化中心,要求讲座的题目必须是古代的,于是,我就从《山海经》一直讲到《红楼梦》,除了讲解《道德经》、《南华经》(庄子)、《六祖坛经》、《金刚经》之外,我又认真地讲解了《中国的贵族文学》、《中国的放逐文学》、《中国的挽歌文学》、《中国的颂歌文学》等等。其中还特别开设了《红楼梦》的系列讲座。

因此,《罪与文学》与《高行健论》完成后,我便开始写作“红楼四书”(《红楼梦悟》、《共悟红楼》、《红楼人三十种解读》、《红楼哲学笔记》),并于2008年全部完成,算是返回古典的成果。不过,针对《红楼梦》的写作不是工作要求,而是我自己的生命需求特别是心灵需求:出国之后,我一直背着曹雪芹浪迹天涯。关于《红楼梦》的探讨,《书屋》杂志委托朱优君博士采访我时,曾问:你能否概述一下你的《红楼梦》研究在原来红学的基础上有哪些新的拓展,或者说,有哪些新的发现与新的方法、新的视角?我回答说:这个问题本应留待读者去评说,我只能说我自觉想做的(也许以前的研究者尚未充分做或尚未充分发现的)几点:

(1)想用“悟证”的方法去区别前人的“考证”方法与“论证”方法。我不否认前人的方法与成就,只是自己不喜欢重复前人的方法,不喜欢走别人走过的路。禅宗与《红楼梦》对我最大的启迪,是要破一切“执”,放下一切旧套,包括方法论上的“执”与“套”。何况《红楼梦》本身是一部悟书,连曹雪芹自己也说有些情思只能“心会”,不可“口传”,只能“神通”,不可“语达”。这是第五回在解释“意淫”时说的。除了意淫,《红楼梦》中的许多深邃情思都难以实证、考证、论证。真理有实在性真理,也有启迪性真理。各大宗教讲的都是启迪性真理,不可证明,也不可证伪,文学很接近宗教。许多大哲学家,也把世界的第一义视为不可知、不可证,如康德的“物自体”,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老子的“道”,庄子的“无无”,朱熹的“太极”等,都只是形而上的假设,很难考证与实证。文学中的深层意识(潜意识)、心理活动、想象活动、梦幻印象、神秘体验等也都难以实证。《红楼梦》中这种描写很多,通过悟证,往往可以抵达考证与论证无法抵达的深处。

(2)揭示《红楼梦》不仅是大悲剧,而且是一部大荒诞剧,它不仅呈现美的毁灭,而且呈现丑的荒诞。荒诞是与现实主义、浪漫主义等概念同一级的文学艺术大范畴,不是讽刺、幽默等一类的艺术手法。20世纪的西文文学,其主流之一是荒诞小说与荒诞戏剧。荒诞作家有两大类,一类是侧重于现实的荒诞属性(如加缪、高行健、阎连科);另一类是用理性对反理性现象的思辨(如贝克特)。荒诞对于曹雪芹,不是艺术理念,而是现实属性,他天才地揭示了社会现实中那些不可理喻的价值颠倒、本末颠倒。

(3)提示《红楼梦》这部文学大书具有极丰富的哲学内涵,这不是哲学理念,而是浸透于文本中的哲学视角、哲学思索和美学观,尤其是大观哲学视角与通观美学。

(4)说明《红楼梦》系中国文学第一正典(经典极品)和人类文学最高水准的坐标之一的理由,如永恒性、史诗性、宇宙性等理由;进一步确立《红楼梦》在世界文学史上的崇高地位。

我在回答中忘了应当说一句最重要的话,那就是,《红楼梦》的探讨,标志着我个人真的把学术与生命衔接起来了,这一直是我的心愿。除了有意识地努力打通中西文化的血脉之外,还努力打通生命与学术的血脉,这是我今天的学术状态。

(二)我的文学观

关于文学观,我在自己的论着中已经说得很多了,现在陶然兄要出“特辑”,让我再说一说,只好遵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