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的经济学)
为什么学校机房里的电脑会有很多病毒?为什么学校洗手间的水龙头会设置成感应的?新发现的山洞是属于发现山洞的人,还是属于山洞入口处的土地所有者?如果有人愿意出1000万,我们能让他拥有这个山洞吗?
产权是经济学中的一个热门话题,本章将为你揭开产权的神秘面纱。
“现在,我唯一的动机是出海,尽我所能捕更多的鱼。我没有保护鱼类的动力,因为我留下的鱼正好被下一个家伙捕获。”
——美国罗德岛渔民约翰·索林对《纽约时报》所说
“为什么要伤害鱼类,它是我的退休金。如果没有了龙虾,谁会花35000美元买我的许可证,10年内我的许可证将一文不值。”
——澳大利亚龙虾捕捞者达里尔·斯宾塞对《时代》所说
海狸的命运并非天生
约翰·索林是美国罗德岛的普通渔民,他20多岁开始捕虾的时候,他只要在港口不远的地方捕虾就能维持很好的生计,而现在近海的渔业资源已经枯竭,如果他要完成捕虾任务,他要付出艰辛的努力。然而,在世界的另一端,澳大利亚南岸的林肯港,达里尔·斯宾塞15岁的时候就退学并开始了他的捕虾生活,澳大利亚政府向渔民分配执照,从那时起每个进入这一行业的渔民都需要购买执照,当初斯宾塞花1000美元购买的执照现在的售价已经超过了100万美元,这一政策为渔民们带来了丰厚的回报。
索林和斯宾塞事实上并没有区别,他们都不是环保主义者,也不比其他捕捞者聪明,他们做出的决定都来自于获得的激励,好的激励能鼓励人们努力工作和进步,并维护环境的和谐。
显然这不是最好的经济学,但这是真实的经济学。
海狸,肉质鲜美、营养丰富,具有良好的防衰老作用,已成为餐桌上的美味佳肴。海狸的毛皮可以用来制作高级裘装,海狸的胆、鞭、骨、血制成的药酒等在市场上已成为消费者的抢手货。很明显,在没有确定的产权机制的时候,人们会受到海狸利益的驱使,无论谁都可通过捕杀海狸来获得利益,并且不用支付任何费用,每个猎手都不会考虑这样一个事实:他捕获的海狸越多,其他人所捕获的海狸就会越少。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必然会导致海狸的过度捕杀。
事实上,海狸的命运并非天生如此。
18世纪初,经济学家们研究了加拿大魁北克地区的狩猎情况,印第安人的原则是在他们所选择的狩猎地带的树顶上烧一个痕迹来作为标记,因而他们可以互不侵占,一个饥饿的印第安人可以杀掉和吃掉另一个人的海狸,只要留下皮毛和海狸尾就行了。
这说明,当时的印第安人狩猎海狸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吃肉以及少量的皮毛,人们不需要估价,也不需要考虑他人的影响,因为在丛林中的猎物足以满足他们的需求。
然而,紧接着,人们发现捕获海狸不仅能够满足自己的需要,还能够进行贸易,海狸的皮毛能够换回人们想要的东西,这种皮毛贸易事实上加速了海狸的灭亡,狩猎活动的范围也明显加大了,人们的狩猎活动变得更加疯狂。
如果说是贸易和食物导致了海狸和鲸鱼的灭亡,那么鸡呢?
这是一种我们最熟悉的食物了,它味道鲜美,同时也可以自由买卖,但为什么从没有人担心它的消失呢?因为,鸡的产权是私有的。世界上大多数鸡都是有主人的,今天你杀了一只,明天就会有人养10只,人们会用私人手段来保护产权,比如购买防盗门、报警器甚至武器,果农会在自己农场巡视,因此私有产权保护了鸡的存在。
事实上,大多数人捕杀海狸并非出于自身的需要,正是产权不明晰和交易制度加速了海狸的灭亡。
共有地的悲剧
1986年加利福尼亚大学的生物学家哈丁教授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题为《公有地的悲剧》的论文。哈丁教授提出在公有的草地上放羊,放牧人因为增加放养的羊会给他个人带来利益而不断增加羊的数量,但草地的饲养容量是一定的,当羊的总数超过整个草地饲养量时,草地最终会荒芜。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对每一个牧羊人来说,增加放养的羊会给他个人带来利益,而增加羊从而导致过度放牧的损失,则是由全体放牧人来承担。这种对公有资源使用的状况,导致了公有的东西总不如私有的让人爱惜。
还有很多看不见的共有地悲剧。
《郁离子》 是明朝刘伯温所写得一部寓言散文集,其中记载了这样一个有趣的故事,故事大意是:瓠里子从吴国返回粤地去,吴相国要派人送他,说:“派的人会自己选择官府的船而过河。”送的人还未到,此时停泊在水中的船有上千只,瓠里子想自己选择一只官船,但不能识别。送的人来了,瓠里子问他说:“有这么多船,怎么选择呢?”那人回答说:“这太容易了,只要看到那破篷断橹而又挂着旧帆的就是官船。”瓠里子按他说的果然找到了官船。
故事尽管简单,但是这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经济学道理呢?经济学家为我们做出了深刻的解释。在经济学中,公有产权是指由社会成员共同享受利益的一种产权,与之相对的,私有产权则明确了使用、转移和交换财产的独占权。当人们能够将劳动成果转化为私人财产时,人们就会努力提高自己的技术,更加精明地工作,显然私有产权会鼓励更明智的管理,而产权并非私有的官船长期疏于维护自然就“破篷断橹”了。
产权不明晰也就是“没有产权”或“没有设置产权”,因为不同主体之间产权关系不明晰,意味着谁的权利都没有限制、没有边界,谁都不能确保自己的产权,也就等于没有产权。因此,产权的功能就是通过设置或确立产权的功能,从而减少在经济活动中的不确定性。
其实我们每天都在实践着这样的道理,如果你拥有一辆汽车,你肯定会积极地更换机油,定期维修并检查车的内部是否得到很好的保养,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你粗心大意,那么你不得不自己面对高额的维修费用,并且将来你卖出的时候还难以要个好价钱。
人们确立或设置产权,或者把原来不明晰的产权明晰化,就可以使不同资产的不同产权之间边界确定,使不同的主体对不同的资产有不同的确定权利。这样就会使人们的交往环境得以确定,大家都更能够明白自己和别人的选择空间。其实,设置产权与把原来不明晰产权明晰化都可以归结为一种情况,都是由“没有产权”到“有产权”。
私人产权究竟比公有产权好在哪儿呢?科斯用灯塔为我们解开产权之谜指明了方向。
经济学上的灯塔
在“传统智慧”看来,建造灯塔根本无利可图,除非政府用强迫的办法收税,否则灯塔将会无人建造。这种观点认为,虽然灯塔能够保全船员的生命和货物的安全,但却很难向获得好处的船主收费,因为虽然船主们偷偷地用余光获得了好处,但完全可以“绕开”灯塔,甚至可以谎称自己没有借助灯塔。
很不幸,这一次“传统智慧”又愚弄了我们,最早的灯塔的确是私人建造的。让我们跟随科斯回到灯塔诞生的英国,看看18世纪的苍茫大海上,关于灯塔究竟上演过什么惊心动魄的故事。
17世纪以前,英国几乎没有灯塔,即使到18世纪灯塔也并不多见,只有各式各样的航标,比如教堂和尖塔、房屋和树丛,但都不是灯塔。不过到了1820年,英国一共有了46座灯塔,其中大部分是私人建造的,传记作家哈里斯评述说:“灯塔建造者是这一时期投机者的典型代表。他们主要不是出于公共服务的动机。灯塔建造者的最初动机是个人利益,但至少他们能完成建造灯塔的任务。”
当时人们可以从国王那里获得专利权,国王允许他们建造灯塔和向受益于灯塔的船只收取使用费。具体的做法是由船主和货运主递交一份请愿书,声称他们将从灯塔获得极大的好处并愿意支付使用费,经营灯塔和征收使用费的权力由国会通过法令授予个人。不过当时灯塔管理相当的混乱,每个灯塔税率和税额都不相同,征收的原则也不同。船只每经过一座灯塔,要根据船只的大小缴纳使用费。人们甚至刊载有不同航程所要经过的灯塔相应收费标准的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