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监督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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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培育公务员的廉洁偏好(1)

偏好是指一个人对于物品的喜欢程度,或称主观评价。正是因为每个理性的消费者都拥有互不相同的偏好,才导致了人类社会从古至今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为了把握这些客观多样性中的内在规律,近现代经济学家们采用了“效用”一词,来模拟对于偏好的描述。在本章内容中,我们认为,偏好与效用之间大致是等价的。或者说,在比较静态的经济分析框架下,我们的思路是从偏好到效用,再从效用到消费者行为的最优化分析,从而揭示出社会偏好体系创新对于构筑抵御腐败的道德防线的意义和作用。

(第一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经济效用函数)

一、偏好与效用

从经济学意义上说,偏好是指一个消费者对于物品的喜欢程度,或称主观评价。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无时无刻不在对各种事物做着有意或者无意的主观评价,表露偏好。通常我们认为偏好有以下基本性质:

个人偏好具有完备性。对于任何两个商品组合A和B,消费者总是可以做出,而且也仅仅只能做出以下三种判断中的一种:对A的偏好大于对B的偏好,对A的偏好小于对B的偏好,对A和B的偏好相同。

个人偏好具有自返性。如果两个商品组合的区别仅在于其中的一种商品的数量不同,那么,消费者总是偏好于含有这种商品数量较多的那个组合。

个人偏好具有传递性。对于任何三个商品组合A、B和C,如果某消费者已经做出判断:对A的偏好大于(或小于、或等于)对B的偏好,对B的偏好大于(或小于、或等于)对C的偏好。那么,给消费者必须做出对A的偏好大于(或小于、或等于)对C的偏好的判断。

个人偏好具有非饱和性。个人偏好的自返性意味着,消费者对每一种商品的消费都处于饱和以前的状态。

由以上的基本性质,我们便可以在经济学的基本框架下,展开对偏好、效用和消费者行为最大化的分析。我们知道,消费者对于各种不同的商品组合的偏好程度是有差别的,这种偏好程度的差别决定了不同商品组合的效用的大小顺序。由此,我们引入了对另一个关键定义“效用”的探讨和分析。

效用是指商品满足人的欲望的能力,或者说,效用是指消费者在消费商品时所感受到的满足程度。一种商品对消费者是否具有效用,取决于消费者是否有消费这种商品的欲望,以及这种商品是否具有满足消费者欲望的能力。

一般地,在我们分析消费者行为时,我们使用序数效用这种分析概念。其中,序数是指第一、第二、第三等等。它所要表明的仅仅是第一大于第二,第二大于第三这样一种相对的大小关系,至于第一、第二、第三本身各自的数量具体是多少是没有意义的。

序数效用的概念为大多数近现代经济学家所接受的时间比较晚近,直到20世纪30年代,序数效用才变为经济研究的主流而被重视和采纳。序数效用论者认为效用的大小是无法具体衡量的,效用之间的比较只能通过顺序或等级来表示。进一步地,序数效用论者还认为,就分析消费者行为来说,以序数来度量效用的假定所受到的限制比较少,它可以减少一些被认为是值得怀疑的心理假设。

在序数效用论体系中,最重要的一个概念是“无差异曲线”。无差异曲线是用来表示消费者偏好相同的两种商品的不同数量的各种组合的。或者说,它是表示能给消费者带来同等效用水平或满足程度的两种商品的不同数量的各种组合的。与无差异曲线相对应的效用函数为:

第三,无差异曲线是凸向原点的。无差异曲线不仅是向右下方倾斜的,即无差异曲线的斜率是负值,而且,无差异曲线是凸向原点的,即随着商品1的数量的连续增加,无差异曲线的斜率的绝对值是递减的。

无差异曲线是序数效用的建立基础,而序数效用论又是当代微观经济理论消费者行为最优化的核心理论。这三者息息相关、紧密相连,构成了本章对社会偏好体系考察的基础。尤其重要的是,此三者相互影响的互动关系直接决定了收益函数和效用函数的表现形式。

二、收益函数与精神因素

在经济学的范畴内,当我们考察任何一种经济函数形式或者变量之间的关系时,我们都已经暗含了一个假定:经济体系所存在的制度环境是外生不变的。当然,这个假定对于我们在此讨论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效用函数也是适用的。在这样一个大的、外生的制度框架以内,我们来讨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收益函数与精神因素。

众所周知,小至一个家庭,大到全体人类社会,任何形式和规模的集体都是由一个个有理性、有思维、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个人所组成的。我们要考察整个社会收益函数,就必须考察这个整体收益函数和其成员的收益函数之间的关系和内部逻辑联系。那么,这二者之间的关系到底怎样呢?是不是个人利益的加总就一定代表集体利益呢?

我们先来看看有关这个问题的一个悖论,即肯尼斯·阿罗在其名著《社会选择和个人价值》中提出的阿罗不可能性定理。我们对其解释如下:

假设有三个偏好各不相同的人(我们称之为甲、乙、丙)分别对苹果、香蕉和梨(我们称之为A、B、C)做出各自的效用评价。

假设每人对三个选择的排序既定,我们就可以来考察把这些个人偏好转化为集体决策时会发生什么情况。我们把选项A、B、C分组考察如下:

1.比较选项A和B。由于甲和丙都认为A比B效用更大,两票支持,一票反对,所以A胜过B。

2.现在比较A和C。由于乙和丙都认为C比A效用更大,因此C胜过A。

结果,C取得全面胜利。但如果把C和B做比较,则甲和乙选B,因此B胜过C;换句话说,这种投票结果是不可传递的,也就是说,多数票通过原则是一个循环过程,因此决定集体福利排序是有很大的随机性的,并不代表着社会福利最大化。阿罗对这一问题的表述更是透彻:“如果我们排除个人效用比较的可能性,那么要求在大范围的个人顺序内把个人偏好转化为社会偏好的方法,不是强制的就是个人独断的。”

当然,出现这种情况的可能性是有限的。而且,我们可以计算出,人数越是趋于无穷大,发生阿罗悖论的可能性越小。而且,我们还可以进行一些制度性的设计,进一步减少这种循环悖论出现的可能性。因此我们还是试图加总单个人的福利,以使其成为社会福利函数,毕竟,这个社会是有庞大的人口基数的。然而,即使我们从概率的意义上肯定了集体投票原则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理性合理的,我们仍然需要考虑另外一些问题,那就是,个人的效用和福利能否加总?我们应该采用什么样的加总形式?更进一步地,集体的福利恰恰就等于个体利益的算术加总么?

这些问题是迷人的,而它们的迷人之处也正在于包含于其中的哲学含义和不可证伪性。就以阿罗的理论来说,其中所暗含的前提就是个人效用与偏好的不可比较与不可加总。但是,这与第一节所列举的正统微观经济学的偏好性质是相互抵触的,尤其是其中的第3点,更与我们刚才讨论的阿罗不可能性定理的假设针锋相对。但他们彼此各成体系,对现实世界都有着很强的、说服力。事实上,不同理论体系间的这种矛盾都源于这个世界的复杂性与多样性。恰恰是因为这个世界太复杂,我们无法透彻地理解它的运行规律和组织模式,于是我们今天才有了各种各样,甚至是相互矛盾的理论解释体系。正像卡尔·波谱尔在他的哲学著作《科学:猜测与反驳》中所说的那样:任何理论解释都是对客观事物的一种近似,我们之所以采用现存的理论体系来解释世界不是因为他们是真理,而是因为没有更好的理论来替代他们。这一席话的确能够揭示出我们人类认识的局限性。

在考虑到这种矛盾的效用理论的背景下,我们采用正统微观经济学的观点,从概率上肯定个人效用的可加总性。因为,正统的微观经济理论有着深厚的微观基础,它整体的理论框架虽然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但总体上讲还是很严密的。我们不妨把阿罗的不可能性定理进一步地看作正统理论体系未加解决的特殊问题。由此,我们过渡到效用函数的加总形式这样一个问题。

更进一步地,我们知道社会的福利或者效用是由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两者共同决定函数。它的函数表达形式如下:

W—W(Ul{X1;Y1)…Ui{X:Vi)…us{Xs;Vs))

其中,W代表整个社会的加总福利;Ui{x:Vi)代表每个个人的效用或偏好函数;Xi代表个人的序数效用函数Ui{Xl;Vi)中个人所拥有的物质财富,它由个人拥有的财产、各种薪金收入及债券、股票所组成。用这部分财富,消费者可以购买商品、劳务,并用于满足自己的各种合理消费;Ⅵ代表个人i所拥有的精神财富。它很抽象,即看不到也摸不着,但此项财富对于生活在这个社会中的每个成员都是必不可少的。它具体表现为每个社会成员的可信度、在社会上的声誉、从一些非物质财富上得到的享受等等。在金融领域,尤其是在银行业,这种精神财富又可以直接转化为货币等流通手段,可以说这是对其的最直接度量。

到此,我们就完成了对整个社会福利函数加总的考察,但稍加留心,我们会发现,虽然整个社会福利可以表示为每个社会成员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函数表达式,但他们之间的函数形式是抽象而非具体的。尤其是最关键的个人效用函数U{Xi;V)在此也用抽象形式表示,这更使得具体考察各个变量之间的关系近乎不可能。事实上,对于此三个变量的具体赋值我们可以视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我们这样具体定义个人效用函数Ui{Xi;Vi):

Ui{Xi;Vi)一XU;~(1>a>0)

上述效用函数称为柯布·道格拉斯效用函数(Cobb-DouglasFunction),它有一些非常良好的数学性质,以至于绝大多数经济学家都喜欢采用这种函数形式来模拟现实世界。在这个具体的效用模型中,我们可以看到,(1)个人效用对于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表现出了规模报酬不变的性质,也就是说,如果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各增加1%,那么个人效用函数也将增加1%,他们之间的变动方向和改变量都相同;(2)a和1-a分别表示Xi和Vi在个人效用函数中的相对重要性,其中,a表示物质财富的贡献在个人效用函数中所占的份额,1-a表示精神财富的贡献在个人效用函数中所占的份额。根据这二者在不同个人之间所占的比重不同,我们可以灵活的调节对a的赋值。

当精神财富对于一个人起决定作用时,我们就令a<1/2,从而使得1-a>1/2,进而得到的效用函数中,精神力量起决定作用。

这会令我们不自主的回想起20年前的生活。当我们将那个年代的现实反映到这个个人效用函数中去的时候,我们会发现a是如此的小,以至于仅仅能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再看看它的反面,随着a趋近于0,1-a会越来越大,直至最后约等于1,这时候的个人效用函数几乎全都是由精神激励带来的,而在当时的环境下,我们能比较的也只有每个人的精神享受。时移事易,我们今天的生活早已丰富多了,反映到这个效用函数中去,就意味着a的取值变大,而1-a的取值逐渐缩小,直到最后,这二者达到一个动态的均衡,并保持在这个均衡值附近上下波动。至于这个均衡值应该取多少,要视每个人的价值观和对财富的评价而定,或者说,这是一个主观的评价标准,掌握的尺度握在每个社会成员自己的手中。

更进一步,从成本收益的角度,我们能对加总的社会收益函数与个人收益函数之间的关系体会的更深刻一些。通过刚才对阿罗悖论的讨论,我们看到了个人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存在的矛盾,而这种矛盾是以人性为基础的,我们很难将其根除,只能降低它对人类社会扰动的可能性。因此,我们在审视总体社会福利时,要时刻记得个人最优并不代表着社会最优,由此我们可以更进一步得出以下结论:一种效率最高,且福利最大化的社会帕雷托效率(即至少有一个社会成员的福利状况得到改善,而没有任何社会成员的福利状况受损)是不可能达到的。在现实世界中普遍存在的状况是:一部分的社会成员福利状况得到改进,同时也意味着另一部分社会成员的福利状况受到侵害。二者之间的关系是此消彼长,相互矛盾的,而这种矛盾产生的根源就在于个人的收益与成本和社会的收益与成本是非对称的。我们可以将其关系表示如下:

社会成本一个人成本十外部成本

社会收益一个人收益十外部收益

由以上两个等式,我们可以看到,社会成本中包含着一块儿外部成本,这是社会成员的自利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失的一种表现。在现实中,这种现象不胜枚举,比如,污染的排放问题,就有着这种很高的外部性成本。虽然科斯的产权理论提出产权的清晰界定可以减少甚至杜绝这种外部成本的出现,但是,在现实的世界中,交易成本不可能为零,而产权的边界之间也总有无法界定的公共领域。这就说明了外部成本将会永远存在。再看社会收益,它其中也含有一块儿外部收益,这是社会成员的主观自利行为为他人带来的客观利益。行为人可能并没有主观意愿去为他人谋福利,但他行为的客观结果往往表现成这样。两百多年前,亚当·斯密将其精辟概括为“主观为自己,客观为他人”。

(第二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公务员的约束)

一、对公务员的理性分析

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是,常态下一个国家只有一个政府。这意味着行政权力在一定程度具有垄断性。有了政府对行政权力的垄断,就会产生与微观经济理论中的垄断厂商相似的无效率行为。所不同的是,政府是由大量公务员组成的,我们所说的政府垄断行为是体现在公务员身上的。

在信息经济学中,常常将拥有私人信息的参与人称为“代理人”,而将不拥有私人信息的参与人称为“委托人”。只要我们留心观察,就会发现日常的社会经济活动中有大量的委托一代理关系存在。这些关系的关键特征就是委托方的利益与被委托方(代理方)的行为有密切关系,但委托方不能直接控制被委托方的行为,甚至,对被委托方工作的监督也有困难,只能通过报酬等间接影响被委托方的行为,所以这些关系在经济学中都称为“委托一代理关系”。我们在这一节里借用经济学中“委托一代理关系”这一命题,分析公务员与社会成员间的关系。

下面,我们举日常生活中的一个具体例子来说明“委托一代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