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蒙古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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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平南宋 (2)

禁军由殿前、侍卫二司统领。为了使禁军保持最佳战斗力,禁军统领经常会进行测评,将“老弱怯懦置剩员以处之”,然后又让各地招募精兵以充实禁军。只有符合禁军统领规定的标准,并且在当地训练精熟之后,这些精兵才有资格被送往都城,加入禁军序列。那些达不到禁军标准的士兵,就留在各州加入厢军。

宋太祖鉴于藩镇的弊端,分派禁军戍守边城,并确立“更戍法”。所谓“更戍”,就是频频更换戍边的禁军士兵。比如,今年戍守某边城的是A组禁军,明年就换成B组,A组调往其他边城去戍守,总之,戍边将领一般固定不变,而禁军士兵则不停地更换。

“更戍法”的目的是,使禁军“习勤苦、均劳逸”,同时,使边疆将领无法与士兵建立感情。在淳化(990—994年)、至道(995—997年)之后,这个制度被严格地执行,禁军不再有“难制之患”。

然而,这个制度颇有些矫枉过正之嫌,使得“兵不知将,将不知兵”,在遇到

[1]《宋史》卷二百五十,《石守信列传》。

[2]《宋史》卷一百八十七,《兵志一》。

紧急情况的时候,很难充分发挥禁军的战斗力。用北宋名相王安石的话说,当朝兵制的弊端之一在于,“兵士杂于疲老,而未尝申敕训练,又不为之择将而久期疆场之权。宿卫则聚卒伍无赖之人,而未有以变五代姑息羁縻之俗。”[1]

宋神宗即位(1067—1085年在位)之后,任用王安石进行变法,兵制改革是其中的重要内容。朝廷在各路部署了将兵,让将兵对禁军加强训练,使双方有足够的时间互相了解,希望借此提升军队的战斗力。

但是,地方州县的战斗力问题仍然存在。由于州县所辖只有厢军与乡兵,这两种军队几乎没有战斗力,而屯守州郡的禁军只听将官调动,而将官大多又与州郡长官不和,因此,万一有地方强盗起事,州郡长官很可能无法应对。

公元1086年,司马光曾建议完全罢免各路将官,将禁军委派给州郡长官及相关官吏,“使州郡平居武备有余,然后缓急可责以守死”。不幸的是,司马光在提出建议后不久就去世了,其“全部罢免各路将官”的建议没有付诸实施。不过,在谏议大夫孙觉等人的建议之下,仍旧让将官兼任州郡都监的职务,使其对地方防御担负起责任。

但是,这种做法不久之后又被废止了。宋哲宗绍圣年间(1094—1098年),枢密院上奏说,州县行政官员对军事干预过甚,应该让将官自行裁断。结果皇帝听从了这个意见。于是,“州县一无关预,兵愈骄,无复可用矣!”[2]

到了宣和年间(1119—1125年),兵制再次出现变动,宋徽宗听从了婺州知州杨应诚的建议,命令各路屯守部队隶属州郡长官。可是,不久之后又下诏说:“将兵遵循将官条令,废除先前隶属州郡长官的命令。”此后,江苏、浙江一带强盗起

[1]王安石(1021—1086年):临川人(江西抚州人),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曾在神宗时担任宰相之职。

[2]《宋史》卷一百八十八,《兵志二》。

事,攻破了许多州县,而东南地区的将兵“望风逃溃,无复能战”。

宋朝兵制改革上的反反复复,无非遵循着两个原则:其一,防止大将有自己的亲军;其二,防止地方有自己的军队。而设定这些原则的目的,无非是防止藩镇之弊,为此甚至不惜牺牲禁军的战斗力。

与这种将军权集中在中央——在都城集中和调配禁军——的兵制相适应,宋朝确立了相应的财税制度,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即是,将地方税赋收入也集中到中央,然后再由中央进行分配。在这个制度之下,地方防御实力日趋薄弱。

3.富弼之叹

这种将军权和财权收归中央的制度,对皇帝的才能是巨大的挑战。只有皇帝具有政才且知人善用,这个制度的优势才能得以发挥;如果皇帝政才平庸,这个制度将成为供其挥霍的资本;如果大权旁落于权臣,这个制度能否发挥正面作用,则取决于权臣的政才和用心,如果权臣无才,或者有才而私心过重,都会产生灾难性的危险;如果权臣之间形成激烈的党争,形成梁启超所谓的“朋党之祸”,如王安石与司马光两派之间的争斗,则会致使各种制度存废无常,形同虚设,徒耗国力而难以发挥其效能。

然而不幸的是,在两宋三百年间共计18位皇帝中,除太祖、神宗、孝宗等几位皇帝外,剩下的几乎全部都是庸才。正如《宋史》所总结:

自宋真宗咸平年间(998—1003年)之后,武备逐渐松懈;在仁宗时期(1023—1063年在位),威胁多来自东北面,而西边军队招募太多,以至于“将骄士惰,徒耗国用,忧世之士屡以为言,竟莫之改”。

神宗在位时(1067—1085年),“奋然更制……虽不能尽拯其弊,而亦足以作一时之气。时其所任者,王安石也”;哲宗在位期间(1086—1100年),仍然遵守旧法;到了徽宗时期(1100—1125年在位),士兵的数量一天天增加,然而却缺少精锐士卒,“故无益于靖康之变。时其所任者,童贯也。”[1]

根据枢密院的奏折,在太祖开宝年间(968—976年),宋朝的军籍总数是37.8万人,其中,禁军马步兵为19.3万。到了宋仁宗庆历年间(1041—1048年),军籍总数已达到125.9万,禁军马步兵达到82.6万。在80年左右的时间里,宋朝兵力增加了3倍。

庞大的兵力意味着庞大的军费。宋仁宗宝元二年(1039年),太子中允、直集贤院富弼上疏直言:“天下财货所入,十中八九赡军。”[2]曾在宋英宗时期管理财政的三司使蔡襄在一篇奏折中提到:“天下六分之物,五分养兵。”[3]宋神宗时,知谏院陈襄上奏说:“臣观治平二年天下所入财用大数,都约缗钱六千余万,养兵之费约五千万,乃是六分之财,兵占其五。”[4]可见,宋廷岁入的绝大部分都用于军费支出。

而宋朝经济实力为当时世界最强。在生产力水平比较低下的封建社会时期,人口数量是衡量一国经济实力高低的最重要的依据。而宋朝的人口数量位列世界第一,占当时世界人口总数的20%以上,北宋最多时达1.25亿,南宋最多时达8000万。在城市规模和城市人口方面,宋朝更是遥遥领先。北宋都城开封和南宋都城临安(今杭州),都是人口超过百万的城市,而当时欧洲最富裕的城市威尼斯、热那亚等的人口只有10万左右。

[1]童贯(1054—1126年):开封人,北宋宦官,“六贼”之一。

[2]李焘(1115—1184年):《续资治通鉴长编》第124卷,“仁宗宝元二年”章节。

[3]蔡襄(1012—1067年):《蔡忠惠公集》第18卷,《国论要目·强兵》。

[4]《历代名臣奏议》卷二百二十。

上面这些数字足以说明,宋朝的军费支出到底高到了何种程度。然而,庞大的兵力、巨额的军费支出并没形成相应的战斗力。

在与宋朝联手夹攻辽国的过程中,金国曾依约将幽云十六州中的燕京、涿州、易州、檀州等六州二十四个县交给宋朝,但是,宋朝兵实在太过孱弱,最终竟不能将这些战略要地守住,两年之后又拱手送还给了金国。

根据《宋史》的记载,公元1227年,北宋灭亡、建炎南渡之后,南宋的兵力起初甚至不到一万。对比宋仁宗庆历年间的兵力,我们不难发现,其兵力损失是何等惨重,其兵制又是何等的荒谬。正如富弼在奏折中所感叹的:“军可谓多矣,财可谓耗矣!今始用武,遽称乏人,即不知向时所赡之军何在,所耗之财何益!”[1]

南宋并未从北宋灭亡中吸取教训。

在刚开始的时候,朝廷起用张俊、韩世忠、刘锜、岳飞等人为将领,军威逐渐得以振奋,军力逐渐得以壮大。到了宋高宗绍兴十一年(1141年),江东刘光世、淮东韩世忠、湖北岳飞、湖南王燮等四军兵力已达19.16万。

但是,这些大军并没有固定的屯驻之地,比如,岳家军有时屯驻宜兴,有时屯驻蒋山(今江苏江宁)。公元1141年,秦桧、范同等人“以诸将握兵难制”警告宋高宗,以至于皇帝接连征召张俊、韩世忠、岳飞等人进京觐见,让他们将所辖军队一概交出,由枢密院统一调配。这等于是回到了北宋走过的老路。

公元1142年,为了与金国求和,宋高宗与秦桧等人又不惜诬陷岳飞谋反,并将其杀害。于是,南宋军队的士气一落千丈。

在宋宁宗时期(1194—1224年在位),杀将求和这一幕再次上演。公元1207年

[1]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一百二十四,“仁宗宝元二年”章节。

11月,因遭皇帝斥责为“轻启兵端”,韩侂胄将军被枭首示众。[1]为了与金国求和,次年3月,朝廷将韩侂胄的首级送到金国。[2]

正如南宋国史院编修官、实录院检讨官吕祖谦所言:“然文治可观,而武绩未振,名胜相望,而干略未优,故虽昌炽盛大之时,此病已见。”大概意思是说,南宋在文治方面虽然可观,可是武治却未能振兴,朝廷中虽然名流众多,但基本都是名实不符,没有多高明的才干和谋略,因此,虽然国家经济文化昌盛,却总是有外患之痛。[3]

《宋史》则如此总结南宋在兵制上的失败:

自秦桧主张与金国议和之后,“士气遂沮”,因此,宋孝宗虽有志光复却不能实现。光宗、宁宗以后,虽然招募了很多兵力,国土却一天天缩减。“上无驭将之术,而将有中制之嫌”,即皇帝不能知人善用,也没有驾驭将领的本事,而将领则被朝廷猜忌,受制于朝廷的弊患,最终“相互维持至百五十年后而亡”。[4]

4.千年哲学:内乱重于外患

宋朝兵制是对唐末藩镇之乱和五代更替经验的总结,同时也是“内乱重于外患”的千年哲学的体现。实际上,在宋朝之后,这个哲学仍然在深刻地影响着明清诸代。对于专制者来说,与外患相比,内乱更是近忧。既然是近忧,则更需要迫切

[1]韩侂胄(?—1207年):相州安阳(今河南安阳)人,是一位有争议的历史人物。他被列入《宋史》之《奸臣传》。

[2]《宋史》卷三十九,《高宗本纪六》。

[3]吕祖谦(1137—1181年):婺州(金华)人,北宋宰相吕蒙正之后。此处引用见《宋史》卷四百三十四,《文苑列传六》。

[4]《宋史》卷一百八十七,《兵志一》。

解决。如果他们还有得选择,哪怕是让利于外患,也要先解决内乱。

这套哲学可上溯至西汉时期。

汉高祖刘邦(前256—前195年)在“楚汉争霸”过程中,分封了七位异姓王,比如楚王韩信、梁王彭越、淮南王英布、赵王张耳、燕王臧荼、长沙王吴芮、韩王信等。在夺得天下之后,刘邦先后灭掉燕王臧荼、楚王韩信等六名异姓王的势力,在汉文帝时期,又将剩下的长沙王吴芮的势力铲除。

在灭掉异姓王势力之后,刘邦将全国约54个郡中的39个郡,分封给了9位同姓王。这些藩王各自为政,拥有很大的自主权。而归中央统治的郡却只有15个。到了景帝刘启(前188年—前141年)在位时,藩王的势力越来越强,中央的威信却越来越弱。与此同时,匈奴造成的边患越来越严重。

面对这种情形,大将军窦婴认为应团结藩王,合力解决外患,而御史大夫晁错则认为要解决外患必须先解决内忧,他提议先削藩。景帝接受了晁错的建议,下诏削去赵王刘遂以常山郡,削胶西王刘昂以六县,削楚王刘戊以东海郡,削吴王刘濞以会稽等郡。这种做法引起了藩王们的极大不满。

公元前154年,吴王刘濞、楚王刘戊、赵王刘遂等联合其他四位同姓藩王以“诛晁错,清君侧”为名发动叛乱。这就是著名的“七国之乱”。为了赢得平叛的时间,景帝将晁错腰斩于市,而七国之乱最终也得以平定。

其结果是,景帝将军权、财权、行政权等都集中到中央,极大增强了国力,为汉武帝追剿匈奴创造了条件。

宋太祖正是想效仿汉景帝,将兵权收归中央,为子孙消灭契丹、党项等外族奠定基础。然而,宋太祖没有汉景帝那么幸运。汉景帝的继承人汉武帝刘彻(前156年—前87年)极具政才和野心,最终消灭了匈奴之害,开创了西汉盛世局面,而宋太祖的后人则大多是平庸之辈,即便出现一两位具有政才的皇帝,比如北宋神宗、南宋孝宗,也因为前辈的基础太过薄弱,恶习难除,最终未能成大器。

在宋朝皇帝与大臣的交流中,这种哲学的痕迹无处不在。比如,宰相赵普(922—992年)在呈现给宋太宗(976—997年在位)的奏折中,就提到“中国既安,群夷自服。是故夫欲攘外者,必先安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