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易经的智慧:易经大全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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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周易》卷之一 (21)

《大全》吴临川曰:化谓旧者化新,成谓久而成俗。《存疑》问圣人之察时变化成天下,果得易乎?曰:此以易之所具言,天文人文皆是圣人察时变化成天下之事,故以归诸易。化成天下,使天下皆文明以止也。

象曰:山下有火,贲。君子以明庶政,无敢折狱。

山下有火,明不及远。明庶政,事之小者;折狱,事之大者。内离明而外艮止,故取象如此。

[象传]山下有火,光耀于山,贲之象也。夫火为山所障,则内明外止而不能及远。君子于薄书钱谷之庶政,则用其明以修,明之至于大,而刑狱死生攸系,尤敢轻用其明,以折之焉正。以非明之远者不能也。

《蒙引》明庶政无敢折狱,只就明不及远之象说,即是小利,有攸往之意,内文明而外艮止,不可分,贴“明庶政”二句。

初九:贲其趾,舍车而徒。

刚德明体,自责于下为舍,非道之车而安于徒之象。占者自处,当如是也。

[初九]初当贲时而居下,趾之象也。刚德则内重外轻,有定守明体。又于义理出,下有定见,以此自贲于下,为贲其趾之象。所谓贲其趾者如何?盖不以乘车为贲,而以徒行为贲,为舍其得不以道之车而安于徒步之劳之象,此不愿人之文绣也。

《大全》胡云峰曰:贲其趾,非徒安分而已,舍车之荣而徒行,是不以徒为辰而自以义为荣也。《存疑》舍车而徒,申贲其趾之义也,因为象。《程传》以车徒为言者,因趾与行之义也。

象曰:舍车而徒,义弗乘也。

君子之取舍,决于义而已。

[初象]初九舍车而徒,岂铢视轩冕者哉?持以义之勿可而勿乘也。刚能守义之坚,明能择义之审,如其义在初,未必不乘之矣,见非以隐为高也。

六二:贲其须。

二以阴柔居中正,三以阳刚而得正,皆无应与,故二附三而动有贲须之象。占者宜从上之阳刚而动也。

[六二]二阴柔三阳刚,阴必从阳,二中正,三得正,同德相应,既无应与,势必依三,故凡动而有为于世,谋猷皆资三以成,而有文可显象,须附颐以动,而有容可观也。为贲其须之象。

《大全》朱汉上曰:三在上有颐体,二在颐下须之象。《存疑》二、三皆无应与,故只就此爻上取义。

象曰:贲其须,与上兴也。

[二象]贲其须,岂苟合哉?亦以阴柔不能兴起而有为,故必附上之阳刚以成文名之盛,不附阳刚,又安得贲乎?

九三:贲如濡如,永贞吉。

一阳居二阴之间,得其贲而润泽者也。然不可溺于所安,故有永贞之戒。

[九三]九三以一阳居二阴之间,以二阴而事一阳,阳得阴助,凡所猷为自成光彩而已,得以从容顺适焉。得其贲而润泽者也。有贲如濡如之象。然助阳者阴,溺阳者亦阴。占者必能以道律身,常永正固,虽蒙在彼之润,不失在己之守而吉。

《大全》胡云峰曰:九三非不贞也。能永其贞,则二阴于我为润泽之,濡我于彼不为陷溺之濡矣。《存疑》重耳出奔之时,安于齐姜而忘四方之志,姜曰:怀与安实败名,可谓溺于所安矣。《蒙引》云:凡丈夫之于妻妾,人君之于臣下,官长之于左右,皆不可亵也。

象曰:永贞之吉,终莫之陵也。

[三象]永贞之吉,盖刚介之于柔嘉,始未尝不资其润泽,而终或受其凭陵,惟永守其贞,斯正大足以谓其侧媚,终莫之陵也。则三能全其守而吉矣。

六四:贲如皤如,白马翰如,匪寇婚媾。

皤,白也,马,人所乘,人白则马亦白矣。四与初相贲者,乃为九三所隔,而不得遂,故皤如而其往求之心,如飞翰之疾也。然九三刚正,非为寇者也,乃求婚媾耳,故其象如此。

[六四]四阴,初阳刚上文柔而为三所隔,则失所贲而皤如矣。然势虽隔于三,而难遂心则求于初而已,切如马飞翰之疾也。然九三刚正,其隔四非为寇害,欲结之以亲厚之情,而为婚媾耳。求在彼而应,不应在四,亦固守之可耳。

《蒙引》贲如皤如言其贲之皤也。明不成其贲。《集解》上二句,可就四应,初说下一句,就三与四说。

象曰:六四,当位疑也。匪寇婚媾,终无尤也。

当位疑,谓所当之位,可疑也。终无尤,谓若守正,而不与,亦无他患也。

[四象]六四所以来三之求者,以所居之位,远于初而连于三,疑若有可求之迹也。然可求者所当之位,而不可求者,所守之志,四以正,自守三,虽匪寇,婚媾必不加祸于我,亦何不可与初遇乎,终无尤也。

六五:贲于丘园,束帛戋戋,吝终吉。

六五柔中为贲之主,敦本尚实得贲之道,故有丘园之象,然阴性吝啬,故有束帛戋戋之象。束帛,薄物;戋戋,浅小之意。人而如此,虽可羞吝,然礼奢宁俭,故得终吉。

[六五]以柔中而主乎贲,阴性恬静不乐为,又采而好崇质素者,有贲于丘园之象,市朝繁华,丘园朴素以朴素为贲,不贲之贲也。然阴性吝啬,不无失于太简,未得文质之中,有束帛戋戋之象,占者如是则俭过乎中,不免固陋而吝然。礼奢宁俭,将见有富家之吉,无不节之嗟,终吉。

《蒙引》大抵阳刚,性开廓则近于侈,柔则规模收敛,中则又不过其节,故为敦本尚实而有此象。六五只是贲,诸爻中之尊者,不必皆是人君也。贲于丘园,俭于自奉可矣。束帛戋戋,概于俭而施之于用吝也。《集解》贲于立园二句,是两意:一从柔中上来,一从阴性吝啬上来。

象曰:六五之吉,有喜也。

[五象]六五是吉,是众方逐末之时,独能反本以为倡,则公不至犯礼而得其分,私不名于伤民而足其用诚,可喜也。

上九:白贲,无咎。

贲极反本,复于无色,善补过矣,故其象占如此。

[上九]上九居贲之极,贲极而反复于元饰,当致饰亨尽之时,而为反本还淳之计,犹物有色而复于无色,白其贲也,可无灭质之咎。

《蒙引》白贲非全无色也,本有色而复于无色耳。即夫子宁俭宁威之意,以□之曰贲为无咎,则始之贲极,文胜者为有咎矣。

象曰:白贲无咎,上得志也。

[上象]白贲无咎者,当文胜之时,未必无反本之素志,复于无色,其志于是乎得矣。

《大全》胡云峰曰:贲以文饰成卦,后世必有因饰而过者,故于五明敦本尚俭之为吉,而于上见贲极反本之为无咎。

剥 坤下艮上

剥,不利,有攸往。

剥,落也。五阴在下而方生,一阳在上而将尽。阴盛长,而阳消落,九月之卦也。阴盛阳衰,小人壮而君子病,又内坤而外艮,有顺时而止之象。故占得之者,不可有所往也。

[剥卦全旨]卦以一阳为主,五阴其剥一阳者也。惟当巽言晦迹,随时消息,以免小人之害。然初二、四有蔑贞之势,故皆著其凶,使君子防之而不受害于小人。三与五有反正之机,故与之以无咎无不利,使小人改之,而不贻害于君子。至于上九,则设为硕果之象,而又为得舆剥庐之占,以见一阳之不可剥,圣人扶阳抑阴之意益显矣。《大全》丘氏曰:遁之九三曰畜臣妾吉,畜阴之权在阳,则告阳以制阴之道,剥阴长已极,不可制,六五贯鱼以宫人宠。剥阳之权在阴,则教阴以从阳之道。

彖曰:剥,剥也,柔变刚也。

以卦体释卦名义,言柔进于阳,变刚为柔也。

不利有攸往,小人长也。顺而止之,观象也。君子尚消息盈虚,天行也。

以卦体卦德释卦辞。

[剥彖]此卦五阴盛长,一阳消落,故为剥。剥之时,固当止而卦德又善所止,占者当险德避难,不利有所往,以罹祸焉。

《因指》卦体阴盛之时,为君子危;卦德顺时之道为君子谋。

[彖传]卦名剥者,一阳将尽而剥落,阴剥之也。卦体五阴进于一阳,是将并上而一阳欲去之,而尽变为阴也。

《蒙引》是以五阴变一阳而言,刚字只指上九,变刚为柔,则为纯坤,尽是小人世界了。

[二节]词曰:不利有攸往者,正以卦体五阴盛长欲尽去一阳,时固不利于往矣。且卦德坤顺艮止,君子知不可有所往,顺时而止,所当观剥之象,而得处剥之道也。且剥之时,阳消而阴息,阳虚而阴盈,君子观象而止者,正尚此消息盈虚之理,而能顺之,乃合乎天行也。天运当然,顺之则吉,随时敦尚,君子所以事天也。

《大全》胡云峰曰:凡卦画皆象也,皆当观也,于剥独言之者,为处变之君子言也。《蒙引》君子尚消息盈虚,不是卦德,但其意附在顺而止之句末,所以申顺而止之之义,消息盈虚,正所谓时尚之所以顺之也。消息者,盈虚之未定,盈虚者,消息之已成。

象曰:山附于地,剥上以厚下安宅。

[象传]山上地下,高起于地而反附着于地,摧落之义,剥之象也。君子为防剥计,思地不厚无以载山,而下不厚又何以安上,故以之厚,利于下,生之而不伤,厚之而不困,节其力役而不敢尽于以安,固其崇高富贵之居宅焉,斯不至于剥矣。山附于地,见剥之端,而厚下安宅,防剥之道也。

《大全》朱子曰:厚下者,乃所以安宅,惟其地厚,所以山安其居则不摇,人君厚下以得民,则其位亦安而不摇,犹所谓本固邦宁也。

初六:剥床以足,蔑,贞凶。

剥,自下起灭正则凶,故其占如此。蔑,灭也。

[初六]初阴居下,剥之方始,小人之势尚微,象犹剥床而方及其足之象,其势终必至于灭正而有凶,君子可以见几矣。

《大全》朱子曰:此爻象只说阳与君子之凶。《蒙引》今虽未至蔑贞,然其势必至于蔑贞也。此即坤初履霜坚冰至之意,此凶字可以六四凶字照看。

象曰:剥床以足,以灭下也。

[初象]阴之灭阳,自下而起,犹剥床之足,灭阳之害,方起于下,君子在上,当早图,以免祸,不可以为未切而忽之。

绳按:下字正紧对上一阳说,五爻俱要照上一阳。

六二:剥床以辨,蔑贞凶。

辨,床乾也,进而上矣。

[六二]二阴渐进而上,是小人之权势渐盛,祸患之加于君子渐逼,犹剥床之辨。占者当知势必至于蔑贞而凶。

《蒙引》床干所以分隔上下者,故曰辨。

象曰:剥床以辨,未有与也。

言未大盛。

[二象]剥床以辨,虽甚于足犹幸,党与未盛,尚可以去,君子当急避之也。

六三:剥之无咎。

众阴方剥阳,而己独应之,去其党而从正,无咎之道也。占者如是则得无咎。

[六三]当众阴剥阳之时,三独与上为应,是于群邪害正之日,病其党之为非,背而去之,恤然以从正为念,此君子之庆,而小人之福也,无咎。

《存疑》剥之是去其党而从正,与卦名剥字不同。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上下谓四阴。

[三象]剥之无咎者,正以三能失上下四阴,而不与之同党。如三者,虽得罪于私党,而实见取于公论,其义无咎矣。利害之私,何较哉?

六四:剥床以肤,凶。

阴祸切身,故不复言,蔑贞而直言,凶也。

[六四]六四阴长已盛,小人之祸加于君子者,已及其身,小而贬遂,大而刑诛。为剥床而上及肌肤之象,凶何如哉?惜其见之不早见也。

象曰:剥床以肤,切近灾也。

[四象]剥床以肤,灾害及身,至为迫切,不可免也。奈何不谋之早乎?

《因指》此见君子不可不谨之于始,而辨之于微也。

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

鱼,阴物;宫人,阴之美而受制于阳者也。五为众阴之长,当率其类受制于阳,故有此象,而占者如是,则无不利也。

[六五]阴剥阳之凶,至四而极,五为群阴之长,故圣人开其迁善之门,言能统率群阴,使循序而进,如贯鱼然,以受制于阳,如后妃以宫人进御而受宠于君,然则君子既得蒙利,而己之身家亦因可保,无所不利矣。与其以次剥惕而凶,孰若以次承阳之为利哉?

《集解》贯鱼以物言象,率阴以宫人宠,以人言象,听阳一意串下。

象曰:以宫人宠,终无尤也。

[五旬]自古小人蔑害君子,未有不败者。五不剥阳而反受制于阳,如以宫人受宠于君,则世道赖之公论与之,终无党邪害正之尤也。

上九:硕果不食,君子得舆,小人剥庐。

一阳在上,剥未尽而能复生,君子在上则为众阴所载,小人居之,则剥极于上,自失所覆,而无复硕果得舆之象矣。取象既明,而君子小人其占不同,圣人之情益可见矣。

[上九]剥之卦众阳俱已剥落,惟有一阳在上,是众君子沦谢凋落,一君子独立于朝,可为群贤兴复之渐,如一树果俱已零落,惟有硕大一果在上,不为人所食,有复生之机。占者其为君子而在上位,则泽必及下,而下其承载之得舆之象。若小人而在上位,必尽剥去君子,不但天下之人无所覆庇,而小人亦失其庇,自剥其庐之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