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西汉阳陵人王温舒,在担任广平督尉时,就“择郡中豪敢往吏十余人为爪牙,皆把其阴重罪,而纵使督盗贼,快其意所欲得。此人虽有百罪,弗法;即有避回,夷之,亦灭宗。以故齐赵之郊盗不敢近广平,广平声为道不拾遗”,后迁任河内太守,上任后“令郡具私马五十匹,为驿自河内至长安,部吏如居广平时方略,捕郡中豪猾,相连坐千余家。上书请,大者至族,小者乃死,家尽没入偿臧。奏行不过二日,得可,事论报,至流血十余里”;又如西汉河东人义纵,迁任河内都尉,“至则族灭其豪穰氏之属,河内道不拾遗”;后因定襄吏民乱败,义纵出任定襄太守。“纵至,掩定襄狱中重罪二百余人,及宾客昆弟私入相视者亦二百余人。纵壹切捕鞠,曰‘为死罪解脱’。是日皆报杀四百余人。郡中不寒而栗,猾民佐吏为治。”地方官吏有时则采取各种手段,与豪强大族斗智斗勇。包括任命豪强为爪牙,设置圈套,一网打尽。如东汉阳平令李章,面对清河大姓赵纲的地方武装,采取智取策略,至清河,先设飨宴,宴请赵纲。李章在与其对饮之际,“手剑斩纲,伏兵亦悉杀其从者,因驰诣坞壁,掩击破之,吏人遂安”;曹魏初年,司马芝为荆州管长,当时荆州郡主簿刘节,为旧族豪侠,出为盗贼,入乱吏治,前后未尝给徭服役。于是司马芝设计差遣刘节的宾客王同为兵,结果刘节藏匿王同而犯留负之罪,具告太守,即以刘节代王同而服役,及时发遣;晋末丧乱,“武康人姚係祖招聚亡命,专为劫盗,所居险阻,郡县畏惮不能讨。龄石至县,伪与係祖亲厚,召为参军。係祖恃其兄弟徒党强盛,谓龄石必不敢图己,乃出应召。龄石潜结腹心,知其居处涂径,乃要係祖宴会,叱左右斩之。乃率吏人驰至其家,掩其不备,莫有得举手者,悉斩係祖兄弟,杀数十人,自是一郡得清”。
有的则采取比较缓和的办法达到控制的目的。例如:梁武帝时,吴兴武康人沈瑀,起用为余姚令,当时“县大姓虞氏千余家,请谒如市,前后令长莫能绝。自瑀到,非诉讼无所通,以法绳之。县南又有豪族数百家,子弟纵横,递相庇荫,厚自封植,百姓甚患之。瑀召其老者为石头仓监,少者补县童,皆号泣道路,自是权右屏迹”。
有时甚至利用大族之间的利害关系,使彼此牵制,达到消灭大族的政治目的。例如:荥阳开封人郑述祖族子郑雏“,有识尚,操行清整,仕至胶州刺史。初,齐文宣为皇太子纳其女为良娣,雏时为尚书郎,赵郡李祖昇兄弟微相敬惮。杨愔奏授雏赵郡太守,祖昇兄弟具服至雏门,投刺拜谒。文宣闻之喜,笑曰‘:足得杀李家儿矣。’”由此可见,随着家族、宗族关系的不断壮大,一些宗强族大的地方实力派对地方社会产生着较大的影响。国家统治者所采取的两手政策也正说明了家族、宗族关系在一定条件下确实是一种国家对社会基层进行有效控制的工具。
二、家族、宗族关系影响中央政权
家族、宗族成员通过政治上互相提携攀附以及政治恩荫,形成了昆从皆仕朝廷的家族、宗族政治关系网。这种依靠血缘裙带关系形成的家族、宗族势力直接影响或控制着国家中央政权。
家族、宗族关系影响中央政权的表现因时因地因人而异。大体说来,两汉时期主要表现为一些权臣或外戚利用其家族、宗族势力控制中央政权。其特点是一家一姓控制政权。
例如西汉霍氏:汉武帝时,霍光被任命为大司马大将军,孝昭皇帝即位,“政事壹决于光”。史载:“自昭帝时,(霍)光子禹及兄孙云皆中郎将,云弟山奉车都尉、侍中,领胡越兵。光两女婿为东西宫卫尉,昆弟诸婿外孙皆奉朝请,为诸曹大夫、骑都尉,给侍中。党亲连体,根据于朝廷。”昭帝去世后,霍光征昌邑王刘贺即位,刘贺因急于以昌邑群臣取代朝臣,而旋即为霍光废黜。在霍光的支持下,汉宣帝刘询以“食之县官”的庶人身份入主未央宫取代刘贺即位。这时,霍氏家族的势力已膨胀到了极点。为了避免重蹈刘贺覆辙,宣帝即位后,谨慎行事。史载:霍光归政宣帝时,汉宣“谦让不受。诸事皆先关白光,然后奏御天子”;霍光每朝见,宣帝“虚己敛容,礼下之已甚”。君臣关系已是非常微妙,可以说,霍氏家族已经完全控制了朝政,其权势已超出了君权,左右着政局的变化。
其中,外戚家族常常利用皇亲国戚这种特殊姻亲关系获取更多的政治恩荫,出现了外戚把持朝纲、干预朝政的专权,甚至操纵着皇帝的废立大权。例如东汉外戚安定梁氏、新野邓氏、平陵窦氏即是。
如安定梁氏:自梁统率兵会光武帝征讨隗嚣后,梁统被封为成义侯,兄梁巡、从弟梁腾并封为关内侯。后梁统又以列侯奉朝请,更封为高山侯,除四子为郎。其子梁松,娶光武女舞阴长公主,再迁虎贲中郎将。光武崩,受遗诏辅政,迁太仆。梁松弟梁竦二女为肃宗贵人。后“征还竦妻子,封子棠为乐平侯,棠弟雍乘氏侯,雍弟翟单父侯,邑各五千户,位皆特进,赏赐第宅奴婢车马兵弩什物以巨万计,宠遇光武当世。诸梁内外以亲疏并补郎、谒者”。后梁雍之子梁商,女被立为皇后,妹为贵人,梁商位特进。梁商死后,子梁冀被任命为大将军,不疑为河南尹。永兴二年(员缘源年),封不疑子梁马为颍阴侯,梁胤子桃为成父侯。至此,“冀一门前后七封侯,三皇后,六贵人,二大将军,夫人、女食邑称君者七人,尚公主者三人,其余卿、将、尹、校五十七人”。梁冀在位二十多年“,穷极满盛,威行内外,百僚侧目,莫敢违命,天子恭己而不得有所亲豫”。梁氏被诛后,史载“朝廷为空”“,收冀财货,县官斥卖,合三十余万万,以充王府,用减天下税租之半”。由此可见梁氏在当朝权势之威赫,甚至凌驾于皇权之上。新野邓氏:豪强邓禹以辅佐刘秀夺天下之功而被封为高密侯,弟宽封为明亲侯。同时又分封邓禹子震为高密侯、袭为昌安侯、珍为夷安侯。随后邓震子邓乾娶显宗女沁水公主,邓乾孙邓褒娶安帝妹舞阴长公主,邓袭子邓藩娶显宗女平皋长公主。依靠这种姻亲关系,邓珍子邓康被封为越骑校尉,时“宗门盛满”。至邓禹孙邓骘,及妹为贵人后,“兄弟皆除郎中”。至延平元年(员园远年),邓骘拜为车骑将军,邓悝为虎贲中郎将,邓弘、邓阊皆为侍中。汉殇帝崩后,邓骘与太后定策立安帝,后子孙相继受封,邓氏几乎垄断了东汉中期的内外政权。史称:“邓氏自中兴后,累世宠贵,凡侯者二十九人,公二人,大将军以下十三人,中二千石十四人,列校二十二人,州牧、郡守四十八人,其余侍中、将、大夫、郎、谒者不可胜数,东京莫与为比。”平陵窦氏:通过与皇室连亲,在光武帝和明帝时期,窦氏在朝中势力已非常显赫。史载:“窦氏一公、两侯,三公主,四二千石,相与并时。自祖及孙,官府邸第相望京邑,奴婢以千数,于亲戚、功臣中莫与为比”;至章、和帝时,“窦氏父子兄弟并居列位,充满朝廷”,朝中军政大权皆揽于股掌之中。
更有甚者,随着外戚家族势力不断壮大,有的甚至为之改朝换代。如西汉末王莽新政即是。王莽是汉孝元皇后的侄子,“元后父及兄弟皆以元、成世封侯,居位辅政,家凡九侯、五大司马”,而王莽父曼早死,未封侯。永始元年(前员远年),王莽始封新都侯,迁骑都尉、光禄大夫、侍中。其爵位益尊,节操愈谦。
成帝时,王莽“继四父而辅政”。哀帝崩,无子,太皇太后“诏尚书,诸发兵符节,百官奏事,中黄门、期门兵皆属莽”,孝平帝即位,太后临朝称制,委政于莽。始建国元年(公元怨年),王莽去汉号而立新朝。汉室终为外戚王莽所取代。
魏晋南北朝时期主要表现为一批高等士族居于要职。因为当时选官重门第,所以高等士族之子容易入仕、容易升迁。高等士族往往世代都有人当高官,从而形成高等士族子弟布列朝廷的局面。如琅邪王氏、太原王氏、河东闻喜裴氏、荥阳郑氏、范阳卢氏、北地傅氏等等之于西晋;琅邪王氏、陈郡谢氏等等之于东晋;赵郡李氏、陇西李氏、渤海高氏、清河崔氏、博陵崔氏、范阳卢氏、河东闻喜裴氏等等之于北魏,都是如此。
各地世家大族对中央政权的影响力也各不相同。一般说来,“山东士族”中的崔、卢、李、郑、王等,其家族、宗族势力对中央政权的影响力大,而且持久。而一般“士族”的家族、宗族势力的影响范围基本上限于本地区。江南朱、张、顾、陆等“吴姓”士族在江南虽是著姓,但就全国而言,却仍旧属地方士族,对地方政权的影响力很大,而对建立于中原的中央政权,就没有多大的影响力。孙吴政权建立于江东,很大程度上就是依靠了当地顾、陆、朱、张等大姓的家族、宗族势力。而顾雍、陆康、陆瑁、陆逊、张裕、张?、朱治等家族、宗族成员,也多身居要职(特别是掌握兵权)。
孙吴灭亡后,顾、陆、朱、张等大姓在西晋中央政权就没有什么势力。曾继父祖执掌过兵权的陆机,“年二十而吴灭,退居旧里,闭门勤学,积有十年”,后来在太康末与弟陆云一起入洛求仕,不幸又卷入八王之乱。陆机在洛阳时,司马颖以陆机参大将军军事,表为平原内史。“太安初,颖与河间王颙起兵讨长沙王乂,假机后将军、河北大都督,督北中郎将王粹、冠军牵秀等诸军二十余万人。”陆机以“羁旅入宦”,不敢受都督之任。司马颖坚持让他当都督,但终究不放心。后来诸部果然不听陆机调度,且“共证”陆机有异志,有的还当面责问陆机“:貉奴能作督不!”陆机及其弟陆云并陆机之子终于为司马颖等所杀。此后,西晋中央政权更罕见吴郡士人。东晋虽建在江东,但大权仍在南渡的王、谢大家族手中。
这里需指明的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高门士族多把持中央政权,但是,不能因此就夸大其时家族宗族关系对社会的影响,毕竟士族只占社会总人口的极少数,士族家族宗族关系对社会的影响也是有限的。
当家族、宗族的势力膨胀到极点,作为最高统治者的皇帝必定不会任其摆布,甘做傀儡。为了维护皇权的尊严,一旦时机成熟,这些显赫一时的家族、宗族几乎都难逃灭族之灾。
如霍氏家族:在地节二年(前远愿年)霍光去世后,其家族势力依旧存在,霍禹嗣父爵为博陆侯,乐平侯奉车都尉复令尚书事,中郎将霍云封冠阳侯,诸婿、亲戚依旧兵权在握。但是霍光去世,为打击霍氏家族左右朝政的局面提供了绝对的机会。于是,汉宣帝着力强化皇帝权威,采取御史大夫魏相的建议,废除“复封”制度,同时诏魏相入内朝,以牵制霍氏家族势力。同时,封皇太子外祖父许广汉为平恩侯。又更任霍禹为大司马,罢除右将军屯兵及官属,诸霍及亲戚掌兵权者皆削除兵权,将他们改任为郡太守或更为文职。京师屯兵及宫廷宿卫皆以外戚许氏、史氏代领,彻底改变了霍氏操纵朝廷军政大权的现状。为了防止霍氏东山再起,汉宣帝对于霍氏家族最终给予了毁灭性的打击。在地节四年(前远远年),霍氏家族因企图谋反而招致诛灭。对于霍光身死而宗族竟诛,《汉书》传论谓“威震主者不畜,霍氏之祸萌于骖乘”,抓住了问题的要害。
再如梁氏,发展到梁商这一代时,梁商之女被立为皇后,妹为贵人,梁商位特进,拜为执金吾,梁氏位已尽显赫。梁商也意识到这一点,所以,在封子梁冀为襄邑侯,任己为大将军时,梁商皆辞让不受,反而“以戚属居大位,每存谦柔,虚己进贤”,于是京师翕然,称为良辅。梁商死后,梁冀嗣,“居职暴恣,多非法”。顺帝任命梁冀为大将军。冲帝时,梁冀侈暴滋甚。后立质、桓二帝。质帝因称梁冀为“跋扈将军”而被害,桓帝深知梁氏权势之大,即位后厚封赏梁冀。梁冀更加嚣张,史载“四方调发,岁时贡献,皆先输上第于冀,乘舆乃其次焉”“,大起第舍,而寿亦封街为宅,殚极土木,互相夸竞”。但其竭尽肆虐之行径,最终导致了族诛的结局。
邓氏:在安帝时被诬告谋反,邓广德、邓广宗、邓忠、邓珍、邓甫德被废为庶人,“宗族皆免官归故郡,没入癨等赀财田宅,徙邓访及家属于远郡。郡县逼迫,广宗及忠皆自杀。又徙封癨为罗侯,癨与子凤并不食而死”,邓癨从弟邓豹、邓侯遵、邓畅皆自杀,唯有广德兄弟因为母阎后之戚属而留京师,邓氏势力几乎消灭殆尽。
窦氏亦如此。和帝永元年间,待窦宪班师回京,和帝下诏收捕,“(窦)叠、磊、璜、举,皆下狱诛,家属徙合浦”,收回窦宪大将军印绶。窦宪、窦笃、窦景遣就国,皆迫令自杀,“宗族、宾客以宪为官者皆免归本郡”,基本瓦解了窦氏在朝中的威权。
家族、宗族关系与皇权复杂而微妙的关系,在陈郡谢氏与刘宋政权之间体现得更明显。在谢安逝世后,东晋政权落入皇族司马氏手中。随着刘宋政权的建立,谢氏的势力也随之跌落。刘宋开国皇帝刘裕,出身于北府兵,对创建北府兵的陈郡谢氏始终存有敬畏心理,惟恐谢氏恢复东晋政权。所以,刘宋皇帝对陈郡谢氏所采取的措施是既尊重利用,又打击压抑,以防其东山再起,控制军政局势。如谢裕,起初在桓玄麾下任事,后刘裕平定石头城,谢玄出降。刘裕不但对谢玄未加责难,反推荐之为吏部尚书,并允许谢裕与从兄谢混同在尚书省工作,后又升为左右仆射;在刘裕将受禅时,又选中谢安孙谢澹献玺,借谢氏的社会声望提高自身的社会地位。但刘裕受禅后却只给谢澹以光禄大夫、特进等虚职,可见其防备之心。刘裕在世时,基本上与谢氏相安无事。谢晦还曾任禁卫军统帅。刘裕死后,少帝即位,徐羡之、傅亮、谢晦与檀道济合谋废少帝,迎立文帝刘义隆。文帝在帝位稳固后,先诛徐羡之、傅亮,而后诛伐谢晦。受株连者有谢晦子谢世休、长兄谢绚及其子谢世基、二兄谢癰及子谢绍、弟谢朓及子等。从此,谢氏完全失去了兵权。综上可见,家族、宗族关系与国家政权的关系始终处在此消彼长、相互制衡的态势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