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中国教育史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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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学校的产生和奴隶社会的教育(1)

教育是人类特有的社会现象,世界上有了人,教育也随之产生。早在一百多万年以前,我们的祖先就已繁衍、生息在中华大地上,其后经历了原始群、母系氏族公社和父系氏族公社三个阶段。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人类的教育活动主要源自于生产劳动和社会生活的需要,而人脑的逐渐发达、语言的产生以及有意识地制造生产工具则为教育实践提供了可能性。原始社会教育的特点:

一是没有阶级性,即人人享有受教育的平等权利,教育内容体现了互助友爱的精神;二是原始性,即教育没有分化为专门的活动,也尚无形成专门的施教机构,施教的手段仅为语言的口耳相传和行动的实际模仿。

夏王朝的建立,标志着我国进入了奴隶制时代。随着奴隶制的产生和国家的形成,教育也呈现出与原始社会不同的特点:一方面逐渐分化成专门的活动,出现专门的施教场所——学校;另一方面,开始与生产劳动相脱离,为统治阶级所垄断。奴隶社会尚处于政教合一、官师合一的阶段,奴隶社会的教育表现出“学在官府”的特征,奴隶主贵族子弟就读的学校称之为官学。夏、商是奴隶社会学校建立的时期,西周是奴隶社会学校的鼎盛时期,春秋则是官学衰废、私学兴起的时期,即奴隶社会的教育开始向封建社会的教育转变。

一、从甲骨卜辞看早期的学校

学校是人类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到一定水平的产物,伴随着阶级社会的形成而产生。

首先,经济的发展是学校产生的重要前提。原始社会生产力十分低下,人们的劳动所得仅能维持生存,不可能有人脱离劳动专门从事教育。随着农业、手工业的发展,当剩余产品出现了以后,少数人便脱离劳动,靠别人的劳动来养活自己,他们中的一部分才有可能专门从事脑力劳动,而此时社会已进入了奴隶社会。体脑分工是历史的进步,是学校产生的先决条件,而体脑分工必须建立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

其次,奴隶制国家的形成促使学校的产生。有了国家,就有国家机器,随之要配备大批的文武官吏。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凭着贵族身份世代为官,他们为了让自己及其子弟能胜任国家的各级官吏,感到有必要成立专门的教育机构。因此,学校最初是办于王宫贵族中间,学习的内容乃作为一个官吏所必具的品德和才能。

第三,文化的发展为学校产生创造了有利条件。奴隶社会在数学、天文、历法等方面已经取得一定的成就,特别是文字的日趋成熟对学校教育尤为重要。学校是传授文化知识的场所,而文字是传授文化知识的工具。从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足以证明商代已有比较成熟的文字,由此可以推断夏朝已有相对接近的文字。

然而,文献中关于古代学校的记载,并不始于夏、商,也见于原始社会末期,如有“虞氏之学名庠”的说法。虞氏即有虞氏,是传说中的部落名称,舜为其首领。有关原始社会末期的“庠”,在《礼记》中另有两条记载:“米廪,有虞氏之庠也。”(明堂位)“有虞氏养国老于上庠,养庶老于下庠。”(王制)庠,《说文》“从广羊声”,“广”指房舍,“羊”即家畜之一种。“米廪”是储存粮食之所,一般由老者看管,也成为老人聚集之地。我们可以想象,当时男女青壮年外出种地、捕鱼、打猎,老人留在家中储存谷物、饲养家畜,也负责看管、教育儿童。可见,原始社会末期的庠并不是正式的学校,而是一种带有教育作用的养老场所,应视为学校的萌芽。

夏代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关于夏代的学校,古籍中有“序”和“校”的记载,如《礼记·明堂位》:“序,夏后氏之序也。”《礼记·王制》:“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孟子·滕文公上》:“夏曰校。”古人也曾对“序”的性质进行探讨,认为“序者,射也”,习射是当时重要的教育内容,这与夏代“为政尚武”的目标是一致的。而“校”是乡学,《史记·儒林传》中议论三代之学时称:“乡里有教,夏曰校。”夏代因地下出土的文物极少,文献的记载尚不能得以证实。

商代则不同,河南安阳小屯村出土了大量甲骨文字,为后人提供了当时的文字依据。因此商代的学校除文献记载外,已有出土的文物可以参证。商代人相信上天能主宰一切,逢事必占卜,占卜的用具是甲骨,占卜的结果也刻在甲骨上,是谓甲骨卜辞。通过地下出土的甲骨卜辞,我们可以对当时的教育得出以下结论:

其一,商代确实已经有学校。

甲骨卜辞中出现了“学”字,并有多种写法,从文字的组成分析,其中已包含了作为学校的三种基本要素,即教学内容、教学活动和教学场所。“学”字从简单演变到复杂,也反映了文字所表示的学校自身的发展过程。甲骨卜辞也有了“大学”和“庠”的名称。据《小屯南地甲骨》第60片卜辞记载,商代确已建有大学,并作为祭祀的场所之一。甲骨文多处出现“庠”字,表明商代有“庠”的设置。甲骨卜辞中还可见到进行实际教学的例子。如一片甲骨刻有5行字,一行刻得很整齐,其余4行则歪歪斜斜,中间偶尔有几个字刻得好。郭沫若对此现象所作的解释是:其精美者乃善书善刻者之范本,而歪刺不成字者乃学书者之摹仿也。

其二,商代的学校已有一定的规模。

商代不仅有学校,并且已有一定的规模。有一片甲骨卜辞为:“丁酉卜,其呼以多方小子小臣其教戒。”对于所教的内容“戒”,既可理解为执戈而习武,也可理解为持戈而舞蹈。而此处所说的“多方小子小臣”,表明各地的子、臣前来学习,学校规模定然不小。

其三,商代奴隶主贵族对学校教育很重视。

奴隶主贵族对于子弟进学校受教育颇为重视,如建学校于何地须占卜求问吉凶,有一片甲骨卜辞上就有“乍学”的字样。当时,学校离居住地有一定的距离,奴隶主贵族担心子弟去上学回来是否会遇上大雨,往往也会进行占卜,有一甲骨卜辞这样记载:“丙子卜,贞,多子其彳止(徙的别体字,即往)学,版(同返)不冓(遘)大雨?”

二、西周的官学教育及其特点

西周是我国奴隶社会的鼎盛时期,也是奴隶社会教育的鼎盛时期。反映西周教育的古代文献主要是“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周礼》(亦称《周官》)讲周朝的官制,《仪礼》(亦称《士礼》)讲各种礼节仪式,《礼记》的内容分礼、学、政三类,以解释《仪礼》为主,与教育的关系也甚为密切。由于作者不同,《礼记》有两种,即戴德的《大戴礼记》和戴圣的《小戴礼记》,因《小戴礼记》后来作为正统的经学之一,故此处的《礼记》是指《小戴礼记》。反映西周教育更直接的史料是铸刻在青铜器上的文字,即金文,也称铭文。当时奴隶主贵族常铸刻文字于祭祀用的铜器,如鼎、尊、簋等。与甲骨卜辞相比,铜器上的金文已有长篇大作出现,西周初期的《大孟鼎》有290余字,西周晚期的《毛公鼎》有近500字,从而为研究西周的政治、文化、教育提供了宝贵的材料。

1.西周的学校设置

西周的学校分国学和乡学,设在王都的小学、大学称为国学,设在王都郊外的地方学校称为乡学。

国学按学生的年龄、程度分为小学和大学,这在文献中多有记载。《尚书大传》:“古之帝王者必立大学小学,使王太子、王子、群后之子以及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十有三年始入小学”,“年二十八入大学”。王太子、王子是帝王之子,群后之子是诸侯之子,適子指嫡生。《大戴礼记·保傅》:“古者年八岁而出就外舍,学小艺焉”,“束发而就大学,学大艺焉”。外舍即小学,束发指成童。

《礼记·王制》:“天子命之教,然后为学。小学在公宫南之左,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頖宫。”综合文献所载可知,西周为贵族子弟设立小学和大学,幼年入小学,成童入大学。大学的名称不一,周天子所设为辟雍,诸侯所设为頖宫(泮宫)。

文献中提及的小学和辟雍在金文中可以得到证实。周康王时的《大盂鼎》铸刻了康王之子昭王幼年入小学之事:“女妹(昧)辰又大服,余佳即朕小学,……”周宣王时的《师嫠簋》铭文也提到小学的名称:“在昔先王小学,女敏可事,……”《麦尊》铭文记载周康王与诸侯在辟雍泛舟射水鸟。《静簋》铭文记载周天子命太子静在“学宫”习射,周天子与近臣“射于大池”。这两段铭文所载之事地点相同,均在蒡京(即丰镐);都有大池,一为“王乘舟”,一为“射于大池”;均与“射”有关,一为射水鸟,一为“学射”。可见,《麦尊》铭文中的“辟雍”即为《静簋》铭文中的“学宫”,就是指周天子所设的大学。当时辟雍的建筑,中央有积高之处,周围水池环绕,学射是一门主课。

文献中对天子所设的大学有四学、五学之说。五学者即中“辟雍”(环水而建)、南“成均”、北“上庠”、东“东序”、西“瞽宗”。四学者即东,西、南、北之学。

根据文献的记载,西周的大学已有设科分教的趋势:南学“成均”为学乐之所,北学“上庠”为学书之所,东学“东序”为学干戈羽龠之所,西学“瞽宗”为演礼之所。五学之中以“辟雍”最尊,故天子所设大学统称为辟雍。至于西周的大学是否有五学的规模,是否有设科分教的做法,尚未得到证实。

必须说明的是,我国虽在商周已有大学之设,但其时的大学尚未成为专门的教育机构,而是天子、诸侯举行集会、聚餐、练武、奏乐的综合场所。据《礼记·王制》所载,天子将出征,“受命于祖,受成于学”,表明大学是讨论作战大事之地。另据《遹簋》铭文所载,周穆王在辟雍习射后举行乡饮酒礼,即把贵族长老请来举行酒会,既为敬老,也为一起商定大事。

至于乡学之设,反映了西周的教育逐渐从王都向地方延伸。据《周礼》所载,王都的近郊有六乡之设,即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并按不同的行政组织设立不同名称的地方学校,如塾、庠、序、校等。《礼记·学记》则将当时的各级学校概括为:“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总之,西周乡学所设的说法不一,而事实上当时也不可能按行政区域广设各类学校,各种文献的记载仅能表明普及教育的理想古人早已有之。

2.西周的教育内容

西周学校的教育内容为“六艺”,即书、数、射、御、礼、乐。其中书、数为小艺,一般在小学学习;射、御、礼、乐为大艺,一般在大学学习。

书指识字、写字,数指计算,书和数即为基本的读、写、算。西周已有供儿童学习的识字教材,为周宣王时太史籀所作的《史籀篇》。《礼记·内则》称儿童“九年教之数日”,即自9岁起学习由天干、地支组成的六十甲子,因其时是以甲子记日。据记载,西周的识字教学也已按汉字构成的方法(六书)分类施教,使儿童易于掌握。儿童的计算能力则从学数的名称及符号开始,进而掌握十进位和运算方法。

射指射箭,御指驾车,这两项是作战必须掌握的技能。奴隶主贵族子弟都有义务要成为“执干戈以卫社稷”的武士,因此射和御是进行训练的主要科目。

既作为学校的训练科目,必然制订相应的训练标准。据文献记载,射箭有五种要求:“白矢”(射箭透靶,见其镞白)、“参连”(连发四箭,箭箭中的)、“剡注”(力猛使箭贯物而过)、“襄尺”(尊者卑者同射,卑者须退后一尺)、“井仪”(连发四箭,中靶呈井状)。驾车也有五种要求:“鸣和鸾”(车行进时,车铃“和”与“鸾”鸣声相应)、“逐水曲”(在曲折的水沟边驱车前进)、“过君表”(驱车通过模拟设置的辕门)、“舞交衢”(驱车行进时,马的步子合拍中节)、“逐禽左”(驱车逐禽兽,将禽兽拦在左边,以利于射猎)。

礼指礼仪,乐指音乐、舞蹈。礼涵盖的内容很广,《周礼》将之归为五类,即吉礼、凶礼、宾礼、军礼、嘉礼,下有三十六目。当礼仪进行的时候,通常伴以音乐、舞蹈,故礼和乐往往联系在一起。礼乐就其形式而言,是一整套严格区分君臣、上下、尊卑、贵贱的仪式,与政治上的等级制度是相适应的;就其内容而言,包括了奴隶社会的典章制度、道德规范以及政治、历史方面的知识。西周将礼乐作为学校教育科目,实际是对贵族子弟进行道德教育,而礼和乐互为表里,分别起着形于外和成于内的作用,礼重在培养道德观念、行为习惯,乐重在陶冶道德情感。

西周的六艺教育是文武兼备的教育,与西周文武兼备的国策相一致。据《说苑·君道》所载,周成王曾告诫负责治鲁的伯禽:“夫有文无武,无以威天下;有武无文,民畏不亲;文武俱行,威德乃成。”这与商代“国之大事惟祀与戎”不同,因而与商代重宗教和武艺的教育也不相同。

西周的六艺教育是求知兼求能的教育。艺是艺能,六艺教育是指六种艺能的教育。这表明中国早期的教育不仅重视知识传授,更重视技能训练,以学礼为例,在懂得君臣之义、长幼之序道理的同时,还要进行演礼的练习,把礼义的传授和礼仪的训练结合起来。

西周的六艺教育前期和后期的侧重点不同,前期重军事,后期重礼乐,这是由于前期政权未稳,后期政权稳固,故礼乐教育上升为主导地位。早期的教师一般由武官担任,如师氏、保氏是担任警卫的军官,后期的教师由武官变成文官,如乐正、司成、典书等均为掌官礼乐的文官。就练武来说,早期重实战,射箭的靶子是兽皮,要求“贯革”,后期讲“礼射”,要求射箭的姿势、节奏合乎礼的规定,所谓“射以观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