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改变命运的黄金法则
15697500000030

第30章 低姿态求生存(4)

法制41自律完成自己的职责

职责是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任何不愿意败坏自己的声誉、不愿意最终破产的人都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职责是一项不可推卸的义务,每个人都应该终其一生地通过自觉的努力和决然的行动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职责贯穿于每一个人的一生。从我们来到人世间一直到我们离开这个世界,我们每时每刻都要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义务——对上司的职责和义务,对下级的职责和义务以及对同事的职责和义务。凡是有人生存和活动的地方,都有我们人类应尽的职责,职责和义务与人们的生活是不可分离的。我们每一个人,不论尊卑贵贱,男女老少,都只是一名普通的服务员,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他人的幸福,我们应该利用上天赋予我们的一切手段和能力来履行自己的职责。

持久而良好的职责观念是每个人应具备的最起码的品德,也是一个人的最高荣誉,因为每一个高姿态的人都必须靠这种持久的职责观念来支撑。没有持久的职责观念,人们就会在逆境中倒下去,在各种各样的引诱面前把握不住自己;而一旦一个人真正具有了牢固而持久的职责观念,最软弱的人也会变得坚强,在逆境中会勇气倍增,在引诱面前能不为所动。杰迈逊夫人说:“职责是把整个道德大厦连接起来的粘合剂;如果没有职责这种粘合剂,人们的能力、善良之心、智慧、正直之心、自爱之心和追求幸福之心都难以持久;这样的话,人类的生存结构就会土崩瓦解,人们就只能无可奈何地站在一片废墟之中,独自哀叹。”

职责感根源于人们的正义感——这种正义感源于人类的自爱,这种人之自爱之情乃是一切善良和仁慈之本。职责并非人们的一种思想感情,而是人的生命的主导原则,这一原则贯穿在人类的全部行为和活动之中,受制于每一个人的道德良心和自由意志。

一个人的道德良心体现在他所履行的职责之中。如果没有道德良心来对一个人的行为举止加以规范的话,那些才智逼人的天才之士也完全可能误入歧途,变得一无是处。只有道德良心才能匡正一个人的行为,只有一个人自己的意志才能使他自己变得诚实和正直。因此,良心是心灵圣殿中的道德统治者——它使人们的行为端正、思想高尚、信仰正确、生活美好,只有在良心的强烈影响之下,一个人崇高而正直的品德才能发扬光大。

没有坚强意志的支持,良心也不可能把自己的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任何人的意志都可以在正道与邪道之间自由选择,但如果没有与之相应的决定性的行动,任何选择都是纯意识上的,不会产生任何现实的效果。如果一个人的职责观念很强,行为过程又十分明晰的话,在良心支撑下的顽强的意志就会促使他沿着既定的方向勇往直前,百折不挠地去达到自己的目的。万一最终失败了,人们也可以因为自己尽了职责而问心无愧。

海恩泽曼说:“继续努力吧!可怜的年轻人。当你周围的人们通过种种欺诈手段和不忠行为而暴富起来的时候;当其他的人摇尾乞怜,一心向上爬的时候,你要保持自己的尊严和清白,不要同流合污;当有的人靠阿谀奉承换来一个又一个‘成就’的时候,你要善于保持内心的宁静,不要因他人的这些成就而痛苦;当你看到有些人为了名利像狗一样地爬行的时候,你要能顶住世俗的压力,敢于特立独行,出污泥而不染。要修炼成品德高尚的人,一定要专心致志、持之以恒。你应该与志同道合的朋友们生活在一起,凭自己的汗水和双手去赚得面包。岁月慢慢地染白了你的头发,但你的品德却在几十年的风尘岁月中一尘不染,此时此刻,面对上帝的召唤,你可以心地坦然地向上帝祷告,心地清白地死去!”

要生存就必须精神饱满地去奋斗。人生就是一场勇敢的战斗。每一个人都必须有高昂的斗志和坚不可摧的决心,每一个人都必须坚守自己的岗位,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正如古代的丹麦英雄一样,一个人应该“具有坚强的意志,敢于当机立断,大胆尝试,在履行自己职责的过程中毫不动摇。”潜藏于每一个人身上的意志力量,无论大小,都是上天赐予人类的礼物。我们既不能在使用过程中让它日渐凋谢,也不能为了某一崇高的目的,而滥用它。布赖顿的罗伯逊曾十分中肯地指出过,一个人的真正伟大之处并不在于仅仅追求自己的幸福快乐,自己的名誉和进步——“一个人并不能够只为自己生活,也不能一门心思去沽名钓誉——而应该恪尽职守,尽职尽责。”

经常被牛津人引用的有关尽职尽责、诚实守信、拼命工作的典范就是19世纪50年代爱丁堡大学的乔治·威尔逊教授。

威尔逊的一生极为坎坷,但他乐观豁达,勤奋工作,表现出惊人的藐视困难的勇气和罕见的乐观精神。

幼年的威尔逊是一个聪明活泼的小男孩,但他的身体十分虚弱,一直疾病缠身。早在17岁那年,他就痛诉自己精神忧郁并且有失眠症,当时他认为这是脾气暴躁所致。他对自己的一位朋友说:“我想我活不长久!我的元气已经衰竭,我的身体很快就会垮下来。”一个正当青春年少的小伙子说出这样的话,真是令人心痛欲绝。但他从来没有给身体以较好的休养机会。他刻苦学习,参加各种竞赛,用脑极为过度,他突然之间从事大量的体育锻炼,结果非但无益反而有害。他到高原地区进行长距离的跋涉,这使他精疲力竭,他只好在身体并未恢复的情况下又回到脑力劳动上来。

有一次,威尔逊在斯特林附近进行了50英里的强化步行,结果他的一条腿受伤了,回到家后,他病倒了。踝关节极度脓肿,痛苦异常。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只得作了截肢手术,他的右腿永远没有了。面对这一切,威尔逊一如往常地投入了工作,他不停地写作,演讲,教化学课。不久他患了严重的风湿病,双眼红肿,医生给他拔火罐,让他吃秋水仙的种子散寒,叫他在酷热的环境中接受治疗,这些都使威尔逊很难忍受。当他不能写作时,他就继续准备演讲,他一遍又一遍地在妹妹面前练习演讲。无穷的痛苦使他日夜不得安宁,他只得借助于注射吗啡入睡,当时他真的处于衰竭状态,更令他烦躁不安的是,这时肺部又出了毛病,真是屋漏偏逢连夜雨。威尔逊并没有被病魔制服,他仍然坚持每周给大学生们演讲,尽管作大型演讲是一件很费精神的事情,但他从未缺过一次。

27岁的时候,威尔逊每周演讲的时间都是十几个小时,演讲的时候他的身上还挂着泄液线,身上的水疤伤口历历可见。他习惯于把这些水疤伤口称为“知心朋友”。“死亡的幽灵”时时在他心中徘徊不去,他深深地感到自己的有生之年已经不多,但他并没有半点的伤感和痛苦之情。他仍然像往常一样充满活力、充满希望,愉快地工作着。在肺部缺血,身体极为衰弱的情况下,他才不得不中止工作。但经过一个星期的恢复之后,他又立即回到工作岗位上来。这时肺病已经相当严重,使人脑痛的咳嗽让威尔逊很不舒服,但他仍然照常演讲。由于跛了脚,有一次他摔了一跤,当他努力挣扎着爬起来时,由于手臂用力过大,肩膀的骨头折断了。这一连串的摧残非但没有使威尔逊倒下去,反而使他愈加坚强。他奇迹般地从这些不可思议的痛苦和疾病中恢复过来了。在经过千难万苦之后,威尔逊心静如水,他每天精神抖擞地工作,好像一个人有几个人的精力,他的行为感染了许多人。但他自己心里清楚,他的归期就在眼前,他最大的忧虑就是要在家中、在熟人面前隐瞒自已的病情,这才是他难以言说的痛苦。

他像从前一样照常上课。有一天,在给艺术学院的学生上完课后,他躺下来休息一会儿,突然血管破裂了,他猛地醒来。这次血管破裂引起大量出血。但威尔逊并没有像英国浪漫主义诗人济慈那样忍受无穷的绝望和痛苦,尽管威尔逊深深地知道自己的归期指日可待,死神随时有可能召唤他。他像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照常回到了讲台前。第二天,他以惊人的毅力又上完了两次课,准时完成了自己的受雇期。过度的劳累引起了第二次出血,每一次这样大出血,都使人感到无限的绝望和苍凉,但他很快又恢复了平静,坦然地面对死神的微笑。这一次大出血使他的身体极度衰竭,但他又一次奇迹般地活了下来。在恢复期,他被任命一个更重要的公共职务——担任苏格兰工业博物馆馆长。这一职务意味着他得付出比上课更多的劳动。他以技术学教授的身份担任了这一重要职务。

从此以后,这个“可爱的博物馆”(威尔逊这样称呼它)就耗尽了威尔逊的全部剩余精力。在致力于收集各种模型和标本的同时,他还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给贫民儿童免费学校、贫民儿童教堂和医学界传教协会上课、演讲。无论是精神还是身体,他都得不到休息。“为工作而死”是威尔逊追求的目标。

1859年的某一天,他像往常一样从爱丁堡大学作完演讲后想回家去,这时他感到胸部一阵难以忍受的痛苦,他已无法爬上楼去。医生立即赶来检查,他的肺部发炎,胸膜炎发作,因此,胸部疼痛难忍。他那早已衰竭的身躯根本无力抵抗这么严重的疾病的侵袭,他终于安静地倒了下来……

在逝世前4个月,他是这样表达自己的心迹的:“我从不奢求不该拥有的名誉和称赞,但我时刻在努力,以求自己的讲演能让听众满意。真的,在我看来,职责是一个有千钧之重的字眼,在我的眼中,它高于一切。”

遵循内心道德的律令,立即将道德良心付诸行动,并抵御来自本能欲求的袭击,乃是做到道德自律的一种本质性要求,这对于每一个人的良好道德的形成也是绝对必需的。要养成积善修德的习性,战胜邪恶欲望的引诱,摆脱肉体感官的诱惑,除去生而具有的自私自利之心,需要花费长久的努力。在这一点上,没有持久的精神,没有顽强的毅力,是难以收效的。但一旦养成习惯,能自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一切也就容易了。好的习惯是一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

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在自己的生活范围内完成自己的职责。只有职责才是真实的,除了完成生活的职责,世界上再也不存在任何真正的行动。职责是生活的最高目标和目的,在一切快乐中,最真正的快乐来源于对生活职责业已完成的意识。而且,这种快乐是最令人满足的,是最不可能让人后悔和失望的。

法制42顺境而生,做新生代的“蒲公英”

一个人不可能总是生活在同一个环境中,即使是生活在同一个环境中,环境也会时常发生变化,如果不会适应环境的变化或者适应新环境,则只能归于失败。相传在洛杉矾生活的中国人总遭劫匪,是中国人比美国人或其他国家人更富裕、更有钱吗?非也。究其原因是国人的适应性太差。因为美国社会崇尚自然和高效率,所以一般美国的人并不戴名贵的首饰或物品,身上也不携带现金,出门消费用信用卡支付,才去洛城的中国人很难适应这一习惯,女士们总是把名贵首饰戴在身上,而男士们除了戴金表外还随身携带大量现钞,似乎不这样就不足以显示自己富有似的。其实说穿了,在美国的中国人中富人还真少得可怜。铤而走险的歹徒也许估摸到了中国人的这种心理,所以频频袭击中国人。当然,这里面还有其他因素,可不适应新环境是其中的最大因素。一个人要想营造成功人生,一定要有适应环境变化以及适应新环境的能力,否则必将遭遇青蛙或洛杉矾华人的命运。我们应该如何学会这种适应能力呢?换句话说,我们应该如何练就这种可塑性呢?下面我们将从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社会环境三方面来论述这个问题。

1.适应工作环境

有人说:“树挪死,人挪活。”还有人说:“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其中尽管有诸多合理的成份在里面,但总感觉仍然是个人的适应能力欠佳之缘故,是金子总会发光,至于什么时间发光完全看个人的适应能力问题。就拿B的亲身经历来说吧。

B大学毕业后去了一家外资企业,和他一起加盟的还有不少才华横溢的大学生,可不到半年就有人开始跳槽,到B考上研究生离开公司时,和他一起去的已差不多走完了,而他们频繁地更换工作也并没有给自己带来多少收益,因为外企的加薪制完全是看你能否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来定的,不要说加薪了,干不到一年就离开公司的人连年终奖金都拿不到,那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有人说,不断跳槽可以锻炼人生存和适应能力,如果真是这样的话,代价也稍嫌偏大。如今,还有一些人在不断跳槽,似乎这东西也有“成瘾性”。他们动辄就拿“美国人怎么怎么”来吓唬人,真不知道这种超前意识给他们带来了什么好处。一生之中换几个工作环境不足为奇,而一年之中就更换几个,连美国人自己都感到吃惊。

这明显是一种适应能力的问题,那么应该如何适应工作环境呢?

(1)不要过分看重自己

才参加工作的不少大学生,总是踌躇满志,渴望在好的工作岗位上一展自己的才华,因此大多数人都要求工作单位考虑自己的专长,其实仔细想想,这恰恰是没有自信心的表现,为什么除了专长就不能做点别的什么,要知道你自己所谓的专长其实并不一定是用人单位所期待的专长,用人单位往往更注重于考察一个人的综合素质和对不同岗位的胜任能力。说穿了,用人单位更期待那种一专多能的人才,在机会合适的时候才考虑你的专业。大多数情况下是用你的非专业才能。当然,大学生综合素质不高,与我国的教育体制有一定关系,专业面过窄造成了这种状况,但是总有一部分人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所以成功最终归于他们。难道这也是天意?这难道还不值得那些自命不凡的所谓天之骄子们深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