鸟看树和人看树不一样。树不光是鸟的家,树简直就像鸟的村庄。村里住着数不清的同类,一双滴溜溜的眼睛就是一只鸟。它的家被包裹在树叶里,谁都看不到,只有小鸟自己知道。鸟相信,枝杈是树身伸出的手臂,邀请它们在臂弯做一个窝。可是,树林有密密匝匝的树杈,哪一个作窝最好,鸟心里有数。
鸟具有生物当中最好的眼力,能从一千米高空看清楚小虫爬动。科学家说,它的视觉分辨力可以看到鸟们一下一下扇动翅膀。人只觉得鸟嗖地飞出,别说看翅膀扇动,连翅膀都看不出。但小鸟的眼睛有夜盲症,天一黑就要回家。人的夜视力勉勉强强,虎、狼、猫在夜里看东西就像咱们看电视新闻联播一样清楚。
站在白马寺旁边新建的印度寺院的门外,我看到一片飞鸟低低地钻进远处的柳林。不是降落,而像插进林中,树杈间,不知它们怎样减速。
头一次见鸟这么着急,天黑了找不到自己的家吗?或者别的鸟占了自己的家?人看来,夜里的鸟不妨到哪儿栖居,道旁孤零零的树,屋檐上,随便住一夜算了。人其实没想过小鸟晚上在哪里入眠。鸟,却比人想象得尊贵,它们一定回到家里睡觉,和伙伴们,在一个大家庭。让它们这么迫急地赶回去,比人赶火车更急。
鸟比人更想家。一个鸟巢里面不过是横七竖八的细树枝,没有金银财宝。鸟不稀罕财宝,泰戈尔说,鸟的翅膀系上一块黄金就飞不起来了。鸟觉得这个细树枝的小窝里不能没有主人,回巢才有香甜的梦。科学家观察到,鸟甚至说梦话。我目送黄昏中归林的鸟儿,盼望它们个个找到自己的家。
鸟像神一样生活
一只鸟落在树上,树成为鸟的家。
在人看来,家要有床,有门窗,乃至水缸、锄头、放鞋的柜子、写字台与电视机。东西多,称之为富有温馨。因而,人看鸟的家简陋零乱。
鸟不这样看。鸟眼里,纵横枝条即为沙发长椅,即为单双杠,即为体育场的看台及台阶。鸟以为,人类的财富是他们由于自身笨拙无能而准备的垃圾。
人不会飞行,又不能光脚在大地上行走,更不敢在冬天走,于是穿鞋。所有的鞋都比不上鸟爪那样耐寒耐热耐磨轻灵绝缘。所有的鞋——鸟认为——无论它叫阿迪达斯、老人头、鳄鱼,都是人类不得已而后使用的道具。美?不可能美。未经上帝之手怎么能谈得上美。至于说到价格的高下,鸟知道这是人类自己骗自己,他们不骗同类骗谁呢?众所周知,在熊、鱼类和昆虫面前,人连一双鞋也推销不出去。鞋如此,人类的衣服、围巾、袜子,所谓被子、枕头以及更可笑的裤衩、背心莫不如此。人类爱说“变态”这个词,其实他们早变态了,戴乳罩、割双眼皮难道不变态吗?变。如果一只鸟趿一双鞋飞上天空——用我妈的话说——简直笑死人了。当鸟看人钻进铁皮盒子前行、拐弯、鸣笛并闪耀两个大灯的时候,觉得这是不会飞行的生物对飞行生物可怜的模仿。他们蠢到开一个橡胶轮子的铁盒子到处跑,吾靠。不会飞就不飞嘛,安静坐一个地方多好。其它,譬如人的家里备一口水缸或自来水是因为他们家缺少一口泉眼,而且,人不知道江河湖泊的方位,知道了也不可能跑到那里伏倒喝水再跑回来。人有写字台是人靠写字(材料、账目、作品)苟活。人有锄头是靠种田谋生。鸟认为,具有先天性缺陷的生物才靠技能而不是本能谋生。如果你是一只会飞的鸟,已具备了一切。衣食住行样样都被上帝安排好了,什么都不缺。如果人类不砍伐森林,不污染水源,鸟子鸟孙都能活下去而且幸福指数老高了。
人类呢?人类靠大量资源活着,用漫长的时间接受教育并采用八选一、八十选一、八百与八十万选一的方式决定一小部分人活得好。而鸟,它们活得都好。
鸟吃小虫或草籽果腹,今天吃过了睡觉,不考虑明天,也不琢磨吃其它众多生命体,比如燕窝羊蝎子牛尾、鸡轸鸭脖子鱼翅。人吃了今天的食物要思念明天明年乃至晚年的食物,吃一切能吃之物。除了食物,人还惦记明天的位置、荣誉和股市。人是这样的多、这样的坏,不谋划不行。
当人类用生物矿物资源保障不了自己的生存安全的时候,发明科技手段让自己生活得——姑且叫——好一些。然而,世界上科技最发达的国家同时也是军事工业最发达的国家,如美国。军火业发达除了发动战争即杀人之外,没有任何好处。因此,鸟决不会羡慕小鹰号航母和卡拉尼什科夫冲锋枪。鸟不羡慕科技,它们认为,科技对人而言,是弥补他们的短处和贪心所准备的技巧系统。譬如可以走得远,看得远,听得远,以及占有更多的资源,包括月亮之上的氦三。鸟不需要。如果说到看电视,鸟认为这是人类最能暴露自己愚蠢的事儿。他们不了解自己的生活,于是看电视剧里别人怎么生活。至于一些明星与名流的光焰,鸟以为这是人类的僭越——上帝没给予他荣誉却被他冒领。名流不蠢,蠢的是他们的景仰者,后者自称粉丝。当粉丝们把那些循环系统、呼吸系统、生殖系统以及淋巴腺、扁桃腺、肾上腺和性腺与自己一模一样的人视若神明的时候,鸟看不下去,拍拍翅膀飞了。鸟想问人类:你们见过神吗?尔等把笑都给搞哭咧。
鸟儿飞飞,大地像一幅永无尽头的长卷。油菜地镶着渠水颤动的银边。房屋如果不冒炊烟,如同新发掘的考古遗址。鸟钻进风如鱼钻进水,风用双手紧紧裹住鸟儿,怕它们摔下去。河水有的分岔,有的汇合。老鼠从广阔的田野上跑过,被砍掉的白菜把根留在土里。山多高啊,鸟悠然飞过,在山顶抛一泡带草籽的粪便,岩石如开小白花。鸟看到火车傻头傻脑地奔跑,不知去干什么了。而太阳升起来之后,这是在秋天,被山遮住阳光的草地涂一层白霜,光照的草地露珠烁烁。鸟飞过来飞过去,没什么事务,这辈子就这么过,舒服,真舒服。
鸟感觉鸟类可能比人更接近神的生活。天下有一棵树是它的家,天下无数之树都是它们的家。住哪一个家都无需花费、置办、申领与动迁。而人只有一个家,大城市新结婚的人恐怕连一个家都安不下。正如人居有门窗是怕偷怕冷怕热,鸟在透明的没有门窗的树家上生活,不冷不热不脏不盗。鸟想问上帝,您为什么把人设计得那么无奈?冷热不宜,坐卧不宜,喜怒不宜,饥饱不宜,不宜不宜。他们竟能吃出糖尿病和痛风,这是为什么呢?神不语且安祥,鸟也安祥。如果不被囚进笼中,鸟不急躁。鸟不晓得嫉妒、怨恨,不会狂笑讥笑冷笑嘻嘻嘿嘿哈哈与翘二郎腿。鸟宁静,鸟一跃上天,鸟喝干净的水,鸟擅长所有艺术中最伟大的艺术——歌唱。
神什么样?神至少自由,像鸟那样在天空活动。神应该是干净的,包括饮食。神当然会歌唱。
当我写下“鸟像神一样生活”的时候,还想写下另外一句:如果人像鸟一样生活,该有多好。
牛比草原更远
看草原的辽阔,不是看地平线,也不是看飞鹰融化在蓝天里,连个黑点都没剩下。看到远方的牛群,才觉出辽阔是无法用脚丈量的远。一群牛在天际如甲虫般蠕动,觉得牛比草原更远。
傍晚,这群牛摇着尾巴回到家,步伐慢得不成样子。难以置信,它们就是天边那群牛。
到牧区,城里人的空间与时间观念都被改变。牧区的一切都缓慢,像太阳上升那么缓慢,然而什么都没耽误。
回家的牛一脸憨态。所有情况下,牛的表情都显出茫然。好牛的皮毛比锦锻更有光泽。吃饱的牛,两肋撑得比骆驼肚子还圆。一回,我跟公社干部从堤坝边的小路走过,对面来了一头牛,两肋更宽。牛倌喊:让路了,让路……公社干部闪到树后,我学他也闪树后。宽肋牛气定神闲走过,没理我们行的注目礼。我问公社干部为啥给牛让路,他说这头牛怀孕了。
蒙古人对人畜草木给予同等关怀。到夏营地的牧民,秋天撤蒙古包的时候,把拔出楔子的土坑重新填埋踩实。按蒙古人的民间传说,土地扎了一个洞,洞里会钻出魔鬼。现实中,这种传说保护了草原。牧场的土层是草根编织的网状保护层,扎一个洞,在理论上说会导致沙漠化。如今,草原上大规模开矿,其后果说也别说了。
放牛比放马更艰辛。牛倌常年无人说话,在烈日和暴雨中奔走,像化石的人。跟牧牛人说话,他惜话如金,好像暗示你采用眼神交流。无论问什么,他点头或摇头,表情却生动。我想问牛倌,你从早上到晚上,在漫长的一天里想什么呢?我没问,这样的问话说不出口。牛倌洪扎布对我笑,好像知道我想问的话。他坐地上,揪一片草叶在嘴里嚼,默默看着远方。胶鞋露出比煤还黑的脚肉,鞭子搭在胳膊上。洪扎布上衣、裤子的双肩和膝盖的布磨薄了,露出经纶线,城里人扔掉的衣服也磨不破肩头。他说回家挑水浇树,跪地下弄树苗,磨破了衣服。他用胳膊抱住膝盖,感到羞惭,胳膊肘还有两个洞。
夏季的晚风吹过,草地像打了一个激灵,又像一只无形的手从草叶抚过,如抚猫的毛。西天热烈的云阵伸臂迎接夕阳,洪扎布的脸镀上一层金。我想,我的脸也有金色,终于跟金子挂上钩了。草色转为金碧,空气更透明。嬉戏的鸟儿一头栽进草里,挑头又飞起来。牛群回家了。
我和牛倌洪扎布放了一天的牛,相互笑了无数次,没说几句话。洪扎布像草原上的树、石头和河流一样,安于沉默,像听古典音乐应保持的沉默一样。牛犊子步小,在母牛后面跑。它不情愿回家,时不时回头看这片金碧的牧场。
葡萄园
栽种葡萄的人双手伸向葡萄,像给产妇接生。他踩在高高的凳子上,手上的静脉隆曲,像通向葡萄身上的细小的河流。
这双手被阳光晒得褐红。手伸向葡萄时,人觉得他的手的内部不再是骨头,而有葡萄嫩绿的肉和汁液。手把汁液输给了葡萄,或者葡萄把肉和汁水输进了他手掌。
每一串葡萄都是倒悬、甜蜜的金字塔,我喜欢看小孩把葡萄摘下丢入(不是送进)嘴里。他们一定嫌自己的嘴小,不然可以一下丢入二十粒。甜在孩子们的舌面上泛滥成灾。
是谁让葡萄长成倒悬的金字塔?葡萄粒的排列好像包含着深奥的数学道理,这个道理只能来自阳光。我们仅感到阳光的温暖与酷热——这是就它辐射的红与紫外线而言,人类还没从皮肤上领悟阳光所包含的甜(糖)的道理、让青草变绿以及让花变红的道理,更不了解阳光里面代数与几何学的道理。人类没有阳光的解码器。
我不止一次想到,葡萄就是精灵,它比山楂和枣都像水果王国的精灵。它们水晶般的紫,如绿玉蒙一层白霜。它们一粒又一粒挤在一起,如看戏的黔东南妇女。它们没有枝,只有藤。透露它的精灵底细的是酿酒,如特朗斯特罗姆所说,一瓶才华横溢的白兰地。
葡萄酒何止才华横溢,它像丝绸一般流淌,像栗子一样暴躁、像诗歌那样彼岸,像密探一样难以捉摸。红酒,是葡萄的转世灵童。葡萄里的阳光在酒里变成月光,完成了中医师常说的阴阳转化。葡萄的须如蛇吐出绿色的信子。葡萄,谁说你不是精灵。《西游记》里为什么没写一个葡萄精呢?这是吴承恩的失误。
人说,葡萄不仅吸纳了天空泻下的阳光,还吸纳了更神秘的从海平面反射过来的阳光,后者把葡萄粒的底部催熟。如眼珠一般的葡萄肉透过紫色的胞衣看太阳,看它从东方升起,变为傍晚的夕阳。葡萄觉得太阳是一粒起火的葡萄,它的上升、降落不过是为了与葡萄对视。
雨后出现月亮的夜晚,葡萄在宽大的叶子下偷偷发光,那是雨水流过时葡萄粒在眨眼。秋天,葡萄的白霜上留下人的指纹。在安塔卢西亚收获葡萄的季节,酿酒厂的工人在大池子里赤脚踩踏葡萄,稀烂的紫色汁液沉没他们的双脚。他们的脚多快乐、多罪恶,脚因为没有舌头而遗憾。最高兴的是那些儿童,他们光着身子在葡萄汁肉里奔跑、打闹、尖叫,被别的孩子推到在紫色汁的海洋里。人间的享受数不完。
种葡萄的人只知道世上一样东西——葡萄。他们看葡萄、拎着葡萄、用手托着葡萄,葡萄里藏着他们的口水。他们把葡萄皮像小帽子那样包在手指上,他们的脸最后像葡萄干那样起皱,还是没明白葡萄到底是什么。它们为什么甜?为什么一粒挨着一粒?为什么是倒悬的金字塔?为什么酿成才华横溢的酒?……第三章 沙漠里的流水
行走在沙漠的峰峦,
像走在鲤鱼的脊背上。
沙漠顶峰有一道曲折鲜明的分界线,
如同阴阳面。
风把沙曲折地堆在顶端,
沙子显出金黄的着光面和阴影。
站在沙峰上看,左右峰峦线条柔和,
没有树,一只鸟飞过,
在沙漠下拖下鸡蛋大的阴影。
荞麦花与月光花
前年上秋,我在刀把子地机井房住了一个月,就一个人。看机井,因为“水利是农业的命脉”,防止地主富农破坏。“文革”中的地富分子,当年也许是最驯良和健壮的人了,他们见人则把路让开,低着头。由于劳动强度远超过贫下中农,因而更健壮。譬如我们队里老刘家的坏分子、老武家地主和老胡家富农。
我早知道,他们再健壮,也万万不敢破坏机井,甚至连一棵庄稼也不敢碰。
一天的后半夜,我急起撒尿,跌跌撞撞冲到屋外。人醒了,但除了腿脚和撒尿的机关外都睡着,即古人所谓“寤”之状态,摇摇晃晃地缓释负担。尿时,睁开眼,一惊;闭上再大睁,竟害怕了。我发现机井房周围落满大雪,白茫茫无限制。我收尿遂奔回屋。躺在炕上想,下雪了,啊?这时候全身都醒了。先想现在是几月,这不才九月吗?中秋节还没过呢,再说也不冷啊?窗户开着,屋里也没有火盆。不行,我蹑足下地,趴窗户一看……大雪,毛茸茸的,约莫一尺厚吧,随着地势起伏。渐渐地,我明白了,披衣出屋,来到当院的土坪上。
荞麦呀,这是荞麦地。它们迸放繁密的白花,花瓣密得把地皮都遮住了。在白花花的大月亮地里,就是一场大雪,吓退夜半撒尿者一名。我在机井房住了一个月,当然知道屋前左右都是荞麦,开花了。但想不到在月夜,茫茫如此。我站着,然后又蹲下了。我相信有“月魄”一说,即月亮的灵魂常在静谧之夜出窍。这时候,月色细腻柔美,地上的坑坑洼洼无不承受到这种白面似的抚摩。当然月亮不会无故出窍,倘它在地上有情人(比如在刀把子地附近),必是荞麦花无疑。荞麦花在倾泻的月光下,微仰着脸,翕张口唇,感泣而无力言说。无风,蓝琉璃的夜空,小星三五在东。白花花的荞麦地如此专注于一件事,这太感人了,想不到世上有如此美景,可以由于内急而得以窥之。我知道老天爷会下雪,但不知道它还会造设烘托一种非雪之雪,酷肖。文人所称“梨花似雪”,颇觉勉强。梨花在疏枝上攀举,地上黝黑,即使在月夜,也觉得这么高的雪不易。荞麦花却雪白无疑,那种朴实的村妇气,在月下净去,宛如城里美人了。
我感到,月光和荞麦的神秘交往还没有结束,他们跟人不一样,在静美中传递更广泛有力的信息。我以肉眼当然看不出来,但也不碍什么事。突然,我后悔了,当一个人厌倦白天的种种单调景物时,谁知道造化在夜里制出许多奇境呢?我不知错过了多少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