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中国历史大讲堂.隋唐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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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府兵制度

府兵制度是唐朝统治阶级专政的工具,也是中央集权国家的支柱。这种兵制是西魏北周以来逐步形成的。隋末动乱,府兵组织解体,一部分府兵被军阀所掌握,变成私人的武装。李唐建国以后,又恢复了府兵制度。唐太宗贞观十年(636),府兵制度经过整顿,进入全盛时期。从此时起直到8世纪初,府兵在宿卫和征战当中,都起了重要作用。

唐朝统领全国府兵的机构是十二卫和太子卫率。卫下设折冲府。

所谓十二卫,一是左右卫,领武安、武成等各50余府。

二是左、右武卫(或鹰扬卫),领风亭等各49府。

三是左、右侯卫(金吾卫),领同轨、宝图各50余府。

四是左、右领军卫(戎卫),领万年、万敌等各60余府。

五是左、右屯卫(或威卫),领宜阳等各50府。

六是左、右骁卫(或武威卫),领永固等各49府。

此外,还有太子左右卫率,领广济等各5府。太子左右司御率,领郊城等各五府。太子左右清道率,领绛邑等各3府。

合十二卫和太子卫率所领折冲府的总数共657府。

折冲府是府兵的基层组织,专管有关府兵的具体事务。

武德元年(618),改隋朝的鹰扬郎将为军头,正四品下。改鹰击郎将为府副,正五品上。后又改军头为骠骑将军,府副为车骑将军。贞观十年(636), 确定军府的专名为折冲府,这是由于府的长官改为折冲都尉的缘故。

唐朝设置军府的主要目的是保卫首都和皇帝,正因为如此,所以全国多数军府分布在首都附近。如关内、河东、河南三道,共有526府,占全国折冲府总数80%。京兆府有131府,占总数20%,这是全国折冲府最集中的地方。折冲府分布的情况,反映了唐安史之乱以前“内重外轻”的局面和“举关中之众以临四方”的方针。“内重外轻”是唐朝建国以来固定不移的政策。早在贞观初年,已经确立了关内河东两道府数独多之势。为什么河东道比河南道的府兵多一倍呢?其原因有二:一是与北方边防有关系,因为河东的太原向来是突厥侵扰的前沿阵地,首当其冲。二是从中原形势看,河北是多事之地,从六镇起义到隋末窦建德造反,都渊源于这个地方。唐建国以后,刘黑闼东山再起,也没离开河北道,所以唐政府对河北地区特别重视。因此,河东道的河中、太原等,连接河南道的陕、洛等州,便成为府兵在首都东北方面的密集地带。府兵这样分布,大而言之,可以控制太行以东,小而言之,可看守河北。所以唐朝著名政治家陆敬舆说:“举天下不敌关中,则居重驭轻之意明矣。”

折冲都尉以下设有校尉,从七品下。校尉以下有旅帅,从八品上。旅帅下有队正,正九品下。最后一级是火长,系流外官。

折冲府虽然分布在全国各县,但是它受十二卫的领导,不受地方长官的管辖。同时,折冲都尉也不干涉地方行政。凡属于折冲府的廪禄、器械、战马、廨宇、田园、粮食及率伍籍帐、宿卫征防等,都上隶于十二卫。但是,无论折冲都尉和地方长官,都没有权力调遣征发府兵。凡是征发10名以上府兵或10匹以上战马,必须皇帝下敕书,兵部尚书和卫大将军都不得专决,这是府兵制的特点之一。

由于折冲府分布在全国各地,地方长官对折冲府也担负相当职责。主要是:根据兵部卫大将军传达的敕书和兵符,会同地方长官按规定发兵。其次是练兵,查阅军备和点兵。

府兵的训练分为两种形式,平时分散练兵,冬季集中校阅,地方刺史有检查督促之权。

府兵所用马匹的补充或淘汰,也由刺史和折冲都尉共同处理。府兵上番宿卫或奉令征防,由刺史和都尉共同发给“食券”(食券是府兵用粮食兑换的)。

府兵的检点是根据籍帐上报的丁口,由县令直接负责。

从上述情况看来,地方官可以参与折冲府的军事行政,军队的调动,根据敕令由刺史和折冲都尉唐芙蓉园共同执行。职权范围规定得十分清楚,行政和军事两个系统,互相监督。

全国府兵在皇帝总领之下,统领于诸卫。府兵的调发属于尚书省兵部,反映唐朝的军权是高度集中的。

府兵的具体任务有二:一是上番宿卫,二是保卫各地。所谓宿卫,就是定期到首都护卫皇帝和中央政府。具体服役办法是:距京城五百里内的府兵一年之内五番,即分五个组轮流入京值班。500到1 000里七番。1 000里到1 500里八番。每次值班时间都是一个月。例如上府1 200人,五番则每次派出240人,七番则171人,八番则150人。因此,五百里内五番,五年之中就得值班12次。500里到1 000里七番,七年之中就得值班12次。

每次值班的一个月,指在京城实际服役时间,并不包括旅程往返时间。因此,500里内五番,一年要上番两次多,每年在京城宿卫须要66天的实际日数,如果加上旅程往返日数,比66天要多得多。

府兵的另一任务是征防,它和地方兵或边防兵结合在一起,并且时常被看成是中坚力量。如贞观初年,李靖袭击突厥于碛石,即以匡道折冲府苏定方的200骑兵为前锋,获得战果。贞观十五年(641),唐与吐谷浑发生战争,当时果毅都尉席君买,以精骑120人击败吐谷浑丞相所领的部队。 武则天初期,在姚州打败设蒙俭的兵力,有八个折冲府的人参加。

其次,府兵资粮自备。自备物品包括弓一支,矢三十,胡禄(载矢器)、横刀、砺石、大觽(解结锥)、毡帽、毡装、行縢皆各一件,麦饭九斗,米二斗。府兵的资粮所以自备,和均田制度有密切关系。从某种意义上说,均田制的实施,为府兵自备资粮提供了经济条件。府兵服役的实质,是一种变相的劳役地租。因此凡是上番的卫士和长征健儿,都要免除租调劳役。但是由于府兵的负担很重,很多农民无力自筹,因此需要邻里资助,以致邻里不堪其苦。例如开元时期,陇右有些地方应差的仍照旧办理,“或一室供办单衣,或数人共出被服”。地方官员虽然了解资助者都属穷困,正打算取消成例,无奈应征者以为有例在先,只是邻里相资,不能动用库存,如果遽然取消,已经当兵的必定逃走,还没有当兵的也不愿入伍了。当时地方政府不得已,特出布告,准许照旧由邻里资助《敦煌掇琐》。。可见府兵自备资粮的制度,加速了邻里贫困化。

府兵拣点的标准虽然有资财、材力、丁口三项,但以资财为主,原则上是拣点六品以下官员子弟和地主及富裕农民。但是由于战争频繁和府兵超期服役,愿意当兵的人非常少,贫民也被迫点兵。

唐朝三年一定户籍。与此相适应,府兵也是三年检点一次,主要是补充缺额。因为点兵必须以户等的高低、资财、丁口为标准,其根据在于户籍。而户籍的管理又属于地方政府,所以府兵的拣点也属于地方政府。只有确定军名以后,才名隶军府,所以三年一定户籍和三年一点兵自然地配合起来。

从7世纪末叶以来,由于土地兼并的激化,均田农民的土地越来越少,迫使人民纷纷逃亡。府兵既然必须自备衣粮,农民贫困当然无力服役。而当兵以后,又受节度使、都督的剥削,逃役现象十分严重。因此,到了武周时期,府兵制度便逐渐破坏。开元十一年(723),张说当兵部尚书时期,由于府兵宿卫人员不足,招募12万骑。天宝八载(749),各折冲府已无兵可交,府兵制彻底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