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他死。
蒋芯惊讶,同时,心底里的不甘也消散了,她叹了口气,略略惆怅。
这样的感情,任是谁也无法破坏的,她今天惨败,也不算太冤。
“那么秘书长,你喜欢兰少吗?”她对他那么了解,会是爱吗?
“我?”奕琳大胆承认,“我喜欢呀,但是我早就放弃了。”
早在十三岁那年,她就放弃了。
那年,他是校庆男主持,她是校庆女主持,他考全校第一,她考全校第二,他爱好钢琴,她爱好古筝。
本是所有人公认最完美的金童玉女,他的优秀,是全世界都有目共睹的,她若不喜欢这样的男人,才是脑子进水啊。
她也一样优秀,什么都好,独独脸长得不够漂亮,所以不敢明目张胆喜欢他。
她是个安静温婉的女孩,一直都是。
全校那么多女孩,谁都无法靠近他,只有她可以伴在他身边,做一对人人羡慕的黄金搭档。
八四年的九月,尖子班来了一个叫萧九九的插班生,她好漂亮,不同班级中那些素面朝天,盘着两条麻花辫的女孩,她的眼睛如海洋一样沉静,皮肤象牙白,整个人看起来懒懒的,宛如雾中荻花,要人一眼惊艳。
那时期,少见萧九九这样调皮的女孩,那么鲜艳活泼的性格,就算成绩差,也差得理直气壮的。
兰仲文一开始是那么地厌恶她,他是个喜静的人,被萧九九闹得毫无办法,今天切切橡皮擦,明天黏黏手工艺,反正从不认真听课,天天吃零食,功课做得一塌糊涂。
可是有一天,她发现兰仲文的视线落到九九身上后,就在也移不开了,那抹眼神里,她看到一个名为神往的词。
他所有的优秀,都活在压抑下。
而那么差劲的萧九九,却活在自由不羁里。
他渴望她的自由与不羁,仿佛一瞬间触及了他的灵魂,令他震颤。
他爱上她了。
只一眼,奕琳就知道了,向来对同学漠不关心的兰仲文,第一次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不管别人如何排斥萧九九,他自站在她身后,安然坚定。
那一刻,奕琳就知道自己没戏了,所幸她脑子聪明,清醒得早,知道不该属于自己的人,永远也不会属于自己。
所以她便能甘心放下了,况且,做他的朋友也没什么不好,并不是所有的感情都要完美,爱得起,放得下,才是一种境界。
午休的时候,九九下公司食堂打饭,考虑到他的胃很脆弱,九九放弃了香辣的烧肉鸡腿类,买了两份粥,几个清淡小菜,在CEO办刺啦啦吃了起来。
兰仲文嫌弃的看着桌上的菜,“果然不能让你去买,你每次都是买自己爱吃的。”
九九微楞,将嘴里的芥兰咽下说:“你还记得我喜欢吃什么?”
“那当然了,我记忆力超群。”他露出显少的笑容,竟美得惊心动魄,“你喜欢的蔬菜只有两样,芥兰,莲藕,其他的都是肉类,至于零食,你没有不爱的吧,但最偏爱芒果口味的。”
“我了个去,你简直是叼炸天啊。”九九夹了块莲藕给他,突然像想起了什么,唇角漫上一丝微笑,“对哦,你家里那些芒果口味的零食,都是买给我的吗?”
他重重咳了两声,“提那个干嘛?”
“好奇嘛。”九九歪着脑袋,眼珠流光溢彩,“其实我想说,你家里的零食都放太久了,我昨晚吃那个芒果冰淇淋,硬邦邦的,冷藏太久了,我们应该再去买点新的。”
“再去买点新的?”兰仲文挑起眉,“你这是打算在我家里住下了?”
“那必须住啊,自己老公家的房子,还能不让老婆住了?”九九答得理直气壮,“在说了,你都把我睡了,你得负责。”
兰仲文突然被饭呛到,九九眼明手快把汤递给他,顺便建议道:“亲爱的,下回还是你出去买东西吧,我喜欢吃的你都知道,你喜欢吃的你自己也知道,让你去打饭最适合不过了。”
他唇角一抿,开出妖娆的艳色,“你叫我下去公司食堂打饭?还是打两份?”
九九扒了一口饭,一边想象行政CEO兰仲文下食堂打饭的场景,恐怕吃饭的人不是战战兢兢就是眼冒桃心犯花痴吧。
她用力甩了甩头,“不行!还是我去打饭比较保险,那这样吧,我去跟食堂要个菜单,以后午饭前你可以告诉我你想吃什么,然后我打给你吃。”
他含笑点头,“孺子可教也。”
九九嘿嘿一笑,“我是不是很机智?”
“你是很二。”他郑重声明,嚼了嚼口中的莲藕,漫不经心道:“莲藕还不错。”
说完他自己又是一愣,什么时候起,他有心情品尝起这些了?
大概——
是因为她回来了吧。
下午六点一到,九九就翘首顾盼,看着CEO办,眼神幽怨。
还不快点下班!
没多久,兰仲文就一派优雅地从CEO办出来,所有秘书皆是一愣,除了出差外,老板从来不会再9点前下班的。
走过九九的身边,兰仲文冲她飞去个媚眼,意思走了。
九九受到暗示,拉过包跟上他,像条小尾巴一样,憨态可掬,“CEO,我要求救!”
CEO专用电梯外,兰仲文促狭挑眉,“理由?”
“家里爆水管了,求CEO收留。”
“批了。”
“回家之前,我们去逛商场吧,买点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