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政治多党合作在四川·工商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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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参政议政(6)

2012年,四川省工商联研究室为省政协十届五次大会撰写或组织了《关于简化化妆品流通企业证件检查的建议》《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促进四川省红薯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实现我国农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关于推动成渝经济区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建议》《加强监督、引导,促进我国信用担保机构健康发展》《关于贯彻依法治国方略,规范政府职能部门依法行政的建议》《关于引导民营企业参与文化产业发展的建议》《关于防止四川省产业提前老化的建议》《关于建设专业化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议》《民营企业开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进一步调整经济结构 寻求发展新空间的建议》《在城镇化进程中充分挖掘建设用地潜能的建议》《关于推动商会建设的建议》《关于大力扶持微型企业发展,促推四川省“两化互动”建设的建议》《加强政府政务信息公开,为民间投资提供信息服务》《关于在天府新区建设中大力推进 “中以科技城”建设的建议》《关于加强民营医院基础建设的建议》《加快民营文化产业发展,完善四川省文化产业格局的建议》《推进民营企业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对策研究》《关于加强对农业从业人员技能培训的建议》《关于省级行政中心南迁的建议》《加强跟踪服务,努力落实西博会签约项目》等提案和发言材料。

四川省工商联研究室所撰写或组织的提案和发言材料紧紧围绕改革开放、两个文明建设、维护社会稳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等专题,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其中一些有相当质量、分量的调查报告和建议,受到省委、省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重视。

陈建(四川省工商联党组成员、副主席,四川省商会副会长)

刘一(四川省工商联研究室调研员)

冉卫文(政协四川省委员会地方政协和委员联络处处长)

行使代表和委员职责的民营企业家

李彦沣 苟晓敏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每逢天灾人祸、重大事件发生之时,身为政协委员、人大代表及多种显赫头衔的民营企业家们,总是“先知先觉”地站出来,并身体力行、肩负重任,走在最前面。

陈先德,身兼成都嘉润置业集团董事长、四川省商会副会长、四川省民营企业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四川省慈善总会副会长、四川省文化艺术研究会副会长、成都市个体私营经济协会会长、民革四川省直工委副主委、大成市场总裁等数职。

2009年初,当席卷全球的国际金融危机如寒流般冲击而来时,身为省政协委员、区人大代表的陈先德立即深入荷花池各大批发市场,走访调查经营户,了解他们的经营状况。

随之,陈先德与金牛区社会工作委员会、市个体私营协会取得联系,邀请市政府参事、经济学家等来到荷花池大成市场,为个体工商户、荷花池市场集群经营户500多人作“金融危机下的挑战与机遇”的专题讲座,边解读当前经济形势,边为民营、个体经济如何应对风险、化危为机“支招”。讲座不仅赢得了听众的阵阵掌声,更鼓舞了诸多经营户们战胜危机的信心。

看到个体经营户们对未来经济的发展信心十足时,替他们感到高兴的陈先德表示:“为增强个体工商户抗击金融风险的能力,我们将整合人大代表们的各种资源,为个体经营户们开拓更多的融资渠道,以解决经营中更多的资金问题,尽代表的一份力量帮助他们发展。”

刘沧龙,四川宏达集团董事局主席兼党委书记,先后荣获德阳市劳动模范、德阳市十佳青年企业家、四川省优秀乡镇企业家、四川省优秀企业经营者、四川省化工创业优秀企业家、四川省企业家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国际贸促会四川分会副会长、全国优秀乡镇企业厂长、四川省政协委员、四川省工商联副主席、全国工商联副主席等荣誉或称号,是十届、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

作为全国人大代表,刘沧龙依法行使代表职权,积极履行代表义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先后向大会提交了许许多多有利于国家经济建设、民营企业发展等议案。

2010年3月5~14日,在参加第十一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时,刘沧龙向大会提交了《鼓励和促进民间投资,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尽快制定〈国债法〉》等议案。

3月13日,刘沧龙在做客通用媒体网关UMG演播室采访时,就《国债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热点话题发表了自己的看法:“我国正处于发展阶段,社会、经济等方面都在飞速发展,制度建设和法律制定上都需要一个过程,要逐步进行完善。任何法律都需要经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提案或建议,然后国家根据具体情况审时度势,逐步修改和完善,最后才能形成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律体系。”他还认为:“我国从发行国债以来,一直没有一部完整的法律,《国债法》将有利于国债的发行和规范、投资者利益保护等方面。《国债法》相较于以前发行的《国库券条例》,更能在发行流程、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加以完善规定和保护。”

2011年3月5~14日,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刘沧龙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尽快制定〈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促进法〉的议案》《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最终实现国富民强的议案》等议案。

3月8日,刘沧龙在小组讨论会上发言时说,非公有制企业应享受与国有企业同等的待遇。虽然刘沧龙的另一个身份是全国工商联副主席,并借助全国工商联的优势,他曾向国家相关部门多次反映过问题,但是没有结果。为此,他采取联合议案的方式呈上人大议案组,并认为,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民企的力量会越来越大,国家和民众对他们的认同感也会越来越强,这个渠道将会更畅通,而且制度也更明确一些。刘沧龙以全国人大代表的身份,为全国民营企业尤其是想“走出去”的民企集团呼吁,效果会更好一些,因为人大会与有关部门沟通,来答复代表们的议案。

刘沧龙发言刚刚结束,便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袁名富采访时指出:“我不是故意回避媒体采访,而是做企业不容易,尤其是经营民营企业,如履薄冰,必须保持谨慎。作为民营企业家,我现在最想做的一件事,就是到海外去收购资产和企业。像我这样的企业,想到海外去收购的,很多很多。中国的民营企业发展到今天,诞生了一大批非常优秀的民企集团,与10年前完全不一样。它们创造了中国经济总量60.05%的份额,贡献了59%的财政收入,解决了80%以上的就业。在海外经济还没有完全复苏的时候,政府应该大胆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国内企业‘走出去’,要经过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审批和审查。在审批部门中,已经形成了一条不成文的规定,对国企海外收购实施备案制,告知一下就行,而对民企是严格的审批制,甚至有时还故意拖延。商场决战,胜负往往决定在时机上。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的审批手续太烦琐,拖的时间太长;审批没下来,外汇管理局就不让钱出去。有时付出了很高成本谈好了一个收购项目,结果由于部门审查时间长或者过严,一桩买卖就失败了。有些实施的政策是10多年前的,有的还是20世纪80年代的,不是很配套,不完整。中国的经济实力已不是上世纪的状况了,大国就应该有大国的政策,必须是开放的。除了政策,‘仇富心理’也是制约中国民企‘走出去’的重要因素。很多观念还没有转变过来,大多数民众和一些政府官员普遍对民企老板存在看法,认为民企赚的钱是民企的,而国企赚的钱是国家和民众的,其实民企同样给国家和民众做出了巨大贡献。”

刘沧龙关于中国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的议案,受到各大媒体的广泛关注。休会期间,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两会专题节目《两会代表议国是》对刘沧龙的发言进行报道,并先后接受了《人民日报》《四川日报》《成都日报》、四川电视台、成都电视台、《重庆商报》《中国企业报》《中国产经新闻报》《每日经济新闻》《公益时报》和讯网等多家媒体的采访,还应邀出席了中华红丝带基金二届第二次理事会以及湖北、广东、吉林三省召开的全国知名企业家座谈会。

2012年3月5~14日,在参加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刘沧龙向大会提交了《出台“免二减三”税收政策鼓励自主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等议案。

3月6日,刘沧龙在接受中国经济网、和讯网联合访谈时表示,国家只要开放商业银行设立的门槛,就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要解决这个问题实际上是要看政府制定什么样的政策和措施,支持中小企业。从政府层面完全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例如财政可以拿一部分资金出来建立担保公司。从2009年、2010年来看,信托公司实际上给中小企业解决了大量的问题,全国信托公司投资了四万多亿,其实大部分都解决的是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大企业都在银行融资,现在宏观调控,调控的是中小企业,大企业的授信是用不完的,因为银行要考虑到资金的安全,因此选择比较好的企业。作为中小企业融资,银行要有抵押物和抵押品。信托公司现在也面临着困难,信托法有了,但是为了信托法配套实施细则没有,目前操作起来很难。

为此,刘沧龙建议,我国可以建立一些小型商业银行,这对于民间借贷有保障,应允许民企设立小额商业银行。同时刘沧龙代表认为,内地的房价是比较合适的价格,而且是合适偏低的价格。

2012年3月7日,刘沧龙在提交《出台“免二减三”税收政策鼓励自主创业,以创业促进就业》的议案时,呼吁政府为创业者建“孵化中心”:“我在工作实践和调研中发现,去年企业用工需求递减12%,而今年城镇需就业人口、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失业人口再就业以及大学生就业则比往年有大幅度增加,技能人才短缺,‘招工难’与‘就业难’同时并存。‘免二减三’的税收优惠政策,曾是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鼓励发展三资企业所使用的政策。”他还建议:“对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大学毕业生、下岗职工和复员退伍转业军人等自主创业人员创办的经营实体,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构建财税支持体系,或实行‘先征后返’的办法;政府也可以在一定时期内对新创企业进行用地、厂房租赁、用电和用水方面的政策支持。并对创业者进行培训扶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