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是一种积极的行动,是灵魂的力量。可以说,真正的爱是这样的,如果我真正爱某一个人,那么我也爱所有的人,我就会爱世界,爱生活。如果我能对一个人说“我爱你”,那么我也一定可以说,从你身上会体现我爱每一个人,通过你可以看到我爱世界,也会体现我爱自己。
——埃里希·弗洛姆
爱同所有的人相关,对所有的人来说,爱是一种倾向、一种态度,而不是只涉及到一个人的情感体验。只有爱世界才变得更美丽。
为了爱,你我必须敞开胸怀,这就是真爱的艺术。
一、爱情:自我发现的通道
弗洛姆认为,按照人们的生活方式,爱也有两种含义,一种是重生存的爱,一种是重占有的爱。以一种重占有的生存方式所体验到的爱则是对“爱”的对象的限制、束缚和控制。这种爱情只会扼杀和窒息,人使人变得麻木,它只会毁灭而不是促进人的生命力。人们把这或把那叫做是爱情,实际上大都是对这一字眼的滥用,目的是掩盖没有爱的事实。
“爱情”只是一个抽象的名词,许是一位女神或为人所不知的本质,尽管谁也没有见过这位女神。
实际上只存在着爱的行动。爱是种创造性的活动,这包括注意某人或某事、认识他、关心他、承认他以及喜欢他,这也许是一个人,或一颗树、一张图画、一种观念。这就是说,唤起(她)的生命和增强他(她)的生命力,这就是一个人更新和成长的过程。
1.爱是自由之子
在《爱的艺术》一书中,弗洛姆曾指出,“坠入情网”这个概念自身就是矛盾的。因为爱是一种创造性的活动,一种灵魂的力量,人们可以怀着爱的情感去行动,但不可能“坠入”其中,因为人们不可能愿意让一张无边无际的大网把自己罩住;如果被一张网捉住了,那就没有自由了,那么爱情就不会很甜蜜了。
另外我们知道,渔网中的鱼儿可不是自愿自投罗网的,与此相同,“坠入情网”也就成了一种被动的行为了,这可不是爱情的真正目的。在求爱的时期,一方与另一方的关系还不肯定;爱着的人们都在试图去赢得对方。他们生动活泼、富有吸引力和令人感兴趣,甚至可以说是美的,因为有朝气会美化一个人的面孔。这时,谁也没有占有谁,每个人都将其精力集中于生存,也就是说,去奉献和激励他人。
结婚后情况往往就会发生根本的变化。婚约赋予双方占有对方的身体、感情和注意力的专有权。不用再去争取别的什么人了,因为爱情成了人的占有物,变成了一份财产。
双方慢慢地不再努力要求自己像以前那样可爱了,也不再去激发他们自己的爱。他们开始感到无聊,人也渐渐失去了美的光彩。他们失望了,而且不知该怎么办。他们难道都变成另外一个人了吗?这是不是一开始就是错的?一般情况下,他们都是企图去改变对方,每人又都觉得自己受了欺骗。他们没能看到,他们已经不是相爱时的他们了,在爱是能为人所占有的这种错误思想指导下,他们不再去爱了。他们停留在这一水平上,不是去相爱,而是去占有他们共同拥有的东西:钱、社会地位、一所住宅和子女。
一些以爱情为起始的婚姻,成了一个友好的占有者共同体,一个由两个自私的人组成的实体:“家庭”。还有一些夫妇,双方一直想再唤起以前的那种情感,他或者她寄希望于一个新的伴侣,幻想新的伴侣将满足自己的这种要求。他们除了爱情什么都不想要。
可是对他们来说,爱情不是他们生存的一种表现,而只是一尊偶像,一位女神,他们要拜倒在她的脚下。这注定要失败,因为“爱情是自由的孩子”,而爱神的崇拜者最终将陷入一种被动性之中,他们会感到乏味而将尚存的一些吸引力也都遗失殆尽。
这种论点并不否定对于两个相爱的人来说,婚姻可能是一条最好的道路。问题不在于婚姻本身,而在于夫妇双方那种重占有的性格结构,说到底,在于我们的社会。
2.爱是给予、关心、尊重和了解
如果我们说,爱是一种积极的活动,我们就会遇到一个困难,这就是“活动”一词的意义不明确。这个词的现代用法一般就是指人们通过付出劳动改变现存状态的行为。因此,如果一个人经商、学医、做桌子、进行流水线作业或者参加运动,那么,他就可以被认为是一个活动的人。所有这些活动的共同点都是为了达到一个外部的目的。至于活动的动机则根本没有加以考虑。
这个词的另一个意义是运用人的蕴藏在内部的力量,不管是否达到外部的变化。斯宾诺莎精辟地解释了这个词的第二种意义。在情感中,他把主动情感和被动情感区分开来,即分为“行动”与“激情”。当一个人产生主动情感时,他是自由的,是情感的主人。如果他产生的是一种被动的情感,那他就是被迫的,他不过是某种自己未曾意识到的动机的支配对象。
这样,斯宾诺莎最终得出结论:美德和控制自己是一回事。妒忌、猜疑、野心以及任何贪婪是激情和狂热;相反爱情是一种行动,是运用人的力量,这种力量只有在自由中才能得到发挥,而且永远不会是强制的产物。
爱情是一种积极的行动,而不是一种消极的情感。爱情是一种“永恒之爱”而非所谓盲目的“坠入情网”。不妨按照通俗的说法来刻画爱的特点,那就是爱是给予而不是攫取。
什么是给予?这个问题看起来似乎很容易回答,实际上却是含糊而复杂的。十分流行的误解认为,“给予”是放弃某些东西,失去某些东西或牺牲某些东西。一个性格还没有超越接受、利用或者贪婪阶段的人,对给予的理解就是这样。一个市侩类型的人很乐于给予,但一定要通过交换;对他来说,只给予而没有回报那就是一种上当受骗。那些基本上是非生产性性格结构的人,则会有一种被别人拿走东西的感觉。因此这种类型的人大都拒绝给予,否则,他会心疼得要死。
而有些人却又把给予变成一种自我牺牲的美德。他们认为,正因为给予是痛苦的,所以应该这么做。给予的美德就是准备牺牲,对他们来说,给予优于获得,“宁与勿取”这句话就是意味着宁可忍受损失的痛苦也不愿享受快乐。
对于有创造性的人来说,给予有着完全不同的意义。给予是潜能力量的最高表现。恰恰是通过给予,我才能体验我的力量,我的财富,我的活力。体验到生命力的升华使我充满了欢乐。我感觉到自己生气勃勃、精力充沛,因而欣喜万分。给予比获得更令人愉快,这不是因为给予是一种舍弃、牺牲,而是因为通过给予表现了我的生命力,敞开了我的活力。
给予本身就是无与伦比的快乐,给予意味着他人也成为给予者;在给的行为中诞生了新的东西,给予和获得的人都会感谢这新的力量,双方都分享着这种快乐。就爱而言,这就意味着爱是一种产生爱的力量,软弱无能是难于产生爱的。
马克思极其优美地表达了上述思想。他说:
我们现在假定人就是人,而人跟世界的关系是一种合乎人的本性的关系,那么你只能用爱来交换爱,用信任交换信任,等等。如果你想得到艺术的享受,你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对他人施加影响,那你本身必须是一个有艺术修养的人。如果你想感化别人,那你必须是一个能促进和鼓舞他人的人。你同人和自然的一切关系,都必须是你的现实的个人生活的、与你的意志对象相符合的特定表现。如果你在恋爱,但却没有引起对方的反应,也就是说,如果你的爱作为爱没有引起对方的爱,如果你作为一个正在爱的人你不能把自己变成一个被人爱的人,那么你的爱情是软弱无力的,是不幸的。
弗洛姆认为,爱除了有给予的要素外,还包括一切形式所共有的基本要素。这些要素是关心、责任心、尊重和了解。
在母爱中关心的要素表现得最为突出。如果有一个母亲拒绝给孩子喂食、洗澡和关心他身体的舒适,那么无论这位母亲如何强调她对孩子的爱,也不会有人相信她。但如果她关心孩子,她的爱就令人可信了。
对动物和植物的爱亦是如此。如果有一位妇女对我们说她很爱花,可是我们却发现她忘记浇花,我们就不会相信她说的话。爱是对生命以及我们所爱之物生长的积极的关心。如果缺乏这种积极的关心,哪里缺少主动的关心,哪里就没有爱。
爱的这一要素在《约拿书》中得到生动的描述。上帝吩咐约拿去尼尼微城,告诉那里的居民,如果他们不改邪归正,他们就将受到惩罚。约拿却不愿行使这一使命,他逃跑了,因为他担心尼尼微的居民将会悔过,从而求得上帝的宽恕。约拿是一个执法从严的人,但不是一个爱人之人。
在他逃亡的路上,他发现自己躲在一条大鱼的肚子里,这条大鱼象征着隔绝和监禁,正是由于约拿缺乏爱和恻隐之心,所以才被送到这儿。上帝拯救了他,约拿去了尼尼微,向那里的居民宣告上帝的话,这时正如约拿担心的那样,尼尼微的居民回心转意,虔诚忏悔,上帝原谅了他们,答应不使全城覆没。
关心和关怀还包括爱的另一方面,即责任心。今天人们常常把责任心理解为义务,是外部强加的东西。但是责任心这个词的本来意义是一件完全自觉的行动,是我对另一个生命表达出来或尚未表达出来的愿望的答复。“负责”意味着有能力并准备对这些愿望给予回答。我应对其他的人负责就像对自己负责一样。这种责任心在母子关系中,主要表现在母亲对孩子生理上的要求的关心。在成人之间也包括关心对方的精神需求。
弗洛姆说,如果爱情没有第三个要素——尊重,那责任心就很容易变成控制别人和奴役别人。尊重就是要努力地使对方能成长和发展自己,因此尊重决无剥削之意。我希望一个被我爱的人应该以他自己的方式和为了自己去成长、发展,而不是服务于我。如果我爱他人,我应该感到和他一致,而且接受他本来的面目,而不是要求他成为我希望的样子。
只有当我自己达到独立,在没有外援的情况下独立地走自己的路,即不想去控制和利用别人,尊重对方才成为可能。只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会有爱情,正像在一首古老的法国歌曲中唱的那样“爱是自由之子,决不是支配的孩子”。
人们只有认识对方,了解对方才能尊重对方。如果不以了解为基础,关心和责任心都会是盲目的,而如果不是从关怀的角度出发去了解对方,这种了解也是无益的。了解的方式多种多样。
弗洛姆认为,爱方面的了解是要深入事物的内部,而不是满足于一知半解。我只有用他人的眼光看待他人,而把对自己的兴趣退居二位,才能了解对方。爱是积极深入对方的表现,在这一过程中,我希望了解的愿望通过和别人的交往得到满足。
在交往中,我了解对方,认识自己,了解了所有的人。只有爱才能带给我们知识,在爱的行为中,在给予他人中,我捧出我自己,融入他人中。由此我找到了自己,发现了自己;发现了我和你,发现了人。
3.爱是实践的艺术
爱是每个人具有的、并只能为他自己所实践的一种亲身体验。至少可以这么说,几乎没有任何人,在他是一个小孩时,还是一个年轻人或是一个成年人时,未以一种基本的方式体验过这种情感。
弗洛姆认为,任何艺术的实践,都有一些一般的要求,不管我们所讨论的是木工艺术也好,医疗艺术也好,还是爱的艺术也好。首先,对一门艺术的实践,需要有约束感。如果我不是以一种约束的方式来实践这门艺术,我决不会学好任何东西。
只有当“我心情愉快”时,我所做的任何事情,也许才会成为一种美好的或令人惬意的消遣,但是我决不会成为那门艺术中的大师。然而,这个问题,不仅是在特殊的艺术实践中的约束感的问题,例如,每天实践一定的时间,而是在一个人的整个一生中的约束感的问题。
一个人也许认为,对现代人来说,再没有任何东西,比约束感更容易学会的了。现代人不是以一种极力约束的方式在严格地规定化的工作上每天花上八个小时吗?可是,这个事实是,现代人除了八小时的工作时间以外,就极少有自我约束感。
他一不工作,就会变得懒散或无精打彩,若用一个较体面的词儿来表达的话,则是“放松一下”。这种懒散的欲望,主要是对常规化的生活的一种反作用。人被迫一天花八小时来消磨自己的精力,他并不是出于自己的目的、按照自己的方式进行工作,而是单调和常规性的工作安排和控制人的生活目的和方式。
正因为如此,他才反抗,并且,他所采取的反抗形式,往往是婴儿时期的一种自我满足。此外,在反对专断主义的斗争中,他对一切约束感,包括非理性的权威所强加的约束感以及他给自己所规定的约束感,慢慢不相信了。然而,生活如果没有这样的约束感,就会变得松懈散漫、毫无秩序、缺少专注感。
弗洛姆说,专注感,是掌握一门艺术的一个必要条件,这几乎是不证自明的。任何一个曾试图学会一门艺术的人,是了解这一点的。但是,专注感更有甚于自我约束感,在我们的文化中是很少见的。
相反,我们的文化却鼓励一种分心而弥散的生活方式,在其他任何地方,这种方式是无与伦比的,你一下子做很多事情,诸如阅读书报、听收音机、聊天、抽烟、吃饭、饮酒、喝茶。你是有一个宽大嘴巴的消费者,你渴望,同时也乐于吞咽一切东西——图画、饮料和知识。
这种专注感的缺乏,在我们自己寂寞和孤独的困顿中,表现得非常明显。坐着不动、不说话、不抽烟、不阅读、不饮酒、不喝茶,对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不可能的;他们就会坐立不安,一定要使用手或嘴做点什么事情,不然一点都不自在。
第三个因素是忍耐性。任何曾试图掌握一门艺术的人会知道,如果你要想取得任何成就,忍耐性是必不可少的。如果一个人想追求快速的成果,他决不会学会一门艺术。可是,对现代人来说,忍耐性像约束感和专注感一样,难于实践。
我们的整个工业体系,正好提倡其反面:“快”。我们所有的机器,是为快而设计的,汽车和飞机很快地把我们载到目的地——越快越好。设计制造的机器,以一半的时间,生产出与较旧较慢的机器所生产的一样多的东西;况且,在质量上要好一倍。当然,这还有一些重要的经济原因。
但是,正如在其他多方面一样,人的价值,是由经济价值决定的。对机器有用的东西,对人一定也有用——这就是逻辑。现代人认为,他会失去某种东西——时间——假如他办事不很快的话;然而——除消磨时间外,他不知道怎样度过他所得到的时间。
最后,学会任何艺术的一个条件,是对掌握这门艺术的高度关心。如果说,艺术不是具有高度重要性的某种东西的话,那么,学徒们永远学不会它。充其量,他只不过会成为一个不错的艺术爱好者罢了,但决不能成为一位艺术大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