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洛克谈人权与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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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论政治社会的起源(2)

即就以色列民族本身而论,他们的士师和初期国王的主要任务好像就是担任战时的将帅和他们的军队的统率者(除从出入时身先民众。即出征和归来时都在队伍前面这一点可以看出以外),耶弗他的故事中对此说得很明白。亚扪人起兵攻打以色列,基列族害怕了,派人去请耶弗他回来。耶弗他本是基列族的私生子,为他们撵走的。这时他们与他立约,假如他愿意帮助他们抵抗亚扪人,就立他做他们的统治者。这件事情《圣经》里用这样的话来记载:“耶弗他百姓就立耶弗他作领袖。统帅(《旧约》士师记,第十一章,第十一节)。”在我们看来,这就是等于封他作士师。所以《圣经》又说,“他作以色列的士师”(《旧约》士师记,第十二章,第七节),也就是说他作他们的将帅有六年之久。又例如当约坦责备示剑人对曾经是他们的士师和统治者的基甸忘恩背义时,他对他们说:“从前我父冒死为你们争战,救了你们脱离米甸人的手”(《旧约》士师记,第九章,第十七节)。除了提到他曾充当将帅以外,其他没有提到其他的;的确,这就是在他的历史中或其他任何士师的历史中所能看到的一切。亚比米勒特别被称为国王,但最多他只是示剑人的将帅。以色列的百姓因为厌弃撒母耳的儿子的恶行,他们需要立这样一个国王,“像列国一样,有王治理他们,统领他们,为他们战斗”(《旧约》撒母耳记上,第八章,第二十节),他们的要求这时上帝答应了,对撒母耳说:“我必须一个人到你这里来,你要使他作我民以色列的君,他必救我民脱离非利士人的手”(前书,第九章,第十六节)。好像国王的唯一任务就是率领他们的军队,为保卫他们而战。因此,在扫罗登位时,撒母耳把瓶膏油倒在扫罗的头上,对他声言:“耶和华使他作他产业的君”(前书,第十章,第一节)。因此当以色列各族在米斯巴庄严地推选并欢呼扫罗为国王之后,那些不愿意立他为国王的那些人也只提出这样的话来反对:“这人怎能救我们呢?”(前书,第十章,第二十七节)他们的本意好像要说:“这人不适于做我们的王,他在战争中并无策略和才干足够保卫我们。”及至上帝已决定把统治权移交大卫时,有这样的话:“现在你的王位必不长久,耶和华已经找到一个合他心意的人,立他作百姓的君”(前书,第十三章,第十四节)。好像国王的全部威权无非是做他们的将帅;所以,那些仍忠于扫罗家族和反对大卫登位的以色列各族带着顺服的条件来到希伯仑那里,他们除了别的理由之外,告诉他说,他们不得不像服从他们的国王一样服从他,因为在扫罗的时候,他们的国家事实上已是他们了,所以他们现在没有理由不奉他做国王。他们说:“从前扫罗作我们王的时候,是你率领以色列人出入的,耶和华也曾经应许你说,你必牧养我的民以色列,作以色列的君”(《旧约》撒母耳记下,第五章,第二节)。

所以,一个国家事实上是由一个家庭成长起来的,父亲的权威由长子承袭下去,在这个权威下长大的每个人默认地对他服从,而这种统治的顺利和平等并不妨害别人,每个人都老老实实地表示同意,以后它的确立事实上己经过了一段时间的考验,并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了承继的权利;或者是,几个家族的后裔因偶然的机会。居地的接近或事务联系聚在一起,联合成为社会……无论是哪一种情况,因为在战时人们需要一位能干的将军帮助他们防御敌人,以及在这艰苦而有道德的时代里天真和诚实使人们彼此有深厚的信赖(世界上能够存在下来的政府在开始时几乎都有这样的情况),这就使国家的最初创始者们通常把统治权放在一个人的手里,除了事情的本质和政府的目的所需要者外,没有其他任何明白的限制或约束。无论是哪一种情况使当初统治权属于一人,可以肯定说,它之所以交付给某一个人,只是为了大众的福利和安全;而在国家的幼年时代,享有统治权的人经常都是为了这些目的而行使统治权的。除非他们这样做,年轻的社会就不允许存在下去。假如没有这种保姆式的父亲关心和审慎安排公共福利,一切政府都会因为它们幼年时代的孱弱而消亡,而君主和人民很快就会同归于尽。

纵然这黄金时代(在虚荣的野心。恶劣的占有欲和歪风邪念腐蚀人心,使权力和荣誉的真正意义被曲解之前)具有更多的美德,因此有较好的统治者和不甚恶劣的臣民;而且当时一方面没有不断扩张的特权来压制人民,另一方面对于权利也没有任何争执以减削或限制官长的权力,因此在统治者和人民之间不发生关于统治者或政府问题的斗争。可是到了后世,在野心和奢侈的怂恿下,统治者想要保持和扩大其权力,不去做人们最初授权给他时要他办的事情,加之谄媚逢迎使君主认为具有与其人民截然不同的利益,于是人们发觉有必要更加审慎地考察政权的起源和权利,并找到一些办法来限制专横和防止滥用权力。另一个人事实上己接受他们的权力,目的是为他们自己谋福利,而现在却发觉被用来损害他们了。

由此可见,完全可能的是,天生自由的人们根据他们自己的同意,顺从他们父亲的统治,或者由不同的家族联合而成立一个政府,他们一般地把统治权交给一人掌握,自愿受一人治理,既认为权力在他的诚笃和精明的掌握下十分安全,就没有以明白的条件加以限制或控制,虽然他们从没有梦想到君主政体是神授的权利这一说法,而在近代神学还没有把这种说法向我们启示以前,从来没有人见过这件事;他们也从来没有允许过父权可以享有一种统辖的权利或成为任何政权的基础。可见有很多证据足以证明,就历史来看,我们有理由断定政权的一切和平的起源都是基于人民的同意的。我之所以说和平的,是因为我在下文将谈到征服,而有一部分人认为征服是创立政府的一个途径。

对于我所阐述的政府的起源的另一种反对意见,我觉得是这样的,即:

一切人既生来都处在这个或那个政府之下,所有人就不可能自由和随意地联合起来创立一个新的政权,或者具有建立一个合法的政府是这么多的条件。

假如这个论点是对的话,试问如何会有那么多合法的君主国在世界上呢?因为,如果有人根据这个假说,能够向我证实有任何一个人在这个世界的任何时代,可以自由地建立一个合法的君主政体,那么,我当然就不得不对他指出有十个其他的自由人自由地联合起来创建一个君主政体或任何其他形式的新政府;不言而喻,假如一个生来受另一个人统辖的人可以这样地自由,以至享有权利建立另一个新的王国去支配别人,那么,每一个生来受另一个人统辖的人也可以这样自由,而成为另一个政府的统治者或者臣民了。所以,这个原则是依照他们自己来做的,或是,人们不论出生情况如何都是自由的,或者是,全世界只有一个合法的君主。一个合法的政府。那么,他们不用再费唇舌,只要告诉我们两者之中哪一个是正确的就可以了;当他们指出以后,我相信全体人类都会毫不踌躇地同意对他表示遵从的。

虽然这已足够回答他们的反对论点,证实这个论点使他们陷于他们用以反对的那些人所陷入的同样的困境,然而我仍将努力对这一论点的弱点稍稍作进一步的揭露。

他们说:“但是人都生来处于政府之下,所以他们不能随意开创一个新的政府。每一个人生来就是他的父亲或君主的臣民,所以他处在臣服和忠顺的永久束缚之下。”很显然,人类从未承认或考虑过任何这种他们生来就处在的自然的臣服状态,未经他们的同意就使他们受制于这个或那个人,对这些人和他们的后嗣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