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念在一瞬间生长,才忘了夜多漫长。
----题记
窗外桃红柳绿,芳草萋萋。
昨夜,伴随着春天第一次响亮的雷声,那场急匆匆的春雨啪啪地拍打着窗户,也叩击着逸轩的心。小河里响起了淙淙的流水声。他躺在床上,幽幽地望着天花板。借着那一丝路灯的光线,他看了看床头那个不知疲倦的闹钟,时针正指向凌晨三点。他又失眠了。是的,在那些落雨的夜晚他总是失眠。
他掏出放在枕边的硬币,轻轻地向黑暗中一抛,攥在手心,打开,是正面:她喜欢我;他不敢确定,又抛了一次,是反面:她不喜欢我。这个动作他已经在黑暗中持续28年,是的,整整28年。也就是说,从他14岁那年还是一个懵懂少年就开始了。28年,在岁月的时光中只不过是微微一颤,而对于逸轩来说,却好像是几万年。有时候,他觉得自己已是须发斑白。是的,他感觉内心很苍凉,苍凉得象火星静寂的表面,没有一丝风,自然也不会有吹起的尘土。在时光的缝隙中,他已经渐渐老去……似乎永远都在等待。
时光倒流。
那时的逸轩风华正茂,刚上小学六年级。他发育良好,留着长长的头发,目光炯炯,看上去像一只站立的刺猬。他天资聪慧,对数学有着与生俱来的敏锐,满分对他来说简直是轻而易举。谢老师教数学,自然对他钟爱有加。那些试题简直就是他的傀儡,被逸轩玩弄于股掌之间。日后的学习生涯也逐渐证明他在数学上的天赋。解析几何,线性代数,微积分,对他来说都易如反掌。在理工大学的时候,他还专门给著名数学家丘成桐教授发去一封电子邮件,表达了他对罗素悖论的看法。那是许多年后的事情……
坐在逸轩身旁的是一个叫菲菲的女孩。她也是十三岁,豆蔻年华,长发披肩,目光清纯,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边眼镜,看上去斯文,美丽。他们坐同一条板凳,使用同一张课桌,与其他同学不一样的是,他们的桌子上没有三八线。菲菲天生丽质,夏天的时候喜欢穿紫色长裙,她个子已经长高,看上去有点飘逸。在这所乡里的完小学校里,她显得鹤立鸡群,独一无二。她不大喜欢和同学们交往,独来独去,有一种孤独的美丽。自然,她也不与逸轩说话,也许是孤傲,也许是拘谨……但他们也从不争桌子和板凳,菲菲总是尽力靠左,缩成一团;逸轩总是尽力靠右,本来不大的桌子,中间留着老大的空隙。就这样在时光的流淌中,他们和睦地相处着……
时光飞逝,转眼几个月过去了。在升学考试中,他们考得都还可以。逸轩的数学考了满分,语文有点不大如意,这都在意料之中,他本来对语文就不太感兴趣。而菲菲语文和数学则差不多平手。在那个稻谷飘香的金秋时节,他们同时进入了镇里的中学。在另外一个地方相遇,他们都微笑着和对方打招呼,人就是这么奇特,只因为换了个地方,就变得热情起来。
碰巧的是,他们因为分数相近,分到了同一个班级,而且又成了同桌。好巧呀。他们自己都不好意思。
物理老师个子很小,带着大大的眼镜,飞溅着唾沫,正在给大家讲牛顿力学定律。万有引力:宇宙间的一切物体都是互相吸引的,两个物体间的引力大小,跟它们的质量的乘积成正比,跟它们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逸轩看了看身旁的菲菲:我们也是属于宇宙间的物体吗,如果是,那么也是互相吸引的吗?他陷入了沉思。
虽然已是秋天,可空气里依然有点灼热。菲菲还是穿着那件紫色长裙,梦幻,美丽,露出雪白的胳膊。逸轩正专注于一道三角函数。他感觉自己的胳膊被电了一下。哎呀,是菲菲不小心碰了他一下。可奇怪的是,菲菲的胳膊并没有移开,她好像正在看一本莫言的小说,脸上带着调皮的微笑。莫言的小说很搞笑吗?她是那么入神,那么迷醉,她一点也不知道,她打开了一个少年的心扉。一个情窦初开的心扉。逸轩感到一阵暖流涌遍全身,有一种晕乎乎的感觉,脸上有点发烫。他想要把手挪开,可是,那手仿佛钉住了一样,象铅一般沉重,又或许那是一块巨石,他力气太小,根本就没法移动。那道三角函数在他眼睛里模糊起来,一时间竟找不到答案。逸轩好像变傻了……
可一旁的菲菲,竟毫无察觉。她的脸上带着会意的微笑……一连好几天都是那样,她是有意的吗,她是无意的吗?逸轩无从知道,他只知道自己变傻了。菲菲不在座位的时候,他就仿佛丢了东西,东张希望,到处寻找。可菲菲一坐到座位上,他又若无其事地埋头于一元二次方程……
有一天,菲菲不见了。一问同学,才知道她病了。那是一种遗传的头痛疾病,要彻底根治,需要一年的时间。逸轩的头脑里一片空白,他知道自己快要完蛋了。根本就没法学习了,他的头脑昏昏沉沉,象孙悟空的那个紧箍咒一样,一天到晚提不起兴趣。
他好不容易打听到,为了方便家里照顾,菲菲又回到了原来那个完小上初中,就是原来的母校。
怎么办?与其象这样浑浑噩噩,还不如回到母校去。他跟家里人说,他在学校里习不惯,要转学,要转到以前的学校里去。家人同意了。
逸轩又兴高采烈地回到了母校,见到久别的菲菲,他终于象尘埃落定。你怎么也回来了?菲菲问他。回来离家近。他说。
逸轩又成了那个天才少年。他每次考试都是第一名,而菲菲则是第二名。那些一次函数,全等三角形,统统都是小儿科。
时间过得好快啊。一转眼他们都16岁了。逸轩个子长高了,成为一个风度翩翩的少年,他的眉宇间闪烁着智慧;而菲菲,青春靓丽,天生丽质,仿佛是绽开的兰花。他们都在知识的海洋里遨游,吸收着人类的智慧……
初中毕业那年,他们都考入了全县最好的高中,到城里上学去了。只要能看到菲菲,他就满足了。高中的课程异常繁忙,有数不完的试题和考试。在下课时间里,逸轩喜欢到菲菲的教室门口溜达一趟。菲菲正在埋头思考,她用右手把头发捋到耳后去……有一天,同学们传出了消息,县长的胖儿子正在追求菲菲。他每天给菲菲带来好吃的东西,还在她经过的时候唱潘美辰的《我曾用心的爱着你》……而菲菲,也似乎心有所动。
逸轩知道了这个消息。他感觉到心在流血,不久他就病倒了。在那个皂荚花盛开火热的六月,同学们都在为高考备战的时候,而他却躺在病床上,滴滴葡萄糖流进他的血管。那些如烟的往事,花开花落的时光再次如潮水般蜂拥而来。青春注定是绝望的吗?爱情是一场逃亡吗?......如果是,我想要逃避,但在这个世界我无处躲藏。
如果爱太荒凉,我陪你梦一场,赎回你的泪光......
逸轩考进了一所普通的理工大学,而菲菲则进了北京的一所医科大学。毕业后,逸轩独自去了北方,菲菲理所当然的成了一名白衣天使。
不久,菲菲就结婚了,但对象不是县长的胖儿子。
而逸轩则一直单身,一直到42岁那年,他还是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