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我回来了,你还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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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情窦初开

2004年10月

易续不是我喜欢的第一个男生,他是我爱上的第一个男生,也是我的第一个男朋友。在我未成年的时候,也对别人动过心。

那是高二一次意外的情窦初开。

我也曾是祖国的未来之一,也有过要努力学习考上大学孝敬父母然后报效国家的梦想,不料某个平凡的50分钟就将我坚强的意志坚决地动摇了。

那天我从张衣家回家,上车不到五分钟就晕车了。

我很少坐车,我喜欢走路。上大学之前我从来没坐车上过学,特别是初中,每天花一个半小时在路上。张衣说我成绩比别人差的原因就是我还在回家的路上呢,别的同学都到家做完作业了。等我做作业的时候,别人已经开始复习和预习了。我很懒,跟张恒礼一样懒,我们大学时每天都是上课前六七分钟才能起床的人,但我们也有勤快的时候,我为了不坐车愿意走两三个小时的路,张恒礼为了玩游戏愿意每天只睡两三个小时。

那天我来例假,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季节转换,身体很疲惫,没有力气走回家,只好坐车。哪知上去一样惨,立马就出现了晕车的状态。

我不知道那个人什么时候上的车,注意到他是因为他耳机里传出来的音乐。我当时身体斜靠在座位上,脑袋耷拉着,眼睛集中看窗外的风景,这样身体的所有部位都能得到最大可能的放松,这对晕车的人很重要。

于是我整个人可能跟临座更近一点。

一般情况下,对一个被晕车所困扰的人而言,临座的人性别年龄高矮胖瘦都不值得关注,而这些因素引起的问题,比如这么近会不会尴尬,也不会进入大脑。

对付晕车也有很多有效的办法,效果因人而异,有的人吃生姜、有的人闻橘子皮,有的人开窗吹风、有的人吃晕车药。我自己的方法就是集中注意力看窗外的风景,看楼是白色还是黄色,看树是绿色还是枯黄,看路人是形影单只还是三五结群。

那个人的手机或是MP3在口袋里,两根耳机线露在外面,音乐从耳机里传出来,很大声,大得我可以很清晰地听到旋律甚至部分歌词。我注意到这些是因为我意外发现,他一路上听的是同一首歌!差不多50分钟,他竟然反复地听同一首歌!我说的是相同的一首歌啊,不是好多歌手唱完了不同的最后来首相同的——鲜花曾告诉我你怎样走过……

他显然乐在其中。而我,第一次被人扰了注意力晕车的不适感却没有增加。

车到站后我就下了,那个人也在那一站,他在我前一步踩着了地。那条街上有很多有特色的小商铺,我每次都在那下,边逛边缩短与家的距离。当时我在街上走着,突然鬼使神差般就转身了!说鬼使神差,是因为我当时毫无预兆毫无思想无缘无故就转身了。

就有个人就立在我面前,我的眼睛和他的下巴只有一个拳头的距离!我知道是个男孩,一个比我高的男孩,一个戴着耳机穿着红黑色外套的男孩!这是我在短短时间内能接收到的所有信息。他的耳机和红黑色外套我认识。我从未离一个男孩这么近,除了张恒礼,如果他在我心里也算男孩的话。

我脑子一片空白,对方似乎也被吓到了,我们就立在那里,一动不动。过了很长的一段时间,也许不过7、8秒,我突然惊醒,左手边是一家音像店,我冲了进去,再探头出来看时只能看到他的背影。我目送他上了另外一辆车,车带走了他,我小脸泛红情窦初开。

然后我哼着听了差不多50分钟的歌走进各家音像店哼给老板听:

“奇迹地你要什么什么辛苦,才不浪费什么什么腿粗,再土也不说土……”

我说我要买这歌的磁带、或者CD。可是那些老板跟约好了似的,都说:“走调了吧!”“有这歌词吗?”“就听不出来是首歌!”

我生气懊恼却无济于事,歌词越想越乱,旋律呢,我心里知道是怎样的,却怎么也哼不出来。

可是!终于!有一天!老天开眼了!学校广播播了我熟悉的音乐!

当时在操场上晃悠,我欣喜若狂,像是得到了救命稻草般,抓住从身边走过的人就问,知不知道这是什么歌?没有人知道。我又急速坚定地冲向教室,喊:“谁……谁知道这是什么歌?”

三四十张脑袋几乎同时抬起又低下,一个幽幽的声音传过来:“比我幸福,陈晓东的。”

谁能动摇一个少女一辈子第一次动摇了的心?我那天一放学就坐车回家在电脑里下载了那首歌,原来我记住但是唱不准的那段旋律的正确歌词是:请记得你要比我幸福,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再痛也不说苦……

第二天早上起床已经会唱了。那是五年前的歌,却成了我生命里最新鲜的事!

张恒礼笑我情窦初开春心泛滥。张衣说搞不好那是个小偷,正准备偷你包里的东西,你一个转身,你是陷进去了,他是心虚被吓到了!

我恨不能掐死他俩,那凄美的情窦初开竟被这样地诠释了!我发誓,他俩都不是什么好人。当然,我自己也不是。臭味相投,如此而已。

但我坚信我能再遇到那个男孩。从张衣到我家有好几条公交线可以坐,但我坚持只坐那一条。我每次都在他下车的那一站等,有时一等就是两三个小时,我总想,老天让我注意到他,也一定会再给我机会认识他!

可是,奇迹一直没有出现。

就这样我的高中时代过去了。

后来看到那些电影电视剧说男女主角美丽地邂逅然后错过,沧海桑田后还有缘分重聚,童话有了美好的结局,我就恨得咬牙切齿破口大骂:“放屁,简直是放屁!”

大学一年级的那个秋天,我又去了当年一转身成千古恨的地方,当初的地点已经辨认不出了,整片街道都被拆成了废墟,说是要建个新的商业区。那条街大概是废墟中的哪一段到哪一段我都不知道,又怎么找得到街道上某个小店前的某个小立足之地呢?

前一次去还只是半年前,就半年,我的记忆失了地点。我捶胸顿足,如果当时要了电话号码联系方式,也许我们早就小手牵着小手一人塞只耳机听着《比我幸福》幸福地在街上游荡了!

那天回家后我痛斥泡沫经济带走了这座城市原来的面貌,我爸欣慰地说上了大学就是不同了,有了社会责任感了。我一阵心虚,逃进房间。

易续不是那个男孩。但那个男孩的出现和消失成就了我和易续。因为那之后我沉痛发誓,下一次,要是再碰上一喜欢的男的,还让他逃出我的手心,我就不是我妈生的!

大概两个月后,我就遇到了易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