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归纳的结论能否提出反例证伪?
有人论述说,中国不适宜发展私人汽车。因为中国人口众多,城市人口密度大,交通设施落后,城市道路容量有限,现有的汽车流量已经使城市交通不堪重负。如果再发展私人汽车,势必造成难以解决的社会问题。
2.是否为有效的简单枚举推理?前提与结论之间有没有差异?
有人认为,外科医生在给病人做手术时可以看X光片;律师在为被告辩护时可以查看辩护书;建筑师在盖房子时可以对照设计图;教师备课时可以看各种参考书。为什么不允许学生在考试时看教科书及其他相关资料?
3.“火柴理论”的确证度有多大?
2007年11月,北京发生一件因为丈夫拒绝签字做剖腹产手术,导致妻子和胎儿双亡的不幸事件,在全社会引起巨大反响。有参与制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专家认为:问题就在于这个产妇在意识清醒的时候已经明确表示拒绝剖腹产,就算她后来意识恍惚了,那么我认为她的意愿、她的决定仍然是非常明确的,因为这里面我觉得存在着一个火柴理论问题。什么叫火柴理论呢?就是说有的孩子他父亲抽烟,让孩子帮他买火柴,叮嘱了一声,说这个火柴必须能划得着。他回来告诉父亲,说这一盒火柴都能划得着,我全试过了。这个火柴试完了就没用了,所以这个问题就是,我们假设医院强行给她做了剖腹产,这孩子活过来了,母亲也活了,但是母亲向法院提起诉讼,说医院违反她本人的意愿,对她实施了伤害行为,把她肚子划开了,子宫剖开了,这对她就是一种伤害。那么医院拿什么抗辩呢?医院说不剖腹产你一定会死,但是问题就在于,医院拿什么来证明不剖腹产她一定会死呢?因为当时她活着,母子双亡你怎么证明?这就是火柴理论。如果我能证明,但是因为生命只有一次,如果我证明了假设成立,这个生命却不能再回去了。所以是不可证明的。既然不可证明,那哪个医务人员敢违背产妇的意愿去做这个手术?谁都不敢做这个手术了,因为做了就面临着被起诉。